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鑫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安徽芜湖 241002)
与前代相比,明王朝的中枢系统自朱元璋“废丞相、罢中书”后发生了剧变:朝廷中枢决策和执行层级之间陡然出现了较大的权力真空,加之皇帝“亲躬庶务”“日理万机”的不可持续性,导致统治阶级上层各政治群体为了争夺中枢辅政的主导地位而缔结起复杂的竞争与合作关系。①代表性研究成果有张治安:《明代政治制度研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2年版;杜婉言、方志远:《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张显清、林金树主编:《明代政治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唐克军:《不平衡的治理——明代政府运行研究》,武汉出版社2004年版;方志远:《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对此,学界在相当长时间内聚焦更多的是内阁与司礼监在中枢辅政体系中的权力博弈,已有学者提出了“监阁共理体制”的观点。①代表性研究成果有李天佑:《明代的内阁内监与君主专制》,《历史教学》1981年第1期;郭厚安:《略论仁宣时期中枢权力结构的变化》,《明史研究》(第二辑),黄山书社1992 年版;谢景芳:《假皇帝与代管家──朱元璋废相后的明代阁权之争及其批判》,《齐鲁学刊》1996年第2期;刘晓东:《监阁共理与相权游移——明代监阁体制探赜》,《东北师大学报》1998年第4期;等等。其实,与监阁关系相比,内阁与部院(主要是六部)之间也存在着交互升替、彼此竞合,甚至对立对抗的动态关系,其复杂程度不遑多让。但稍显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多数论著往往将内阁与六部之间诸多内置性、机制性、结构性的矛盾简单概括为争权夺利,未能“将体制的规定与人的活动和事件的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且缺乏更为微观系统的考辨及“动态式的研究成果”。②田澍:《八十年代以来明代政治中枢模式研究述评》,《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1期。孙熙隆也认为,明代内阁研究“流于客观考述,短于理性分析;多整体描述,少阶段性论述”。参见孙熙隆:《徘徊与思考:中国近三十年来明代内阁研究评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4年第2期。
以景泰朝为例,短短数年之间就先后经历了郕王登基、景帝易储、英宗复辟等三次皇室帝系的转移,实为历代王朝所罕见。因此,在帝系更迭的作用下,这一时期的中枢辅政格局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动。有学者认为,以于谦为代表的六部成为“景泰一朝真正的决策机关”③王思怀:《于谦之死与景泰年间中央权力的再分配》,《北方论丛》2006年第3期。;也有学者认为,与“三杨”内阁相比,景泰朝内阁的权威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进一步加强④余劲东:《阁臣更替与景泰内阁政治地位变迁》,《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还有学者对景泰一朝中枢辅政群体进行了分层分类的介绍和辨析,认为:“景泰朝辅政群体内部关系复杂,辅政地位差别大。”⑤邵世臻:《明景泰朝辅政群体探析》,《故宫博物院院刊》2019年第6期。这些观点无疑都深刻反映出景泰朝中枢辅政格局中阶段性的关键变化,但也只反映出相对静态的部分史实,有待进一步细致厘清当时内阁、内监、六部在朝局中此消彼长、交互升替、动态博弈的全过程。故笔者不揣浅陋,试以析之。
正统十四年(1449)八月,明英宗朱祁镇因土木堡惨败被瓦剌部俘虏,随行的文武重臣多数战殁。这一剧变直接引发了明王朝的皇权危机,朝廷中枢几乎瘫痪,统治秩序遭到激烈冲击,“国势危殆,人心汹涌”。危机关头,时任兵部左侍郎的于谦挺身而出,力排“南迁”之议,支持严惩王振余党。又联合群臣极力拥护郕王朱祁钰登基,迅速稳定了政局。这一非常之举,不仅力挽明王朝于既倒,也深刻改变了当时的中枢辅政格局,即以于谦为首的六部取代内阁、司礼监,转变为当时最主要的中枢辅政力量。
土木堡事变当月,于谦升任兵部尚书。他不仅当朝怒斥建议“南迁”的徐珵(徐有贞),坚定了朝廷上下固守京师抗敌的信心,而且联合群臣上奏孙太后曰“国有长君,社稷之福。请定大计,以奠宗社”⑥[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丙子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4年版,第3533-3534页。,推戴监国的郕王朱祁钰即皇帝位,是为明景帝(代宗)。十月,景帝及时启动了战时中枢辅政体制,敕令于谦“提督各营兵马”抵御瓦剌的入侵,全面领导京师保卫战。此后,于谦“亟请遣官募义勇,集民夫,更漕卒,练营兵,以备征调,传檄边镇近省,并授方略,遏敌勤王”⑦[明]林时对:《荷闸丛谈》卷1《于忠肃功在社稷》,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第87页。,并亲率石亨、范广等大将在京师城下阻击来犯之敌。
十一月,瓦剌部暂退关外,京师解严,但立足未稳的明景帝继续维持了对于谦的信赖礼遇,一方面提升其政治待遇,加封为少保,品秩跃居当朝文臣之首。四朝元老礼部尚书胡濙、吏部尚书王直也仅分别为太子太傅与太子太保,朝仪礼制均居于谦之次。王直更坦言:“今日事起仓促,赖公以定,虽百王直将焉用之!”⑧[明]于冕:《先肃慜公行状》,载[明]于谦撰、魏得良点校:《于谦集》附录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673页。从此,王直“自以不如兵部尚书于谦,每事推下之,(王)直以老臣雍容镇率而己”⑨[清]万斯同:《明史》卷214《王直传》,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别史类》,第327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版,第643页。,顺势将六部之首的领袖地位拱手相让。其后,与瓦剌议和、英宗还朝等军政大事,都由于谦参与定谳。
