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辉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启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项目。自2012年启动以来,我国农业文化遗产自主评选与保护工作也已发展了10年。近20年来,农业文化遗产在内涵、特征(胡最,闵庆文,2021),可持续发展、功能与价值、威胁与挑战、动态保护途径和保护机制(焦雯珺等,2021),开发与利用(吴江洲等,2012)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取得了可观的成果。
农遗文化遗产的形成和发展与遗产地域传统农耕劳作方式、农耕仪式、生活方式密不可分(闵庆文,孙业红,2009),农业遗产地文化资源的保存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作用。有学者注意到乡土文化资源与农业文化遗产永续发展的关联(孙庆忠,2009a),也有学者认为文化资源中的民间信仰和农耕信仰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莫国香,王思明,2013;苑利,顾军,2016)。传统节庆是传统农耕信仰的重要载体和农耕文化的综合展演,其自身隐含着农耕文化的基因密码。从传统节庆体系研究中国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学术问题和现实问题。
本文基于对云南省红河县阿扎河乡普春村切龙寨三大节庆的深入考察,探寻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中传统节庆的形态、传续机理、功能及与社会演变的关系,以期更好地理解并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主要位于云南红河南岸的红河县、元阳县、金平县和绿春县,具有1 300多年的历史,其“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度同构的农业生态系统,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生态、经济、科学、美学等价值。该系统于2010年、2013年先后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切龙中寨为普春村八个自然村之一,身处云南哀牢山腹地,傍山而建,距离普春村委1.5公里,面积0.07平方公里,海拔约1 800米,年平均气温18 ℃。全村有51户249人。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耕地总面积109亩,以水田为主,一年一熟制,主要种植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养殖则以用于生产、食用和祭祀的猪、鸡、牛为主。
哈尼族主要从事梯田稻作农耕,遵循农作物自然生长周期,过传统的节日。因支系繁多、分布地域较广、居住环境各异,哈尼族的习俗、习惯各异。虽各支系传统节庆时间、形式和内容等不大统一,但一年中的“昂玛突”“矻扎扎”和“扎勒特”是哈尼族公认的三大节庆,这三大节庆也是切龙中寨最重要的节日。
