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忠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两个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最重要的政治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一贯重视确立和维护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核心,始终强调科学理论的指导地位。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也表明,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9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有着56个民族和14亿多人口的大国,如果没有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那是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的。党的十八以来,正是因为党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才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从容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正是因为党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才能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准确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以来,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推动;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依法纠正一批冤假错案,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升;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和守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这一系列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无不彰显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强烈使命担当、巨大政治勇气、卓越理论智慧、高超斗争技巧。为此,更要在法治实践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才有权威,党才有凝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只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引,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增强。
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正确思想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继承和发扬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形成的法治思想,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把法治发展规律同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开辟了一条崭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国精神,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飞跃。其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科学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之问,处处闪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光芒,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法治意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必须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的前提下,站稳人民立场,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必须坚持以宪法为统领,将法治主线贯穿“国家—政府—社会”治理全过程,贯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人类进步潮流;必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我们党自成立之始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构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框架内容。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描绘了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宏伟蓝图。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今后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了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实施步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
以“两个确立”为根本政治原则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要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广大人民群众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者的内涵以法治相贯通,共同推进、整体发展,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中的三大系统,既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又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法治中国的整体功能框架,表现为“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实施治理的全面展开。
党的十八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首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部署,坚决防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动在口头、停留在纸面、结束在会议的表面现象。
当前,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以制度建设质量为着力点,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和不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准确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形成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要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严格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管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要把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建设法治人才队伍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使之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