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学兵
(江西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98)
《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指出:地方性本科院校要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培养实用型和应用型人才[1]。这不仅是企业在转型升级时期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是发展区域经济的必然要求。
当前,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实践教学模式目标定位过于笼统,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学术型本科的影响,体现在课程设置上与学术型高校差异不大;实践教学模式创新成分少,体现在课程内容未能自成体系,没有凸显人才培养的 “实践性” 和 “职业性” 特征;教学方式仍以灌输式为主,不符合 “实践性、应用性” 的人才培养目标;实践基地的建设流于形式,体现在与企业合作不充分[2]; “双导师” 制落实程度低、实践基地的数量不足;与之相适应的质量评价与保障机制仍不完善。
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培养应用型工程人才为目标,这就要求更注重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考察与培养,而该能力的培养与高校的实践教学模式密切相关。纵观国外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国外高校实践教学模式依靠管理部门、培训机构、校企合作等为学生搭建实践平台。这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实践教学模式是指依据一定的理论基础,围绕实践教学而形成的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种比较稳固的教学程序,在空间上表现为多种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在时间上体现为操作的顺序,为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提供路径、方法的选择[3]。政校企合作,是指政府、学校和企业等整合各自的资源优势,为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自愿进行的合作[4]。旨在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探索政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产教融合,解决企业人才之需,实现政校企共建共享共赢。
1.2.1 实践教学现状
软件工程专业以培养应用技能型性人才为主,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对江西省六所应用型高校的调研,笔者发现一些不足,具体如下:
第一,实践教学目标有待细化和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服务于人才培养,因此,实践教学模式的目标定位必须与人才培养目标一致。当前江西省应用型高校实践教学模式的目标定位与其整体培养目标基本吻合,但缺少对目标的细化和深化。例如,某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软件工程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培养目标基本相同,即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专门人才,但没有明确实践教学课程的具体培养目标。
第二,实践教学实施有待改进。尽管各高校强调课程设置需突出 “实践性” 和 “技能性” ,但实际上仍较多强调理论课程的设置。另外,当前江西省应用型高校尚未形成符合其培养特点、与企业关联密切的实践课程体系;虽然一直强调采用案例法、情景法、观摩法等教学方法,但并没有很好实施。
第三,实践教学保障体系需改进。包括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企业导师等方面。实践教学基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非常重要,江西省应用型高校加强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但是,基地的数量仍与学生的人数不匹配、实践基地的管理与保障有待改进。
双导师制已经执行,但仍有改进的空间:企业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有限;同一导师指导的学生过多。调研发现:35%以上的学生认为没有受到企业导师的指导。
第四,评价与监控机制有待更新。目前,实践成绩仍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忽略实践过程;仍以理论考核为主,忽视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价的指标未能突出对应用性、技能性的考核。当前江西省大多数应用型高校并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未将实践课程体系、实践基地建设、实践过程纳入监控范围。这些都不利于全面反映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过程。
1.2.2 政校企合作现状
第一,当前政校企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对六所应用型高校实践教学的调查,通过分析、统计得出表1。
由表1可知:政府、高校和企业的角色单一,只起到最基本的作用。三者不充分的合作势必会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
表1 政校企角色、作用
第二,校企合作的主要特点:①合作的主要事项:专业建设、平台建设、产教融合、资源共享(师资、教材、设备等)、实习、实训基地、订单班、行业学院等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领域;②在合作层次、合作项目上,公办学校比民办学校都要深、广;民办高校主要关注实训基地、行业学院、专业培训方面;而公办院校则关注平台建设、学科建设、产教融合、科研转化等[5]。③校企合作基本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三,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①由政府主导的合作很少,校企合作基本上由学校和企业自主选择、自发组织;②政府主要制订一些校企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政策等。这些政策对于企业或学校实质性的帮助凸显不够。
