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农村教育及其实践路径
——从“在农村的教育”走向“为农村的教育”

2022-12-05 05:24刘国艳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2年10期
关键词:农村发展教育

刘国艳

(淮阴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淮安 223300)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振兴乡村,必先振兴农村教育。农村教育的振兴,并非简单地以城市教育为发展参照系进而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和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市教育标准下的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将永远是城市教育的追赶者,也难以培养出农村发展所真正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需摒弃把地域和受教育者身份作为界定农村教育的基本标识,进而建立起“大农村教育”的概念,即农村教育的根本是“为农村的教育”,这种“为农村的教育”既包括“在农村的农村教育”,也包括“在城市的农村教育”。接受农村教育的人,既包括热爱乡村事业、紧密契合农村各类产业需要、扎根在农村工作与生活的新时代农村人,也包括具有浓厚农村情结情怀、支持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新时代城市人。以“大农村教育”为理念指引,好的农村教育应具有适切性、适时性、适当性等特征,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发展农村教育要注重强化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注重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要充分发掘、发现与利用好农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一、农村教育的概念释义

合理认识农村教育的内涵和指向,是构想农村教育是什么、做什么与怎么做的理念先导。对农村教育的理解,应以现有对农村教育的概念诠释为前提和基础。

(一)农村教育的已有解析:“在农村的教育”

何谓农村教育,可从政策与学术两个层面加以识读。首先,从政策层面看,农村教育似乎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目前尚没有找到涉及对农村教育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的专门政策文本。但借助于农村教育政策的语言表达,可以建立基本的认识:农村教育是相对于城市教育而言的,通常指的是县级以下的乡(镇)、村的教育。

其次,从学理层面看,学界对农村教育的内涵诠释较为关注,已有一些研究者从不同视角给出相应定义。张焘、陈曦认为,“农村教育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县(不包括县城)以下区域(乡镇、村)的教育”[1]。明庆华等人认为,“农村教育主要是指在农村经济社区环境里,对农村居民(或农民)及其子女进行的教育”[2]。叶平认为,“农村教育是指在城市以外的农村地域内举办的教育,是对农村居民及其子女进行的教育”[3]。以上定义虽然因研究者视角与立场的不同,导致其外延存在细微差异,但也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即把农村地域作为界定农村教育的主要维度。

除上述定义外,学界还有少数研究者把受教育者作为农村教育划分的基本尺度。例如杜育红就认为,“应该打破原有农村教育的地域封闭性,应该把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出现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也包含在农村教育中”[4]。显然,这一定义突破了农村教育的传统地域限制,而以农民及其子女的身份来标识农村教育。即便如此,我们认为,农村教育的总体所指仍未发生重大变化,因为拥有农村户籍却在城市上学的学生毕竟为数不多,农村教育的主要构成仍是“在农村的教育”。

(二)“在农村的教育”难以企及“在城市的教育”

首先,从政策视角看,“在农村的教育”是21世纪以来国家农村教育政策的主要作用对象。众所周知,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旨在解决我国传统城乡教育二元结构问题,借助教育的引擎作用助推农村现代化建设,进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走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由此,200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办好农村学校。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正式提出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强调引导各地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可以看出,上述农村教育政策内蕴着共同的取向:以“在城市的教育”为标杆来建设和发展“在农村的教育”。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为例,其基本做法就是借助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可量化的指标设置,强调城乡学校在高水平上的底线要求,当然文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到优质均衡的相对性,正视了“在农村的教育”与“在城市的教育”之间的差距,以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为例,文件一方面要求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所有学校的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应达到Ⅲ级以上(即良好以上),同时也允许校际之间存在不高于0.15的差异率。

