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雯
(北京化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回顾16 世纪到19 世纪西方进步观的发展,其在总体上呈现出以理性主义为支撑、以乐观主义为基调的历史图景,这一时期的思想家相信理性的绝对力量,认为人类能够凭借理性推动社会不断进步,最终达到完美之境。不过,这种进步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历史循环论和历史倒退论的谬误,但由于自身存在的一些理论缺陷,最终伴随着新的社会进步理论的出现走下了神坛,而此新的理论就是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不但与理性主义进步观分享了共同的历史语境,而且是在对后者的扬弃中达成了关于社会进步理论新的高度。因此,从思想史角度考察马克思进步观的形成,分析其思想实质以及对理性主义进步观的超越之处,无论对我们理解马克思社会进步观还是整个唯物史观,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大体而言,“进步”是一种时代观念史的范畴。不过,这一观念史却由于和西方智性思想的发展脉络深深嵌套在一起而彰显出其独特的价值,那就是在理性的视角下对人类历史的重新理解(1)在此之前,人类对历史的理解大体持循环论或倒退论的立场。前者以柏拉图为源头,他将历史视为一个按照某种周期循环往复、永无止境的过程,虽然在具体演变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的特征,也可能会出现某种进步或退步的,但最终一切会复归原点,并重新开始新一轮的循环。后者以赫西俄德为源头,他按照金、银、铜、铁四种金属等级的划分,将人类历史视作一个不断倒退的过程。此外,基督教虽然将历史视为一个不断向上帝之国逼近的过程,但这种史观绝非是“进步”式的,因为对于人间社会本身而言,最终走向的恰恰是所谓末世。,从而也重新塑造了西方文明的发展脉络。实际上,近代西方的社会进步观正是在理性主导的历史浪潮中形成的,这一浪潮萌发于自然科学层面,进而波及经济、政治以及思想等众多领域。它不但变了人们认识世界和自身的方式,而且也为思想家的理论阐发提供了基本的历史语境。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为理性主义与马克思进步观形成的共同前提,或二者共同的背景——正是这一浪潮为理性主义进步观的形成奠定了科学的前提,而马克思则在后者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创立了自己的进步学说。
自哥白尼开始,欧洲进入了一个科学革命时期,在文艺复兴精神的启迪下,不同领域的科学家都相继形成了开创性的理论研究,如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的《新天文学》,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的《两种新科学的对话》,当然还有英国物理学家牛顿在《自然定律》中对三大运动定律以及万有引力的阐发。托马斯·库恩曾评价哥白尼不仅是“人类对大自然理解的一次根本性变更”,而且构成了“西方人价值观转变的一部分”。[1]实际上,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整个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学,科学家们从各个领域出发作出的全新研究,不但建立了新的分支学科,而且推动了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重新理解。到了19 世纪,西方进一步发现了许多重要的科学规律,尤其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和生物进化论这三大发现,极大地震动了当时的科学界与思想界。而从社会进步观的角度来看,三大发现为社会进步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细胞学说的形成不仅推动了生物学的发展,而且为唯物论的正确提供了有力的说明;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则为社会规律理论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方法论基础;而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创立,不仅确立了规律存在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而且打破了长期在人们观念中占据统治地位的神创论,从而深深撼动了宗教神学的基础,给人们的观念带来了巨大解放。欧洲的众多思想家正是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启发,充分借鉴前者的相关理论,将社会也看作一个不断进化的发展过程,从而逐渐形成了社会进步的相关学说。
伴随着自然科学的大发现,社会经济也获得了蓬勃发展。18 世纪50 年代,英国资产阶级为了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掀起了一场以机器大工业取代手工业的产业革命,这场革命又称为第一次工业(科技)革命。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新的技术和工具,当它们被应用到社会经济领域,所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劳动效率极大提高,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自从蒸汽和新的工具机把旧的工场手工业变成大工业以后,在资产阶级领导下造成的生产力,就以前所未闻的速度和前所未闻的规模发展起来了。”[2]到了19 世纪中期,由于大机器的发明及使用,专业化生产逐渐成型,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然而,这场革命产生的影响并不止于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不断成熟,资产阶级掀起了一场从经济到政治,再到文化、观念、价值等领域的巨大革命。它不但打破了人们以往形成的对世界的认识,即将世界看作永远静止的状态或不断循环的过程,而且塑造了一种全新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场革命所带来的变化是出乎前人意料的,它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过去人们认为世界是相对静止的,对传统的任何背离都是反自然的;而现在,人们认识到生活的法则在变化,世界在不断进步,这是一个健康社会的正常状态。”[3]正是在这种新的理解方式下,人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改造世界、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当中,由此使人类社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
