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项目在EPC模式下投标与实施风险防范与应对

2022-11-27 06:30刘原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研究 2022年10期
关键词:填埋场滤液承包商

文/刘原(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亚某国固废处理项目包括两个施工点:(1)一个施工点位于靠近首都的Kelaniya;(2)另一个施工点位于180公里外的Aruwakkalu。项目将于Kelaniya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简称KTS)、Aruwakkalu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简称ATS)和一座垃圾填埋场(简称ASL)。KTS中转站用于收集首都的垃圾,并装入集装箱内,通过火车运输至ATS中转站;然后再将ATS中转站接收的垃圾运输至ASL进行填埋处理。项目建成后,将具备1200吨/天的垃圾接受能力,设计使用年限为5.9年。作为EPC项目,承包商与业主采用的合同是FIDIC 1999年版银皮书。

本文将根据固废处理项目的自身特点,结合EPC模式下FIDIC条款的具体约定,对项目运行风险、垃圾填埋场地质风险、渗滤液处理风险进行分析,最后对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和实施阶段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固废项目运行风险防范与应对

(一)固废项目运行阶段主要事故类型

不同于道路、桥梁等以结构安全性设计为主要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还涉及渗滤液处理、臭气/可燃气体处理、垃圾填埋等特殊专业,在设计过程中,除了要满足固废填埋和处理的基本功能需求,还需要保证在运行阶段工艺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可操作性,否则项目将面临严重的运行风险。结合国内固废填埋场的实施经验,该类项目在运行阶段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有:填埋场区域发生火灾事故、渗滤液泄漏污染地下水或者周边水体,因沼气浓度过高导致火灾、爆炸的事故,臭气处理不达标造成环境污染甚至人员伤亡事故,因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填埋场坍塌事故等。

(二)EPC承包商合同责任和风险分析

对于采用FIDIC银皮书的EPC项目来说,承包商的基本责任如通用条款所述,承包商所作设计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保证安全合理运行。此外,在项目建设完成并移交业主后,在1至2年的缺陷责任期内,承包商的责任并未完全免除。承包商应对颁发接收证书后由其采取的任何行动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承包商还应对颁发接收证书后发生的、由承包商负责的以前的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以本项目为例,调节池在建设完成并移交业主后,因调节池内沼气浓度进入可爆范围而发生了爆炸事件。尽管已经移交业主,但是业主方认为承包商的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认为承包商应承担全部修复责任。

(三)事故风险防范及建议

结合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国内成熟填埋场的组织建设模式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防范范例,提出了如下几个措施和建议:

1.在设计阶段开展HAZOP审查

HAZOP(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y)即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它是一种系统化的定性分析流程潜在危害的安全评价方法,也是目前石油化工行业应用最广泛的危害分析方法[1],主要目的为识别和确认潜在危险和可操作性问题,确保设计采用的安全措施可以将危险后果降低到可接受水平。HAZOP审查首先需要成立审查组,审查前,需准备好审查资料,并提前发放到审查组各成员手中,针对各个节点的假设偏差,审查组需寻找偏差原因,对于确定下来的原因和后果,审查组可采用风险矩阵表法进行风险评估。

2.竣工移交前提交完善的操作维护手册

提交一份完善的操作维护手册,既是为了履行合同义务,也是对承包商缺陷责任期的保护。以本项目为例,在调节池因沼气爆炸事故发生损失时,业主指出承包商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但是,承包商在提交的操作维护手册上已明确提出:(1)运行期间要及时检测沼气浓度;(2)当沼气浓度即将进入可爆范围时,应采取强制通风和其他应急措施,以保证安全。业主运行时未按照操作维护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可以免除承包商的责任或者过失。若承包商在设计阶段已开展了HAZOP分析,在编写操作维护手册时,则可以结合分析时识别出的所有风险点给出针对性的建议或者解决方案。在缺陷责任期的运行阶段,若出现了业主运行人员不按照操作维护手册的要求执行;或者发生相应事故的部分业主运行单位存在违反操作维护手册的行为,则可以有效降低承包商的责任。

3.购买设计责任险

除了以上两个必须采取的措施外,采购设计责任险则可以从更大程度上减少承包商或业主因设计缺陷而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以本项目为例,设计责任险除了可以对因设计原因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予以理赔,还可以对未出险但是存在与出险部位相同隐患部分方案置换的赔偿。而且,设计责任的承保范围可以包括建设期、试车期和缺陷责任期。

二、垃圾填埋场地质风险分析及应对

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填埋场影响周围环境最为重要的因素,因此在对场址的勘察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环境地质条件[2],包括:地下水的保护和废弃物的力学稳定性等。尽管我国国家标准[3]对垃圾填埋场选址提出了原则上的要求,如地基稳定且沉降小、地基土渗透性低等,而对于国际工程EPC项目投标来说,往往在投标时选址工作已经结束,因此,地质条件已经无法从选址上进行改变。但是,从选址原则中地质条件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在投标阶段以及实施阶段,承包商需重点关注填埋场地的地质条件。

(一)地质条件不良对填埋场的影响

沉降是垃圾填埋场稳定化进程的宏观表现和重要考察指标。沉降包括垃圾体自身的沉降和地基沉降。在选址得当的情况下,地基沉降占总沉降的比例较小,但是对于软土地基或者地质情况不良的地质条件来说,在垃圾填埋体堆高达到40m时,地基的沉降量将达到4-7m,不均匀沉降也有1-2m[4]。