另一方面,景帝授予于谦军政大权,统御京师兵马、主持京营改编,“凡各营号令进退赏罚皆由公出,平日议论断制,宿将敛伏”。①[明]于冕:《先肃慜公行状》,载[明]于谦撰、魏得良点校:《于谦集》附录二,第679页。同时,“用人多密访于少保于谦”。②[明]尹直:《謇斋琐缀录三》,载[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55,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75页。景帝对朝廷重要的人事任命,也听取于谦的意见建议,从京营主将、边关总兵、封疆大吏,到部院郎佐、外派中官的选任罢黜多从之。迟至景泰五年(1454)三月,十三道监察御史李琮等弹劾于谦“素恃权蒙蔽”,对同乡兵部郎中吴宁、项文曜等人,“俱擅荐之布居要职”。③[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41,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五十九,景泰五年五月丙辰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5244页。同年十一月,吏科都给事中林聪在弹劾吏部考功司主事吴成时,又提及其“以进士托同乡兵部尚书于谦,保除武库主事。今以起复初至,而考功之缺甫及五日,遽得除补,宁无奔竞似此”。④[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47,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六十五,景泰五年十一月庚申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5354页。这两次弹劾印证了于谦在景泰朝举荐用人上有着持续影响力。
景泰元年(1450)六月,礼部奏请景帝准允瓦剌部奉还上皇朱祁镇。然而耽于独享皇权的景帝不愿真心迎回英宗,一直拖延回避。直到三个月后才付廷议,且与王直、胡濙等部院大臣现场产生较大分歧:
景泰元年九月二十六,礼部会奏,虏请遣使迎复,当从。明日,上(明景帝)立文华殿门内,面谕公侯以下各堂上官、各科道印官曰:“朝廷因通和坏事,欲与虏绝,而卿等累以为言,何谓?”吏部王公首对云云,大意以为必乞遣使,勿使有他日之悔。玉色稍不怡,曰:“当时大位,是卿等要我为之,非出朕心。”少保于公继有对,以为“大位已定,孰敢有议,但欲答使尽礼纾边急耳”,辞畅而意婉,上意始释,曰:“从汝,从汝。”言已即退。⑤[明]叶盛:《水东日记》卷1《会奏遣使迎复》,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9页。
最终上皇迎还之事,因于谦“大位已定,孰敢有议”一语而定。景帝扼于礼法物议,不得不勉从之。至此,于谦以拥立、抗敌、迎还之功俨然为景泰立朝的“社稷臣”,六部开始以于谦为核心,与内阁、司礼监分庭抗礼,崛起成景泰初年最主要的辅政群体,拟向明初“不置丞相,仿古六卿制,以政归六部”⑥[清]夏燮:《明通鉴》卷7,洪武十三年正月癸卯条,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80页。体制回归。对此,连当时的敌对势力瓦剌部也有所察觉。当明廷遣礼部侍郎王复与瓦剌议和时,其首领也先直接点名:“尔皆小官,急令王直、胡濙、于谦、石亨来”⑦[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33《景帝登基守御》,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82页。,而只字未涉时任内阁辅臣的陈循、高榖等人。明末林时对亦指出,在郕王监国期间,朝廷启动了战时体制,授予于谦极大的权力,其所在的兵部成为“战时指挥中心”,直接取代了内阁参与中枢决策的地位。“景帝监国,专任于忠肃,虽职掌中枢(兵部),实参密勿,政府(内阁)如同疣赘。”⑧[明]林时对:《荷闸丛谈》卷2《十六朝纶扉秉政纪》,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第110页。此论不免偏颇,但却敏锐地察觉当时朝局权力版图变动的端倪。
于谦之所以能够在中枢辅政体系中超然崛起,除了他个人公忠体国、文武兼备等主观条件之外,也与当时朝廷面临兵凶战危之局、内阁被意外冲击等客观环境有关。“三杨”故去后,内阁辅臣中唯曹鼐“学赡行端,内刚外和,识达政体、才智出人”,故“议大事多决于(曹)鼐”。⑨[明]雷礼:《国朝列卿记》卷10,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名人类》,第32 册,明文书局1991 年版,第551-552、554页。但曹鼐已于土木堡事变中不幸罹难,其他阁辅如马愉早卒、苗衷老迈、张益战殁,留守京师的陈循虽“习熟时事,刚果能断”①[明]王世贞:《大学士陈公循传》,[明]焦竑编:《国朝献征录》卷13《内阁二》,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第5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页。,却与同僚高榖个性迥异、政见不合,事多龃龉。如此情状导致内阁在土木堡事变后集体“失语”,未能效仿仁宣时期中枢“三杨”故事,团结一致力挽狂澜,登高一呼主持朝局;反而只能随附于谦等六部主官的意见,将中枢辅政的核心角色拱手相让。景泰元年三月,明景帝的藩邸旧臣俞纲被提拔重用为兵部右侍郎,并选调入阁办事,但“(俞)纲具疏辞,愿理兵事”②[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190,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八,景泰元年三月甲子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3919页。,景帝无奈只得“从之”。俞纲成为首位不经翰林院而入阁的辅臣,也创下了在阁仅三天的最短纪录,兵部与内阁在当朝政治地位的高低由此可窥一斑。