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CDIO教育理念为指导,构建递进关系的 “进阶式” 政校企耦合的软件工程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如图1(p16)所示。该模式把学生的实践分成四个阶段:感知期、认知期、强化期、拓展期。该模式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与主动参与;知识的掌握也是随着时间不断加深和升华的;政府、高校和企业要建立相互推动、相互影响的互动机制方可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在调研中发现:政府的制度建设尚未健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校企合作的愿望与动力,校企合作的环境有待优化。作为地方性应用型高校应该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联合政府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制订互惠互利的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原则:
2.2.1 政府主导原则
当前,我国处于产业调整和升级时期,企业面临技能型人才的 “用工荒” ,应用型高校的学生却找不到对口岗位的 “就业难” 情况普遍存在。
校企合作必须在政府的制约监督和引导下,企业和学校才能有政可依、有法可约,才能形成长期共赢的态势,才能 “走得远、走得长”[6]。因此,政府不仅要起主导作用,而且还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产业发展需求制订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经济支持政策。教育管理部门可针对校企合作中的具体事项加强引导和监管,如企业参与专业设置、双师型教师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实训的考核与监控等。
2.2.2 互惠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既是 “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的 “双赢” 模式,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必须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这样才可以保证校企合作 “走得远、走得长” 。
2.2.3 就业导向原则
校企合作注重与市场接轨,必然要贯彻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理念。首先,对专业课进行合理规划,必须让学生拥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其次,一定要加强专业培训,与企业共同制订实习实训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最后,还要辅助性地进行素质和职业教育。
地方政府要直接参与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进程中,引导和监督其培养过程;校方作为直接参与者还要监督、考核学生的实践,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考核:企业作为培养者还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考核。三者在 “进阶式” 政校企耦合的实践教学模式中的不同阶段担任不同的角色,如表2所示。
表2 三方角色定位
想要提升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还要提升政府管理部门、高校和企业三者的耦合度,必须调适三方的行为。
3.2.1 政府
角色转变是推进校企合作的基础。构建现代治理理念引导下的新型 “政校关系” ,政府可通过制定校企合作鼓励措施、企业准入制度、经费支持政策、校企合作监控条例等,实现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向 “调控模式” 转变,即政府的角色应当从主办者、管理者向协调者、监督者转变。
政策细化及可执行性是推进校企合作的前提。目前,已经存在一系列文件,但缺乏相配套的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从而导致企业参与的热情不高。另一方面,政府应抓紧立法,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合法化,从而推动校企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机构创新是推进校企合作的保障。必须建立由政校企三方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职责是协调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实践指导委员会,负责实践基地、企业的合作指导以及监控和考核。
3.2.2 企业
改变观念是推进校企合作的前提。校企合作既需要企业领导的重视还需要员工的支持,无论是高层还是员工都要认识到校企合作关系到学生技能的培养,与学生的就业质量息息相关,不断提高企业参与教育的自觉性。
找准切入点是开展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发展需求选择合作高校。如,软件开发公司在选择合作高校前要了解该校软件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质量、校方需求与合作条件等,双方合作是否具有互补性、是否能促进共同发展。
3.2.3 高校
思想认识。高校领导和教师都要重视校企合作,要认识到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管理层要更新观念,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寻找优质企业进行合作。
设置专门的机构。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部门,负责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制订校企合作规范、评价制度、奖励制度。对优质合作企业可在优秀毕业生推荐、学生职业培训、技术共享、专利转让等方面给予优惠。
加强专业建设。高等院校要围绕岗位能力需求、企业需求、区域经济发展设置专业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和实践体系、专业群。注重学生能力、技能的培养和考核。
提升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教学质量不仅要改进实践教学模式,还要提升政府、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程度、耦合效应。为此,构建 “进阶式” 政校企耦合实践教学模式,分别研究政府、学校、企业在每个阶段的角色,辨析它们的行为。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这三种 “资本” 是缺一不可的,并且是可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