在填埋场变形过程中,不均匀沉降会引起防渗系统内各材料之间的剪应力、防渗系统自身的拉应力,垃圾体的沉降会引起边坡上垃圾对防渗系统的拉力。在填埋场建设和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堆体失稳,在地基强度偏低的前提下有可能引起滑动面穿过地基土层的整体滑动。

(二)EPC承包商合同责任和风险分析

对于采用FIDIC银皮书的EPC项目来说,承包商将承担全部的地质条件风险。以本项目为例,因为在投标阶段未能预估约10万平的填埋场下存在大范围的软土层,在实施阶段,承包商不得不开展额外的地勘工作以开展地基处理设计,因为新增的地勘工作、地基处理设计及报批、地基处理施工及验收工作,共计延误填埋场工期151天,同时也增加了实施成本。但是,因以上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很难获得业主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三)投标与实施风险防范及建议

鉴于地质条件为填埋场设计的关键因素,结合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和FIDIC银皮书的相关约定,对承包商在投标和实施阶段提出如下建议:(1)承包商在投标之前应重点查明填埋场区域的地质条件。(2)在项目开工后,应尽快对填埋场区域开展详细地勘。(3)应同步分析标前业主提供的地勘资料和实际地勘资料的差异性。(4)在操作维护手册中应向业主强调堆体稳定性的重要性,合理设计堆体坡度,以免因堆体失稳造成地基的整体滑移破坏。(5)对于存在软土地基的填埋场来说,考虑到堆填时间长、范围大和变形大等,建议在永久设计中考虑布置地基的变形观测仪器,从而保证在垃圾填埋过程中和封场后长期监测的可靠性。

三、渗滤液处理风险分析及应对

对于垃圾填埋场项目来说,另一个关键点就是渗滤液的处理以及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的两大设计边界条件:(1)输入条件:渗滤液的进水水质参数;(2)输出条件:渗滤液处理后的排放标准,直接关系到渗滤液处理工艺的选择,进而影响到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选型、配套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以及整体的实施工期。因此,对于EPC项目投标来说,需要在投标阶段明确以上两个重要的边界条件。

对于渗滤液处理后的排放标准,通常在招标阶段业主会给出明确要求,因此在仔细分析招标要求的前提下,比较容易确定。但是,对于渗滤液进水水质参数的确定来说,由于其自身性质多变的特点以及EPC合同模式下风险分担机制的约定,确定水质参数并明确责任方至关重要。

(一)渗滤液水质参数的特点

根据相关文献对于渗滤液水质的研究[5],渗滤液水质随着时间、地理空间、气候、地区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等的变化而存在较大差异,具体特点如下:

(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质受垃圾成分影响很大,垃圾中厨余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渗滤液COD和BOD值,因此渗滤液水质随着各个城市或者国家生活水平、生活习惯、环保意识的不同而致使不同填埋场渗滤液的COD、BOD在数千mg/L至数万mg/L之间变化。

(2)渗滤液水质随填埋时间及填埋垃圾降解阶段而有很大变化,这也提醒设计人员在进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渗滤液水质的复杂性以及随时间变化的特点。

(3)填埋工艺、环境温度、有效湿度、有效氧的不同也会对渗滤液水质产生影响,因各个国家或者城市气候环境的不同也导致了渗滤液水质参数的差异性。

由于国内研究人员对国内各城市的渗滤液水质特点已进行了深入研究,因此,对于国内投标或者实施来说,通常比较容易确定渗滤液水质。但是,对于EPC项目的国际承包商投标来说,由于不了解当地渗滤液水质的特点,一些欠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可能并未有对当地的渗滤液水质进行过充分分析,在确定渗滤液水质时存在较大困难。

(二)EPC承包商合同责任和风险分析

根据FIDIC银皮书通用条款的约定,“除下述情况外,业主不应对原包括在合同内的业主要求中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负责,并不应被认为,对任何数据或资料给出了任何不准确性或完整性的表示”。因此,根据以上条款的约定,渗滤液水质参数的确定均有可能是业主方责任或者是承包商责任,取决于条款的具体约定。若在投标阶段未能明确责任方,在实施阶段承包商则可能面临很大的成本风险和工期风险。

以本项目为例,招标阶段业主已提供了渗滤液的进水水质参数指标,但是FIDIC通用条款中已删除了相关约定,这就导致该部分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阶段,业主提出要求承包商对当地已有填埋场的渗滤液水质进行实地取样调研,并复核所采取数值的合理性。尽管经过调研,实际的渗滤液水质参数与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基本一致,但是因为该工作的开展,严重影响了承包商渗滤液处理工艺的设计进度。

(三)投标与实施风险防范及建议

鉴于渗滤液水质存在很大差异性以及合同风险的分担特点,结合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对EPC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和实施阶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在投标阶段,承包商应仔细分析和研究由业主提供的业主要求或者环评报告对于渗滤液进水水质参数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责任。

(2)若明确已由业主方承担责任,在工期允许的前提下,在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可以对当地渗滤液水质进行二次复核。

(3)若已明确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则在投标阶段,承包商应做好标前调研工作。

(4)由于渗滤液水质存在着随时间变化的特点,因此,在操作维护手册中,承包商应结合处理工艺的方案和特点,要求业主运行单位对渗滤液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四、结语

对于固废处理项目而言,因其涉及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等特殊专业,同时项目在移交业主后的运行阶段有其特有的事故风险类型,因此,在投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需结合合同条款中风险分担的具体约定、项目工艺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在国际工程项目中面临严重的成本损失和工期延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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