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创新问题研究

2022-11-27 13:44齐语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品牌研究 2022年18期
关键词:中间业务小额农村金融

文/齐语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一、引言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乡区域发展差别加剧,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17年,全党上下聚焦“三农”问题,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经过全党上下的不断努力,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不可否认,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方式效率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问题更加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创新农村金融结构、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是解决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的重要途径。在农村经济发展新的背景下,聚焦农村金融需求变化,不断调整农村金融结构是确保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农村金融需求变化

(一)融资额度、信贷需求增加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和劳动力。因此近些年来农村经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个体经营、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初期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例如引进新的设备、修建标准化棚舍等。因此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融资额度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近些年来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第二、第三产业数量日益增加,农村信贷需求不断提高。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始终以正规金融为主体,但是不可否认,我国农村正规金融组织数量相对较少,难以充分满足农村庞大的信贷需求。并且农村中小型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中长期信贷需求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

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农村经营主体数量日益增加,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更加多元化。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慢,许多经营主体缺乏丰富的市场经验,因此农村经营主体不仅需要金融机构融资信贷服务,还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市场资讯、风险管理、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在农村中小型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部分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进行农产品出口。中小型企业在进出口时需要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证担保、风险管理等服务。因此要想确保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金融机构不仅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和信贷扶持,还应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培训、市场咨询等金融服务。

三、农村金融创新现状

(一)农村金融组织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不断调整,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正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农村集资、地下钱庄、合会和高利贷等)两种。正规金融机构由金融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有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责。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自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全国金融机构空白城乡已由2945个减少到1170个,全国城乡正规金融机构数量已达近70%。同时,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扶持,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提出了许多支农政策。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自成立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始终把支持“三农”作为工作的重点,并专门成立了“三农”服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精准扶贫。

(二)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类型日趋多元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贷款服务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服务,近些年来,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不断创新和调整,为新型农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扶持。据相关数据显示,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为“三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同时针对农村中小型企业、新型涉农类企业的发展需求,农村金融机构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但是仍然面临一定的金融服务种类较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目前许多农村金融机构为涉农类企业、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小额、短期等资金扶持,但是仍然缺乏长期的贷款服务。证券、联保、风险管理、市场资讯等金融服务项目仍相对较少。

(三)农村金融产品现状

针对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不断对金融产品进行调整和创新,例如扩大担保范围、拓宽抵押渠道、改进基础金融设施。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对贷款抵押方式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除不动产抵押物外,允许部分经营主体利用存货、订单、商标专用权等流动资产进行贷款抵押。同时金融机构也不断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填补农村金融设施和金融服务空白。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普遍安装POS机、TAM机等基础设施,拓宽“三农”服务渠道,提高代理业务完成效率。

四、农村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目前大部分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都开设了专门的涉农贷款项目,例如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但是对于全国性的大型银行来说,涉农贷款制是银行业务的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对县域涉农贷款的扶持力度相对减弱,县域涉农金融资源相对缺乏。一些专门服务于涉农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例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又存在资金能力较弱、规模较小等缺点。截至2017年,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数量达2000多家,但平均资产水平相对较低,资金实力有限,难以满足农村数量庞大、额度较高的贷款需求。同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目前部分村镇银行本身也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目前农村非金融机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融资紧张问题。但是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仍无合法地位,并且缺乏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控制,债务纠纷问题较为严重,严重抑制了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不够完善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有效缓解了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问题。但是不可否认,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并且相对于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也存在很大不足。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需求日趋多元化,目前大部分的村镇银行已开通小额支付、农信银等金融服务项目,但是由于未能实现全国资源共享,村镇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例如结算功能、金融产品服务仍存在一定的欠缺。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日趋多元化,但是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银行中间业务仍缺乏创新,中间业务种类相对单一。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银行中间业务仍停留在代办保险、代发工资等几个方面。这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在中间业务方面的效益,也导致农户缺少向银行获取金融咨询、证券、理财的机会。

(三)农村金融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与农村地区实际经济发展需求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如上所述,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贷额度增加且数量庞大,但是目前我国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都呈现出小额度、短期性的特点,只有部分龙头企业可以获得额度相对较大的贷款服务。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更新速度相对较慢,没有完全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及时对金融产品作出调整,金融产品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例如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主要以生产经营类信贷为主,对于农户其他需求的信贷产品仍然相对缺乏。

五、农村金融创新策略研究

(一)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创新

1.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创新

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农村金融环境,易导致地区间贫富差距加剧。因此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应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断优化农村金融体系。为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和监管,明确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定位,完善对支农金融机构的管理,使专业支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针对商业性质的银行,政府应兼顾政策性和商业性,支持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支农业务,加大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支农信贷的利率,提供周期更长的农村信贷。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风险,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2.健全农村中小型民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如上论述,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需求不断扩大,目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庞大的信贷需求。因此农村地区应不断优化金融体系,健全农村中小型民营银行,鼓励和支持民营银行开展支农信贷业务。同时,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高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在村镇银行的持股占比,从而进一步解决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资金紧张问题。除此以外,近些年来,农村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健全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使非银行金融组织能够与正规银行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1.推广电子银行业务

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变化,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降低金融交易费用和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已由原来柜台式逐渐向电子银行转变。但是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计算机设备的引进主要服务于日常结算性工作,在其他金融服务层面的利用率仍然相对较低。因此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推广电子银行业务,使电子银行进一步覆盖农村金融资讯、担保、信用证等金融服务环节,提高农民获得银行金融服务的便捷程度。

2.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金融机构在中间业务办理中的收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因此农村金融创新应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一方面,针对农户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改变以往“中间业务是辅助业务”的认知,使中间业务与信贷业务并列,充分发挥中间业务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品种较少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户需求不断调整中间业务的覆盖范围,创新中间业务服务方式,通过加大员工培训或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手段,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中间业务的服务质量,帮助农户解决知识密集型的金融问题。另一方面,虽然中间业务收益较高,但也面临一定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应加大对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确保农村金融在不断创新的同时健康稳定发展。

(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目前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地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相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小额信贷具有利率较低、门槛较低等特点,能够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同时随着农村信用建设的不断完善,小额贷款的风险也明显降低。因此我国农村地区应进一步扩大小额信贷的覆盖范围,促进小额贷款的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对农村小额信贷的扶持,通过各项财政优惠政策,例如减轻小额信贷相关税费、对小额信贷相关风险进行补偿等,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支农中的重要作用。农村金融机构应对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通过保险、基金的手段提高小额信贷额度,帮助群众解决信贷困难问题。同时为更好地规避小额信贷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小额信贷的管理,准确评估农户的偿还能力,针对不同农户的需求调整小额信贷额度。

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对象同质化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创新应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的实际发展需求,对于创新型农业模式应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六、总结

农村金融创新能够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需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融资额度、信贷需求增加,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因此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相关部门应聚焦于农村金融体制建设不健全、金融服务方式不够完善、金融产品难以充分满足农村发展需求等问题,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方式。针对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问题,在促进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活动创新的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农村中小型民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注入活力。同时农村应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并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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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发生在金融领域的一切形式的创新活动,包括金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机构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主要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等业务创新。通常所说的创新主要是指狭义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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