“昂玛突”,哈尼族的音译。“昂”即精神、力量,也即村寨之精神、村寨灵魂;“玛”即母、主人;“昂玛”意为村寨的精神之母、灵魂之主,即寨神;“突”意为祭祀。故“昂玛突”译为汉语就是祭祀村子的保护神,即祭寨神。“昂玛突”是哈尼族集祭神、祭祖的节日。村民在村寨与上方森林的接壤地带选择一处小树林作为寨神林,从寨神林中选定一株常青树作为寨神的化身,守护村寨并供全寨人崇拜。寨神林被村民视为极其神圣的场所,这里有很多严格的禁忌,如女性不得进入,不得毁坏里面的树木,不允许牲畜践踏等。一般“昂玛突”以自然村为单位,普春村的另一个自然村切龙下寨没有自己的寨神林,一直与切龙中寨共享寨神林,为此两个自然村被村民认为是“一起的”。“昂玛突”节由“咪谷”组织领导,“咪谷”是具有村寨象征性质的人物,由群众选举产生,每年“昂玛突”前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当然并非人人能当“咪谷”,其必须系村里儿女双全、品行端正、德高望重、未丧偶、无明显生理缺陷的中老年男性。祭祀寨神期间,“咪谷”领导、组织祭祀活动,具有至高的权力。“咪谷”有助手协助。助手负责操办活动的一切具体事务,如从村民家里收取购买供品的份子钱和购买祭献用的猪、牛、鸡等事项,同时协助“咪谷”完成各项仪式。切龙中寨“昂玛突”节从农历一月第一个属龙日(1)哈尼族以十二生肖纪日,以虎为首,名称和顺序与汉族农历对应一致。开始,持续三天。如果遇到村里有人去世(无论大人还是小孩),祭祀活动必须推迟一个月。该祭祀只能由村寨的男性参加。
“昂玛突”期间主要活动如下。第一天,早晨先进行“啰佐佐”仪式。这是一个有特定祭祀场所,由“咪谷”主持,用两只鸡献祭非正常死亡的亡灵代表“作佘”与“作者”的献祭仪式。上午各家各户要舂糯米粑粑,做好后由主人用其祭祖。这一天最隆重的就是祭祀寨神活动。中午前后,“咪谷”带领村寨的男性村民前往茂密的寨神丛林,在认定的寨神树下举行集体祭祀。在选定的神树前,“咪谷”在蔑桌上摆酒、茶、糯米粑粑、彩色鸡鸭蛋、黄色糯米饭等供品,并用一头毛色纯净的黑猪、一公一母两只鸡,代表全寨子祭献昂玛阿波,祈求保佑全寨平安幸福、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先杀猪和鸡肉进行生祭,杀猪后由“咪谷”召集寨老验看猪肝,卜卦寨子一年的吉凶。而后用煮熟的鸡肉、猪肉、鸡肝、猪肝作为祭神供品,即熟祭。此后,留一部分猪肉用于祭祀后的晚餐,其余猪肉和肝、血等除“咪谷”多分一份外,按照平均原则分给寨子里的每户人家,由村民带回家祭献祖先。祭祀结束后,由参加祭祀的男性在寨神林旁就地铺展树叶,摆起饭菜,集体聚餐。就餐结束,“咪谷”和众人一同回家。祭祀寨神林时,家中有3~7岁男孩子的家庭,男性家长可以选择领着孩子,带上一只公鸡以及酒、烟若干,进入寨神林祭拜。此后,这个孩子就可以参加村里所有大小的祭祀仪式了。当天下午,家家户户都要煮鸡蛋并染成各种颜色,分给家庭成员,以获寨神保佑。第二天,早饭前,用昨日的猪肉和猪肝献祭祖先。第二天和第三天,主要是邀请外村、外族的亲朋好友聚会。如果第一天就来了朋友,男主人参加祭寨神林的仪式后可以不在寨神林吃饭。
“矻扎扎”是哈尼族一年中仅次于“昂玛突”和“扎勒特”的一个相当重大的传统节日。“矻”通“苦”,意为枯萎、枯槁,“扎”意为吃,“矻扎扎”有青黄不接的意思。虽然各地因气候不同过节时间不尽统一,但一般在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前后举行,因时间是在公历的六月间,故又叫“六月节”或“六月年”。这是一个庆贺农耕结束、预祝丰年的节日。此时正值暖季,经过上一年冷季的辛勤备耕和暖季栽种的紧张劳动,稻谷已经成长起来,正是水稻打苞、抽穗、扬花的时节;通常六七月间有很大的雨水,可能会冲毁村寨、梯田,水太多也会导致稻谷不饱满,且此时节常有虫害发生。因此,哈尼人此时非常希望得到神灵和祖宗的保佑,杀牲祭神,邀请天神“摩咪”之子农业神“阿匹窝咀”一起过节,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矻扎扎”也可以被看作是秋收前的序曲,起着休息、调节身心的作用,以使村民更好地面对即将到来的秋收劳作。传统上,青年男女在这个节日会聚在一起荡秋千、唱山歌、谈情说爱等。
