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成仁
社会科学研究存在一个共识,即经验研究应“以小见大”。那么,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如何才能做到“以小见大”?首要一点,是建立自身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认识框架。若没有对“大”(整体认识框架)的意识,研究如何能够“以小见大”?在笔者的理解中,“小”是细致、扎实的经验研究,“大”是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整体的认识框架和宏观把握,经验研究的“小”与整体认识框架的“大”相互贯串,才能“以小见大”。换句话说,对“小”的深刻研究(即经验研究的穿透力),是以对“大”的整体认识、把握为基础的。这也与中国传统智慧“先立乎其大者,则小者不能夺”相符:当我们确立了整体认识框架后,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众多细节、经验调查以及相关议题,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分类、排序和呈现。
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整体认识框架,事实上也是树立一个研究目标。“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笔者对此的理解是,如果研究目标定得比较高,需要长期、持续努力才能达成,我们就会自我提醒要专注、勤奋;如果目标定得比较低,不需太用力就能达成,则容易松懈,最后得到的也会是不太好的成果,甚至偏离预期目标很远。因而,笔者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尝试从农业文化遗产叙事方式、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农业文化遗产与中国农业发展方向、对文化遗产研究理论的拓展和补充、农业文化遗产与中国研究等五个层面,建立社会科学视角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认识框架。这层层递进、相互关联的五个层面,也是社会科学视角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由经验到理论、由局部到整体的目标体系。需要说明的是,尝试建立一个整体认识框架,是希望树立一种整体意识,实现“以小见大”及“小”与“大”之间的相互贯串,而不是以这个框架来包纳、涵盖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所有的方向和议题,事实上整体认知框架并非研究内容框架。
“可能之事皆不可得,除非你执着地寻觅这个世界上的不可能之事……不然的话……甚至连今天可能做到的事也做不成”(韦伯,2009:296)。韦伯的论述与“取法乎上”的智慧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研究目标与我们经过自身长期努力能够达到的研究水准和层次有着直接的关联。事实上,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整体认识框架中相互关联的五个层面是一个“理想型概念”,是为深化并推进社会科学视角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而提出的目标。是否能够达成目标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我们知道,以此为目标,通过长期、持续的努力,能够为深化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做出有益探索和贡献。因此,立足“以小见大”“取法乎上”等方法论的指引,我们建立了农业文化遗产整体认识框架的学术合法性依据。
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兼跨农学、生态学、微生物学、历史学及社会科学,是文理交叉或者说文理综合的研究领域。当代学术研究讲求交叉、融合,但其基础是“学有所本”。因此,站在“学有所本”的立场上,我们需要发问: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如何展开?如何与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形成差异?带来新观察、新分析的同时,如何与其他学科形成高质量的交叉、融合?相对于自然科学以及史学研究,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有没有可能对农业文化遗产形成一套新的叙事方式?叙事方式表征思维方式,并与一种分析视角的价值和贡献紧密相连。如果不能对农业文化遗产形成新的叙事方式、新的思考方式以及新的分析视野,那么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在现有研究体系中的价值就会存疑,更没有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形成推进和贡献的可能。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三种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新叙事方式的可能路径,供大家参考和批评。
其一,在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生物—社会协同演化的过程和机制是怎样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基本定义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闵庆文,孙业红,2009)。目前,自然科学研究对农业文化遗产在生物与环境演化关系及其演化机制上,讨论得比较多,也比较深(张丹,2011;李文华,2016;高灯州等,2016;丁陆彬等,2019;李远等,2020)。但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农业文化遗产系统而言,社会(文化)也深刻参与了与环境(生物)的演化关系和过程,系统本身的演化和动态适应,是生物—社会协同的结果。那么,在一个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由人所形成的社会(文化)如何与生物(环境)一起协同塑造并演化成当下我们所看到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其生物—社会协同演化过程和机制是怎样的?同时,在地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如何将生物、社会和人关联为一个地域性的整体?将生物—社会协同演化过程和机制提炼并呈现出来,是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一个新的分析方向。这符合当下人们对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深度关切,并与科技哲学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人类学“本体论转向”密切相关,从而可能为农业文化遗产带来一种新的叙事方式。
