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宁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安徽芜湖 241003)
在我国体育事业由事业型向产业型转变进程中,政府主导加上社会力量参与成为现阶段国家体育发展的基本模式。随着各种体育改革思维不断涌现,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应运而生,其中高校体育场馆PPP 运营模式更是倍受关注。同时,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也正不断加大与各高校的合作力度,力求通过对PPP 运营模式的优化控制,解决体育场馆运营中的多项问题,提升项目整体运营质量。
PPP 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它一方面可以增加在高校体育领域中的投资,扩大项目总规模,降低成本,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迅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旺盛的体育文化需求;另一方面也引入了竞争机制,有效提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效率。
对于高校体育场馆PPP 模式,高校管理者一般可将其经营客体划分成建设新场馆、扩建旧场馆、运营维护当前场馆等多种类型。具体而言,高校体育场馆PPP 营运模式框架包括“转移-营运-建设”“营运-转移-建设”“营运-建设-购置”“营运-建设-租赁”等。其本质是联合管控模式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重运营主体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管控。在正式运行PPP 模式前,相关各方需结合有关框架签署合同,理清责任与义务,明确各方归属权和经营权,最后通过各方对项目内容的严格遵守与执行来增强运营效果。
高校体育场馆在引入PPP 运营模式后,一是运营管理仍被旧思维模式所束缚,导致管理内容的针对性降低;二是引入机制不合理,对合作过程中的细则制定有欠缺;三是部分高校未利用PPP 模式来完善运营过程,在正式营运期间其资源整体利用率较低,降低了高校体育场馆的经营效益[1]。
从组织性质角度看,高校具有公共事业属性,其工作重心在于教学科学研究,高校建设体育场馆的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满足广大师生的体育锻炼需求等,因此其在PPP运营模式中会更加关注综合效益;而企业会更加看重经济效益,与学校的理念存在明显区别。换言之,鉴于PPP 经营模式的内部参与主体较多,管控理念也不相同,若高校未对运营效益进行综合考量,不仅会严重降低经营管控质量,而且会影响体育场馆的建设与运行。
PPP 运营模式往往会涉及到政府部门和高校等,但一方面是目前此类政策法规仍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政府部门在参与PPP 运营模式时也尚未能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在执行PPP 运营模式时,也未合理运用现有的政策法规。这样不但无法切实体现体育场馆的应用价值,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体育服务,而且会严重影响经营效果,给PPP 运营模式与高校体育场馆的融合带来较大阻碍。
当前部分高校体育场馆在运营PPP 模式的过程中仍未设置科学的风险分担机制,为今后的合营管控带来隐患。主要原因是高校缺乏运营融资经验和风险规避意识,尤其是难以对多方参与的各项风险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更别提制定出适宜的风险解决措施。
PPP 运营模式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而高校体育人才多集中在体育教学和体育场馆的常规管控中,缺少项目融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与此同时,多数高校在PPP 模式的实际运营过程中会让普通教学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而多数人员由于自身水平不足,无法精准理解工作内容与制度规范,这就进一步降低了PPP 模式的运行效果和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的综合效益[2]。
为优化高校体育场馆PPP 模式运营效果,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与各高校共同制定合适的资源引入管控系统,并对其进行专业化控制。一般来说,各高校管理层在建设体育场馆的初期就已明确运营过程,在引入PPP 运营模式后,鉴于参与主体增多,更加需要严格遵守合同细则,精准确认各项资源的具体运用情况,合理控制各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求在强化资源引入效果后,提升资源应用质量,满足高校体育场馆的建设管理需求。同时,高校管理者在日常经营中也需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利用资源引入机制的设定来优化多个部门间的协调。此外,各参与主体都需要共同参与合同细则的制定。努力让合同内容既满足各方需求,又能尽量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并通过对风险的合理控制来解决体育场馆运行期间面临的各项问题,以便进一步增强各类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满足高校体育场馆日常管控的多方面需求。
在高校体育场馆PPP 模式运营中,不同参与主体都带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由于管理目标不同,管理理念自然也有所区别。比如,高校希望满足教师教学和师生体育锻炼的需求;企业希望在建设经营过程中赚取利润;政府部门则是为了在彰显管理水平的同时强化各高校的体育设施管控水平。
若想切实优化体育场馆PPP 运营模式的执行效果,各方都需及时明确科学的管理观念,即利用综合管控理念来完善经营管控过程。比如,高校需树立综合性的管理理念,全面考量高校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维护所带来的综合效益;企业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社会效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部门既要合理衡量体育场馆带来的社会价值,又要借助适宜的建设管理手段来强化该场馆建设的经济价值,以提升校园体育场馆建设管控的综合价值。[3]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业还是各高校都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协作,努力将更科学的管理内容纳入管控制度,为提升师生体育素养做出贡献。
政府部门应依照体育事业的发展状态与对应政策来设置运营管控法规,增强PPP 运营模式法规管控的精准性。具体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在观察各高校体育场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时,可依照实际状况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依据该制度的各项内容合理规范体育场馆建设期间的各环节,同时借助适宜的职责分工来规避其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法律法规漏洞,为体育场馆建设运营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政府部门还要及时了解并掌握高校体育场馆运营建设的具体情况,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来设定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再将具体措施纳入对应的PPP 运营模式规章制度体系内,提升对体育场馆运行方式的执行性,强化PPP 模式的运营效率,适时解决PPP 运行模式可能出现的各项问题,提升高校体育场馆运行建设的稳定性、合理性。[4]
各高校在参与体育场馆PPP 运营模式期间,也应严格遵守当前设定的各项规范制度,利用对该模式的合理控制来确保体育场馆的经营管控效果,以提升法律建设内容的融合度,改善高校体育场馆运行的整体水平。
一般来说,高校体育场馆受自身经营状态的影响,在建设时极易遭受不同类型的业务风险,而这些风险会影响PPP 模式的运行效果,给体育场馆的运行管理造成严重影响。
为增进PPP 运营模式应用的稳定性,高校、企业与政府部门需共同制定出较为完善的风险分担系统。比如在合同制定环节,就需邀请经济、法律等行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制定;在运营管控中,各参与主体要严格遵守合同内容,还要及时发现PPP 模式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采取针对性的举措解决相对应的问题。此外,为确保各经营主体的综合效益,各高校、企业与政府部门要适时设置适宜的监理机构来观察检查PPP 运营模式的具体发展状态,及时找出其存在的各项风险并采取科学的对应性措施并将该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到风险分担机制中,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的科学性与可执行性。[5]
高校体育场馆运营PPP 模式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相关人才除了要具备基本的管理素养外,还要拥有专业的法律、财务以及经济知识。
为切实完善PPP 模式高素养人才培育机制,一方面,需要大力吸纳高素质人才。建议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吸收法律、财务、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利用其专业能力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鉴于各高校内部已拥有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各高校管理者可在日常经营中设立人才培育基地,吸纳所需的专业人才对其进行专业性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实践水平,为此后高校的体育场馆PPP 模式营运建设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另一方面,设置适宜的绩效考核系统。将绩效考核与专业培训紧密联系,及时发现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漏洞,更好地运用体育场馆建设管控资源,保障项目综合管控水平,全面提升项目建设中的人才素质。
将PPP 模式应用到体育场馆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中,是公共文化体育改革的共性体现。为更好地解决高校体育场馆在营运期间出现的各项问题,相关部门可借助PPP 模式合理控制体育场馆运营时的各项任务,切实增强整体运营质量,促进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的持续性发展,提升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