当然,在北京保卫战期间,看守内阁的辅臣陈循等人坚持履行内阁的基本职责,“奏请敕各边精骑入卫京师,又发榜文招谕回达以疑其(也先)心”③[明]雷礼:《国朝列卿记》卷10,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名人类》,第32册,第558页。,有力地保障了于谦战时总指挥职能的全面施展。故后人有云:“非(陈)循居中调度,破赏格、一号令,即大司马(于谦)何繇遽行其志?”④[明]黄景昉:《国史唯疑》卷3,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杂史类》,第4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不久,商辂、彭时、江渊等人又先后被增补入阁,参与机务。“是时,居内阁者咸未明而入,抵暮而出,勤劳比他日为甚,而内外赞画防御陈(循)、于(谦)二公之力居多。”⑤[明]彭时:《彭文宪公笔记》,载[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7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1585页。内阁的基本运转得以迅速恢复,也为日后重返中枢核心地位埋下伏笔。
至于在明英宗正统后期中枢辅政系统中曾占据主导地位的司礼监,也因王振集团在土木堡的败亡而受到重挫。⑥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论文类编》(历史编·明清卷),第2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659-1682页。其剩余在朝的势力亦纷纷败落,如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当廷被群臣殴打致死,太监郭敬、内官陈玙、内使唐童、钦天监彭德清等被“籍没家产”,“以皆王振党也”。⑦[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乙亥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3533页。对王振党羽的清洗,无疑给留守京师的司礼监太监金英、兴安等辈以明确的警示。出于对皇权天然的依附,他们不得不迅速倒向尚在监国的郕王朱祁钰,暗中串联积极拥护其登基称帝,并极力配合临危受命的于谦,在中枢辅政的“外围”发挥策应之功。譬如,正值固守京师而群情惶惶之际,金英就公开地坚定支持于谦,反对迁都:“此时当竭力固守,召勤王之师于四方,足以捍虏,有以迁都为言者,上必诛之无赦!”⑧《金英传》,[明]焦竑编:《国朝献征录》卷117《寺人》,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第53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84页。后又有人居心叵测,企图挑拨君臣关系,“或言(景)帝任(于)谦太过”,兴安则针锋相对地反驳言:“为国分忧如于公者,宁有二人!”⑨[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4《宦官传一·金英传》,第26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770页。这些言行既有力地支持了于谦,更生动地反映了于谦在当时朝廷中枢举足轻重的真实地位。
尽管景帝对于谦及群臣坚持迎还上皇朱祁镇的建议“勉从之”,但也触发了其内心深处对能否继续独揽皇权的严重焦虑。而且身为上皇之子的朱见深仍为太子,是皇位的合法继承者的现实,更让景帝寝食难安,颇有“徒为他人作嫁衣”的喟叹。为了从根本上解除朱祁镇及朱见深对自身皇位的威胁,景帝启动了“易储”计划,极力扶持自己的亲子朱见济登上太子的宝座。景泰三年(1452)五月,经过多番运作,在司礼监、内阁的联合推动下,景帝正式“册立皇妃杭氏为皇后,长子见济为皇太子”⑩[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6,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四,景泰三年五月甲午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641-4642页。,并昭告天下。
目前,在众多史籍里很难发现,于谦针对景帝易储所做出的明确表态,通览其奏疏和文集亦未见只言片语。对此,“多数学者认为于谦内心不赞成易储,只是迫于易储中内阁、吏部、礼部等关键衙门都赞成,故只能从众支持”。①洪国强:《论于谦与景帝君臣关系的变动及其对土木之变后京营领导体制重建的影响》,《明史研究论丛》第12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4年版,第126页。这一推论应该离历史的真实不远。如果于谦旗帜鲜明地支持景帝易储,以他当时在朝中的地位影响,应该会被景帝大张旗鼓地引为己助,并作为引导朝野舆论的重要依据。但遍观史籍却没有发现丝毫痕迹,显然于谦对此至少是持保留意见的,只是迫于种种压力不得不选择“失语”而“从众”。有记载显示,兵部观政进士杨集曾向本部主官于谦上书谏言,反对易储:“公等国家柱石,乃恋宫僚之赏而不思所以善后乎?”②[明]陈建:《皇明通纪》卷16,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732页。于谦不置一词,反将书信转交给阁辅王文,王文对杨集的谏言不以为然,却佩服他的勇气,将其“提拔”为安州知州,变相逐出京师。对下属劝谏的无动于衷、下属被处置后的无可奈何,皆可折射出于谦在朝廷中枢的话语权不断弱化的迹象:“公当己巳之变(即土木之变),犹可以伊尹之志专断行之,而当景帝元、二年之后,有不可以周公之于成王责之望之者。”③[清]王嗣槐:《桂山堂文选》卷4《于太傅论五》,载《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七辑,第27 册,北京出版社1997 年版,第263页。进言之,随着战事的告一段落,政权的渐趋稳固,尤其是经历了上皇迎还事件的风波后,景帝似乎已经有意尽快结束以兵部尚书于谦为中心的战时中枢辅政格局,转而倾向于由更能贯彻皇权意志的司礼监、内阁重组朝廷辅政中枢。