其次,从现实视角看,“在农村的教育”虽然近年来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城市教育的差距依然明显,也无法改变“在农村的教育”之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弱势地位。目前,“在农村的教育”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村学校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的改善,以及农村学校教师学历水平的提升,但广大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依然处于金字塔底座位置。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农村生源数量与质量问题不可扭转。城镇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农村适龄儿童进城定居就读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尤其是那些学习有潜力的适龄儿童,家长更是不遗余力尽早送其进城读书。第二,农村教师队伍的工作状态难有明显改变。一方面,现有的城市教师选拔机制仍包括从乡村学校挑选教师择优进城,这势必造成大批优秀农村师资的流失,另一方面,城乡交通条件的改善,方便了乡村教师在家和学校之间的奔波,多数乡村教师成为居住在城市而工作在农村的“两栖型”教师,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真正能在乡村沉下去的并不多。第三,教育的话语权始终由城市学校掌控。有学者指出,“城市教育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诠释现代教育的话语霸权,乡村教育只能在城市教育的光影下,跟随城市教育的步伐亦步亦趋”[5]。“在城市的教育”的压倒性优势,不仅表现在教育价值观的引领上,还体现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评价标准的设定、教学评价的实施等方面,而这些在实际上决定了“在农村的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必然会处于弱势地位。

(三)农村教育新释义:从“在农村的教育”走向“为农村的教育”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以“在城市的教育”为标杆来建设和发展“在农村的教育”,只会促使农村教育永远处于城市教育追赶者的角色。而这种追赶者角色的长期存在,并不利于农村教育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也不利于为乡村全面振兴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早在1988年费孝通就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中国城乡教育的发展,同样需要走“和而不同”的多样化发展路径。农村教育的未来发展,应该是在达到与城市教育高位底线均衡的背景下,真正发挥农村教育优势的特色发展之路。

由此,从农村教育服务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向来看,我们应走出把农村教育单纯理解为“在农村的教育”的狭隘视野。应促使对农村教育的概念解读,从当前“在农村的教育”走向“为农村的教育”。这样既可以避免学界长期内陷于“为农”还是“离农”之争,也可以为农村教育建立起清晰的服务农村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定位。

首先,“在农村的教育”原本可以是“为农村的教育”,也可以是“为城市的教育”。众所周知,伴随着工业化的深入推进,我国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依据相关统计数据测算,从2005年到2019年,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35.7%提升到60.6%,反之,农村人口从占总人口比例的64.3%下降到39.4%①。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十年,我国城市人口占比会进一步快速增加,而农村人口在全国人口的占比,尤其是农村青少年人口在农村人口的占比会进一步萎缩。这也就意味着,在城镇化进程不可逆的背景下,“在农村的教育”所培养的人的相当部分甚至是大部分,今后都会在城市生活和工作。因此,“在农村的教育”既要为今后在农村生活和工作的人做准备,也要为今后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做准备。

其次,“为农村的教育”可以是“在农村的农村教育”,也可以是“在城市的农村教育”。所谓“为农村的教育”,就是为农村、农民和农业发展服务的各级各类教育。当前,伴随我国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真正意义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越来越少,而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所发展起来的乡村旅游、乡村物流、乡村产品深度加工、乡村文化建设、乡村社区服务等产业行业,需要大量的中高级专业人才。显然,这些新兴产业行业所需要的人才,仅仅依靠“在农村的教育”是不够的。因为“在农村的教育”通常以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为主体,而农村发展所需的中高级专业人才主要来自城市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这也就是说,“在城市的农村教育”应成为“为农村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自觉肩负起为农村发展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职能。

二、好的农村教育的基本表征

就本质而言,教育很难有好坏之分,在此之所以强调农村教育的好与坏,主要是针对当前农村教育的发展现状而言的,期望通过农村教育的深度变革,促使农村教育能更好地满足为农村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需要,也更好地满足农村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需要。

(一)好的农村教育既包括“在农村的农村教育”,也包括“在城市的农村教育”

