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11-30 03:43刘思源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区块共同体

刘思源

(西北工业大学,陕西西安,710129)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指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在国家的推动下,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经济与社会各个领域成为一种趋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特性的内在价值来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理论研究领域,有学者认为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通证经济正在迅速改变着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区块链+通证经济”带来了多方主体平等参与、各参与主体权利义务自动实现和通证在流通中获得价值等方面的治理变革[3]。也有学者立足于我国发展的实际需求,认为通过区块链底层技术架构嵌入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治理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坚守规避技术风险的工具理性、回归公共利益与公共精神的价值理性,能够超越区块链技术工具的内涵,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4]。

从目前的研究进展来看,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对此,本文以下从解析区块链技术的哲学理念和经济价值意蕴出发,分析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契合性,并提出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理路。

二、区块链技术的哲学理念与经济价值意蕴

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有着密切联系。人类历史上已经发生过三次产业革命,当前正迎来第四次产业革命,并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数字技术驱动社会生产方式变革。区块链技术作为“信任机器”具有信息存证和溯源等功能,能够实现可信任数据协同,将是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核心技术之一。

(一)区块链技术的基本概念

区块链(Block chain)的正式诞生和发展源自于比特币。2008年,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公开在密码学邮件组发布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提出将区块链技术作为构建比特币数据结构及交易体系的基础技术,使得比特币是一种利用加密技术实现资金转移的数字货币和支付系统,它不再依赖于传统的中心化银行机构[5]。实质上,区块链技术不是单一性的技术,它的产生是集分布式网络、密码学和数据储存等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推动信息互联网再发展进入到价值互联网的必然因素[6]。从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来看,其基本概念是:“通过利用加密链式区块结构来存储与验证数据,利用分布式共识算法来新增和更新数据,利用运行在区块链上的代码(即智能合约)来保证业务逻辑自动强制执行的多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7]。因此,区块链技术并不仅限于服务数字货币,而是多种形态、多种体系、多种规格、多种用途的数字技术。

(二)区块链技术蕴含的哲学理念

区块链技术特性发生改变则有可能引发哲学理念上的变革与争论。2008年的金融危机在美国爆发并蔓延至全世界,为了应对这次比大萧条还严重的金融危机,美国政府通过大量增发美元来刺激经济等一系列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全球多个国家民众对美国政府实施的经济政策的合理性纷纷提出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伴随着比特币的诞生和应用,区块链技术所凸显的哲学理念是:首先代表着一种对中心化集权方式管理的运行机制并由此带来的种种恶果最终对民众造成伤害的不满;二是呼吁通过去中心化社群的高度自治,实现绝对的民主化;三是通过计算机没有“情感和信念”的运行方式,将人的“普遍协议”和“情感和信仰中的群体团结”轻松地达成具有“普遍协议”的共识机制,当共识成立时,它使参与者相信区块链系统正在按照特定的协议运行。可见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块链技术核心的哲学思想并非数字代码即法律,而是有着高度共识制度的执行机制,其构建出一种具有发现本质性问题与提出问题的能力和不断分析验证解决问题途径的实践逻辑体系。

因此,区块链技术呈现出了众多哲学体系和社会运动实践,其哲学理念本质就是通过利用技术特性搭建出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理想,目的是反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统治和权威,推崇个体之间的自助关系,提倡个体或拥有共识的团体之间的平等自由,其政治诉求是消除社会与经济上的任何管辖机构。这样的哲学理念很长一段时间影响并主导区块链产业的发展,致使在法律制度缺失与监管不完善的地区,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现象成为区块链产业的主要表现形式。虽然区块链技术哲学导致了一系列社会性问题,但是不能完全否定其本身的技术价值,应通过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把区块链技术打造成构建未来数字化信任社会的基石。

(三)区块链技术的经济价值意蕴

区块链技术在构建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通证经济运行机制和社会信息化等方面有着重大的经济价值,是推动当前社会经济模式数字化,并促使数字经济成为催生出数字社会的重要因素,其主要经济价值意蕴为以下三点:

一是区块链技术可实现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的转变。传统互联网的传输和互联协议仅是为信息互联网而设计服务,例如,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中心化支付中介,解决了传统互联网交易的可信任缺陷,可是这样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隐含着中心化信任的风险,一旦第三方中介出现任何的道德问题和技术漏洞都将会导致灾难性后果。而区块链技术通过不依赖中心节点能够建立起信任机制、实现多方位协同,解决传统互联网无法解决的信息真实性问题与背后的信任问题,基于共识机制实现多中心化和弱中心化的集体维护制度,将互联网信用传递与互联网价值传递创造性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共享式账本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可溯源,使用HASH函数与时间戳使得数据不可篡改,一切信息都可存储于链,将信息互联网转变到更具有广阔信用的价值互联网。

二是区块链技术能够建立起通证经济运行机制。通证(Token)是可流通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8],而通证经济(Token Economy)就是借助通证这类载体,将重要价值与权益通证化,利用区块链技术让生产要素进入流通环节,凭借自由市场让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与精确,把智能数字化管理优势发挥到极致的经济模式。依托区块链技术建立起的通证经济运行机制,使通证不再只是作为可流通的独立凭证,而是实现了让通证基于其固有的内在价值存在于实体经济中,把通证及通证经济这两个独立的概念融合于一体,成为区块链技术最具价值的应用。此外,基于区块链技术特性建立起来的通证经济运行机制,为通证经济带来了共识产生机制与激励协调机制以及系统性的安全保证,推动通证经济与区块链技术“一脉相承”共同发展。

三是区块链技术搭建起的数字经济本质在于高度的社会信息化。信息化是由计算机与互联网等生产工具革命所引起的工业经济转向信息经济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9],其中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关键。因为,社会信息化是数字经济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不仅人类思想行为动态可以“数字化”,各种实体生产资料也能够进行“数字化转换”。通过区块链强大的分布式共享账本存储与数据不可篡改技术所带来的获取生成基础信息数据,并精准地分析运用,使得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原材料、土地、劳动等资源要素数字化为一类新的数据信息资源要素,这不仅提升了信息产业的附加值,而且增强了网络信息技术对其他产业的贡献力度,更使得社会运作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能够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最终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区块链技术也是汇聚社会信息化发展以及与之交织的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一道,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当代及未来发展的关键驱动力量。

三、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契合性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10]。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机制,其技术独具的经济意义可赋能我国供应链创新,推动我国向产业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发展;其技术理性赋能我国数字政务的建设,建立社会诚信治理机制;其技术兼具通证化改造赋能我国最终创建出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将多重技术特性运用在我国经济模式革新、政府管理创新与社会治理鼎新三大方面,突破当前经济、政府、社会固有的运行逻辑与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新观念、新途径与强有力的技术支撑[11]。

(一)区块链技术赋能我国供应链创新

区块链技术推动供应链创新,使我国迈向产业命运共同体。当前我国在供应链创新方面仍存在以下几点难题:首先是产业链内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存在隐患;其次,产业上下游多方的精确协同和信任度问题;最后是多方产业协同后价值权益如何合理分配。而区块链技术具有信息不可篡改的技术特性,使得添加进区块的信息可以被永久存储和溯源管控,这些技术特性为处理解决这些问题创造了可能。一方面,能够构建起多方产业数据同步与可信任体系,同步更新交易审计数据并进行追踪,帮助解决供应链信息真实来源无法追溯,及时处理反馈涉及多个利益相关产业的风险,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与实时响应性;另一方面,数字化处理信息数据模式,不仅降低了大量人工成本,关键是处理信息数据更高速、更精准、更合法。而且区块链技术在推动供应链创新的同时,也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高可操作性提供了解决方案。

区块链技术能够把供应链金融中各个相关方有序链接成一个整体平台,凭借高度冗余的确权数据存储,达到数据无保留共享,进而搭建出核心企业之间的新型信任体系。同时也为供应链提供了交易状态实时、可靠的视图,让交易愈加清晰透明,将库存抵押融资与资产价值做到了实时更新,让每次数据更改的身份信息被记录,进行可靠的审计跟踪。区块链技术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联结于一体打造出数字供应链金融共享开放平台,将各种交易数据存储于链,提供给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和集体数字签名特性,促使债权转让获得多方共识,简化操作步骤,进而实现底层资产穿透,并依靠分布式多中心化的技术特性建立起防控中心化金融结算风险系统,构建起数字供应链金融风险传导模型,基于数字技术规范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在根源上防范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区块链技术赋能我国打造数字政务

