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防范煤矿水害事故,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联合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气象局下发《关于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及防溃水溃砂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谋划全面开展煤矿汛期隐患排查、强化灾害性天气煤矿预警联动机制、压实水害防治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要组织好本企业的汛期安全风险研判,带头抓带队查,结合煤矿实际认真组织分析暴雨、洪水等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水害防治工作。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要认真分析矿区内已关闭的小煤矿(老窑)或已退出的煤矿采空区、废弃井巷等受持续强降雨的影响,以及随着老空积水水位升高,积水范围、积水量和积水水头压力的持续增大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增加对井下密闭墙等防隔水设施的监(观)测频次,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受地表水威胁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对井田范围内地表水体、地面裂缝、塌陷区、泄洪渠、防洪坝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时要及时填塞,在隐患未完全消除前不得恢复生产,严防溃水溃砂倒灌事故;受顶板水威胁的矿井要查明顶板含水层富水性、补给水源和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加强涌水量观测,完善排水系统,采取超前疏放等措施消除水害威胁;受底板水威胁的矿井要加强地下水位动态观测,复核采煤工作面突水系数,做好导(含)水构造的超前探查工作,采取地面区域治理、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疏水降压等有效措施,并对治理效果进行科学检验。
通知强调,要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汛期前将安全生产责任人手机号码提供给当地气象部门,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暴雨等预警信息,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等威胁煤矿安全的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第一时间发出预警通知督促煤矿及时落实停产撤人等措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要深入重点矿区、重点煤矿企业,对受老空水、承压水或者地表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开展精准监管监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