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俊,徐祖祥
(1.云南民族大学 社会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2.云南民族大学 国际合作交流处,云南 昆明 65009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17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指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1/content_5624201.htm,2021年7月11日。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提出了任务要求。基层治理的善治实践体现在治理效能最大化,已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善治是体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本质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协调状态。(3)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制度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现代转型社会中存在礼治与法治二重性共存图式,(4)赵旭东 张洁:《乡土社会秩序的巨变》,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强化传统文化的重塑适应与乡村治理的善治耦合,是加强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
在中国社会的多元文化构成中,中华传统文化常被认为具有“元文化”的地位,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有学者认为社会价值共识的生成,需透过传统建构出价值共识合法性。(5)樊浩:《中国社会价值共识的意识形态期待》,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传统的价值体现在基础性作用上,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和道德维度具有特殊地位,无论儒学还是历史上的外来宗教,道德维度的作用价值非常明显。(6)黄宗智:《道德与法律:中国的过去和现在》,载《开放时代》2015年第1期。传统不仅体现在对个体的行为规约,乡村社会的传统以道德伦理勾连出社会秩序,村落共同体的精神家园蕴含着行为规范、道德伦理、生态平衡,(7)蔡鑫,朱若晗:《链接与赋权:现代性反思视角下乡村文化资本治理与社会工作实践》,载《晋阳学刊》2021年第2期。具有乡土特征的文化依附,承载了世代传递的精神。乡土社会的传统根植于群众生活,改变乡村传统的前提是对群众日常生活的改造。(8)董思思:《从赤脚医生到仪式专家:传统知识在乡村社会中的延续——一项阅读史的研究》,载《开放时代》2019年第6期。现代转型中的少数民族乡村社会,传统文化在形塑地方礼俗秩序的同时,也需要在转型中重塑自身的文化特性和社会功能。
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认为社会的快速转型期,削弱了与“旧传统”适应的社会模式,在转型中会出现传统的发明。(9)Eric Hobsbawm and Terence Ranger,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5.“被发明的传统”采取参照过去的方式以回应新形势,暗含着与过去的连续性。(10)[英]E.霍布斯鲍姆,T.兰格:《传统的发明》,顾杭,庞冠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霍布斯鲍姆有关传统的发明论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参照。结合我国现代社会转型的实际进行分析,金耀基在中国现代化历史背景中阐述了现代化与中国历史的问题,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文化为基础的结构,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特征之一。(11)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89页。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带有民族性、地域性和历史性等特征,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演变和传承的结晶。传统与现代并不是排斥的关系,现代化的进程需要传统作为价值或精神支撑,传统文化在现代转型中也需要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在发展中充实和调适,以适应现代化中的新环境和新要求。以传统为纽带的乡土社会,礼治秩序作为一种典型的文化图式,在礼治秩序的作用引导中,并不是与法治无关联。(12)陆益龙:《乡村民间纠纷的异化及其治理路径》,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在二者互补与协调的张力中,存在适应地方乡土特征的整合路径和动力效能。总体来看,基于前人有关传统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可从两个层面进行梳理。