我国教育事业应打破传统“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打破“在农村的教育”面向农村、培养农村所需要人才、“在城市的教育”面向城市、培养城市所需要人才的固定思维模式。促使每一位利益相关者充分认识到在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使命下,城乡统筹发展与城乡教育一体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城市与乡村应该相互兼容、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好的农村教育更应该有整体化的发展思路,应打破按照传统地域或者被培养者身份来定义农村教育的固有态势。由此,好的农村教育应该基于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应该是面向农村社会人才培养需要的教育,这种教育既可以在农村学校实施,也可以在城市学校实施。总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教育认知,是真正实现好的农村教育的理念基础。

(二)好的农村教育指向两类人的培养

好的农村教育应该是针对所有人的农村教育,既培养新时代的农村人,也培养新时代的城市人。好的农村教育所培养的农村人,是志在农村广阔天地、努力为农村社会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的新农村人;好的农村教育所培养的城市人,是在城市生活工作但具有浓厚农村情怀与农村情意的新城市人。

首先,从农村教育培养的第一类人——新农村人来看,这里所说的新农村人,就对应产业来看,应该涵盖农村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当前与未来的乡村社会建设已经不仅仅是新型农民,可以说,乡村社会的建设同样需要第二、第三产业的各级各类人才。例如,肖正德就认为,“乡村振兴所需人才的基本类型包括:产业兴旺方面所需的人才,生态宜居方面所需的人才,乡风文明方面所需的人才,治理有效方面所需的人才,生活富裕方面所需的人才”[6]。

基于以上理解,我们可以结合农村社会未来所发展的产业,来理解新农村人的内涵和规格。2018年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02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乡村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

综合以上政策文件精神,我们认为,要推动上述乡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重点培养以下几类人才:第一是新型农民,主要从事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现代渔业、现代畜牧业等工作;第二是新型农村产业工人,主要从事乡村手工业、现代农产品加工、绿色建材等工作;第三是新型农村管理人才,主要从事农村行政与社区管理,农村发展规划与设计等工作;第四是新型农村服务人才,主要从事农村物流、农村电子商务、农村旅游、红色旅游、农村康养、农村社区服务等工作。虽说新时代农村人对应的是农村未来发展的各行各业,对他们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也必然存在差异,但他们也存在共性特征,即都应该具有守望乡村的生活态度、关注乡村发展的乡土情怀、传承乡土文化的使命意识,以及愿意为农村发展奉献付出的自觉行为。

其次,从农村教育培养的第二类人——新城市人来看,新城市人至少应具有两方面的特质。第一,拥有浓郁的乡村情怀。对于从农村走出来的城市人来说,应该具有强烈的乡恋和乡愁,这种“乡愁和乡恋代表了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符号,寄托了游子对家乡的热爱和眷恋之情”[7]。对于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城市人来说,则应该通过文化接触和文化交流,促使他们建立起对农村现状与未来的全面认知,能发自内心地喜欢、喜爱农村环境和农村社会。第二,能用实际行动关爱和支持农村社会发展。新城市人虽然没有在农村定居和工作,但会以平视的态度去接触和亲近乡村,愿意主动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也愿意主动为农村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与心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三)好的农村教育是适切性的教育

所谓适切性,主要是强调一体化而非一统化,“在农村的农村教育”与“在城市的农村教育”其性质和任务均有所区别,它们应根据各自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第一,在农村实施的农村教育,重点在基础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从基础教育阶段来看,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的学生,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熟悉、了解农村环境,在农村有成熟的亲情圈和朋友圈,他们当中的部分人将来依然会在农村工作和生活。因此,要在农村中小学校大力开展农村教育,培养他们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情感,同时也培养他们在农村从事生产与生活的基本劳动技能。而职业继续教育主要针对的是当前已经在农村工作的人,尤其是当前在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工作的群体,这些人一方面可以通过职业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自身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职业继续教育,在农村第一产业劳动力富余的背景下,具备从事农村其他行业产业的合格的工作能力,实现劳动力转移。

