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雯雯,王纪龙,敬 莉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高质量发展”这一词是基于我国经济由增速向提质的实际需要提出的,而农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长期以来,农业的发展依赖于劳动力、土地、机械以及化肥等基础性投入,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同时引发了环境污染、资源不合理利用以及生产效率低等问题,转变以往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已迫在眉睫。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是指剔除基础性投入要素以外,通过技术进步、制度等以推动农业的发展,同时将农业碳排放作为非期望产出,更能体现生态理念,从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不可否认,新型城镇化这一外在变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农业的发展产生影响。“新型城镇化”这一词,明确提出于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以人为核心,注重城乡统筹以及协调发展。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赋予了新型城镇化新的功能,文件中指出通过推动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平等交换,发挥其连接城市和服务农村的作用。该作用主要表现在乡村向城镇提供劳动力以及农产品,城镇向农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通过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否发挥其促进作用,以及实际产生哪些问题,仍需要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因而,研究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现实意义。
有关新型城镇化与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文献目前来看学术界研究较少,大多数的学者更侧重于从城乡融合以及乡村振兴2个大方面去探讨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作用机制。其中最耳熟能详的应当是刘易斯“城乡二元结构模型”,后续有关城乡发展的研究基本都是在该理论的前提下进行,大多数也都在强调工农、城乡之间的关系。如李杰义[1]搭建了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理论框架并以浙江省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张合林[2]、刘治彦[3]分别探寻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实现乡村振兴以及城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具体将两者相结合,探寻两者之间的机制并进行实证分析的学者有龚锐[4]、刘战伟[5]等。但检验的结果存在着差异,有的学者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如刘涛[6]、周鹏飞[7],另外一些学者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门槛效应,如郭海红[8],只有跨越门槛才会产生正向效应。罗小锋[9]则进一步研究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中的农业技术进步与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联系。
另外一些学者研究更为具体,将范围缩小到某一地区。谢春乐[10]、唐晓灵[11]分别以武汉市、重庆市为例,前者新型城镇化与都市农业相结合,后者则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探寻二者之间的空间耦合性与协调关系。蒋中云[12]、文枫[13]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分别研究中部地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耦合性并进行路径探析。
综上所述,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联并进行实证分析的文献并不多,在具体研究地区时仅仅是进行东中西差异分析没有实现两者的紧密结合,而且指标体系构建的不同是否会影响结论仍有待检验。因而本文在借鉴相关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排名进行分组回归,探寻二者之间的具体效应[4]。
1.要素自由流动。首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一方面往往伴随着二、三产业的繁荣,他们往往能够吸纳更多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了更高水平的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两者均可以促进农村人口的转移,实现农业人均土地面积增加,进一步促进农业规模效率提升。第二,新型城镇化的加快,必然实现金融行业等在新型城镇的兴盛,农民更容易多渠道获取资金,进一步发展农业。第三,新型城镇中先进的技术、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农业生产要素如优良种子等流向农业,从而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纯技术效率提升。第四,新型城镇化中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从而有更多转移支出流向农村农业,通过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放农业补贴的方式实现农业高质量的发展。
2.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之一就是促进三产的融合。首先,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更多以农业为依托的二、三产业为获取原材料以及实现最终销售环节在该地聚集,再加上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缩短了城镇与乡村之间的距离,农产品的流通更加便捷,从而使得交易成本下降,企业从中获取更高的收益。此时的农业实现了三产之间的对接以及产业链的延伸。农业甚至会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出现休闲观光农业;与数字经济相结合实现智慧农业,解决农产品销售困难且价格低廉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农业更深层次的功能被挖掘,农产品的附加值得到提升,促进产业链延伸,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3.优化产业结构。首先,需求决定供给,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城镇居民对于农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功能和多样化的特征,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更高层次的需求。其次,新型城镇化为涉农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有利条件,农产品的生产由原先的分散经营逐渐向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出现,提高了农业管理水平,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1.要素流动方面。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几乎都是扩散效应的产物。实际上初期极化效应大于扩散效应。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预期的资本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条件下基于逐利性的特征往往向利益更高的城镇涌入,而不会选择向农村农业转移。人力资本也往往更倾向于在城镇发展,而不会选择偏远的农村农业。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基本都是青壮年劳动力,老年人仍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这种“半工半耕”的家庭经济模式[14],并没有真正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率。