学者们关注到乡村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转型中的困境和优势,一是乡村社会中传统文化价值功能的削弱。有学者认为现代社会个体主义跨越传统文化边界,脱离于祖辈的自我膨胀并与同代人疏离。(13)鲍宗豪,赵晓红:《现代性视域下的中国社会秩序重建》,载《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随着市场化的加速,村落中原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形态不断被吞噬,村民之间互惠互助减少,个体主义张扬和个体效能凸显。(14)董磊明,郭俊霞:《乡土社会中的面子观与乡村治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乡村传统文化的转型困境,或许是乡村传统与现代文化再生产的困境。(15)蔡鑫,朱若晗:《链接与赋权:现代性反思视角下乡村文化资本治理与社会工作实践》,载《晋阳学刊》2021 年第2期。二是普遍认为应从民族传统中找寻对策。不少学者关注到现代社会转型中的传统文化重要性,有学者认为当前个体化、功利化的现代逐利,亟需重建现代转型的传统道德价值。(16)黄宗智:《重新思考“第三领域”:中国古今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载《开放时代》2019年第3期。当前我国现代化发展中的诸多问题,需从民族传统中找寻对策。(17)郭明姬,张亮:《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民中心意蕴》,载《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以民俗为主体的乡村文化是“潜文化”“软法规”,蕴含的价值观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18)赵艳:《从“乡土中国”到“后乡土中国”:民俗文化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资源价值》,载《青海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李宸、方雷:《礼序政治:“大一统”叙事的回归与重构》,载《开放时代》2021年第2期。学界普遍关注到了传统文化的价值功能。
关于传统文化对乡村治理的作用,有学者提出乡村治理不应以传统文化流失为代价,产业化发展应服从乡村文化治理逻辑。(19)李永萍:《村庄公共性再造: 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逻辑——基于福建省晋江市 S 村移风易俗的实证分析》,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强调通过村落群众的共同行为,考察村落内部互动的人际联系和村落社会秩序。(20)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认为传统的现代价值重构,应保留传统核心和现代价值,摈弃不适宜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容。(21)萧放,何斯琴:《礼俗互动中的人生礼仪传统研究》,载《民俗研究》2019年第6期;宣朝庆,葛珊:《村庄公共性再生产与祭祖活动公共化的蜕变——浙江省G村祠祭仪式考察》,载《民俗研究》2021年第3期。另外,乡村治理的善治形态体现内在和外在的结合,有学者认为乡村社会善治不仅依靠国家的制度供给和资源给予,乡村内生秩序的生产能力形成了乡村治理的底盘。(22)董磊明,郭俊霞:《乡土社会中的面子观与乡村治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有学者从不同层面进行阐述,从共同性空间的层面,提出了村落仪式等公共性活动,扩展了村落文化公共空间,增强了村落凝聚力。(23)宣朝庆,葛珊:《村庄公共性再生产与祭祖活动公共化的蜕变——浙江省G村祠祭仪式考察》,载《民俗研究》2021年第3期;宋建晓:《台湾妈祖信俗与乡土社会的互动发展研究》,载《世界宗教研究》2019年第4期;杨洪林,顿 山:《农民再组织化与乡村振兴——以贵州省 Z 县 “新时代乡村青年农民学校”建设的村治实践为例》,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在村社组织层面,提出传统的村社组织与乡村基层的管理制度形成互补,体现了传统组织和村社现代制度融合。(24)王欣,王焕午:《乡村都市化背景下傣族村社制度的再生产与社区治理——以云南西双版纳州曼村为例》,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马良灿,哈洪颖:《新型乡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何以可能——兼论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建设》,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乡贤的引导作用亦受到关注,某种程度成为了村落礼俗文化的传导者。(25)张兴宇:《礼俗化:新乡贤的组织方式及其文化逻辑》,载《民俗研究》2020年第3期;柏宏媛:《乡村治理视域下培育现代乡贤的困境与对策》,载《农业经济》2021年第6期。