不难看出,于谦逐步失去中枢辅政的核心影响力,起始于他在迎还英宗一事上与景帝的不一致,激化于更易储君时的不主动。景泰五年,于谦为上疏复立沂王获罪的钟同、章纶求情,引起景帝的“怫然不悦”,只得“竦惧而出”,加剧了彼此之间的隔阂。④[明]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载[明]于谦撰、魏得良点校:《于谦集》附录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707页。诚如明人王世贞所分析的:“景帝之信(于)谦,谓其能御圉,非有布衣腹心素,一不合则暌,再不合则去。夫人主以私爱欲易太子,虽留侯不能得之汉高,而(于)谦能得之景帝乎哉?”⑤[清]谈迁:《国榷》卷32,英宗天顺元年正月丁亥条,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024页。由于在易储一事上大失君心,于谦的权位被景帝逐步削弱,影响力也趋于冰消。
其一,降低其政治待遇。易储后不久,景帝即命新任的东宫兼官立班以衙门为次,于是少保、太子太傅、兵部尚书于谦由文班第一位降至第四位,在王直、胡濙、陈循之后。此外,于谦从未获得过景帝钦赐的银章,无密疏奏事之权,故而无法与景帝建立更加持久紧密深入的联系,很快就被排除在朝廷最核心的决策圈之外。⑥[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赐图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6页。其二,增设兵部尚书。易储后潜邸旧臣仪铭由南京礼部尚书调任兵部协理尚书,仪铭去世后石璞续任,名为协理部务实为分解部权,时称“一部两尚书”“名位冗滥,人情怅然不平”⑦[明]雷礼:《国朝列卿纪》卷47,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名人类》,第35册,明文书局1991年版,第434页。;侍郎王伟则“在兵部尝扬于谦短”⑧[明]刘吉等:《明宪宗实录》卷66,成化五年夏四月丙寅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1331页。,刻意制造部门内部纠纷的同时,亦暗自消解于谦的政治影响力。其三,分割其京营统制权。景泰二年(1451),景帝在阁辅陈循极力举荐下,任命副都御史罗通“参赞京营军务”。而罗通“而每事牴牾”,以至于于谦多次请解兵权:“臣才职疏浅,既掌部事,又总兵权,委难负荷。今副都御史罗通已召至京,乞令提督训练军马,臣专理部事。”⑨[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1,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九,景泰二年十二月丙子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541页。时至景泰三年十二月,于谦奏请改编京营,景帝则批示要求新成立的十团营“俱听太监刘永诚、(曹)吉祥,及(于)谦、(石)亨等约束调遣”⑩[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24,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十二,景泰三年十二月癸巳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857页。,将京营兵马的统制权交由宦官、文官及武官三方共掌,进一步强化对于谦军事指挥权的监督。可见,易储之后的于谦已经不再占据中枢辅政的核心位置,“独其所司专于兵政,其他一切大小之事各有攸主,有不尽如公所愿者”。①[明]于冕:《先肃愍公行状》,载[明]于谦撰、魏得良点校:《于谦集》附录二,第682页。远离权力核心,远离朝廷中枢,由决策圈退归执行层,这便是以于谦为代表的部院大臣,在此后景帝病危、英宗夺门等关键之际难以继续扮演核心角色,而内廷诸监、内阁诸臣却能在朝局中得以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本原因。
从景帝登基到易储告成,以兵部尚书于谦为中心的中枢辅政格局,仅仅维持了不到3 年的时间。其间,司礼监与内阁的配合不仅协助景帝实现了易储计划,而且再次夺回了中枢辅政体系中的关键话语权,强化了彼此的合作关系,为明代中枢辅政格局的再次调整拉开了帷幕。
诚如上文所提及的,为了抓紧填补王振遗留下的权力真空,以金英、兴安为首的留守太监,迅速倒向了监国郕王。他们奔走于宫廷内外,联络于皇室群臣之间,最终与于谦等朝臣合力促使孙太后下诏,“命郕王即皇帝位,礼部具仪择日以闻”。②[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丙子条,第3534页。他们的行为重新获得了景帝的信任,也意味着宦官势力在景泰朝,并没有因王振势力被清洗而一蹶不振,彻底退出中枢辅政系统。在同样事关王朝统绪的“景泰易储”过程中,宦官势力的作用、影响有了更显著的发挥和增强。据时人陆容记述,明景帝在正式易储之前,曾试探司礼监太监金英的意见而未果:
景皇帝既即位,意欲易储。一日语(金)英曰:“七月初二日,东宫生日也。”英叩头云:“东宫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上为之默然。盖上所言者,谓怀献(朱见济),英所言者谓今上(朱见深)也。③[明]陆容:《菽园杂记》卷1,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页。