区块链技术推动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务演化,使我国从行政管理进阶到社会诚信治理。数字政务是指政府机构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化、协同化、数字化,最终形成实体政府智能化的一种新型政府形态。当前我国正处于由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务演化地过渡阶段,我国政府管理部门虽已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工作,可是这些工作只局限于把业务流程去冗从简便捷化,缺乏顾及到政府部门之间业务流程的迥然相异,缺少统一的顶层架构设计,导致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出现信息沟通不及时、信息失真、数据无法协同等情况。因此,信息孤岛与分散建设是阻碍我国数字政务实现数据跨区域、跨部门开放、共享、保存的两个关键性问题。

区块链作为新型可信任互联技术,使多重数据在交互中提升社会工作效率,并整体降低信息系统运营成本和运营负担。对此,我国政府机构应基于区块链分布式多中心化的共同体区块链①共同体区块链(Consortium Blockchains),是指参与区块链的节点是事先选择好的,节点间通常有良好的网络连接等合作关系,区块链上的数据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内部的,为部分意义上的分布式,可视为“部分去中心化”。引自:长铗,韩锋,等.区块链 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52.运行逻辑,构建起以各实体业务部门为主要节点的链式多中心信息数据库。把教育、民政、财政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该共同体区块链系统中的业务信息中心节点,负责处理各业务领域产生的信息。在此共同体区块链系统中,政府管理部门有权对来访对象以及相关数据进行权限自主管理,对各种数据使用行为和结果进行实时记录,对虚假数据和盗窃泄露等问题精准问责,最大程度降低了数字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风险,也有利于提升我国执法部门的执法效率与公平公正。

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务中的应用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使得社会诚信治理成为可能。因为,数字政务的实现首先是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通政府部门之间核心数据的收集与协同壁垒,汇集出面向自然人、法人和产权等主体的核心数据集合,并赋予这些主体数据管理的自主权,为其创建出数字身份与信用积分体系;其次,依靠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创建起便捷事前、严格事中、完善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信用监管体制,将涉及法律规范和公共利益的业务办理过程全程记录;最后再通过对主体信用积分进行综合分析评级,按照智能合约的数据分析结果和对应的信用奖惩机制,构筑起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治理体系的完整闭环。

(三)区块链技术赋能我国创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社会运转效率,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步骤是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通证化改造。通证化改造有三个层面的内涵:

第一,将区块链通证经济应用在社会治理领域,凭借奖惩制度将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一致化,塑造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架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1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3]因此,社区治理模式的优化不仅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第一步,也是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14]。对此应发挥出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和创新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深不同社区群体的沟通程度,凝聚出集体共识,促进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精细化,依托科学技术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第二,区块链技术特性降低了信任交易成本,极大减免了信息互联网不可避免的信任交易耗费。在信息互联网时代,中心化互联技术缩减了基于信息的交易用度;在价值互联网时代,区块链技术对降低交易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围绕特定行业的链上服务平台,将打破原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方式,形成围绕特定行业的服务交易市场,行业分工精细化、专业化,互相监督、自由竞争,形成特定行业之间的分布式多中心化组织。打破原有企业与市场的畛域,将工业时代的刚性组织②刚性组织是指以规章制度为中心,坚持正式的职权层级和统一指挥原则,作业行为简单化、常规化和标准化的组织机构。引自:李慧兰.企业物流管理[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75.转换为服务型社会时代的液态组织③液态组织是一种为实现某个共同的目标,创新主体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与进来,以创新为纽带,以智慧物联网技术和区块链技术为基础,把各个创新主体节点连接起来,实现全面物联,开展协同研发活动的组织形态。引自:锡荣,李诗媛.基于区块链的液态化创新组织形成机制及运行过程研究[J].科学与管理,2020,40(4):1-9.。

第三,使用区块链技术来登记资产的信息、产权和交易方式,从而将资产与区块链上的数据有效链接起来,用资产上链的理念和方法把物理世界资产数字化、通证化,降低资产交易的摩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分布式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建奠定物质基础。

