□ 郑旭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安阳市考察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重强调了“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的极端重要性,为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间,全国各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以农为本,民以食为天。“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推进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亿万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粮食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中国人的饭碗被牢牢地端在了自己手上。
建设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深刻系统阐述,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出科学规划和详细部署,谱写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奋进凯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没有乡村全面脱贫,就无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安阳市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惠民富民在工作上不留空当,在政策上不留空白,一项一项落实好,真正让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百姓生活越来越红火,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