这条记载把君臣二人关于“易储”的分歧描摹得活灵活现,但未必是历史的真实。④记载存疑之处:1.该记载是此事的最早出处,但与朱见济的生日不合。根据明代官方记载:“礼部奏:六月十三日皇后千秋节,二月二十日皇太子千秋节,请乞预移文各王,并天下文武五品衙门,令其依期遣官奉笺庆贺。”可见朱见济的生日是“二月二十日”,并非记载中的“七月初二日”。参见[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6,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四,景泰三年五月戊戌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656页。2.该记载与金英的任期不符。早在景泰元年十一月,金英便已被左都御史陈镒论劾为纵奴为恶、卖官鬻爵,明景帝顾念旧情免其死罪罚以禁锢,“终景帝世废不用,独任(兴)安”。参见张廷玉等:《明史》卷304《宦官传一·金英传》,第26册,第7770页。以常情度之,明景帝面对即位初期朝局未稳、人心浮动、政务丛脞等现状,应当不至于早在景泰元年十一月之前便急于酝酿“易储”,故清代官修《明史》不载此事。时人之所以附会并广为传播这样一条不尽真实的信息,据笔者揣测,恰恰反映出是时内廷宦官势力对皇帝、对国本、对政局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为了化解朝野阻力,司礼监太监王诚、舒良暗中建议皇帝,尽快争取内阁辅臣们对更易储君的理解与支持,先后赐内阁大学士陈循、高榖百金,其他阁僚如“侍郎江渊、王一宁、萧镃,学士商辂半之”。⑤[清]万斯同:《明史》卷154《怀献太子见济传》,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别史类》,第3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其次,在景泰三年四月朝议易储时,面对于谦、王直、胡濙等六部九卿沉默以对、消极抵抗时,司礼太监兴安甚至不惜咆哮朝堂,指斥群臣:“此事今不可已,不肯者不用佥名,尚何迟疑之有?!”⑥[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5,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三,景泰三年夏四月乙酉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632页。而内阁辅臣们亦不负景帝所望,在朝议中力赞“父有天下传之子,三代享国长久,皆用此道”⑦[清]谈迁:《国榷》卷30,景泰三年四月乙酉条,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925页。;陈循甚至在吏部尚书王直畏难不决之际,“濡笔属而强之,乃署,竟易皇太子”。⑧[清]万斯同:《明史》卷214《王直传》,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别史类》,第327册,第644页。司礼监与内阁这次近乎“双簧”的合作,推动了明皇室帝系的再次“迁移”,在遵从帝心圣意的同时,亦从于谦等部院大臣手中重新攫回了在朝廷中枢的关键话语权。
“景泰易储”期间的分进合流,进一步密切了司礼监与内阁在朝廷中枢的合作关系,为日后的“监阁共理体制”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此前,英宗朝的司礼监大珰王振凭借皇帝的宠信,独揽朝纲压制内阁,一意孤行几乎导致明王朝覆灭。此后,司礼监与内阁的良性互动逐渐频繁,前者对后者人事的介入日趋明朗化。景泰二年十二月,礼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王一宁奉命入内阁预机务,“以中官王诚辈尝受业焉,报其私恩也”①[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8,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六,景泰三年秋七月壬寅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705页。;左都御史王文也因“与中官王诚结为兄弟,谋入阁”②[明]陈建:《皇明通纪》卷11,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725页。,并得偿所愿。所谓王诚者,正是景帝在藩邸时的心腹宦官,也是景泰易储时最重要的幕后推手。而“二王”之所以能够顺利入阁,其症结就在于王诚与景帝之间紧密的君臣关系。
司礼监对内阁辅臣遴选的介入,严重影响了明代内阁政治生态,开启了宦官直接干涉内阁辅臣任命的先河,发展到明代中后期更是愈演愈烈:“今之(内阁)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可;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安。”③[明]刘吉等:《明宪宗实录》卷260,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丑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402页。这种中枢朝局的新样态,使司礼监与内阁双方缔结起某种意义上的“共生关系”,促使明代“双轨辅政模式”得以持续强化,也基本上隔绝了部院再次冲击中枢辅政格局的可能性。
景泰二年十二月,景帝加封内阁辅臣中最资深的陈循、高榖“少保”衔,品秩与“社稷臣”于谦同为从一品。考之以史,自永乐至正统,文臣实授一品者仅十人而已,而内阁辅臣只有四人(黄淮、杨士奇、杨荣、杨溥)。④[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1,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九,景泰二年十二月壬辰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554页。景帝此时提拔陈、高二人,隐隐然已有要加快平衡阁部之间权势差距的用意。⑤官至少师者:蹇义、杨士奇、杨荣、吴中,官至少保者:黄淮、夏原吉、黄福、杨溥,官至太子太师者仅郭资,官至太子太保者仅吕震。不止如此,内阁在明代中枢决策体制中的优势还在不断增强。