切龙中寨的“矻扎扎”节从每年农历六月第一个属猪日开始,持续四天。节日期间,搭秋房(2)迎接主宰农业的神祇从天上来到人间后居住和休息的棚屋,较为庄严。,杀牛献祭,打磨秋、荡秋千等,活动较多。第一天,早上家家户户都要在自家门外举行杀鸡献祭“哈常丕”仪式,即献祭自家非正常死亡的“不好的鬼”,请其不要对自己的家庭作祟。上午,家家户户用四只竹筒装上一样的五谷、青草等,挂在或放在门口外、祖宗台、天台上,作为天神的马料,迎接天神到家过节。而后要杀猪,用于自吃、待客及祭祖。最后,由“咪谷”主持祭祀水神仪式,仪式结束后,每户的女主人背净水回家。第二天,上午舂糯米粑粑献祭祖先。下午杀牛献祭天神,该仪式在“矻扎扎”节专用的祭祀场所磨秋场的秋房前举行,杀牛后,“咪谷”多领取一份牛脖处的肉,助手分别领取牛头、牛腿作为酬金,剩余肉按户平均分配,村民将分到的牛肉带回家献祭祖先。随后在磨秋场架磨秋和秋千迎接天神。在“咪谷”的主持下举行祭磨秋仪式,先让“阿匹窝咀”象征性地骑着磨秋逆时针转三圈,而后由村民自由玩乐。第三天,早饭前用昨日的牛肉和牛肝献祭祖先。第四天,早饭前献祖,午饭后举行送走“阿匹窝咀”仪式。至此,“矻扎扎”节主要活动结束。在这四天中,每次献祭祖先后也都要在门口祭献“阿匹窝咀”。
“扎勒特”,因在农历十月间进行,故汉译为“十月年”。滇南哀牢山一带的哈尼族,除少数支系与汉族春节同时外,按照哈尼族历法习惯,冬初农历十月为新旧替换的年末岁首,扎勒特是哈尼族新一年的开始。“扎勒特”意为“舂糯米团子”,此时农忙已过,五谷归仓人库,鸡肥猪壮,家家户户杀猪宰鸡、舂粑粑、做糯米团子、酿米酒、探亲访友等,举行“扎勒特”庆祝丰收。切龙中寨的“扎勒特”从农历十月第一个属兔日开始,这一天相当于汉族的除夕。该节历时三天,由各家主人主持。
“扎勒特”期间主要活动如下。第一天,早上家家户户在家门外支起蔑桌,杀一只鸡,举行“哈常丕”仪式, 献祭自家非正常死亡的“不好的鬼”,不让他们的亡灵进家门,请其不要对自己家庭作祟。吃过早饭后家家户户参与杀猪,有些一户杀一头的,有几户合作杀一头的,合杀猪的家户平均分肉,尤其是猪肝,以便用于祭祖。杀猪后由“咪谷”或村中年长男性看猪肝卦,用猪肝占卜主人家或村寨新一年的祸福吉凶。在晚饭前用猪肉、猪肝等献祖,此外,祭品还有茶、酒、肉、糯米粑粑、米饭各一式两碗,由当家女主人一一奉送到堂屋里的祖宗台上。第二天,早晨舂粑粑献祖,邀请亲朋好友聚会。第三天,出嫁的姑娘们身着盛装,拖儿带女,用篾箩背着芭蕉叶包裹的糯米耙把、酒、蛋、肉等礼品,回父母家拜年,除拜祭父母家外,有的还要到比较亲密的族人家的祖宗台前祭拜。返家时,父方家族要回送糯米粑粑、鸡蛋之类的礼物。
哈尼族稻作梯田生产以一年为周期,主要涉及耕作、水稻播种及管理。千百年来,哈尼族按一定程序耕作梯田,并遵照传统进行水稻的播种与管理,总结出了较为完整的农事生产经验。长期的农耕活动创造出博大精深而独特的稻作农耕文化体系,成为他们整个社会文化的轴心。作为农耕民族,哈尼族将农作物丰歉归功于神灵,依循节令围绕稻作农业生产开展一系列农耕祭祀活动,即稻作农耕仪礼,以此祈求谷物丰收、人畜安康繁盛,稻作农耕仪礼也因此成为稻作农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哈尼族许多世俗的节日庆典或稻作农耕祭仪与世俗节日融为一体的庆典活动,其原初形态就是梯田稻作农耕祭典,且至今稻作祭仪仍然是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可以说,哈尼族传统节庆都是围绕梯田稻作农耕祭祀进行的,是由历代哈尼人为适应生产、生活的需要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人们将农耕秩序、祈求平安和丰收情感投射于节日庆典之中,使其蕴藏了稻作农耕生产的基因密码,也因此成为哈尼族传统文化赖以延续展现的重要载体,哈尼族传统节庆年复一年展演的目的在于确保梯田稻作农耕和社会的绵延传承。