2.产业融合方面。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要素的同质性决定三产融合的基础,要素的差异性决定三产融合的质量,包括发展模式的选择,都决定着一个地区三产融合的水平[15]。然而农业多功能的开发需要时间、资金、人才以及政府的支撑,同时也需要各地区对其农业进行定位,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最重要的是即便三产融合程度提高,但由于农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所实现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大部分不归属于农民,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从需求层面分析,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时人们外出就餐的次数也在增加,需求的急剧上升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的后果,就是农产品进口数量在不断上升,典型代表就是大豆,直到2019年我国进口大豆的数量已达8 851万吨[16],进口产品的增加不利于本国农业的生产。从供给层面分析,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产生的“三废”、生活垃圾向农业的扩散,再加上地方相关政策的不完善,生态农业发展缓慢[17];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规模的扩大往往需要征占农业用地,大量的优质土地被城镇化侵蚀,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受到限制,抑制了农业的发展[18]。由此出现农产品需求量增加和供给量减少共存的情况。
综上所述,两者的发展在初期并非同步进行,只有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成熟时,其对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才会产生正向效应,在此之前,负向效应大于正向效应。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以来,到目前为止仅只有8年时间,新型城镇化的扩散效应仍旧小于极化效应,再加上政策效果的滞后性,本文做出如下假设: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农业高质量发展产生负向效应。
1.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标体系。新型城镇化自十八大提出以来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并进行了研究,与传统城镇化相比其主要强调以人为本,从而促进经济发展[19]。宋连胜[20]将新型城镇化与城镇化、城市化以及小城镇相比较,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具体的、全面的以及人为建构的。孙葆春[21]、刘战伟[5]等学者则具体从人口、经济、社会、生态4个方面研究新型城镇化。因而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将新型城镇化分为以上4个维度,包含16个指标体系(见表1)。其中以人均GDP,二、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每年消费支出以及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城镇化水平;衡量一个地区的人口城镇化不但表现为其城镇化率的高低,更应注重其就业情况,因而选取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城镇化率以及城镇登记失业率构建人口城镇化指标;医疗、教育、卫生以及文娱发展状况更能多方面反映地区社会城镇化水平,因而选取每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每万人技术人员数、人均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作为衡量指标;最后,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不应牺牲环境为代价,应当注重绿色发展,因而选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环境保护支出占比衡量地区生态城镇化建设力度。
表1 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标体系
2.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基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具体测度大体可分为2种。第一种是从“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出发构建指标体系对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测度,如刘涛[22]、刘忠宇[23];第二种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角度出发,更多关注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如葛鹏飞[24]、纪成君[25]。本文为避免指标的重复使用,选择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依据,通过设定投入和产出来测算地区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水平。
(1)农业投入:选取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作为劳动投入,反映一定时期内劳动力的实际情况;选取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作为土地投入,反映土地的利用情况;选取农业机械总动力作为机械投入,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的机械化水平;选取有效灌溉面积作为灌溉投入,反映农业水利化水平;选用化肥施用折纯量,作为化肥投入,反映化肥施用强度;选用农药使用量作为农药投入,反映农药使用强度;选用农膜使用量作为农膜投入,反映农作物保护水平;选用柴油使用量作为柴油投入。
(2)农业产出:在考虑农业产出的收益时应当兼顾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因而选用农林牧渔生产总值作为期望产出,为剔除价格因素选择2011为基期对数据进行处理,选取农业碳排放(翻耕、化肥、灌溉、农药、农膜、柴油)作为非期望产出[26]。
1.研究步骤与方法。(1)对地区新型城镇化进行评价。熵值法主要是以各项指标的变异程度来确定指标权重,能避免主观方法带来的偏差,因而本文选用熵值法对新型城镇化的各项指标体系赋权。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设有m个省份及直辖市,n个指标,xij表示第i个省份的第j个指标。
第二步:标准化处理。
第三步:计算指标的比重。
第四步: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熵。
第五步: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效用值。
gj=1-Sj
第六步: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
第七步:计算各省市每年的综合得分。
(2)对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传统的DEA无法实现同时包含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且如果单元DEA达到1时无法进行多个比较,因而本文选用超效率的SBM-ML指数运用MaxDEA7.0软件在规模可变的情况下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并进一步研究EC(技术效率)和TC(技术进步)。
(3)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证研究。本文设定新型城镇化为解释变量,设定农业高质量发展为被解释变量。在控制变量方面选用:1)人力资本。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影响农业绿色生产效率。本文选取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衡量。2)自然条件。自然环境影响地区农业产出,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本文选取农业受灾面积衡量当年农业生产自然条件。3)政策支持。当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影响农业投入产出水平。本文选取农林水事务支出衡量财政支农力度。通过上述设定构建模型并利用Stata10.6软件进行实证分析。