其二,处于主客、“虚”“实”之间的农业文化遗产。农业系统、文化体系及其遗产性质是自在的,自在于遗产地社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中;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自觉的产物,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和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一个从“无”生出“有”的社会建构过程、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文化调适过程。作为一种现代概念和现代制度的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但农业文化遗产这一外来概念和制度所指代的事物,对于遗产地社区居民来说,又是自在的、情感的、口耳相传、故老相习,并成为日常生活及其象征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主观的存在。因而,从遗产地社区居民视角来看,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型,农业文化遗产既不纯粹客观,也不纯粹主观,而是居于主观与客观之间的一种制度、感受和体验(1)居于主客之间的农业文化遗产认识,来自与胡梦茵、何宇飞、肖云泽、张青仁、张海超、李正元、石鼎等的讨论,谨此致谢。。同时,食物生产是农业文化遗产的核心功能,物质性是其主要特征。不过,在一些学者看来,一切遗产类型都有其无形性的特征(史密斯,2020:35-37)。实际上,遗产的无形性是要说明任何遗产类型都是在一种观念、一种文化之下的产物,有形物质背后都受到一种无形观念和文化的塑造与影响,处于“虚”“实”之间。农业文化遗产亦不能自外于这一“虚”“实”相间的影响。不过,对于农业文化遗产而言,还有一个外在的转化,即遗产地社区经常成为旅游目的地,成为一个吸引游客的由山水风土共同构建的人文“舞台”。其真实性和建构性受到游客和东道主的共同关注,并存在“前台”“后台”的区分:在前台建构,在后台生活。在真实性上形成的某种建构性,既脱胎于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又悬浮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真实生活之上,形成并带来 “虚”“实”相间的另一重面相。因此,在一个更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结构中,我们既不将农业文化遗产看成是纯粹客观、真实的,也不将其看成是纯粹主观、无形的,而将其视作浮沉于“虚”“实”、主客间的一种制度、体验、情感和实践。以此界定来看待农业文化遗产,可以建立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新起点,并可能带来一种新的叙事方式。
其三,农业文化遗产与营养安全、食物健康。联合国粮农组织主要是从粮食安全角度认识和界定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笔者曾考察过的河北涉县旱作梯田系统,也主要以其“藏粮于地、储粮于仓、节粮于口”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而得到阐释、理解和保护。在《被遗忘的农业文化遗产》(ForgottenAgriculturalHeritage)一书中,作者提到了农业文化遗产与营养安全的关联(Koohafkan & Altieril,2017:36-50)。虽然书中对营养安全的论述并不多,但仔细考察作者对农业文化遗产与营养安全的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其论证逻辑基本上与有机农业的论述相似:人们需要通过农产品从土壤获得70多种营养元素,以化肥、农药、除草剂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带来农药残留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以氮、磷、钾肥等为主要肥料的现代农业也提供不了维护人体健康的全部营养需求。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以土壤为中心的种植、牧养等方式,不仅不存在农残等问题,而且能满足人们充分、丰富的营养需要。虽然现有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主要是从粮食安全角度进行分析和阐释,但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以收入较低的农民为例,其粮食消费量从1978年人均248千克(国家统计局,1982:434)下降至2018年人均148.5千克(国家统计局,2019:172),降幅为40.1%。“吃饱”已不是问题,如何“吃好”、吃得安全和健康,才是人们当下及未来需面对的大问题。在城市和农村生活的人们,有着普遍的食品安全焦虑和强大的营养安全需求,因而从营养安全、食物健康角度重新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关系着农业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更关系着农业文化遗产新叙事方式的可能。同时,以传统农业运作方式为核心的农业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的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有着内在且紧密的关联。如何厘清农业文化遗产与有机农业的关系及其异同,如何借鉴有机农业发展方式(如社区支持农业、食物里程与产销对接等)并将其应用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将农业文化遗产阐释与有机农业研究关联起来?不仅关涉农业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也与农业文化遗产新叙事方式直接相连。
