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远
(辽宁省凌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225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国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消费者对畜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大的同时也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是促进动物检疫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不仅对畜牧业动物检疫工作制度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也促进了动物检疫的有效发展[1]。随着养殖业逐步专项集约化、规模化,动物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动物调运频繁使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时有发生,病原微生物也越来越复杂、多样,防治难度逐渐增加,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在动物疫病频频发生的大背景下,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尤为重要。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养殖动物的检疫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动物监督机构可经报批后在固定地点进行检疫工作[2],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成立了动物检疫监督部门,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完善其法律体系,检疫监督人员的行为和态度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部分检疫监督程序缺乏完善的管理,使部分检疫监督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钻法律的空子,影响了检疫效果。
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动物的引种、转运和交易行为越来越频繁,动物疫病时有发生,尤其是重大动物疫病,如禽流感、蓝耳病、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不仅威胁动物的健康成长,也会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出现动物疫病后,大众和媒体对动物疫病缺乏正确的认识[3],经常夸大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不足,导致大众对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缺乏信任,养殖户不能积极配合检疫工作,不主动上报和申请检疫,检疫率大大降低。
基层从事畜牧养殖的群众通常对畜禽检疫工作认识不到位,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又没有很好的宣传动物检疫监督的重要意义,使得部分群众无法充分认识到检疫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不认为动物检疫工作的不认真会对人类产生巨大威胁,检疫监督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阻力过大。
在进行动物卫生检疫时,畜牧兽医是检疫工作的主体,检疫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会对检疫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而动物检疫部门的工作需要深入基层,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因此,很多高学历毕业生不愿意选择这样的基层工作。真正从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人员没有接受过非常系统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培训,当接触到贴近实际的专业性动物检疫问题时往往不能很熟练、正确的解决。也有一些畜牧兽医专业的毕业生进入检疫队伍后,仅仅掌握动物检疫教材中的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检疫队伍对先进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不高,工作中没有终身学习的观念,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使很多先进的理论不能应用于实践中,先进的检疫仪器也无法投入检疫工作中。除了专业知识较为落后外,部分检疫人员的责任感有待加强,工作态度恶劣,在群众发现检疫监督工作问题或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不能充分重视,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衣物,这损害了检疫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动物产品检疫除了需要进行感官视触检查外,还应借助检疫设备和手段才能快速、准确、全面地完成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但目前由于政府资金投入有限,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不够重视,经费短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强度较大,工作环境艰苦,需要长期接触人畜共患病等具有危害人类健康的环境。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检疫手段的培训,也无法购置先进的检疫设备,甚至旧设备也无法维护,这都会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
流通环节的监管不仅与农业监管有关,也和市场监管有关,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农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均对流通环节有监管权利,但存在都能管却都不管的情况。流通环节的监管是查验、处理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畜产品,防止这类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在一些小的交通干线没有检疫卡点,一些不法分子能利用这些小交通干线避开流通环节的监管,将不合格的产品送上生产线,造成动物检疫漏洞,留下安全隐患。
各个地区都应严格按照国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建立定点屠宰点(场),并对顶点屠宰场进行管理,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达到集中检疫的目的。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对待宰动物要严格检疫,确保检疫结果准确,避免疾病的扩散。地方政府也应根据国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尽快完善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规范检疫监督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提升动物检疫工作效率,应合理设置检疫点,并对检疫点进行统一管理,省去检疫人员在各个检疫点之间的奔波时间,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检疫工作中。
动物检疫监督部门首先应加强自身执法力度,杜绝徇私枉法、应付了事的执法现象,树立良好的检疫部门形象,借助多个平台强化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除了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途径外,应积极使用新媒体平台,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的工作内容,提升检疫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可以通过宣传动物检疫监督的先进事迹,树立执法典型人物,传播正能量,让检疫监督部门的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动物检疫工作是一项基层工作,开展工作需要群众的积极配合,而目前群众的配合程度相对较低,应以开通举报热线的方式鼓励人民群众监督动物检疫工作,当出现违纪违法现象时,群众能积极进行举报,才能保证监督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障大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认可。
目前,基层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往往停留在开会层面,宣传工作形式过于单一,这样单一的形式不能引起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充分重视,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革新宣传形式[4]。在网络、短视频及新媒体盛行的今天,动物检疫监督部门也应充分利用多种全新、亲民的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群众对畜产品检疫工作的认识,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创新宣传形式能让群众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检疫工作,可以大幅度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配合程度。
想要解决动物检疫监督人员对检疫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的问题,应重视专业院校的知识体系搭建,促进专业院校教授与实践相关内容,虽然各地区的检疫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千差万别,但畜牧检疫单位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畜产品理念应是所有检疫人员必备的素质,各专业院校在进行教学内容安排过程中,应注重实践,让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在招录检疫人员时,应做好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的新鲜血液进入检疫队伍,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水平,也有利于做好人才队伍的延续性。已进入检疫队伍的检疫人员也应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较为系统的学习和掌握能在基层实践中应用的动物检疫相关专业知识,注重检疫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重视警示教育,提升检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了解国内外先进的检疫理念、检疫技术及检疫设备,积极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开拓出基层检疫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地方政府首先应充分重视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合理分配资金,保证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加强检疫实验室的建设,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检疫工作,确保检疫结果的准确、高效。在养殖场和屠宰厂中积极进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保证所有出厂动物、待屠宰动物的健康,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和检疫手段,积极培养先进的综合性人才从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水平。
对逃检行为零容忍,发现后要增加惩治力度。不论是养殖、屠宰、运输还是销售环节,都应进行严格检疫,只有检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场,对不法分子的逃检现象应积极团结群众力量,利用监督举报电话,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通过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举报意识,对举报案件应积极处理。认真完成动物的产地检疫,防止不符合屠宰条件的动物进入屠宰厂,应本着防检结合、以防带检、以检促防的原则看待产地检疫。健全畜产品追溯机制,让消费者了解到各个环节的检疫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强化畜产品数据的档案管理,避免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而生产出不合格的畜产品,让畜产品向着绿色、无害化方向发展。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不仅能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也能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但现阶段,我国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积极解决。建立健全动物监督体系,提升检疫部门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检疫人员素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控制畜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动物检疫工作稳定、有序、合法的开展,维护肉制品市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