总体而言,乡村要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需要个体实践、积极参与和价值规范等共同作用,治理效果应体现在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幸福感受。王春光认为要让更多的农村青年留在乡村,投身乡村建设发展,要顺应他们的主体性自觉并满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26)王春光:《乡村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践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2020第10期。群众的主体能动和内生动力,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动力激发和促进价值追求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中建立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善治体系,需要村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群众情感和价值的互动交流。
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从空间的维度解释社会空间,在空间的主客体视角论述基础上,构建空间研究的理论转向,认为空间是社会产物,空间在社会关系的建构、维系中彰显特性。(27)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by Donald NicholsonSmith,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1,PP.34.402.在《空间的生产》中,他从空间中的生产,转变为关注空间在社会关系中再生产的主导作用,在提出空间生产理论的同时,构建空间本体论的理论框架,提出了空间构成的三个层次“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表征的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s)”(28)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by Donald NicholsonSmith,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1, PP.30-37.,搭建了三维一体的理论框架。
在桂西南壮族乡村多元文化的展演空间中,本文从文化空间、空间表征、象征秩序三个维度,结合壮族地区仪式传统的空间形态,讨论壮族乡村传统文化与地方乡村治理相适应的耦合特性。在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视角下,笔者以空间的三重形态为载体,通过文化空间的仪式展演,勾连起精神价值、社区文化、社会关系,体现壮族乡村三重维度的空间生产形态。本文以位于壮族聚居区的桂西南峒村为切入点,(29)本文所提到的相关人名、地名均作了匿名处理。峒村是桂西南德保北部壮族聚居区的传统壮族村落,属于滇桂交界的山区的小平坝地形,靠近中越边境地区,全村156户,合计659人。从壮族乡村实际出发,探索对空间生产理论的三元形态进行适度延展,以壮族追荐仪礼的“多元文化的复合空间”“仪式空间的表征形态”和“仪式情景中的象征秩序空间”为框架,讨论传统文化在壮族乡村治理中空间生产的背景、表征和塑造形态。
在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视角下,从文化、历史角度出发考量文化空间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状况,以壮族多元文化形成的背景为参照,分析空间实践的形成、特性及影响,诠释多元文化空间的生成背景。壮族聚居区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悠久的历史传统、深厚的文化底蕴等特征,共同塑造形成了多元共生的地方文化生态,构建出多元壮族文化空间。《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30)司马迁:《史记》,裴駰解,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3页。秦始皇推行的戍边制度,反映了中原地区与周边不同民族的交往情景,映射出壮族聚居区多元文化空间的生成过程。《新唐书》卷九十四《列传第十九》述:“岭南瘴疠,而臣不能饮,当无还理。”(31)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834页。因受自然地理条件制约,岭南一带多瘴气的自然环境,是多元文化空间形成的自然因素。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曰:“南人茅卜法:卜人信手摘茅,取占者左手,自肘量至中指尖而断之,以授占者,使祷所求。”(32)周去非:《岭外代答校注》,杨武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44页。可以说,岭南一带自古形式多样的巫文化,为促成多元文化整合奠定了基础。