事实上,从营养安全、食物健康的角度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新的分析和阐释,不仅是新叙事方式的问题,也是在中国经验的基础上,对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文化遗产价值认知和界定的一种突破、补充和发展。如果说价值认识的变化和发展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动力(史晨暄,2015:8-9,133-165),那么农业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认知和阐释从粮食安全递进、拓展到营养安全与食物健康,不仅扩展了对农业文化遗产本身的认识,提供了新叙事方式的可能,更提供了保护和发展的新动力。由此,它也涉及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命题:研究引领遗产(实践),还是遗产(实践)引领研究。对农业文化遗产新叙事方式的讨论,能否让研究引领遗产(实践),是学者需要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相当程度上,从实践中来的(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需要回到实践中去,回馈实践,引导实践。
不过,对于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而言,理解在地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内在运作,明了其精髓,探究其在当代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将其表现和问题与更大的生物体系、社会结构及历史背景关联起来,置于本学科视野中进行分析、解释并形成相应的新的叙事方式,是最为基础与核心的工作。
乡村社区承载着农业文化遗产。从农业文化遗产本体的叙事方式中走出来,我们首先触碰到的是农业文化遗产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当农业文化遗产地被确立后,承载这一遗产的乡村社区会发生什么变化,又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以梯田农业文化遗产为例,土地在资本的干预下流转到合作社,既提升了在地村落妇女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也导致了村民之间传统互惠关系的解体(康潇艺,2019:33-76)。同时,因遗产地旅游而出现的水资源紧张,不仅带来了外来社群(如客栈经营者、游客)与村民、村落间的紧张关系(收益不均、猎奇目光等),而且在村落内部形成了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紧张关系(王秋辰,2018:80-83;马翀炜,孙东波,2019)。此外,旅游公司与村落、村民在旅游收益和分配上的不均衡,带来了遗产地社区软硬兼具的抗争,紧张关系弥散在社区内外(李富强,2009:189-197;巴丹,2013:11-34)。由这一系列紧张关系,我们可以看到遗产地社区传统互惠机制与公平体系已经被打破,旅游发展和资源分配不均带来村落内部及其与外部社会关系上的一系列张力,形成了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的难题。因此,如何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重建乡村社会公平机制与体系,成为遗产地社区亟待分析和破解的核心问题之一。
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与否,原住人口外流都是其面临的普遍问题。遗产地社区人口的不断外流(以及在村人口向旅游、民宿、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转移),也带来了如下追问:农业文化遗产会消失吗?乡村社会会消失吗?农民会终结吗?因此,我们如何分析和理解遗产地社区不断外流的人口以及由此形成的乡村社会转型过程,成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必须回应的问题。在此,社会形态学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入口。简而言之,社会形态是指因人口数量、密度的变动,带来社会运作以及组织形态的变化过程(哈布瓦赫,2005:49-82)。在莫斯的研究中,因纽特人在夏季和冬季分别实行群居与家庭独居生活,因两季人口数量与密度的差异,夏季和冬季的宗教生活(夏季极少宗教仪式,冬季有大量仪式)、政治生活(夏季实行家长制,冬季实行民主推举制)、财产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都不一样(莫斯,2014:421-495)。因而,莫斯(2014:502)在因纽特人的社会形态研究中提出了一条方法论准则,即社会生活及其所有的形式(道德、宗教、司法、政治等)是与各人类群体的人口总量、密度、组织方式一起变化的。我们可以看到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中出现了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过程,而遗产地社区的信仰、仪式(如涉县旱作梯田核心保护区的奶奶顶庙会)等,又定期地把人口从城市往乡村吸聚,使遗产地社区在一年的时间段里形成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从社会形态角度来考察遗产地社区人口流动以及人口组织方式的变化,对于整个乡村农业体系运作、道德、财产、习惯法以及婚姻家庭、社会文化究竟有怎样的影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向。如何从社会形态学的角度,理解遗产地社区的这些新变化及其带来的乡村社会转型过程,是一个重要且有趣的问题。