“结构”一般是指框架、形式、关系等。节庆研究中的“结构”,即节庆体系的框架性、节庆分布的规律性,以及节庆本身所蕴含的稳定性因素等,既包含一年之中节日体系的结构,也包含具体节日的仪式结构(张娜,季中扬,2021)。对于前者的研究倾向于节庆包含要素意义上的结构剖析(陶思炎,2018);对于后者而言,民族传统节日经过各个民族的时代传承,形成了一定的制度安排,即有相对固定的举办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在本质上,民族传统节庆是一种结构遗产(张继焦,侯达,2020)。本部分旨在探讨哈尼族三大节庆之间的内在关联,强调其高耦合性,这种高耦合性主要体现在祭祀时间的一体性、祭祀空间的整全性、祭祀对象的系统性、祭祀组织的稳定性上。在此基础上,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传统节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整体意义上的结构性传续形态。
哈尼族一般聚居于云南省海拔1 200米以上、1 800米以下的地区,因此会把一季水稻的生产周期视为“年”,“年”是他们生产周期的记忆。哈尼族的先民为了获得水稻的丰收,根据农时季节将一年分为三季——干季、暖季和雨季,这是其在充分认识哀牢山自然环境、气候、物象等的整体全貌的基础上进行的划分,符合当地客观实际和具体环境条件。哈尼族的“昂玛突”“矻扎扎”和“扎勒特”三大节庆是三个季节段转换的重要历法标志,也是其农事历法的组成部分。同时,三大节庆也是其一个年度周期内梯田农耕程序的标志。“昂玛突”是春耕开始的祭祀仪式,此后村民们就要忙于耕作、育秧、插秧等农业劳动;“矻扎扎”是水稻孕穗抽穗的开始,节日时春耕忙季已过,梯田里的禾苗打苞、抽穗、扬花,该节预祝好的收成;“扎勒特”则是哈尼族山区农作物收获的告终,表示旧年的终结和新年的来临。换言之,三大节庆将完整的“年”分割成了劳作期和农闲期,成为两者转换的重要节点。
哈尼族稻作农耕既是一个生产技术体系,也是一个农耕仪礼体系。哈尼族一年中的三大节日分布在一年中的某一季节和时序上,相当于一项“通过仪礼”,每一仪礼的完成标志着向下一仪礼的过渡。一个个仪礼完毕时,稻的生长便完成周期性循环,当过完三大节日时,稻作农耕仪礼恰恰又包含在岁时节日之中(李普者,2010)。三大节庆日期的选择与设定是古人依据物候和气候的周期性转换而定的,对应着特定的节气和农时。三大节日相互配合彰显了年度结构时间的周期性和时序性,它是当地民众在生产和生活的基础上对于年度周期时间的结构性安排策略,即具有一种人为结构化的一体性(王加华,2011)。
有节庆仪式,就有专门的仪式空间。仪式空间构成村庄空间与文化认知的结构性节点。哈尼族人的祭祀空间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既连接了生存环境,也形成了一个村庄界限的象征。切龙中寨的寨神林位于林寨和森林之间,在村民的记忆中,这已经是他们曾因村寨的消极性预兆而第三次更换寨神林的位置,但每次选择的新址都位于村寨上方与森林的接壤地带。寨神树象征着寨神,寨神栖息于寨神林并护寨。村民视寨神林和寨神树为神圣,对其进行呵护,并每年举办一次“昂玛突”节祭祀。而在村寨和梯田之间,村民会选择一块相对平坦的场地作为磨秋场,每年在此举办“矻扎扎”节。寨神林和磨秋场成为哈尼族寨子里最重要的两个空间节点,寨神林上方为森林,磨秋场下方为梯田,两者中间部分则是人居聚落。寨神林和磨秋场在空间和精神上将村民与其生存环境联系起来,限定了哈尼族寨子的上、下边界(罗德胤等,2013:28-37),也作为内外交界的标志,界定了村落共同体的范围。寨神林祭祀寨神,磨秋场祭祀天神,家庭祭祀祖先神,三者在不同层面形成地缘整全性联结,通过举办“昂玛突”“矻扎扎”和“扎勒特”,有效地维持地理空间内的社会秩序,增强村寨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哈尼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民间信仰体系,即基于“万物有灵”观念的多神崇拜。在切龙中寨,灵魂、鬼和神的界线是清楚的,这是其民间信仰的三个主要对象,一切信仰活动都是围绕三者展开的,各自形成了一套崇拜的信仰系统。招魂求安、驱鬼除邪、求神保佑仍是村寨多神信仰活动的主要内容。而所有崇拜活动的终极目的,又都是为了人、粮、畜的健康、生殖和发展(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99:122-130)。