1.内阁地位的提升。早在易储之前,景帝就已经大幅提升了内阁的政治地位。他亲自下诏,要求“常朝,内阁学士与锦衣卫官东西对立;经筵日,同知经筵官序于尚书都御史上;午朝,翰林院(内阁)先奏事”。⑥[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08,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六,景泰二年九月丙申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466页。易储成功后,景帝对内阁辅臣群体更是大加封赏,陈循、高榖加“太子太傅”衔,江渊、王一宁、萧镃加“太子少师”衔,商辂升任兵部左侍郎兼左春坊大学士,并“俱兼支二俸”。⑦[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5,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三,景泰三年四月乙丑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634-4635、4637页。换言之,此时的内阁辅臣几乎均被明景帝提拔为一、二品大员,其政治地位得以显著攀升,成为朝中品秩最高的辅政群体。此外,与六部堂官相比,内阁辅臣之间不仅交织起地缘、学缘、事缘的紧密关系,更有了集聚精英的趋势。⑧关于景泰朝内阁辅臣关系的分析,参见余劲东:《阁臣更替与景泰内阁政治地位变迁》,《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而景帝也正是通过对内阁群辅政治经济地位的整体提升,在促成易储顺利完成的同时,也在外朝成功培植起能够较好贯彻皇权意志,且内部相对统一的执政团队。
景泰三年七月,阁辅王一宁因病卒于任,王文以左都御史晋吏部尚书增补入阁,参与机要,开创了二品大员入阁的先例。这与景泰元年俞纲自请调离内阁形成了强烈反差,表现出内阁易储前后的地位变化:“明朝重冢宰(吏部尚书)。景泰以前,内阁未有兼吏部尚书者。吏部尚书入阁,自王文始。于时陈循则户部尚书,高榖则工部尚书。体统尊于三公,而内阁之望益隆。”⑨[明]龙文彬:《明会要》卷29《职官一·宰辅》,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67页。如果说,易储前内阁群辅能够在朝会、经筵和奏事的班次上得以跃升,主要是得益于内阁在明代中枢决策体系中渐居上游的职能优势,“(内阁)所奏多系制诏、机密重务,理不宜在五府六部奏杂事后”。①[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08,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二十六,景泰二年九月丙申条,第4465-4466页。那么,易储后内阁阁体的尊荣,则在于辅臣们能够坚持贯彻君主意志,重新赢得明景帝的赏识重用。
2.内阁“首辅”的雏形。陈循,字德遵,江西泰和人,永乐十三年(1415)殿试第一,状元及第;正统九年(1444)入阁,天顺元年(1457)被贬斥,在阁历时近13年。他在景泰朝内阁中资历最深、个性最强,其“久在词垣,深知先朝典故,应酬挥笔立就”②[明]雷礼:《国朝列卿记》卷10,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名人类》,第32册,第560页。,更兼在“易储”事件中“主笔草奏,跪而从事”③[清]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7《代宗景皇帝》,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28页。,深得帝心,遂以“入内阁掌机务,典册制命皆出其手”。④[明]雷礼:《国朝列卿记》卷10,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名人类》,第32册,第560页。同为内阁辅臣的高榖,不满陈循擅宠专断,图谋增补阁僚,以为己助。孰料增补入阁的王文“深服芳洲(陈循)之识量,而甚不足高(榖)之狭隘”⑤[明]尹直:《謇斋琐缀录一》,载[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53,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1255页。,反倒与陈循政见契合,让高榖“自生一敌”。自食其果的高榖只得连章请辞阁职,无奈诉苦:“况翰林内阁,凡百公务,大学士陈循足以干办,臣但素飡”。⑥[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18,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三十六,景泰三年秋七月癸卯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706页。高榖虽被景帝温旨慰留,但陈循独掌内阁,“谬当内相之首”⑦[明]叶盛:《劾陈循疏》,载王有立编:《中华文史丛书》之二《御选明臣奏议》卷3,华文书局1968年版,第190页。已成不争事实。