不过,在外部性观察之外,是否还存在一种内部性视角?如果说社会形态学是一种对乡村社会相对外部的组织过程和组织形态的分析,那么在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其内部人群关系的性质有没有发生变化?如何发生变化及如何看待这一变化?这些都是需要回应的问题。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提供了这样一种理解视角:将那些把人们组合成群体(或将人们从群体中消解)的情感、动机、意愿区分为人的自然意志(本质意志)与选择意志两类;所谓自然意志,是自然的、本原的,如血缘、地缘等;在选择意志中,知识、能力、思考占支配地位,如法人组织、趣缘团体等。滕尼斯(2010:117-169)将由自然意志占支配地位的人群联合体称为共同体,将通过选择意志形成并被其决定的人群联合体称为社会。不过,共同体和社会这两种不同的人群组织关系类型本质上在所有人群联合体(包括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中同时存在、相互交织,不能截然二分。实际上,在当下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中,共同体与社会两种关系类型,大多同时存在、相互影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分析和理解这两种同时存在的关系类型及其相互影响,以及它对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的影响?从共同体与社会这两种同时存在的人群关系视角,我们所看到的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是怎样的过程,对理解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具有怎样的启发?这是需要长期观察、持续思考的问题。实际上,透过共同体与社会相互交织、同时存在的内部性视角,我们可以超越传统与现代的二分,对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中颇具张力的延续与断裂,抱持一种更宽广、更具历史深度与人性纵深的温情理解。
事实上,作为一项正式制度的农业文化遗产,还可以看成国家透过行政力量对乡村社会进行的一种由上至下的文化干预。这一文化干预的目的是,引导乡村变迁,达成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干预的认识,来自与孙庆忠教授的交流,谨此致谢。。当农业文化遗产进入乡村时,乡村社会是否及如何由下至上应用这一遗产类型,从而对由人口外流而致的乡村凋敝景象进行干预、调适,在陕西佳县古枣园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泥河沟村内生发展动力的关联中得到了很好的呈现(孙庆忠,2018a:18-24,258-320;孙庆忠,2018b:14-116,246-280)。但是,对于大多数遗产地社区而言,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由上至下的外来文化干预,如何与乡村社会由下至上的内生文化动力相结合,从而引导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始终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社会转型过程的重要观察对象,需要持续地调查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国家(文化)干预、(遗产旅游所显现的)市场影响以及村落社会内源性的文化动力,三者共同推动并形成了当下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社区已不是所谓“传统的村落”,它超越了传统村落社会的运作方式,在人口形态、利益分配、村落组织等方面成为名实兼具的跨越边界的社区。这一被跨越的“边界”不仅指物理边界、身份边界,也包括社会形态的边界。跨越边界的社区只是对农业文化遗产地乡村社会转型现象的一种陈述,如何进行深入分析并尝试提炼恰切的分析概念,是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是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缩影,对于前者的分析和讨论就是在回应后者面临的问题和难点,并为其提供经验阐释与可能的分析概念。
农业文化遗产是以农业体系为基础的遗产系统,研究农业文化遗产无法规避对农业问题的讨论。当下,食物与农业领域有四种主要的发展脉络(3)这四种主要发展脉络,既是继替的,也是同行的。。一是传统可持续农业。人类从狩猎采集进入耕作牧养,在食物获取方式上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形成了以生物循环为基础的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可持续农业运作体系。当代众多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及其运作体系,大多脱胎于传统可持续农业,蕴藏着众多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可持续智慧、技术、物种体系及人文生态系统。二是现代农业体系。现代农业以尤斯图斯·冯·李比希(Justus von Liebig)的植物矿质营养学说、养分归还学说为基础(李比希,2011:20-52,88-102),以化学肥料和农药、科学选种(及转基因育种(4)除常规选种、杂交育种,部分论者将转基因技术带来的选种育种方面变化,称为农业的“生物革命”。不过,转基因作物仍然需要与化肥、农药、除草剂相互配合,因此笔者仍将其视为现代农业的延伸。)、机械化为核心,形成了产量增加、劳动量降低及可复制性强的规模效应。现代农业极大地增强了人们对食物产量与种养过程的确定性把握,节约了土地资源,节省了农业劳动投入,并能提供充足的食物供给,对于人们免于饥饿、全球减贫及后发国家的工业化发展等具有支撑性作用。三是有机农业。面对食品安全、营养安全、农业面源污染及农田生态系统重建等问题,以无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为种植特色的有机农业成为现代农业的替代体系,得到广泛倡议和推广。有机农业体系内有着诸多不同的农法(如自然农法、朴门农法、生物动力农法等),不过广义上的有机农业大多提倡生物多样性及以堆肥为中心的生物循环种植。有机农业与传统可持续农业有着内在关联,但在经验与科学、运作与组织等方面也存在基本差异(卢成仁,2022)。四是作为替代蛋白的人造肉系统。人造肉依托植物基、细胞基、藻基(5)植物基人造肉也叫植物肉,以大豆、花生、豌豆等为原料,通过加热、挤压、冷冻等一系列方法,将植物蛋白由球形结构向一定纤维结构转化,并经植物油脂、调味、调色成为类肉食物。细胞基(细胞肉)是指从具最佳遗传基因的动物身上,提取可高效增殖的干细胞或组织放入生物反应器中繁殖,从而生成肌肉组织的原始纤维(张国强等,2019)。细胞基人造肉因价格昂贵,目前尚未进入大规模商用阶段。藻基则利用微藻强大的光合作用能力,提取其内储量丰富的蛋白质作为人造肉的原料。此外,还有利用发酵基(微生物)制造人工乳制品的替代蛋白技术。,利用最新食品科技进行类肉及实肉食物的制造。人造肉蛋白高、脂肪低,生产过程节能可持续,也不存在现代养殖体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了肉食生产过程的动物福利问题,是人类肉食生产上的一次革命性变化。人造肉系统是当下食品科技的前沿方向,代表或预示着人类食物体系的一种新可能,但是植物基、藻基尤其是作为当下人造肉主流体系的植物基体系,其原料来源于农业种植过程,因而农业生产依然是人造肉系统的主要基础之一。