而从政治层面来看,法国大革命可以说是当时最具影响力的一个事件。托克维尔曾盛赞大革命“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4]而在更多的思想家看来,这场革命并不仅仅是一场简单意义上的政治体制革新,而是一个包括了政治、文化、历史等观念在内的巨大革命体系。法国大革命为何具有如此深远的意义? 实际上,这是因为它和另外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具有直接的关系,那就是启蒙运动。这是一场由理性主导的观念再造,它使得人们的思想冲破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藩篱,转而用新的纸笔为人类社会描绘出更加丰富多彩的蓝图,而法国大革命的胜利无疑使这一思潮达到高峰。启蒙运动中形成的社会进步观正是法国大革命重要的思想来源,为大革命作出了理论启发和学说支持,并成为后者重要的思想武器。因此,我们可以将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视为一种思想上的连贯性过程,这个过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扫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障碍,使新的生产关系在社会的广泛领域内得以确立和推广。而其思想后果则正如科利斯·拉蒙特所指出:“事实上,近代关于进步的观念正是在法国这个理性的时代走向自己的成熟的。”[5]它使得人们无比崇尚理性的力量,并最终形成了一种以理性为基调的社会进步学说。马克思也是从这一背景出发,通过对当时的社会制度、所有制关系、国家本质等进行全新的研究和阐述,形成了其实践的进步观。因此,近代的进步观念可以说是理性主义与马克思共同的历史语境。
从发展脉络上来看,理性主义进步观在将近三个世纪(16—19)的历史进程中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弗兰西斯·培根和笛卡尔等人最早将社会进步理解为知识或者智力的进步。(2)培根将历史进步的信念建立在人类知识的基础之上,他认为古代人之所以没有获得今天这样的发展是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可以摆脱当时状况的方法和工具,只要得到新的工具,人类的境况就会得到完善,并将获得更大的自由和幸福。笛卡尔和培根同样相信历史趋向进步,同时他从理性主义出发,认为人类可以运用理性的力量,形成新的方法,推动社会的进步。到了启蒙时期,孟德斯鸠、伏尔泰等思想家则主张通过理性的自觉来对抗愚昧与盲目,进而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进步。其后,孔多塞、卢梭、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在对理性的运用和反思中完成了理性主义进步观的系统化。最终,理性的观念深入人心,而理性主义进步观则成为当时社会历史观的主流论调。从内在特征来看,理性主义进步观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理性至上。英国哲学家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可谓理性主义进步观的先声。当时,英国工业革命开始,自然科学也迅猛发展,无论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都相信知识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他们投入大量时间寻求获得知识的方法,由此使当时的哲学发生了一种“认识论转向”:借由新知识带来的各种领域的发展,哲学家们开始越来越推崇理性的力量。一方面,理性带来了知识,知识则转化为工业文明最新的成果,进而推动了社会诸多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理性同时还破除宗教领域的迷信和世俗生活的无知。当时许多思想家都通过理性的思考而成为无神论者,比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就认为上帝不具备物体的特征,因而是不存在的。洛克虽然承认上帝存在,但认为上帝的观点并非先天存在,而是人们在后天的经验中习得的;同时他还区分了理性与信仰的界限,并认为理性明显高于信仰。这些哲学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宗教划定范围,为理性与科学争得地盘。时代的思潮使理性不但成为思考的最主要的工具,而且成为人们心中最高的权威。恩格斯就曾如此评价:“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着的知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6]
第二,乐观主义倾向。理性主义者对理性绝对崇尚,他们认为人可以凭借理性完成任何想要做的事,由此对社会进步也充满了乐观主义的倾向。他们相信,在以理性为基础的科学的带动下,人类社会必然会不断由低级走向高级,最终实现巨大的进步。他们甚至认为,随着人类理性的发展,所有的社会顽疾都将得到彻底医治,所有的罪恶也终将得到铲除,人类必然会迎来一个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未来。乐观主义者不仅如此憧憬,而且坚信这样的未来必然会实现。比如,按照乐观主义进步观的代表孔多塞的说法,人类社会将不断实现进步,这个过程有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放缓,但绝不会停下;同样,人类的知识和道德完善也没有任何上限,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最终到达完美,“依据推理并依据事实,自然界对于人类能力的完善化并没有标志出任何限度,人类的完美性实际上乃是无限的;而且这种完美性的进步,今后是不以任何想要遏阻它的力量为转移的;除了自然界把我们投入在其中的那个地球的寿命而外,就没有别的限度”。[7]卢梭曾告诉人们,在理性前进的路上会有许多陷阱,因而需要更加审慎;而孔多塞则告诉人们,未来一片坦途,终点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从历史发展的经验来看,乐观主义的进步观或许确实把社会进步看得过于理想化,它虽然能带给人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但也带有明显的片面性与盲目性。
第三,线性进步观。理性主义进步论者根据对理性的信仰构建社会进步的理论,但其构建的实际上是一种线性进步观,即社会进步不可偏移,也不可逆转,总是朝某个方向不断前进。因此,这种社会进步观虽然以理性为主导,但仍然是一种单一的机械论图式,无法对社会历史考察产生真正的指导作用。同时,理性主义进步论者的线性进步观还体现在对历史发展路径的刻板遵循,在文明中心论的观念支配下,他们将欧洲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视为世界不同国家和民族普遍都要遵循的历史发展模式,并在非欧洲文明体系的国家中加以宣传和推广。这就等于犯了双重错误,既将社会进步规律简单化、机械化,又忽略了地域文化的差异。此外,由于在理性主义者那里,理性是一种先在的力量,所以在它指引下的社会进步也必须符合理性,这就使理性主义进步观在抽象意义上也呈现出某种线性特征,即社会进步是一个不断趋近理性的过程。理性主义进步论者相信通过思想启蒙可以探索新的知识,制定新的法律,构建新的制度,从而使社会的发展最终走向更高的理性。但这种具有抽象色彩的进步观从本质上来看充满了线性论的色彩,这种色彩是由对理性的过于推崇和盲目乐观决定的,这是它的基本逻辑,也是它的内在要求。