历史上壮族聚居区文化空间的生成、演进和发展,伴随着“羁縻制度”“土司制度”“改土归流”等制度的演化,呈现出不同时期生产方式作用下的壮族文化空间特征。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在随着历史演化的进程中,能不断出现新的空间演变、组合和转化形态,并能伴随空间的生产而形成不同生产方式的转化。(33)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by Donald NicholsonSmith,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1,PP.30-31.壮族地区文化空间的演化和发展,一方面具有历史性的演化特征。壮族聚居区历史演进中的生产生活方式,直接推动了道教文化的传播,推进了多元文化的融合进程。随着壮族地区历史制度的演化,加速了壮、汉民族交融进程。(34)黄家信:《壮族地区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1~264页。另一方面具有多元性的共生特点。壮族地区道、巫、师、麽等多元信仰文化共生,代表了历史演进中文化空间的生成和演化特征。道教在壮族地区传播发展的力度,远远超过其他信仰文化的影响力,这不仅与壮族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人文风貌、乡风民俗有关,也是道教文化和越巫产生碰撞火花的结果。道教文化助推生成的文化空间,不仅受到历史上地方生产方式演变的影响,也受到壮族地区地理、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平衡关系制约。
文化空间与文化秩序、社会空间与社会秩序是一种从属关系,文化空间的再造将影响到社会空间与社会秩序。(35)王德刚:《空间再造与文化传承——栖霞古镇都村“非遗”保护工程实验研究》,载《民俗研究》2014年第5期。通过壮族地区文化空间的历史性、多元性表征,促进了壮族对汉族道教文化的强烈认同感,进而生成以道教文化为主体,壮族地区多元文化空间复合体形态。在受到大传统的作用影响下,壮族地区大传统与小传统的碰撞,构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文化交流轨迹,形成大小传统互动融合的壮族地区独特的文化空间。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认为文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习俗、信仰、观念、制度等形态。(36)[英]马林诺夫斯基:《科学的文化理论》,黄建波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壮族地区文化空间的生成、演化和发展,体现了道教在不同历史时期,在壮族聚居区的文化传承和整合性,在整合地方文化传统的同时,也通过文化的整合塑造着村民价值观念。乡村治理中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互动的治理效能,无法忽视传统礼俗的文化基础作用,有学者提出乡村法治秩序的建立无法忽略传统礼治的作用影响。(37)王露璐:《伦理视角下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中的“礼”与“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以礼治秩序为基础的乡土社会运行,某种程度依靠传统礼俗进行地方性的整合。在以道教传统文化为助推的壮族地区文化空间中,地方礼俗的演化和发展,为推动地方传统礼治的形成起到了文化基础作用。
文化空间是物理的空间和文化的内涵特性共同组成的复合体。(38)王德刚:《空间再造与文化传承——栖霞古镇都村“非遗”保护工程实验研究》,载《民俗研究》2014年第5期。文化空间通常蕴含着物质和精神空间的双层统一。列斐伏尔有关空间表征的构建,为我们讨论壮族乡村文化空间提供了新视角,但不同于空间生产理论中的空间表征,壮族仪式空间的表征形态独具民族性和地方性,是在历史、多元和一统性复合体中,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依托,突出仪式空间的表征内涵。通过对壮族仪式空间的解构,阐释承载传统文化的仪式空间表征意涵,基于壮族物质化形态的仪式空间,表征出具有价值功能的精神内涵,透过仪式空间的象征符号,进而诠释族群对精神空间表征形态的认识。
桂西南壮族追荐仪礼以缅怀逝者、追荐拔度为目的,通常在仪礼坛场布置多个仪式空间且各具表征意涵,分别有“贡台”“供台”“灵台”“吊挂”“榜文”等坛场空间。壮族道公经本以其独特的文本和精神特性,在“供台”中呈演出仪式空间的价值意涵。峒村壮族追荐仪礼共分“启师开坛”“破狱拔度”“奏章祭拜”“回向三酌”等四个阶段,共十四项程式,(39)按照桂西南德保壮族风俗,追荐仪礼通常称为追荐超度仪式,主要意涵是提拔救渡救助逝者沉沦之苦,报恩尽孝报答长辈之恩,救苦救难重振家风之意。按当地风俗,逝者过世时若没有举办过超度仪式,则仍需补办追荐超度仪礼。此类仪式有写榜文、书表文、上奏文、启疏文、呈赦文、扬幡旗等多种类型的文本运用。壮族道公经书是整场仪礼的重要文本形态,呈现仪礼运行的主要象征意蕴和内涵特性,壮族追荐仪礼分四阶段,十四道仪轨:1.“启师开坛”启师—请水—发奏—开坛—转经(送经);2.“破狱拔度”破狱;3.“奏章祭拜”三元忏—单朝—奏章(送章)—亨食—祭孤;4.“回向三酌”回向三酌——绕灵(绕棺)——指路(送终)。仪轨四个阶段所表征的精神内涵各异,大多通过经本的运用展演,诠释仪式空间的表征形态。壮族道公使用《启师请水科》《转经科》等二十六部经书,分阶段展演追荐仪式空间的表征内涵。汉学家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认为中国的公共空间仪式联系了不同群体,其中通过文书可以反映村落中的层级关系。(40)Kristopher Schipper,“The written Memorial in Taoist Ceremonies,”in Arthur Wolf ed.,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PP.312-320.