如果说传统可持续农业象征过去,有机农业、人造肉预示未来,那么现代农业体系则无疑是当下主流的农业发展路径。以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的优势在于产量高、节省土地资源、节约劳动力、常规农资价格便宜并有相应补贴、符合现代经济的规模化与效率要求。其不足是,常规农资主要来源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资源),带来农业面源污染,形成巨大的环境与生态问题,碳排放居高不下;同时,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不仅产生农夫个人健康风险(张超,2016:65-87;陈全晖等,2021),带来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而且土壤的贫瘠化也给人们带来营养安全和身体健康问题。现代农业体系的发展基本解决了粮食安全和食物充裕供给的问题,这是其对人类社会的一大贡献,它的作用和意义无论如何阐释都不为过。但这一农业运作体系又以巨大的环境和生态代价为基础,以人们的营养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代价,对于生态环境与食品安全、食物健康而言,是一种不具可持续性的农业运作体系。正如上文所言,我国人均主粮消费40年间一直在下降,食品安全焦虑与身体健康祈盼使人们对安全、健康食物的需求一直在上升(卢成仁,2020)。实际上,安全、健康的食物消费需求,国家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目标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战略,已经对中国农业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低碳减排与环境可持续、食品安全与食物健康,是国民和国家继粮食安全之后,对农业发展及方向提出的新目标与新要求。换言之,环境可持续与安全、健康食物生产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因而,我们需要思考农业文化遗产与现代农业的关系问题,将其作为深入回应中国农业发展方向的前提。事实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难的问题,并不只在农业文化遗产自身,相对外部的原因来自以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与传统可持续农业体系间的矛盾和张力。在粮食安全与营养安全(食品安全)、吃饱与吃得健康、环境可持续与不可持续之间,有着不同的出发点和做法(传统可持续农业以顺应自然为中心运作,现代农业以控制自然为中心运作),其所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存在矛盾和张力在所难免。另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难的问题,也与现代农业体系单向度地强势扩张有着一定的关联。笔者在河北涉县旱作梯田、福建安溪铁观音种植、甘肃什川古梨园等农业文化遗产地,都看到了以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区的扩张以及对传统可持续农业运作体系的侵蚀。相当程度上,现代农业体系对农业文化遗产单向度的扩张和侵蚀,已成普遍现象。这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难的原因之一。实际上,现代农业体系与农业文化遗产之间不应只是单向度的扩张,而应是双向度的交流和采借,这就涉及如何看待农业文化遗产、现代农业与中国农业发展方向的问题。
如果说,环境可持续与食品安全、食物健康将是中国农业的主要发展方向,那么现实中就存在着一个农业转型的问题,即转向环境可持续并能生产安全、健康食物的农业运作体系。现代农业体系在国家“双减”(减化肥、减化学农药)政策压力下,缓慢而艰难地转向可持续农业、健康友好型农业,亦即现代农业的生态转型。作为传统可持续农业杰出代表的农业文化遗产,可以为现代农业体系提供丰富的可持续智慧、经验、技术及可资对照、比较的农业运作系统。同样,农业文化遗产也需要借鉴现代农业的科技手段和市场经验,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以及差异化、专业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路径,在技术化时代及买方市场的行业背景下,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自身可持续的农业运作体系。在环境可持续与生产安全、健康食物的中国农业发展主要方向上,在已经开始出现的现代农业生态转型过程中,农业文化遗产与现代农业体系之间,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也不能是单向度的扩张关系,而应是双向度的交流、采借和交融。中国农业转型的完成,既要看农业文化遗产在现代科技和市场体系下的良好发展,也取决于现代农业可持续运作的成功转向。因而,二者互为镜鉴、相互采借的相连关系,才能有效推进中国农业转型,真正完成中国农业可持续运作与食物安全、健康的发展转向。
农业文化遗产实践与研究关联着中国农业发展方向。农业文化遗产既与预示着未来的有机农业有着内在的关联(6)农业文化遗产与有机农业之间是关联与差异并存。农业文化遗产可以为有机农业带来怎样的促进和影响?有机农业又能够给农业文化遗产带来怎样的传承和发展?这都需要在当下的实践和田野调查中进行持续观察和思考。,又紧密联系着当下现代农业的生态转型。因而,我们可以说农业文化遗产在中国农业发展方向上串联起了过去、当下与未来。在此背景下,李文华院士也特别提出,“要把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跟解决探索中国农业走什么样的道路联系起来”(7)刘莉,2021.李文华院士: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根与魂.科技日报,6月7日。。因此,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应该回应中国农业发展方向的讨论,提供从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得出的观察、看法和见解,参与争鸣,在推动中国农业发展转型的同时,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蹚出一条可能的新路。