当然,理性主义进步观的积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首先,以理性为武器的社会进步理论,推翻了宗教神学在思想上的权威,否定了历史循环论与历史倒退论等错误观念。理性主义者认为理性是人类天赋具有的能力,人们可凭借理性分析事物并揭示其内在的本质。同时,理性在他们看来还是一种本质性的评价尺度,它的权威甚至高过上帝,这不但对当时欧洲的宗教思潮形成了致命的一击,而且使进步的观念深入人心,由此也使人类历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次,由于理性精神的弘扬,人们充满热情地寻找新知识、新工具,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它反过来又以科学成果的形式转化为新的社会生产力,由此就带动了社会的飞速发展。当时的理性主义者普遍崇尚科学,相信人类可以凭借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改善人类生活条件,增加社会财富,并最终实现所有人的幸福。理性主义者的这种乐观精神或许过于夸大了理性的作用,但正是这种精神帮助人们不断克服社会进步中的各种苦难和挫折,带领人们以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概向前迈进,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巨大发展。同时,对科技的崇拜虽然有一定的弊端,比如自然环境的破坏、人文价值的陷落等,但不可否认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确实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推动了当时社会的发展,直到今天,对科技的重视仍然让人们不断获益。因此,作为社会进步理论在启蒙时期的最高成果,理性主义进步观无论对社会进步理论体系的构建,还是社会进步实际的推进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社会进步观的形成,也很大程度得益于理性主义进步观。
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形成于19 世纪中期,它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科学的发展和革命斗争的深入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一个丰富的理论体系。从现实层面来看,马克思社会进步观的形成与当时科学、经济、政治等领域取得的伟大成就密切相关。而从思想层面来看,理性主义进步观可以说是马克思进步观形成的重要基础。这表现在:第一,理性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特征,不仅贯彻于理性主义进步观的方法论中,也同样在马克思的问题意识中得到了继承,尽管后者更多是以一种“批判”的方式介入其中。第二,马克思与理性主义进步论者还分享了一个理论前提,那就是人可以凭借自身的不断完善改造自然,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第三,就价值追求来看,马克思与理性主义的价值旨趣也可谓一脉相承,那就是通过对人道主义的高扬来实现对人的主体性辩护。
然而,马克思与理性主义进步论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在马克思这里,衡量社会进步的核心尺度不再是作为原则或信念的理性,而是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实践是马克思解释社会进步的基本概念,也是其社会进步理论的方法论主体,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8]在马克思看来,理性或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但社会进步却不能仅仅从理性的角度来界定。这是因为,人不只是理性或意识的生物,而是有着肉体层面的具体需要,这就决定了人首先需要通过生产来解决生存问题,即人的活动首先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展开,此活动即马克思所说的实践。而从历史层面来看,历史的发展并不是某种脱离人的神秘过程,它在根本上就是现实的人的活动总和在时间上的展开,尤其是生产和交往活动总和性的展开。因此,人类发展到今天所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源于自身实践的不断积累,正是有了人类的实践活动,历史才得以被创造和推进。此外,实践作为一种载体,是连接线性时间的工具,它作为一种连续性的运动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连接起来,从而让历史呈现为一种总体的实践史,而这也就决定了实践是理解历史、把握社会进步的一条根本线索。马克思在谈到社会进步的规律时,始终强调人的实践对历史的塑造和推进。在他看来,社会进步之所以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就是因为实践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这些规律由于是人类本性的历史,所以是自然的规律。”[9]就此而言,实践可以说是社会进步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它既遵循了历史规律的合理性,又充分发挥了主体的能动性。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类的社会实践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处理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二是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活动,即人类的社会交往、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三是以观察、实验和科学研究为内容的科学活动。不过,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始终把人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作为考察实践活动的核心,这是因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在内在欲望和需求投射到自然界的第一个活动,它只有满足了一定的物质需求,人的社会交往活动和其他精神活动才会形成。