关于灵魂的信仰,除了人有灵魂外,动植物也有灵魂。对于失魂的态度是,想方设法把走失的灵魂招回家中。“昂玛突”祭祀的寨神实际上就是有灵魂的神林,神林是寨神栖身之所。寨神与祖先实际上是合二为一的,寨神是祖先的化身,祖先是人民的寨神,这也是现实生活与精神信仰结合之地(李彩霞,魏娜,2009)。根据性质不同,神灵可分为天神、祖先神和自然神三种,每种类型的神灵有着不同的神性。不同的节日,针对不同的神灵进行不同的祭祀。天神、寨神、祖先神是村寨最重要的三种神灵,也是“昂玛突”“矻扎扎”和“扎勒特”主要祭祀的对象。三大节日中都存在对恶鬼的祭献,鬼站在人的对立面,成为人们随时要防范的对象,对其来源的理解主要有“人和鬼原是一母所生”和“鬼是人的灵魂变成的”两种。这些不正常死亡的人在其死后会变成恶鬼,有报复心理并作祟为害活着的人和庄稼、牲畜。因此,对鬼祭祀主要是为了防止其对村民和家庭的骚扰。在三大节庆上都有类似的祭献仪式以达到驱逐恶鬼的目的。村寨的三大节庆中往往包含着对两种或三种祭祀对象的祭祀,只是侧重各有不同,如“扎勒特”节侧重对鬼魂和祖先的祭献,“昂玛突”节侧重对寨神和鬼魂的祭献,“矻扎扎”节侧重对“阿匹窝咀”、祖先和鬼魂的宴请和祭献。
三大节庆期间的祭祀活动既存在社区性质的公祭,也有家庭性质的私祭。公祭活动一般由“咪谷”及其副手等神职人员主持,私祭则由各家家长主持。寨子的“昂玛突”和“矻扎扎”两大节庆属于公祭,由村民共同凑钱购买牺牲,在“咪谷”的主持下举行以祈求丰收、健康、平安等为主题的仪式。公祭期间还会举行私祭性质的家庭祭祖、祭祀秧田等活动。公祭和私祭多分开进行。
“咪谷”在村寨的公共祭祀中起着领导、组织的作用,这是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在哈尼族早期历史中,“最、批、技”(3)哈尼族神话传说中的头领、祭司和工匠。三种人共同治理社会,即哈尼族历史社会结构是政、教、工艺合一的组织形式;其后,“鬼主”制度成为哈尼族社会的主要结构,“鬼主”具有人神媒介的特殊身份,也是集政教于一体的部落首领。宋元后,“鬼主”制度被兴起的土司制度替代,兼具头人和祭司的“鬼主”演化成“咪谷”和“莫批”两类人。“最”是“咪谷”的前身,“咪谷”承袭头人的身份,但其政治领导权被替代,职能缩小,变为只主持信仰活动。时至今日,“咪谷”在哈尼族社会中仍然具有很高的威望。
在切龙中寨,“咪谷”是村寨的“当家人”,是天神阿玛在人间的化身,“咪谷”履行主持操办“昂玛突”“矻扎扎”等村寨公共祭祀仪式的职责,代表本村寨的村民和神灵交流,为全寨祈福;并在特殊节日期间对村民进行行为约束,负责村寨“习惯法”的落实和对越轨者进行惩罚。“咪谷”是传统型权威与卡里斯玛权威的结合,在村寨社会控制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使得村落井然有序地运行(罗家云,2006)。“咪谷”为选举制,每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寨子为“咪谷”配备两名助手,接门户和居住格局顺推产生,每年“昂玛突”节前选举“咪谷”时确认,任期一年。
传统节庆在祭祀时间、祭祀空间、祭祀对象和祭祀组织上都存在着相互协同和互补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性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是从传统节庆传续的前提。传统节庆是指有传统属性的节日,传统节日在现代社会就是已经适应了现代生活的节日。结构性传续是传统节庆变异的基础,在稳定传续的基础上的发展和变化,才能既更好地保持本民族的文化内涵,又能动地自我发展,在当下的背景下扩展创新空间,以便切合当下的新发展。