既然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新的遗产类型,那么对它的研究、分析和讨论,就不能自外于文化遗产学科。当我们把目光转向农业文化遗产与文化遗产学科的关联和贯通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包括了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社会科学遗产研究,究竟是一个已经形成独立理论体系的学科,还是一个知识上处于依附地位的研究领域?尤泽尔(D. Uzzell)对此有过一个生动的描述,遗产研究是“从多个学科学者之间的重重关系中诞生的私生子,由从业人员和相关机构抚养成人”(转引自哈里森,2021:9)。那么,文化遗产研究究竟是“私生子”——一个知识上处于依附地位的研究领域,还是一个具独立知识地位的学科,需要我们做出辨析:不仅能明确文化遗产研究在学术体系中的位置,也能明确农业文化遗产在遗产研究领域中的位置和可能性。在此,我们以劳拉简·史密斯(Laurajane Smith)的《遗产利用》和罗德尼·哈里森(Rodney Harrison)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批判性思路》为中心,尝试对遗产研究在知识上的独立与依附做出分析。
《遗产利用》中特别值得注意也是其贡献所在的地方有两个:一是,提出了遗产研究从权威遗产话语转向与情感、社区及认同相关的遗产话语研究(通俗地说,就是从大传统的遗产话语转向小传统的遗产话语);二是,将遗产从有形性、物质性研究转向了无形性研究。在史密斯看来,所有遗产都是无形的。巨石阵不过是一堆大石头,究竟是什么使这些石头变得有价值和意义并成为遗产的?正是人们对其进行的文化活动、文化过程,使其变得有价值、有意义,大石头成了文化过程的一部分(史密斯,2020:1-82)。不过,仔细考察遗产无形性的论说,与人类学对文化的定义和认识,基本没有太大的差别。权威遗产话语与平民、社区遗产话语背后的分类意识,与人类学大、小传统的类型划分属于同一种人文分类思维,在思维模式和思维结构上具有明显的“家族相似性”。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借鉴了人类学视角和民族志方法。同时,与情感、社区和认同相关的遗产话语研究,也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人类学对认同、情感的研究相契合。事实上,目光向下的社区视角(底层或平民视野),是人类学学科的基本视角。因而,《遗产利用》是在借鉴和应用人类学的视角、方法和概念进行遗产分析和研究。但是,遗产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领域,能够反馈给人类学及其他学科的知识是什么?形成其独特知识贡献并能反哺整体学术体系的分析概念是什么?这些问题基本没有得到回应和呈现。
《文化和自然遗产:批判性思路》的核心关键词有三个:物质性、关联性与对话。物质性不仅指文化和自然遗产中物质性的一面,也指人与自然、生物等非人因素呈现在物质性中的互动和交往(遗产便是这一交往和互动的产物)。关联性不仅指不同利益主体在遗产中的连接,也指人与非人因素在遗产中的关联。这一关联形成一种对话,直接呼应遗产管理和处置的民主性过程(在这一民主性过程中,不仅要容纳不同的利益主体,相互做出协商和妥协,也要在人和非人因素之间形成一种妥协:一种相互看见、相互理解和相互整合)(哈里森,2021:15-47,246-274)。因此,哈里森的批判性遗产研究思路,虽然借鉴了法兰克福批判学派视角,但主要是用人与非人因素的关联、缠绕来批判并超越遗产研究中以人为中心的视角。从根源上看,哈里森批判性遗产分析的核心知识源头,主要来自人类学家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及其“自然的政治哲学”论述(拉图尔,2005:175-415;拉图尔,2010:1-56,87-165;拉图尔,2016:17-239,344-428)。一个具有独立知识地位的学科,或者以其独特性知识冲击(或证伪)已有的理论体系,或者在对现象和行为分析中抽象出具有解释力的独特、创新性的分析概念。若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们可以看到文化遗产研究在分析概念、分析范式上主要来自对其他学科的采借,在理论体系、分析质量以及独特性知识的提供上,还没有形成独立地位。遗产领域已经成为一个能够提供众多就业机会的“行当”,但这一“行当”还未在知识体系、分析方式、理论概念上摆脱依附地位。
那么,农业文化遗产可以为文化遗产研究独立知识地位形成做出怎样的贡献?特别是对文化遗产研究在独特性知识提供与创新性理论概念建构上,形成哪些有效拓展和补充?一个值得考虑的方向是,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与活态保护。如果将自然、文化遗产及其他遗产类型放在一起来看,目前大概有三种遗产活态性类型:第一种是“物的社会生命”,如部分建筑遗产由居住、生产、议事功能转变为展览、展示和教育功能;第二种是复合的活态性,指遗产原初的功能不变,但又复合以新的功能,如食物生产功能复合以景观、生态保护、休闲旅游、生活质量提升等新的功能;第三种是演化中的活态性,表现为遗产的核心功能及其演化历程一直存在,从过去到现在至将来,其核心功能演化历程将一直运作下去。这三种遗产活态性的类型,在农业文化遗产中都存在,且第二、三种类型在农业文化遗产中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在遗产的活态性及活态运作和保护上,农业文化遗产在诸遗产类型中表现得最为深刻、鲜明。但在文化遗产研究中,遗产知识的特殊性及其一般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呈现。换句话说,我们关于遗产的知识,并没有冲击并拓展学术界已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概念,带来对人类行为与社会运作新的分析和解释。从农业文化遗产充分、鲜明、独特的活态性及活态保护出发,将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性(即活态性)过程,做鞭辟入里的呈现,并以此特殊性作为文化遗产研究理论一般性建构的基础,从而形成具有独特知识品质的遗产研究分析概念及其可能。透过对活态性这一遗产体系中具某种独特性的知识呈现及一般性的理论建构,可以由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进入对文化遗产研究理论的拓展和补充,进而为推动文化遗产学科独立知识地位的形成做出有益探索和贡献。