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其他活动的基础,而一个社会的进步在最基本角度上来说也是物质生产力所展开的历史过程,物质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并进而决定着建立在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这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一条基本规律和法则。人类历史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旧的社会形态或阶段被新的形态或阶段取代总是要经历许多曲折,但客观上而言,只要生产力的发展是客观的,那么这一取代就是必然的,比如就近代社会的发展演变来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封建制的生产方式,正是由于前者在客观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形态,也不是社会进步的终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矛盾性以及“异化”的生产、交往关系决定了它将被更加先进的社会主义淘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进一步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即通过实践活动,人不仅提高了生产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而且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人自身的发展。其一,从实践自身的意义来看,人与动物消极地适应自然的活动不同,“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0]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就前者而言,人通过实践不但能够认识客观规律,而且能够使客观规律为人所用,从而使“物”按照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达到被人所掌握和利用的目的。就后者而言,人对世界的改造本质上就是创造,没有创造,就不会形成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而通过实践,可以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的事物。其二,从实践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来看,实践既是人类改造现实世界,发展自我的过程,又是不断完善自身与现实世界关系的过程。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人的潜能和素质得到提高,并形成了多样的价值追求,从而逐渐实现着自身的发展;而在发展自我的过程中,人类获得了更强大的力量,并将其运用于提高生产和改善社会关系上,从而又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其三,从实践对人的发展的意义来看,不断的实践在最广泛意义上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使得实践进一步深化和扩展,进而带来更加普遍的社会联系和更加多样的社会交往,这些内容最后都会升华人的自身能力与素质,从而最终促进了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通过实践,生产力和人类自身都获得了发展,社会进步的两种尺度真正达到了统一。
通过实践的引入,马克思还对社会进步的阶段问题形成了新的解读,他从人的“类本质”出发,依据人在历史过程中实践的社会关系,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前后相接的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3)与此相比,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还有二阶段、四阶段以及五阶段的划分,其具体内容和方法论意义可参考刘忠世《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多种划分形式及其方法论意义》一文,载于《河北学刊》,1999年第4期。此外,恩格斯则以马克思在《德意志形态》中对所有制形式的设想,对人类社会作出了五种形态的划分,即原始氏族社会、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世纪农奴制社会、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这种简洁有力的划分不但反映了社会进步“属人性”,而且揭示了实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始终“在场”,正是这种“在场”保证了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回归到了社会的客观经验当中。由此,历史不再是理性主义进步论者那种理性尺度的裁断,社会进步也不再是主体观念在客体世界中的映射,而是回到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当中。也正是在这一维度下,马克思的实践进步观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启示,那就是不能把社会与人抽象的对立起来,也不能把历史与人抽象的对立起来,而是要将社会、历史都看作是“现实的人”的活动。无论历史如何发展,社会形态如何演变,主体始终是人,这就为马克思后来反对道德与经济、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抽象对立,将二者实现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实践进步观可谓意义重大。
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是在理性主义进步观的基础上形成的,他正是在理性主义进步观中看到了人类进步的希望,因此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前瞻性判断。然而,当马克思对社会本质作进一步思考时,他看到了理性主义进步观存在的缺陷,比如对理性的过于推崇而使自身在某种程度上走到了理性的反面,又比如,过于强调人的智性思考反而忽略了作为人类生存基础的实践活动。因此,在对理性主义进步观反思的过程中,马克思对其进行了合理的批判,既继承了它的合理之处,也舍弃了其不合理成分,从而形成了更加科学的社会进步观,实现了人类进步观念史上的伟大变革。
