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晓玲(昆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发展中一直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1 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发表了多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并且反复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当我们谈及乡村振兴,不可避免地就会提到农业现代化,但到底什么是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而中国传统的小农生产又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农业现代化这个词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学界对它的定义可能不是完全一致的,不同的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也不尽相同,但是它们基本都是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农业生产,力求实现良种化、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对农业实行规模经营,有完整的一套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最重要的是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短它与非农业产业的生产率之间的差距,这一点是最根本的。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使得人们可以使用现代化的物质技术装备农业,利用农业器械、农药、化肥为农业生产服务,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以此提高生产效率,使农业生产变得更加快捷方便,但是这种西方模式的农业现代化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因为每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国情现状都是不一样的,如果直接套用西方的模式将会给中国的社会、农民等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英国和美国作为最先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主张的是消灭农民阶级,用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的方法,采取的是大规模、机械化、高技术的模式,以牺牲平均分配来换取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韩国则通过开展土地改革和“新村运动”,实行小农土地制模式和扶持农民的政策,走上以小农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1]。而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窄,自然资源匮乏,因此走上了优先改良品种和土地,后进行机械化推广的农业现代化道路[2]。从以上具有代表性的欧美、亚洲各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来看,由于各国的国情及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每个国家采取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也各不相同。而且不管何种模式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均表现出对能源要素投入的高度依赖,即对于柴油、汽油、电力以及化肥等现代化、大规模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能源的依赖。如果直接套用西方的模式将会给中国社会、环境、农民等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综合以上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我们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是盲目追逐其他现代化国家的步伐,以为农业现代化就是现代农业,采用的技术手段越先进越好,规模越大越好。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彻底解决问题。中国的“三农”问题,是滋生于中国大地之上的,只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才能将其彻底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小农生产有几千年历史,‘大国小农’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农情,小规模家庭经营是农业的本源性制度。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3]我国的农业生产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小农户为主体,依靠小块土地进行精耕细作的方式。数以亿计的小农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因而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关注小农、关注小农生产,要使农民由牺牲者变为最终受益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小农户”这个概念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党的文件里,它既承认了当前我国存在小农户的客观现实,又指出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再一次明确提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4]。
从中央发表的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小农户、小农生产是持肯定态度的,并且非常重视小农生产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所带来的积极效应。这也表明我国传统的小农生产在农业发展中是具有一定优势的,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必然是要通过小农户的现代化来实现的。因此,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是在借鉴各国农业现代化成功经验下,结合中国小农经济存在的长期性和局限性的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改造小农经济的理论去指导符合中国国情的、保护农民利益的农业现代化之路[5]。
要分析小农生产的优势所在,首先要对小农生产的概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马克思把小农生产界定为“生产者对劳动条件的所有权或占有权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个体小生产”,恩格斯则将小农的范围从马克思所定义的自由小农扩充到租佃者[6]。后来毛泽东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将小农户进一步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贫农三个部分。尽管对小农的定义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仍然可以透视出一些本质的特点:一是小农生产的核心要素是土地,生产经营的单位是家庭,生产资料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具有生产与消费合一的特点;二是小农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三是小农具有鲜明的社区属性[7]。但是,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衡量小农的标准变得多样化,小农的收入来源变得多元化,小农生产经营也变得社会化,这就使得传统小农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在新时代,小农在坚持小农本质的基础上,其内涵和特征又有了发展和变化。
小农生产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数千年盛衰兴亡周期循环的史实表明, 小农兴则国家兴, 小农衰则国家衰, 千千万万小农共同构筑了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在我国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户均几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因此,我们应该从当前的国情、农情出发,认识到小农生产在我国长期存在必然是有其原因的,深入分析小农生产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促进小农经济的现代化发展,这不仅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独特方式,也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犁牛耕的出现,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提高,瓦解了井田制,并使得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开始兴起。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小农生产即使遭遇了强烈的冲击,依然顽强地存留了下来,表现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强大的适应性,并且还在不断地推进社会生产的进步。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小农生产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农业生产方式,它对所有制结构、科学技术水平以及生产力发展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任何条件下它基本都能进行生产,并且小农生产可以充分利用闲散的劳动力[8]。二是小农生产可以在不同的地理环境条件下发展,我国人多地少且各地的农业资源条件有较大的差异,有些地方大多是丘陵山区,土地较为分散,无法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农生产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它对于地理环境的要求并不是那么严苛,只要存在可以耕种的小块土地以及劳动力,就可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小农生产使用传统的农耕方式,遵循自然规律,让农业回归自然,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比如,在传统的小农生产中,小农会进行季节性抛荒,有经验的小农知道土地应该种一季,具有生产能力,还有一季不种可以看作休耕,保持土地的地力,不掠夺性地去对待土地。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依靠消耗地力,使用农药化肥来提高粮食产量,掠夺性地对待土地,导致土壤板结、生态恶化等问题,使得农业不能持续生产。因此,小农的生产方式更加符合大自然的发展,更利于生态的可持续性。
“十四五”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要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既保数量,又保多样、保质量,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9]。在中国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掌握着各种种植经验的农民,虽然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拥有各种农业种植经验。如果单纯依靠现代化的技术,插秧和收割等全部机械化,其他时间就是田间管理,管理的好不好、收益多与少,都是自己的事情。但是在大规模经营的背景下,就需要雇工,而雇工种田是一项工作,责任心很关键。在小农生产中,小农由于种的是自己的田地,他们的责任心就会非常高,而且认为去看庄稼成长的情况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他们的劳动投入就可以不计成本。这种情况下,小农生产可以更好地保证粮食产量和质量,更有利于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就业的机会也在不断增多。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较为贫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吸引,纷纷进城务工。但是进城的农民大多是青壮年,许多年纪比较大的父母,则无法在城市找到适合他们的岗位,只能留在农村。因而,当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中国农村都会存在农民家庭中“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10]。青壮年子女出去务工,年龄较大的父母留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虽然农业种植收入不高,但却可以解决一家的温饱,减轻家庭生活压力,并且可以将进城务工子女的收入积攒起来,用于应对家中的大事,由此,不仅改善了农村家庭的生活水平,也提升了家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农村是稳定区和蓄水池。以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的城市不可能提供大量的让农民体面安居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国家也没有足够的财力为所有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人通过在城市务工经商发财,有能力将全家搬入城市中生活,脱离农村,而绝大多数人则无力承担全家入城的支出,甚至到年老时还要返回农村。当前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他们大多只能干一些重体力的、比较繁重和劳累的工作,比如在城市建筑工地干活。因此,当这些务工人员无法获得可以支持他们在城市生活的收入,或者因为年老不能再干繁重体力劳动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回家。毕竟,在家里每个农民都有自己的田地,满足基本生活所需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如果通过资本下乡,在农村实行大规模的土地集中经营,极有可能使得进城失败的农民无法成功返乡,城市中可能就会产生大规模的贫民窟,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此相反,小农生产则可以给返乡的农民提供退路。
小农生产作为在我国延续几千年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具有强大的适应性,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为农村家庭提供了就业机会和收入,避免了大规模城市农民窟的出现,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农村的发展为中国现代化强国的实现提供了稳定的支撑作用,农业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柱。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单纯依靠资本下乡、市民下乡是无法实现的。作为小农生产主体的小农户才是乡村社会的主要构成,数以万计的农民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
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农民在其中的主体作用,引领小农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在适度进行规模农业生产的同时,对小农进行适当的现代化改造,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满足农民的真正需求和利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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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