壮族道公经本蕴含着传统文化内涵的特征,通过对场景描述反映出价值塑造功能的同时,以文本展演的方式诠释出仪式空间的象征意涵。仪轨运行至“转经”环节,使用的十个小经本,虽内容简短但内涵丰富,内容主要以传递敬孝道、启慈念、消罪业、积福田等传统文化精神价值为主,其中道公家传的经本《功德法食经》曰:“施食与亡者,不可思议……施女法食餐,永生安乐道……皆大欢喜,作礼而退。”(41)《功德法食经》(手抄)第7页,笔者于2020年1月在峒村所获壮族道公经书。原文出自《道藏》洞真部的《元始天尊说功德法食往生经》载:“行者膺福报,施与法食餐……咸皆欢喜踊跃。”(42)《道藏》(第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4页。阐释了通过施食产生的功德福报,文本蕴含着善行福报的价值传递,表征的意涵是对行为者积德行善的回报。该环节壮族道公使用经本《生天得道经》曰:“皆是斋戒,是作津梁……乃得藏清五藏,六腑周泰。”(43)《生天得道经》(手抄)第2页,笔者于2020年1月在峒村所获壮族道公经书。叙述了通过斋戒对身体清净、减少恶业、消除烦恼等的作用。《道藏》洞真部《原始天尊说生天得道经》载:“依凭斋戒,作是津梁……五脏清凉。”(44)《道藏》(第1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806页。从文本形态和表征意涵分析,壮族道公经本和唐宋时期的经典,均强调了在超度逝者或个体修炼中,以守持斋戒、清心寡欲的作用,使身心内外得到清净和清静,以内心的精神升华,表征出积善成道的修为。
壮族地区仪式空间表征的精神价值,塑造着家族成员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家族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单元,发挥了治理效能的价值传递作用。道教传统文化在壮族乡村的传承、演化和发展,始终与壮族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中华传统文化根植于乡村社会,烙印进乡规民约,融入到家风家训。(45)刘月霞:《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当代乡村治理研究》,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8年第4期。壮族追荐仪礼中的道教传统文化,以经本的运用塑造价值规范,传递出后辈尊长孝顺,个体守持斋戒等精神能量。仪礼与人的意义感联系紧密,提供了道德伦理的行为方式,反映了精神文化的深刻程度。(46)郑开:《祭与神圣感》,载《世界宗教研究》2019年第2期。
通过对峒村壮族追荐仪礼展演的讨论,分析壮族村落仪式情景中呈演的互动关系和象征意义,以地方乡村治理中的德治为侧重,能诠释优秀传统文化呈递出的价值情感和家族内部互动。峒村壮族追荐仪礼保留了传统的文化特色,每段仪式呈现了各有侧重的仪式展演和内涵特性,本部分针对仪式的4个阶段,讨论家族成员互动的“背刀买水”“破狱引灵”环节,探讨仪式情景中表征的互动关系和象征秩序。
峒村壮族追荐仪式的“背刀买水”环节,通常由长子带头身背镰刀到屋外等候,壮族道公则手持镰刀面对一桶清水,具有朝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丢币买水”的象征意涵,孝男孝女紧跟身后朝四方跪拜。笔者在峒村实地调查期间,壮族村民HXF讲述了一段传说,很久以前,传说有的部落分食亡人,一位孝子在山中放牛,看到母牛产仔时的痛苦,回家后告诉母亲,母亲深情地告知生养小孩的不易,孝子深受感动,发誓要孝顺母亲,孝子母亲去世后,他身背镰刀守护不让其他人分食,孝子“背刀护母”的故事流传到桂西南壮族地区,并为当地人称赞。(47)根据笔者2020年1月在峒村的访谈笔记整理,访谈对象:HXF,壮族,年龄:53岁。在孝子“背刀护母”的影响下,结合壮族对水的崇拜,演化成具有桂西南地方特色的仪式展演形态。壮族孝顺长辈的品质代代相传,“背刀护母”成为当地送别故人的一种方式,演化为德保壮族地区丧事活动中的“背刀买水”环节。故事传递出正能量的同时,也体现传统文化在壮乡的延续和传承,随着汉族道教文化在壮族地区传播发展,使壮族群众择其优秀传统而发扬,构成具有壮族乡村地方特色的价值精华。
峒村壮族追荐仪式中的“破狱引灵”较具地方特色,传递了具有壮族家族情感、族群凝聚力的地方价值能量。峒村壮族“破狱引灵”呈演出了深层意涵,壮族追荐仪式展演至凌晨,家族成员通常面对面站立,手持长约七米的蓝布两端缓缓前进,长子双手抬灵位牌,其余亲属手提鸭子、衣物等行至道坛外,要由儿媳或女儿备水并放柚子叶,亲自为主持本场破狱仪式的道公洗脚,洗好脚后必须用衣服为道公擦脚,并赠送道公一双新布鞋和袜子。此时,破狱归来的壮族道公在洗净换鞋后,引导家族成员进入道坛。“破狱引灵”仪程的故事意涵,生动体现出亲属与故人、后代与逝者、家族与村落的互动关系,壮族群众以道公身份为衬托,表达对祖先尊重孝敬的深层意涵。俞可平提出治理行为主要体现工具理性的特征,而治理的技术性层面需着重于价值性要素。(48)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桂西南壮族乡村治理中地方文化的重塑、家族精神的传递,共同形塑出以价值情感为纽带的象征秩序空间。仪式展演出的家族情感和对逝者崇敬的感情,传递出家族内部以孝顺、信任、互助为主题的文化内涵。通过地方故事的叙事展演,表征出的象征意蕴共同形塑着乡村秩序,勾连出家族家风的世代传递,涵养着乡村治理的正能量精神。