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超越理性的依赖。理性主义虽然弘扬人类理性,但它却存在一个根本的缺陷,那就是过于依赖抽象的理性,却忽视了作为进步承载者的实践。理性主义进步观一味强调理性的进步,对于人类活动的实际却缺乏应有的重视,由此进步观变成了缺乏基础的空中楼阁。与此相反,马克思将社会历史的发展建立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1]在他看来,社会进步虽然包含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上层建筑的转变,但这些转变首先都应该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离开了实践,它们成立的前提将不复存在。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回顾,马克思看到了以往时代对人类理性的各种压迫,因而肯定理性对人的本质的唤醒和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但他并不将理性视为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同时也反对将精神、欲望、情感等心理因素纳入对社会进步的考量。在马克思看来,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这一运动的实质就是实践,它既是客体层面的自然与历史的统一,又是主体层面的过程与结果的统一。这样,在对理性主义进步观进行扬弃之后,马克思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命运形成了新的解答,即社会进步既是一种遵循客观规律的过程,又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的过程,而此二者的统一就是人的实践活动。
以社会进步的必然性为前提,超越机械论的偏执。马克思在对人类活动进行历时性考察的基础上,还阐发了社会进步的另一重逻辑,那就是社会实现进步的过程也是自由与必然获得统一的过程。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使马克思陷入一种机械论的偏执当中,他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的意识之间的关系出发,认为社会进步的规律在本质上就是人的活动规律,即人通过不断的实践发现规律,并利用规律改造世界、完善自我的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实践活动一方面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另一方面也提高和丰富了个人的精神世界。因此,对于社会进步的评价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从客体角度出发,以社会的客观发展为进步定立标准;二是从主体出发,以人的自身发展为进步定立标准。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进步就是逐步摆脱各种环境与条件限制,自觉把握和掌控各种物质条件,从而由他律状态走向自律状态的一个过程,将自己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到通过劳动实践获取丰富的物质财富,再到从实践活动与社会关系中找寻自我存在的价值,人类每向自由状态走一步,社会就随之达到一个更好的形态或阶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的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对自然和自由的矛盾的解决。就此而言,马克思看到了社会进步的历史必然,同时又避免了机械进步论的偏执,从而对社会进步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认识。
以社会进步的多样性为准则,超越线性论的单一。在社会进步图景的思考上,按照理性主义进步观,社会进步是通过理性尺度来进行裁定和建构的一个过程,这无疑是一种单一图景的进步观。与此相比,在马克思这里,社会进步则呈现出更大的丰富性。一方面,虽然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考察社会进步的基本角度,但马克思认为社会进步并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发展,而是涵盖社会生活所有领域,制度完善、文化繁荣、道德上升等方面都可纳入对社会进步的考量。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说明社会进步整体性的同时,又强调整体进步趋势下的局部的异质性。马克思摒弃了理性主义者以理性推导社会历史的做法,认为这种做法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多面性特征,远离了历史发展的现实,因此是片面、偏执的进步观。在这样一种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虽然对人类社会进步作出了“三个阶段”的划分,但同时也承认具体发展过程中的多样性(比如对东方社会的论述)以及跳跃式发展的合理性(比如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命题)。正是因为看到了社会进步的这种多样性,马克思既不对社会进步盲目乐观,也不对其消极悲观,他怀着积极的信心,冷静理智地分析社会进步的完整图景,构建出了一套科学的社会进步理论。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以实践为标尺,“把人类实践活动中‘物的因素’与‘人的因素’内在地结合在一起,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具体模式辩证地统一起来,描述出人类历史复杂的进步过程”。[12]从而超越了理性的依赖、机械论的偏执以及线性论的单一,到达了近代社会进步理论的最高点。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对社会进步的论述,马克思还确立了一种“新的”以人为核心的社会进步立场。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实践主体,但同时也是价值主体,人的实践活动不但推动了社会进步,同时也为其赋予了终极价值,那就是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而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只有牢牢把握这一价值,实践活动的动力与热情才不会褪去,人类社会的航船才不会迷失方向,因此马克思的社会进步理论又可以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人文社会进步观。马克思立足于社会进步中人的主体性,将主观与客观、理性与价值紧密联系起来,在坚持客观物质指标的同时,注重对社会进步的价值评判和引导,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与各种关系的和谐相处为目标,将客观规律与价值追求相结合,形成了关于社会进步的伟大论断。我们在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应该坚持马克思的社会进步观,努力推动社会向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