学界通常将天顺年间李贤“掌文渊阁事”认定为明代内阁首辅的起始,史称“终天顺之世,(李)贤为首辅,吕原、彭时协恭佐之,然贤委寄最专”。⑧[清]万斯同:《明史》卷224《李贤传》,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别史类》,第328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版,第79页。其实早在景泰年间“内阁首辅”的雏形便有迹可“循”。景泰七年(1456)七月,陈循奏请本人回避吏部考选儒士任各地教官,景帝批复云:“朕任卿掌内阁事,凡制诰命令等文,但撰述进呈,无不信行。况考试儒士最为小事,勿避嫌疑。今后内阁大小事务,悉照旧行,不必推让。”⑨[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68,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八十六,景泰七年七月丙申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5692页。景帝的批示是对陈循主持内阁以来政绩的高度肯定,其中“任卿掌内阁事”可谓明代“内阁首辅”的先声,此后天顺朝的徐有贞、李贤“掌文渊阁事”乃至嘉靖朝的“始有相与首也”⑩[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卷26《宰相上》,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综录类》,第118 册,明文书局1991 年版,第828页。皆可溯源于此;而“凡制诰命令等文,但撰述进呈,无不信行”亦可视为后世内阁首辅“专应对”“主票拟”的起点。
3.对部院选任的介入。以景泰朝为界,此前的内阁尚无干涉部院主官选任的明显形迹,此后便开始利用各种方式插手重要部门的人事安排。比如,陈循在北京保卫战之后,就举荐罗通“理都察院事仍兼参赞军务”,其后又推荐其“协赞提督操练”,用以钳制于谦的京营兵权。自景泰二年七月始,景帝以年高望重为由,任命由内阁推荐的何文渊、王翱先后担任吏部尚书,协助王直处理部务;自景泰三年五月始,又以任重多病为由,任命仪铭、石璞先后担任兵部尚书,协助于谦处理部务,形成了明代制度史上极受诟病的“一部两尚书”的特殊现象。景泰六年(1455)初,在内阁“每为同官所抑”的辅臣江渊欲赴兵部协理部务。陈循、王文等人假意支持,暗地里却密令商辂以“石兵江工”拟奏,结果工部尚书石璞得以调任兵部尚书,而江渊则补授为工部尚书,大失所望。可见,内阁对部院人事的深度介入已经足以动摇其主官的选任,在朝局中俨然有“后来居上”的趋势。
4.内阁僚属的扩充。为了不违反明太祖朱元璋“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⑪[清]夏燮:《明通鉴》卷7,洪武十三年正月癸卯条,第381页。的祖训,明成祖朱棣在创设内阁时就明确规定“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①[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2《职官志一》,第6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34页。,严防内阁“丞相化”。但在明代皇帝个人政治能力和专权意识逐渐弱化,而国家政治经济事务又日趋繁复的背景下,内阁开始突破重重制约,利用各种形式借机扩充僚属,扩大规制。自宣德初年,朝廷选派“能书者”入值内廷“西制敕房”,又设“东诰敕房”辅助翰林院诸学士缮写各类诏书谕旨。但此时的制敕房、诰敕房均不从属于内阁。②[明]尹直:《謇斋琐缀录一》,载[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55,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48页。景帝即位后,因“机务繁重,而内阁制诰两中书舍人以书办供事朝夕,即古之宰相属也”③[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86《职官考》,载[清]龙文彬:《明会要》卷39《职官十一·中书舍人》,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81页。,选派了大量中书舍人入阁办差,清人已将其视之为前代相衙属官了。到了景泰三年易储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而阁权益重”。④[明]张廷玉等:《明史》卷72《职官志一》,第6册,第1734页。从此,以两房中书舍人为主体的内阁书办开始成为阁辅们的主要助手,承担起内阁日常机要工作,“两房遂属之中书,称阁臣属吏”,“专随辅臣出入,一切条旨答揭,俱得预闻,揆地亦间寄以耳目”。⑤[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两殿两房中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47-248页。据《明会典》记载:
凡内阁所掌制敕、诏旨、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及题奏、揭帖等项,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制敕房书办。文官诰敕又番(翻)译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诰敕房书办。
凡驾诣郊坛或巡狩行幸、亲征,内阁官扈从,制敕房官随行。书办遇有敕旨,即时撰写。⑥[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221《翰林院》,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97页。
由此可见,两房中书舍人不仅协助阁辅处理政务机要,而且分工明确细致,极大地提升了内阁的政治效能:其一,让内阁辅臣能够摆脱常规诏令和日常事务的处理,得以专掌“票拟”,进而巩固“辅佐朝廷,裁决政务”⑦[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6,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0页。的核心职权;其二,僚属的常态化配备,“至制敕、诰敕两房,今为阁臣掾属,仅比唐、宋宰相主书堂后之役”⑧[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两殿两房中书》,第247页。,有利于内阁在体制上与五府、六部及内廷诸监相抗礼,跨越“不置官署”的障碍,向制度化稳步推进。