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指导原则下,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耦合是一个动态演化和主体形塑过程。乡村治理中传统文化的延续和转变路径,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互动轨迹运行,一方面随着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少数民族乡村社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空心化、个体化现象,随之产生社会关系的变化,助推着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调适性转变;另一方面乡土社会中的传统文化正能量,深深根植于群众日常生活和内心深处,常以地方习俗的形态表现出来,在乡村文化空间、村落空间和象征空间中,呈演出社会交往、价值规范的内在和外在特性。乡村治理主体既是行动主体,也是塑造和收益主体,在社会转型和传统转变的作用下,应重视塑造个体的实践能动和主体的价值动能。
村民是个体实践和受形塑的主体,也是治理成效的受益主体,“村民的主动性和主体性是维系乡村生产生活秩序的最低成本”(49)唐俊,徐祖祥:《桂西南壮族乡村治理中的仪式传统与族群互动》,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法律法规的大框架内,应引导发挥村民主动性和主体性,规范和促进乡村治理的自治建设,通过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形塑出个体的德治动能。桂西南壮族乡村社会对“礼”的遵循,在村民能动实践的礼俗规范中生存繁衍,峒村壮族的礼俗行动将行为置于自觉的礼仪实践中。然而,从自治法治德治的实践路径分析,以地方传统中的“礼”带动个体的能动实践,能更好发挥德治对行动规约的柔性效应,促进群众在自治中的获得感。
乡村治理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指导原则下,通过主体能动性形塑,可推进乡村治理的效益最大化,使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价值整合效能。有学者指出乡村社会实现“礼”与“法”的积极沟通,需要落实到群众日常生活实际。(50)王露璐:《伦理视角下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中的“礼”与“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桂西南壮族乡村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在于群众日常交往中的文化认知和行为规范。壮族地区多元文化空间中的地方传统,一方面个体行动以传统的“礼”为交往规范,是文化秩序向社会秩序转化的催化剂;另一方面以“礼”塑造的彼此信任、情感维系,能通过个体行动表征出乡村社会的象征秩序。壮族地区多元文化空间背景下,传统礼仪文化为参与地方乡村治理提供了一条可行性路径,其内容和形式应以激发群众主体能动性为切入,这是乡村治理中重塑传统文化的有益实践。
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重构,是在激发个体价值和维系家庭伦理中进行的,应保留传统文化核心和现代社会价值。(51)萧放,何斯琴:《礼俗互动中的人生礼仪传统研究》,载《民俗研究》2019年第6期,第91页。壮族地方传统的内在价值效能作用持久、影响面广,传统文化在壮族乡村社会的运行,体现出民族文化的价值形态和村民内在价值塑造功能。桂西南德保北部峒村壮族礼俗文化的生成和演化,是在道教传统文化的形塑作用下的内生价值动能存续和繁衍,影响着壮族村民的价值理念。有学者指出内生秩序形成于乡村内部,在乡村社会实践中生成,成为人们约定成俗的准则。(52)尹广文:《“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在法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运用法治的指导和原则,规范自治德治建设,内在价值动能则起到反向促进作用,仪式空间中传统文化的价值规范效应影响着村落秩序,为自治德治表征出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治理体系中,德治具有支持法治、蓄养自治的实践逻辑,在乡村礼俗秩序空间中,塑造具有现代意义的价值规范,传递传统文化在德治中的实践逻辑。有学者认为内生秩序是在村落长期实践中保留的,是村民约定成俗的具有行为准则的规范体系。(53)尹广文:《“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可以说,桂西南壮族地区通过传承内在价值规范,发挥出促进村民行为规范的正能量作用。峒村仪礼的“破狱引灵”环节,在村落中传递孝敬长辈的内在价值正能量。乡村社会的善治实践并不排斥优秀传统的正向作用,壮族乡村通过仪式展演形成的内在价值动能,某种程度体现了乡村社会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的新要求,而壮族仪式展演的象征空间,不仅要表现和传递出村落中的内在价值规范,更应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基因的历史和现实价值,塑造具有新时代意义的乡村治理价值动能。
