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思考

2022-12-02 21:53□潘浩,李
山西农经 2022年3期
关键词:成果攻坚农民

□潘 浩,李 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不同发展阶段为做好“三农”工作,为亿万农民谋福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 年11 月29 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是指导脱贫攻坚的重要纲要性文件。2017 年10 月18 日,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之后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这是进一步指导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

2020 年,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设立5 年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平稳逐项分类优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这也是今后“三农”工作的方向。

1 推进新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

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 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疆也圆满完成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性任务,但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并不代表彻底消除了贫困,相对贫困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新疆已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薄弱、脱贫基础较为薄弱、脱贫人口仍存在一定的返贫风险。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必须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过渡期内的重要任务。因此,推进新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二者相互支撑、配合的良性互动格局,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尤为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持之以恒抓好脱贫攻坚和促进就业两件大事,扎实推进各项惠民工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期新疆“三农”工作要拓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从全面脱贫到乡村振兴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进入5 年过渡时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类有效资源和要素优先向农村投入,不断提升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和整体发展实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2 推动新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逻辑

脱贫攻坚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均承担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任务,两者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时间发展阶段上具有渐进性与过渡性特征。脱贫攻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需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从脱贫攻坚到全面脱贫再到乡村振兴,需要从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以及工作主体等方面有效衔接。

构建系统长效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在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有效责任机制、动员机制、考评机制等工作保障机制均可在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期,一些在脱贫后待完成的工程、项目、任务等应继续实施,做好与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接续支持、发挥长效作用。同时,要统筹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五大振兴,构建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框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蓝图规划。

2.1 工作方法衔接

脱贫攻坚聚焦的是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基础性问题,解决的是绝对贫困问题。过渡期聚焦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解决的是相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聚焦的是整个“三农”问题,其范围和对象明显扩大。要实现二者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需要在工作方法、工作措施上实现从精准到共享、从特惠到普惠、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一方面,政策支持对象的扩大。从对贫困户、贫困村的特惠到非贫户、非贫村的普惠,包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例如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宽政策支持范围。对乡村产业的支持从产前的种养环节向“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和产业融合等环节转移;对农户发展的资金支持从财政资金为主向金融资金和共商资本支持转移。与脱贫攻坚阶段不同,乡村振兴阶段应更注重政策的普惠性,让政策惠及全体农民。

2.2 工作内容衔接

脱贫攻坚时期,工作内容主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通过“七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等重要措施,根据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因人施策制订差异化的帮扶措施,最终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进入过渡期,工作重点是通过多种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户返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内容是通过持续性的政策支持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的全面发展。

一方面,要注重梳理脱贫攻坚期间的政策体系、举措方式等,做好相关举措的转移接续,发挥其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如延续产业扶贫政策的部分举措,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作用,助推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举措不仅关注农户的经济收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而且也关注农户的多方面需求,解决多维贫困问题。在此基础上更加重视乡村的全方位发展,特别是注重乡风文明等精神面貌层面的提升与发展。

2.3 工作主体衔接

不论是脱贫攻坚、全面脱贫还是乡村振兴,其主要的工作主体都是“人”。脱贫攻坚是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乡村振兴是为了解决广大农民的全面发展问题。两者在工作主体方面的衔接主要表现为从贫困人口发展到全体农民,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继承性和发展性。进入乡村振兴阶段,一是要引导农民增强主体意识,提升全体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加强对长期在本地发展的乡土人才的培育工作或引导在外人才返乡等。二是要强化全体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注重对全体农民的培训,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多种培训方式,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等。

3 新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由此可见,实现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的五大振兴是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实践路径。

3.1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帮扶是巩固脱贫成果的根本支撑,也是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脱贫攻坚时期,新疆通过实施产业扶贫,着力打造一批可持续发展、稳定增收的特色扶贫产业,在提升贫困村产业发展能力、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进入过渡期,需要在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强化产业发展,进一步补齐技术、设施、资金等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短板,推动脱贫产业从“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提档升级。突出优势,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突破口,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以各地独特的资源禀赋、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为基础,发掘一批乡土特色产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以及一批乡土特色品牌。

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从传统粗放型向依靠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从以增产为导向转向以提质为导向。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让更多农民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3.2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生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脱贫攻坚时期,新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底线,严禁“三高”项目进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通过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积极落实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优惠政策,并覆盖到贫困户,使贫困群众有了稳定的收入。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强调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等公益岗位,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让贫困户有更多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进入过渡期,新疆依然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巩固原有生态扶贫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绿色生态产业扶贫、乡村生态旅游等生态扶贫路径。同时,要持续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一方面,通过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村容村貌提升等措施,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从水、电、路等方面出发,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其生产积极性。

3.3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文化是乡村的根脉。乡村文化兴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脱贫攻坚时期,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找“穷根”、想出路,坚持扶贫、扶志与扶智同向发力。

打造“农村文化大院”“农牧民夜校”等新型文化阵地,保证基层群众能便捷地读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精心实施东风工程、农家书屋、连环画进村入户等文化惠民工程,向南疆四地州行政村和社区文化室、中小学校等配送系列宣传品,有效满足了各族群众阅读需求。

通过常态化开展培训教育等方式,对贫困群众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其脱贫致富能力,逐渐转变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不断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入过渡期,要强化文化润疆引领,持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法律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培育和发扬良好的家风、乡风和民风,持续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发展程度。

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提升乡村文化服务水平,确保村民的精神生活质量。

3.4 促进乡村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以来,新疆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农村基层党建工程,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精心选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深化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入过渡期,要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伍”。

一是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力,即引导农民有效参与到农村的公共事务中,并在该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加强执行能力,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切实保障村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做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二是深化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主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激发农村内生活力。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平台,开展生产、供销和信用等全方位的互助合作,发挥村集体和企业的力量,带动农户增收。

3.5 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关乎乡村振兴的成效。脱贫攻坚时期,新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到乡(镇)、村挂职锻炼,实施“天池计划”,确保一村一名大学生,采取“科技特派员+项目+贫困户”的形式,引导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选派“第一书记”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到深度贫困村,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落实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在助力贫困村退出、促进贫困户脱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过渡期,要采取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优化引人、留人、用人环境。

一是加快培育高质素农民队伍。充分发挥农业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的作用,开展各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本土人才培育。

二是引进基层紧缺人才。实施“三区人才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培育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选派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到基层工作。加强与援疆省市的人才交流。

三是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育,不断提高村干部的能力素质。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传帮带”作用,让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掌握电脑办公技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让村干部成为乡村工作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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