2.数据来源。由于港澳台以及西藏地区大部分数据缺失,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全国30个省(市)为研究对象,设定2011—2018年为数据窗口收集数据。本文大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以及各省份的统计年鉴;新型城镇化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采用的是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每年消费支出等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图书馆人均藏书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人均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人均采用的是城镇常住人口数)等数据来源于EPS数据库;占比类指标均由计算得出,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是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环境保护支出占比是环境保护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个别缺失的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
采用熵值法得到的中国30个地区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结果,由于空间有限,本文在此仅展示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4个年份数据,具体结果见下表2。
表2 中国30个省份新型城镇化建设得分
由表2可知,纵向层面分析,新型城镇化水平整体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动,黑龙江省、重庆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在2016年短暂下降后,2018年再次上升。横向分析可以发现,北京、上海、浙江新型城镇化水平排名靠前,甘肃、贵州、云南等地区排名靠后,整体在空间上呈现出东部沿海地区向内陆递减的分布特征。具体分析地区差异,排名第一的地区为北京,其新型城镇化均值达到了0.837,排名倒数第一的地区为贵州省,均值仅达到0.101,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特征且差距显著。
基于SBM-ML指数并采用MAXDEA7.0软件测算2011—2018年30个地区的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总体状况并将其分解为EC和TC,结果见下图1。
图1 中国30个省份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指数
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整体表现出增长趋势,农业绿色全要素增长率均连年保持在1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其与技术效率为同方向变动。纵向层面分析,从2012—2016年,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幅度不明显,但在2016—2017年呈现出大幅度上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效率的提升。
从表3可以看出,30个地区中整体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本都保持1以上的增速。增长速度位于前列的为新疆、天津、河南以及宁夏,这4个省份的技术效率指数也均高于1,未实现正增长的省份仅有2个,分别是内蒙古和青海,主要原因是技术效率指数较低。上述情况表明,影响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在于农业技术效率,而农业技术效率水平表现在一个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
表3 中国30个省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数
1.基准模型回归结果分析。为了研究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本文借助Stata16.0软件做出回归分析。具体模型构建如下:
lnGTFPi,t=α0+α1NUi,t+α2FSi,t+α3HRi,t+α5NC+εi,t
其中,GTFP表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NU表示新型城镇化;FS表示财政支持;NC表示自然条件;HR表示人力资本;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α表示各变量的估计系数;ε表示随机误差项。
表4报告了基于聚类稳健标准误固定效应的实证检验结果。M1为只包含核心解释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 M2、M3将技术效率、技术进步分别与解释变量进行回归,M4、M5、M6为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再次与解释变量进行回归,M7模型是将解释变量新型城镇化建设具体分为经济、人口、社会、生态4个方面并加入控制进行回归。
表4 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在M1模型中回归系数为负,表明新型城镇化不利于农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通过M2、M3模型可以发现新型城镇化对技术效率影响为负,对技术进步影响为正,表明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农业技术进步,不利于农业效率提升;最终结果为负,表明技术进步带来的益处小于技术效率带来的损害。M4—M6报告了在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并没有改变,虽然显著性有所降低,但依旧验证了上述结论。M7模型则向我们揭示了新型城镇化中经济的城镇化是造成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表明一味追求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出现产业结构失调的后果。
控制变量方面:财政支持的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表明财政支农力度对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财政支出越高越有利于农业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在1%的显著水平下会促进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侧面反映出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越长,对新技术、新理念的接受能力就越强,更有助于提高农业技术效率,促进农业技术进步;自然条件方面虽然系数显著水平不高,但依旧反映出农业受灾面积会缩减当年农业产出,阻碍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具体分析不同阶段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将排名后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按照升序每10个省份划分为一组,共划分为3组进行回归,结果见表5。
表5 固定效应模型分组回归结果
在M8模型中,解释变量P值不显著,表明在新型城镇化水平较低时,其对农业高质量发展不会产生影响。但是模型M9的结果向我们展示出,其对农业高质量发展产生明显的负向作用,回归系数为-4.375且P值在5%的条件下显著。模型M10则进一步表明,其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负向影响在不断降低,回归系数为-3.411且P值在1%的条件下显著。通过对其系数的观察发现,新型城镇化对其负向效应表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2.内生性处理。变量之间存在因果的关系导致模型有可能存在着内生性问题。本文将新型城镇化的滞后一期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其逻辑是当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不会影响滞后一期的新型城镇化,反过来假设滞后一期的新型城镇化仍旧对当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负向作用,则可以说明新型城镇化是主因[27]。下表中的M11是回归结果,它表明滞后一期的新型城镇化在5%的显著水平下依旧会对农业高质量发展产生抑制作用,与前文结论一致。