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旨在保护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其更为长远的意义在于,留存现在的生活状态与过往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系,延续社会再生产,这是农耕民族生存和发展之根(孙庆忠,2009b)。“社会再生产”原本指社会通过生育使自己延续下去。在文化问题上,它指的是社会通过自觉的活动使特定的观念、价值等社会文化及规范被传递,社会科以延续(高丙中,2006)。节庆是文化记忆的首要组织形式,通过定期展演节庆,促使知识的传达和传承,并由此保证了文化意义上的认同的再生产(阿斯曼,2015:52-53)。哈尼族三大节庆的结构化传承在社会价值、社会关系和社会情感等维度上对当地社会有着社会再生产意义和建构有效的文化认同的价值,这是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仪式所建构的实际上是一种与现实社会结构互为模拟的“象征秩序”(王铭铭,1998)。在仪式中对观念世界的事物进行具体操演是强化和传承社会群体价值的重要方式。在切龙中寨的节庆中,这种群体价值的体现主要包括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尊崇祖先、平均主义等。
首先,哈尼族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而朴素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和智慧。森林为村寨提供水源和食物,且为寨神的栖息地,村寨以“昂玛突”节对此进行确认和强化;“矻扎扎”节中祭祀水神、重视水源清洁,这对保护森林、水资源、土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神树、神水信仰衍射出来原始民间信仰文化教化全民,形成神与人、人与自然和谐依存的典范。“昂玛突”和“矻扎扎”无疑是对人与自然关系阐释的典范,是保证农耕生产的重要民间文化资源。
其次,哈尼族村寨一般是由不同血缘关系的家族构成的地缘共同体,切龙中寨便是由9个姓氏13个家族组成,故构建共同的村寨“祖先”意象尤为重要。寨神树不仅是寨神的象征,也是哈尼族先的具体物化和植物象征,“‘昂玛突’是对同一地缘的祖先进行认同、祈福的祭礼和象征行为”。通过“昂玛突”祭祀礼仪来建构寨神树与祖先之间的象征关系,其实质是将寨神崇拜和祖先崇拜融合为一体,从而加强村寨内人们的共同体意识(邹辉,2013:46)。
最后,祭祀过程中奉献祭品和消费本身象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展现了一定的群体和社会秩序。在切龙中寨,共同购买供品和平均分配供品就体现了村落主义和平均主义的意识和价值。“昂玛突”和“矻扎扎”节中祭祀用的猪和牛是全村51户平均出钱购买的,祭祀后的肉除了专门留给“咪谷”的部分外都要按户平均分配,哪怕是舌、肝,也要细细切成小块进行分配。而这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又被延伸至村寨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如收谷前的整修田间路等。切龙中寨的传统节庆通过习俗的力量使民众每年自觉经历一套结构化的节庆体系,体验并内化相同的价值,一个共同的社会就这样不自觉地延续下来。
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在切龙中寨三大节庆中不难发现,存在多元关系,包含一般民众与神、鬼、魂的关系,“咪谷”与神、鬼、魂的关系,一般民众与“咪谷”关系,村寨一般民众之间的关系及一般民众与亲朋之间的关系等。三大节庆在对节日中参与者身份确认的基础之上隐含着情感交流与人际往来的社会化功能,并发挥着媒介和纽带的作用,各种关系不断得到展演和强化,社会秩序得以延续。