四、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理路

用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次技术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的时代契机,也是一次用新型社会治理体系防范现代信息技术的内在风险过程。实现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明确需遵循的逻辑理路,坚持社会治理目标与治理方式相统一,彰显出区块链技术在创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的科学内蕴,形成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促使区块链技术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融合,持续助力国家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区块链技术哲学理念始终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为了区块链技术在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实现物尽其用,应始终坚持区块链技术哲学内涵特征符合我国社会治理的现实发展需要。区块链技术原先所包含的无政府主义哲学特征是旨在建立一种由自由的个体自愿结合,以建立自治、互助、反独裁的和谐社会。然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无政府主义者不断制造社会混乱,让社会处于一种动荡、虚无或道德沦丧的状态,并从中牟利,这与我国社会治理的人本理念大相径庭。因此,应该杜绝区块链技术治理中的无政府主义思潮[15],并基于区块链技术特性与实际应用效果科学阐释其哲学内涵。其合理的哲学内涵特征应是: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以多种体系、多种方式、多种实际操作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分布式多中心化、共识机制和数据不可篡改可溯源等技术特性,能够实现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的转变,把独立的信息数据孤岛形成全网链式的数据协同机制,将通证经济深入发展融入到国家现代化建设,促使人类社会迈进信息数字化时代,创建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以人本价值引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强对区块链技术治理的价值引领。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共同体中,不仅牵涉其技术特性的合理应用,关键是要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的有力手段。因此,基于区块链技术创建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具有正确的价值倾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6]。人民主体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体现。所以,在依靠区块链技术创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人民主体性的价值引领,这不仅能够让多元治理主体平等参与到社会治理中,而且还能有效规避区块链技术特性内在的伦理风险,让人民切实享受到社会治理成果,有效提升人民对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道德规范,实现具有现实意义上的共建、共治、共享。

(三)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运行机制

社会治理目标是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区块链目前主要分为公共区块链、共同体区块链和私有区块链三种类型,其中的公共区块链是将信任建立在去中心化的技术基础之上。一直以来,不少数字货币信仰者坚称公共区块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可是完全的去中心化在实际管理操作中会有诸多问题,例如The DAO事件明显表明完全的去中心化在现实应用中是不可行的,最后还是必须要通过“集中式”的方式解决问题[17]。而私有区块链只有系统内部极少数人有权使用,信息不公开。共同体区块链会对参与其中的成员进行规则约束,从身份识别验证、加入网络、访问权限到参与活动均可管控。所以,共同体区块链是最符合我国社会现行治理体制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反映与实现类型。

对此,在具体的应用层面,国家应从顶层规划中尝试引入政府机构与公众组织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运行机制。在此区块链运行机制中主要有两大类节点:政务节点和公众节点。政务节点是在党委领导下各政府机构,负责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的治理与运作;公众节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智能合约对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运行的政府治理领域的行为主体进行细致的检查,允许公众监督节点与链上的法院节点进行链接,把所有链上数据在法院节点进行存证协同,并借助执法机构的力量,及时制止非法行为,这将意味着把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建立在现实世界的法律基础之上,使得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运行机制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现状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四)建立健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法治约束

技术在缺少法律监管约束的情况下使用,可能会对人类社会带来不利的负面价值。目前,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信息技术,将其运用到创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确立区块链初始规则将会是十分重要且无法回避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真空或与现有法规制度相矛盾。虽然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技术有着远大的应用前景,但与此同时,若不能够确保在初始规则确立时就不为少数人所利用和避免造成社会混乱,最终只会阻碍区块链技术在人类社会中的正确应用与外延革新。因此,建立健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法治约束,要制定出台区块链技术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多方面协同监管机制,并培养相关技术法律人才来确保区块链初始规则公平公正,切实保证区块链技术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区块链运行机制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与有法必依,有效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有序化,让区块链技术始终朝着造福人类、服务信用社会的正确方向发展。

五、结语

总的来说,区块链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会深度引发我国经济模式、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创新。区块链技术能够让价值互联网成为现实,并进一步演化出通证经济与推进数字政务,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运行效能,降低政府治理成本,达到社会治理目标,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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