“礼治秩序到法治秩序过渡不是跳跃式的,而是长期历史蜕变过程。”(54)赵旭东,张洁:《乡土社会秩序的巨变》,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下,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合理推进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相互结合,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协调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有效建设乡村治理体系的时代要求。随着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少数民族村落的生产生活、文化形态、社会关系等发生着变化,但以礼仪为载体形成的壮族乡村礼俗性互动关系,仍然在壮族村民互动中发挥着重要影响。
壮族仪式情景中的象征秩序空间,在乡村治理中表征为互动交往的礼俗共构。传统礼俗文化深植于壮族乡村群众生活,通过仪式空间表征出的象征意涵,在仪式实践互动共构中诠释家族的感恩孝顺、信任互助、情感联系等价值内涵。斯达克和芬克(Rodney Stark& Finke Roger)认为当人们将宗教建立在人与人交往的依恋关系上时,他们保持或最优化了自身的社会资本。(55)[美]罗德尼·斯达克,罗杰尔·芬克:《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杨凤岗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峒村村民延续着家族传承的文化精神,在村落祭祀等礼俗中,不少已搬到县城居住的村民,总会按时回到村落老家,共同祈福除秽、交流一年心得。据村民CXM介绍“村里每年会在农历二月二举办土地公节,这是屯里的大事,小孩工作忙不能回来,我每年都要回来看看老伙伴们”。(56)根据笔者于2020年1月在峒村的访谈资料整理,访谈对象:CXM,壮族,年龄:63岁。在传统的信仰文化基础上,以情感依附的形式维系社会资本,通过乡村礼俗呈现出老一辈村民的互动交往方式。壮族节庆中的仪式展演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染,生成乡村社会治理的德治正能量。(57)唐俊,徐祖祥:《桂西南壮族乡村治理中的仪式传统与族群互动》,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笔者调研时发现位于德保县城附近的安村,每年三月三集体祭拜赵氏始祖,不少外出务工村民都会回去祭拜。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语境下,考察壮族乡村礼俗互动的塑造形式,更有助于理解乡村治理与地方传统的互动和共构关系。
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重塑传统文化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价值效能。中华优秀传统道教文化,在桂西南壮族地区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底蕴。自古以来,壮族聚居区通过“羁縻制度”“土司制度”等制度演化,在历史、自然、地理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共同促成桂西南多元文化空间复合体形态。随着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壮族地区传统文化在社会交往、价值塑造、文化传承中的地位作用发生着改变,助推着传统文化的现代适应性转变。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应发挥传统文化在个体能动实践、主体价值动能和社会礼俗互动的塑造效能,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指导,重塑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的主体实践和礼俗效应。
桂西南壮族地方传统在多元文化空间的背景下,通过仪式展演表征出仪式空间的家族家风、价值功能和精神意涵,在以礼仪互动的仪式情景中,体现出具有象征意义的敬老孝顺、互助信任、情感联系等意涵。列斐伏尔认为,社会空间不同于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空间在社会关系中呈现特性。(58)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by Donald NicholsonSmith,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1,P.27.笔者结合壮族乡村实际,探索对空间生产理论进行适当延展,从“多元文化的复合空间”“仪式空间的表征形态”“仪式情景中的象征秩序空间”中,不仅呈现出乡村社会互动关系,在壮族地区多元文化空间的动态背景中,诠释了仪式空间中表征的乡村治理与传统文化的互动关联,在现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塑造着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