不过,在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与活态保护中,活态运作及其保护的究竟是什么?是农业体系中的知识和技艺,还是一种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和观念?是生物多样性,还是一种统合了自然、社会与文化的生活方式多样性?是人在自然中生发出的观念和精神世界,还是人与非人因素的连接过程和方式?同时,活态性及活态保护,涉及农业文化遗产演化过程中的延续性和断裂性问题:究竟哪些断裂是可以接受的?哪些延续是值得赞赏的?“活态文化遗产”保护的难度和复杂性,是其他类型文化遗产所不能相比的,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难题(杜晓帆,2020:255,267)。其难点在于对何谓活态性、如何认识活态性这一基本问题在学理上的阐释和理解尚付阙如。对活态性的分析和认识,不仅涉及对农业文化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理解深化,也涉及文化遗产研究独特知识贡献和独立知识地位形成的问题,这是社会科学视角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应当廓清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中国研究既包括本土学术体系,也有海外汉学、中国学的参与,事实上中国研究本身就是一门世界性的学问。中国农业文化遗产的讨论和分析是中国研究的重要部分,既需要将自身嵌入中国研究来理解,更需要参与中国研究的知识生产和争鸣。海外中国研究有一个核心问题,即何为中国,如何理解中国(陈致,2012:83-87)?实际上,汉语人文社会科学也是在如何理解中国这一大问题下运作、发展,并形成不同的理解中国的视角和方式,如“被土地束缚的中国”“黄河边的中国”“乡土中国”等。对何为中国、如何理解中国的讨论,不仅受当下政治、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更关乎我们对过往的认识、对行动的选择以及对未来的塑造。整体来看,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对何为中国、如何理解中国有着不同的进路。在人文学科如历史学的视角下,中国在历史空间和王朝管治上是流动的,但在文化上具有同一性(葛兆光,2011:1-65;葛兆光,2017a:1-26,67-84;葛兆光,2017b)。从社会科学如人类学的视角来看,在“田野里发现中国”,中国既有汉人社会,也有少数民族社会,中国文化是多元的;同时,田野里的中国文化,既是伦理的、古典的、有文字的“文化”,也是活态的、被实践着的、无文字的“文化”。因而,跳脱“中国”概念讨论中有关“实体”和“想象”的争论,中国既是一体的,也是多元的,中国文化的活力和韧性正在于其内部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黄剑波,2021:295-298)。
中国的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草原、沙漠、平原、山地、湖泊、河流等不同地貌、地区,农业文化遗产本身也有着相对丰富的类型,农业文化遗产中存在的智慧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张力和问题,事实上是当代中国的一个缩影。中国的农业文化遗产既有种植业、林业,也有牧业;既有提供食物的同一性,也有食物种类和技术手段的多元性与丰富性。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体系的活力和韧性,就来自其内部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因此,换个角度来看,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既是“一”,也是“无数”。这个“一”和“无数”并不对立,而且“一”并不是从“无数”中抽象出来的,相反“一”只能借助 “无数”呈现自身(刘志伟,孙歌,2016:111)。因此,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理应是中国研究的一部分,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的思考、观察和发现,应该参与何为中国、如何理解中国的知识生产进程,为其提供具有自身特色且具独创性的观察和分析。
由“一”和“无数”出发,涉及一个更重要的命题:如何由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走入中国文化深处?(8)走入中国文化深处的提问,来自孙庆忠教授在“农遗共学营”上的启发,谨此致谢。体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独特的知识形成方式。在杜维明(2002:329-378)看来,体知是由身体(亲身)的体验、感知出发,获得的与“心”及“道”相关的智慧、意识及认知。由体知而来的知识、智慧形成行动上的改变,从而带来“知行合一”的表现(9)若体知是“知道如何作”之“知”,是“会”的过程(杜维明,2002:344-354),那么体知与“默会知识”似乎有着内在相似性(波兰尼,2017:81-264),是中国哲学思维特别是儒家思想的特色。。所谓耕读传家,事实上就是一种体知的知识形成与应用方式。从体知的知识形成方式来看,耕读传家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生计、生活方式,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情感与思维的传承和传递方式。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映现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生计、生活方式,也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体系及独特的知识形成方式。在文化变迁高速发展的当下,体知的知识形成方式及其情感、思维的传承和传递方式,在农业文化遗产中还存在吗?如果存在,是如何影响当代中国人的?以怎样的方式影响?因此,对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而言,透过耕读传家背后体知的知识形成方式及其情感、思维传承、传递方式的分析和讨论,可以逐渐进入中国文化的深处。
钱穆(1992:250-257)在晚年最后一篇讲稿中,将“天人合一”观作为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余英时(2014:63-227)认为“天人合一”不仅奠定了中国文化的独特精神取向,也对中国文化发展起着长期的引导作用。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从以巫为中心的旧“天人合一”转向“引‘道’入‘心’”的新“天人合一”,在思想内涵和思想内容上出现了“内向超越”和突破,但在思维模式和思维结构上却有着内在延续性。张光直(1999:53-58)在中西文明比较视野中,将“天人合一”观的延续性放入到财富积累与政治运作的延续性中来理解。同样站在中西文明比较的立场,费孝通(2009a:302-313,439-449)认为延续和发扬“天人合一”观,并以此为基础重建心态秩序及人与自然关系,将人、社会、自然放到一个统一体系中来看待,在当今世界尤为重要。遗产体系本身是观念的产物,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无疑深刻地承载着“天人合一”的观念和行为过程。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中“天人合一”思想内容、思维方式及行动模式的延续性,是否以及如何延及当代中国人的生计、生活及日常,是否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变化带来怎样的社会构造和后果?透过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追问和探索,在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不仅可以走入中国文化深处,也能观照中国文化的变化、发展及未来走向。