5.“专制诸司”的萌发。随着政治地位的提升,僚属规制的扩充,景泰朝内阁加快了集权的步伐,试图对“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等限制实施“突围”。景泰三年十二月,十三道御史练纲等弹劾吏部推举不公,特奏请令朝廷三品以上大臣在举荐用人时,必须将相关信息“一封进司礼监便御览,一送翰林院(内阁)备顾问”,使举荐者与被举荐者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联保关系。这份联合奏疏的意义还在于,为实现诸司奏事须提前向内阁“相关白”而投石问路。但景帝此时未敢轻易违背“祖制”,所以未置可否。翌年五月,巡按山东监察御史顾又奏:
朝廷设立六部分理庶政,又置馆阁文臣以备顾问者,盖俾协心参议,上陈可否而后行也。今六部各官或偏执己见……臣愿自今各部常事俱径行。若吏部推选内外重臣,法司发落矜疑重囚,户部整理边储,兵部选将用兵,俱令会同内阁大臣计议可否,具奏行之。⑨[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29,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十六,景泰四年五月丁卯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5005-5006页。
明确提出六部要务应“会同内阁大臣计议可否,具奏行之”,意图让内阁在中枢决策的体制机制上全面压制六部,但遭到了以于谦为首的部院大臣的坚决抵制:“国家重务俱用奏请处分,此祖宗成法”,“臣等但知遵祖宪,重君命,其他非所敢从”。景帝对此也明确表态:“不可擅自更改。”①[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卷229,废帝郕戾王附录第四十六,景泰四年五月丁卯条,第5006页。这两道奏疏在当时虽均未获批施行,但内阁在景泰朝中枢决策体制中的优势地位已经逐步显现。景泰六年正月,兵部奏请奖励“独石杀贼”,但内阁持不同意见,径直改签了兵部拟定的敕书,时人谓之“盖维时阁老以权臣自任”。②[明]叶盛:《水东日记》卷3《敕词与部奏违异》,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2页。可见,景泰朝的内阁辅臣们,已经开始尝试利用各种途径,自拟“相体”,摄取“相权”,以期填补中书省被废后的权力真空。
纵观景泰一朝中枢辅政格局的衍变历程,可以管窥明代司礼监、内阁、部院之间真实的权力关系。“明太祖十三年罢丞相,政归六部,部权重也。洪、宣以后,阁体既尊,而权亦渐重,于是阁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骋意见,以营其私,而党局分焉。”③[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11《七卿年表一》,第11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395页。在王朝统治中前期,明代部院主官们在各自行政业务领域完全可以独当一面,展现出相对强势的权威地位,在朝廷某些重大决策中也具备与内阁一较高低的政治能量。比如,在北京保卫战中,兵部尚书于谦就是利用本部门的军事职能,在维持王朝统治、化解皇权危机过程中脱颖而出,发挥了巨大作用,进而一度占据了中枢辅政的主导地位。但面对内阁在朝廷中枢辅政体制中的不断扩张,部院首长们几乎没有还击或抵制的力量。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过于松散,即便是号称“六部之长”“七卿之首”的吏部尚书亦无法无权将其汇聚成强而有力且持续的政治联盟。故而,明代的部院愈往后,特别是嘉靖朝以后,愈难以挑战内阁在中枢辅政体系中不断被强化的核心角色。“自来六卿皆避内阁,惟太宰(吏部尚书)则否。自分宜(严嵩)势张,冢宰亦引避,遂为故事”④[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冢宰避内阁》,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44页。,乃至部门权力被司礼监或内阁所鲸吞蚕食。“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佥书秉笔与管文书房,则职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内使,俱以内翰自命……内官监视吏部掌升选差遣之事,今虽称清要,而其权俱归司礼矣。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⑤[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1《内官定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14页。“世宗朝,(张)璁、(桂)萼、(夏)言、(严)嵩相继用事,六卿之长不得其职。大都波流茅靡,淟涊取容。”⑥[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2“赞曰”,第18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349页。
这种权位失衡的现象,无疑与部院在明代整个权力架构及中枢决策圈层中的实际位置紧密相关。内阁在明代中枢辅政体制中,因其制度设计的最初定位及职能,远较六部九卿更接近皇帝、更处于核心,也更具政治影响力;同理亦可推知,内阁在与司礼监的权力博弈中,为何往往处于下风。诚如清人所概括评论的:“内阁权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长与执持是非,辄以败。至世宗中叶,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⑦[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2《职官志一》,第6册,第1729-17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