具体而言,第一,哈尼族的信仰活动都是围绕魂、神、鬼三者展开的,各自形成了一套崇拜的形式。招魂求安、驱鬼除邪、求神保佑是哈尼族多神信仰活动的主要内容。哈尼族依赖天神、寨神和祖先神的保佑并排除鬼的干扰,通过定期祭祀建立关系。第二,村内人际关系的整合。三大节庆是一项村民集体活动,其会在不同阶段联结起所有个体。例如,共同参与节庆的准备和仪式过程,并在其中互动,如合作杀牲、架磨秋;节日期间相互宴请等。各家各户在节庆中的情感交流和关系往来是具有社会化的人际互动,社会秩序和关系在仪式的操演中得以强化。三大节庆还整合了节庆中“咪谷”与各家各户之间的关系。就经济层面而言,不仅存在以主持仪式的“咪谷”为核心进行的祭祀物品的象征性再分配,村民之间也存在礼物、食物等多种互惠。以之为主导的信仰、符号及社会关系等的共同运作,勾勒并强化了传统社会秩序的结构性再生产。第三,节庆将村寨标识为一个社会互动的单元,因为邻近各村的节庆日期略有差异,村民通过宴请等方式,招待村落外部以宗亲、婚姻、朋友为主的亲戚熟人,将村落与外部进行联结,起着相当重要的社会联系作用。在一年又一年的节庆展演中,当地人遵循传承下来的仪式,每次的展演不仅传递了一种关系选择,也是一种认同,不自觉地通过模仿再生产节庆中的各种结构关系。
节庆情感的再生产和文化认同是社会情感再生产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传统节庆通过民俗事象、仪式活动使民众同时经历相同的活动,仪式参与者相互关注而形成高度的互为主体,活动中的连续性节奏共振——实际上是时间维度处于不同阶段的共同节奏,会产生强烈的情绪感染力,在互动中形成高度的情感连带(赖星星,唐远清,2021),从而通过相同的仪式激发“我们”的情感体验,产生群体持续活动的情感能量,并建构具有共同归属感的地方认同和身份认同。切龙中寨三大节庆仪式活动及其承载的民族和村寨的民间信仰、生活习俗等一并构成了村寨的文化符号,成为民族和村寨认同的标识和象征,起着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作用。如今,村寨仍然以三大节庆和农耕仪式充分表达祛灾避邪、祈求吉祥、祝福丰收、期盼幸福的愿望,作为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在每年的循环往复中传递着社会的情感。通过对传统节庆的保护和传续,保留农耕文化的文脉,同时促进社会文化再生产,进而通过民族文化展演来增强对本民族社会文化的认同,包括对民族农业生产体系的理解和认同,延续民族和村寨的历史。
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维持村落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是最为有效的路径之一。在乡土文化资源中,传统节庆是表现人的需要的积极形式。哈尼族三大节庆根基于本民族的社会之中,深度融于其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是地方文化的综合展演,更是维系哈尼人精神生活的情感原动力。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哈尼族三大节庆形成了一种稳固的结构性存续形态,这是乡村社会和文化存续的镜像。哈尼族社区目前也正在经历着现代化和工业化等引发的乡村人口外流等冲击,但这不过是乡村的表象,传统文化以其自身内在转换能力和惯性而存在。在社会同质化日益严重的今天,作为传统节日的三大节庆愈发成为民族和社区认同的重要标志,这种认同在一定程度上调和并强化了自己的身份,反映了传统节庆在现代文化变迁中自我调适的有效性。同时,传统节庆每年循环往复的展演,更成为村落共同体凝聚力和自信的象征。三大节庆的稳固传续及由此产生的身份认同和村落共同体的凝聚,不仅是哈尼族社区持续发展的动力,更是梯田稻作系统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