第二,在城市实施的农村教育,首先也要关注基础教育,虽然在城市中小学校现有的学生中,今后去农村工作生活的人不会很多,但他们均可以成为支持和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他人”,所以依然需要培养他们热爱农村秀美生态、热爱农村社会事业的情感。其次,要重点关注在城市中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农村职业教育,要以为农村社会培养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为指向,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通向农村,与农村的相关产业实现无缝连接,形成依托农村的产教融合与科教融合育人模式。

(四)好的农村教育是适时性的教育

所谓适时就是与当下的社会发展相吻合,农村教育要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紧密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农村教育的适时性,是由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而教育,从其存在的社会属性看,就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因此,教育必然与社会发展发生联系,受社会发展诸因素的影响又反作用于社会发展的诸因素。

以此逻辑,好的农村教育必须契合乡村全面振兴的国家战略,必须契合当下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处理好农村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诸要素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基于以上认识,秉持适时性原则,我们应运用关联思维和系统思维审视和看待农村教育的发展,一方面要认识到农村教育是国家五位一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强化人才的适应性和适度前瞻性,真正培养出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所取得的新成果、新成就,将其转化为农村教育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促使农村社会发展的诸要素成为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支持性力量。

(五)好的农村教育是适当性的教育

所谓适当性,是指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开展农村教育,都不是生搬硬套,不是拔苗助长,而应该与学生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首先,“在农村的农村教育”要与乡村学生的成长相匹配,要合乎乡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为此,围绕农村学生所实施的农村教育,要注重分析农村学生的认知基础、学习基础和心理发展特点,要从农村学生作为农村社区的“熟人”身份出发,促使学生利用已有的生活体验,善于从“习以为常”和“熟视无睹”中发现农村的美,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积极开放的态度,积累从事现代生产生活的兴趣和能力。

其次,“在城市的农村教育”要与城市学生的成长相匹配,要合乎城市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围绕城市学生所实施的农村教育,同样要注重分析城市学生的认知基础、学习基础和心理发展特点,要从城市学生作为农村社区的“陌生人”身份出发,在教育教学中利用多种课程,及时渗透、传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知识,促使他们在“新奇”与“兴趣”中懂得欣赏农村、关爱农村,进而培养浓郁的乡村情怀,提升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生活与工作的意愿。

三、好的农村教育的实践路径

人才培养是教育的根本,任何一种形式的教育再美好,也只有能培养出真正高水平的人才,才能称得上是好的教育。农村教育应该围绕怎么培养人的关键问题下功夫,才可能把美好愿景有效转化为实践。

(一)要注重多元主体协同推进农村教育

从宏观层面看,要做好政府—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在政校社的三大角关系中,政府是学校运行的管理组织,社会是学校办学的关键性支持力量,而学校作为农村教育实施的主体,既是政府领导下的教育机构,又是社会网络的重要节点之一。因此,为保证农村教育实施的有效性,政府、学校与社会需要密切配合,其中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农村教育的政策制定、经费投入、管理监督等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而社会并非一个虚无的概念,而是社会组织与社会民众的集合,可以在农村教育的舆论营造、文化积淀、经费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中观层面看,要做好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从教育存在的形式和状态来看,教育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基本形态,其中学校教育是教育形态的主体和主导,我们在此所说的农村教育也主要指在学校中实施的农村教育。但无论是城市学校还是农村学校中实施的农村教育,都离不开家庭与社会尤其是学校所在社区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以形成紧密的家校社合作关系。2020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就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校社协同推进农村教育的实施,至少可从两方面努力:第一,需要形成价值导向上的一致性,作为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农村认识观,彻底摒弃“逢农矮三分”的观念,要正确看待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伟大成就,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之于城市的诸多优势。

第二,需要发挥家庭、社区育人的优势。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师,农村情感的培养需要从小做起,需要父母从小就注意带领孩子亲近自然、走进乡村,去感受农村之美,去感受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现场;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个体生命成长的重要场所,面向全体社区公民的农村教育,要树立大农村教育的观念和视野,加强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协同,统筹社区各类农村教育资源,构建面向农村产业的技能培训网络,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农村教育培训活动。