农业文化遗产穿越千年而来,只要我们还有食物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因而,农业文化遗产迁延着历史,站立在当下,连接着未来,将历史、当下与未来贯串在一起,是中国研究中相当独特的一个研究对象。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一种从周边(边缘)看中心的视角,希望从周边(边缘)的视界来重新理解、认识中国(黄应贵,叶春荣,1997:5-33,235-258)。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江河湖泊等地,从周边(边缘)的农业文化遗产看中心、看中国,是中国研究中一种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视角。从社会科学体系理解中国的视角,有土地、阶层、权力、治理、宗教、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等,但从贯串着历史、当下与未来的农业文化遗产视角来理解当代中国,还比较少见。因此,从农业文化遗产的角度,能不能在理解何为中国的知识进程中,形成一种独特的视野,带来不一样的认识,在同一性的背景下丰富并拓展对中国社会的多元知识谱系,恰是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所拥有并在中国研究中不能被替代的核心部分。这一视角不仅关联着对历史中国的理解,也关涉对当下中国的洞察,更与对未来中国的愿景相关。农业文化遗产作为镜像所映现的中国,不仅将历史、当下与未来贯串在一起,更在中国研究中提供了某种具独特性的视角和知识体系。因而,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作为中国研究(具独特性)的一部分,应当参与何为中国、如何理解中国的知识生产与争鸣。
认识框架笼括着细节、经验与阐释。农业文化遗产叙事方式、遗产地社区乡村社会转型、农业文化遗产与中国农业发展方向、对文化遗产研究理论的拓展和补充及农业文化遗产与中国研究等五个层面,构成社会科学视角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认识框架。这五个层面层层递进、相互连接,也是农业文化遗产由经验到理论、由局部到整体的研究目标体系。认识框架的提炼和确立,不仅可以“由小见大”把握作为整体的农业文化遗产,更能深化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理解和分析。
由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五个层面的讨论延伸而来,需要再次面对方法论的问题。农业文化遗产类型众多,社会科学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大多采取个案(社区)研究进路,面对社区研究与区域研究、遗产研究与中国研究、多与一的张力,需要在方法论上回应农业文化遗产中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区域)的关系问题。理解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了通过个案研究我们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笔者认为在个案研究中,至少要达成两个目标:一是,在个案研究中完整地呈现单一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状况与样态;二是,这一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状况与样态,对于本学科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10)例如,拉图尔对科学技术(实验室)过程的研究,为人类学带来了人与非人因素相互关联的新视角,拓展了人类学的思维方式和理论空间及对新事相进行分析和把握的可能性和学科效力。那么,农业文化遗产活态性和活态保护,能不能提供人类学文化变迁研究对断裂与延续之讨论以新的视角和新的可能性?。另外,文化遗产体系的个案研究不能只是借鉴其他学科的视角、理论和概念,也应在自身研究中反馈给整体学术体系以新的知识、判断及价值。因此,若从个案研究的目标来看其与整体研究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个案研究就像“解剖麻雀”(费孝通,2009b:343-348),当个案研究得以积累时,我们可以透过个案研究进行文化比较、区域比较,从而获得对整体的认识;二是拓展个案法,透过个案研究对特殊性知识的获取与提炼,在深度拓展基础上进行一般性概念或理论的建构,从而获得某种整体性、普遍性的认识(布洛维,2008:543-581)。对于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的关系问题,各方见仁见智,研究实践中也有更丰富的操作空间,以上两个方向只是一种研究建议。另外,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农业文化遗产超越村落,跨越镇域甚至县域,面对这一大区域的特性,如何在已有研究方法基础上,提炼并整合出恰切的、新的研究方法,如何在方法论层面对此进行整全的论述,是社会科学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必须面对的挑战,也是农业文化遗产能为文化遗产学科独立知识地位形成做出贡献的基础之一。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五个层面及其方法论说明,既是对已有研究实践的总结和提升,也提出了整体研究的目标。“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只有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才能得到一个可能(却不可欲)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