为了稳健,本文将新型城镇化的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再次检验,具体结果见M12,在使用工具变量之后,虽然模型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有所下降,但系数符号没有改变,进一步表明在考虑到内生性问题之后新型城镇化建设会对农业高质量发展产生抑制作用。
3.稳健性检验。(1)更换被解释变量计算方法。通过采用EBM-ML指数法测算农业绿色全面要素生产率并再次对所有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6的M13,虽然核心解释变量显著性降低,但系数符号依旧相同。(2)采取自举法进行100次抽样选取标准误再次进行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6的M14,新型城镇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抑制作用在1%的显著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再一次验证了回归结果。
表6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本文以2011—2018年中国30个省份的数据为依据,分别采用熵值法和SBM-ML指数法测算出各地区新型城镇化以及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控制变量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二者进行回归,最后通过内生性以及稳健性分析,进一步检验回归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利于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的城镇化,也就是说现阶段我国的以经济城镇化建设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阻碍了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2.将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分解为农业技术效率与农业技术进步与各省新型城镇化得分再次回归,发现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农业技术进步但不利于农业效率提升。主要原因在于新型城镇化为农业提供了更加先进的机械设备,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但同时由于人力、资本以及政策等向城镇二、三产业集中,导致农业管理水平较低。
3.新型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对其农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负向效应随着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发展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趋势。
新型城镇化作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常态要求,在保证自身发展的同时应当发挥其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具体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促进效率与公平,经济城镇化的同时兼顾农业发展。以人均GDP以及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等为指标构建的经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所呈现出的其实是人力、资本、政策等要素向二、三产业的聚集从而引起的农业生产要素的萎缩。首先,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要素进入农村的成本;其次,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城镇产业下乡推进产业融合,乡村根据其自身的要素禀赋,发展特色农业吸引要素向农业流动,最后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鼓励城镇居民与农业进行互动,比如观光、旅行、农家乐等。
2.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扭转新型城镇化对农业技术效率的不利局面。上述结论表明新型城镇化不利于农业技术效率,关键在于其自身的发展带走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而使得农业生产活动的大部分为老龄人口,其生产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均有限。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下乡举办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实践培训的效果远大于口头知识的传输;另一方面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龙头企业、生产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建立,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同时利用转移支付以及财政补贴等手段,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目的。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对农业技术进步的改善。上述研究发现,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农业技术进步,但是其推动作用力度不大,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新型城镇化催生了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政府应当给予相关农企研发补贴及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农业机械设备研发能力及优良种子的培育并进行积极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科技水平,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效率的改善;另一方面必须立足于当地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在农业技术进步率较低的地区,不能盲目追求技术创新,更应当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
4.根据不同城镇化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采取农业发展政策。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在当地政府的影响下实现城镇支持农村,充分发挥其回流效应,为农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本等要素,促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城镇化水平较低地区主要是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相应政策,以弥补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农业生产要素的挤占。如对于城市建设占用农村用地的现象,一方面严格审批该类文件,另一方面要健全土地赔偿制度,避免农民失地且失业的现象出现,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5.建立新型城镇化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监测机制以及政绩考核体系。一方面对于两者之间互动失调的现象能够及时发现并迅速做出反应,充分发挥其引导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地方官员为追求职位升迁而单纯追求经济发展的现象出现,全方位发挥地方官员的治理能力,真正做到新型城镇化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