(二)要做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

农村教育发展的根本是农村人才的培养,要培养出农村社会需要的人才,需要做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就提出,要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

首先是普职融通。基础教育属于普通教育范畴,职业教育则可以包括中高等职业教育,普教是职业教育的前置性教育阶段,以提高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为主要目的。普教虽然传授的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但也应该秉持为学生未来美好生活的取向,做好与农村职业教育的衔接,这种衔接,应该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衔接。第一,在知识传授上,要在课程目标的确立、课程内容的选择和课程资源的开发中注重渗透农村知识,要改变当前基础教育教科书的城市化倾向,要把我国乡村文化、乡村特色扎扎实实地写进教材。第二,在能力培养上,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要把一些城乡生产生活中具有共性特点的简单技能的培养纳入课程与教学视野。第三,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培育上,要培养所有人热爱农村、尊重农民、崇尚农村事业的情怀。要促使所有学生认识到,没有了农村,就没有农业和农民,没有了农业和农民,我们的社会就没有了生存之根本。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怀农民的浓厚氛围。

其次是产教融合。关键是要做好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产业人才需求的衔接。为此面向农村产业的农村职业教育要做好农村社会发展与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深度、系统性调查,秉持适应性与前瞻性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专业与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和调整;要根据农村社会及产业发展的人才需要,大力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确保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均能在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选择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大力拓展农村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深入农村产业行业及农村社区的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农村职业教育能在农村社会实践中培养合格的各级各类人才。

(三)要利用好、开发好乡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农村具有城市所不具备的各种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好、开发好这些教育教学资源,才能“活化”农村教育,进而保证农村教育的教育效果。

首先,农村教育要注重开发和利用农村文化。梁漱溟曾说:“乡村文化是中华文明的肇始,是孕育民族精神和性格的摇篮。”[8]672农村文化有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农村精神,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结晶,乡村文化并非落后、保守、贫瘠的象征,其中还内蕴勤劳、勇敢、朴实、善良、热情、聪慧等先进元素,这些先进精神需要借助农村教育加以传递。二是农村传统习俗与工艺。中华优秀的传统习俗和传统工艺大部分都发源于农村、根植于农村,且在城市化进程中,这些传统的物质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在农村地区才得到繁衍生息,而这些都是我们塑造中国文化自信的源泉。因此,农村教育要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推动这些源自农村的文化遗产进课程、进课堂,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深处,而不仅仅作为学生提高学习兴趣的一种形式。

其次,要注重开发和利用农村生态文明。农村生态包括自然环境与生产生活环境。从自然环境看,我国的壮美秀丽河山,多在农村得到充分书写,农村的自然美,是城市的人造美所无法比拟的;从生产生活环境看,农村的生产生活与城市的生产生活不同,别具一番风格。因此,我们要在农村教育中,充分展示农村的环境美、生态美、生活美,促使学生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和保护者,能充分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注意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懂得人与自然如何和谐共生,懂得如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如何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如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最后,要紧密依靠农村社区、融入农村社区。农村社区是农村的基层管理组织,是农村的基本组织细胞,农村社区是农村教育的重要实践场所,是开展农村教育的协同伙伴,是学校推进农村教育的主要参与者。农村教育应该以农村社区为纽带,特别是城市学校开展的农村教育,要与农村社区建立教育协作共同体,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和依托,以农村先进文化为载体,不断推动学生走进农村,亲近农村,体验农村文化。

总而言之,为促使农村教育能更好地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国家战略服务,更好地培养农村现代化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就应大力推动农村教育从“在农村的教育”走向“为农村的教育”,就应该加强多元主体协同与多种形式教育衔接,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的特色和优势,既做好农村学校的农村教育,也要做好城市学校的农村教育。

注释:

①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9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有关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数据测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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