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渝北区聚焦村级组织减负增效,通过建立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证明清单“四张清单”制度,厘清了村级组织工作范畴,明确了基层工作权责,解决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多、考核评比多、机构挂牌多、盖章证明多等问题,实现了“松绑减压”提效能、高效服务谋发展、多元共治促和谐的目标,打造了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和村民自治互动的良好乡村治理格局。
渝北区位于重庆北大门,辖区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11个镇、19个街道,常住人口219万人。渝北区以推动基层治理减负增效为目标,出台《渝北区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制度,累计减少部门和镇(街道)延伸事项340项,为村级组织总体减负50%以上,切实做到基层组织“松绑减压”、赋能增效,着力提升乡村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自治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梳理确定村级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办理公益事业等23项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明确村级组织依法履职工作内容,厘清工作责任边界,进一步发挥好村级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民主协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注重加强民主协商,村级组织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搞生产、谋发展过程中,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激情充分激发。比如,统景镇江口村探索总结出“民情茶室”自治模式,在老百姓集中居住地设置“一室一桌一茶”,听民情、解民忧、聚民心,营造起“村级事务大家互商共办、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极大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前,该村已栽植优质特色柑橘5500亩,丰产期后预计年纯收入达到5000万元,农民户均分红可在6000元以上。三是推进“三治”融合。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大力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法,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纵深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将实施10万亩经果林和10万亩生态林“双十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纳入村级协商内容,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基层治理“三治”融合。
一是规范协助事项。明确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救助、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等工作清单27项,督促区级部门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要求,从指导服务、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为村级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给予支持和保障。除依法明确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外,其他需要基层组织协助事项,一律严格把关、限制准入,为部门随意委托行为戴上“紧箍咒”。二是推进“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开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权益维护等社会工作,引导区级部门购买其提供的服务,实现资源互通、多元共治,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比如,区民政部门购买“红领巾”社工机构服务,为统景镇西新村14户贫困户提供志智双扶、致富能力提升等服务,坚定贫困户脱贫信心,提升脱贫致富技能,帮助建立西新村水果销售联盟,帮助销售贫困户农产品4.5万余元,培育起一支贫困家庭妇女“半边天”工作队,引导其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文明乡风培育、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等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是减轻考核负担。对购买基层组织服务的事项,改变目标考核评价方式,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开展满意度评定,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考核负担。
一是立定红线规矩。明确规定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生产安全管理7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万能村委”松绑。开展规范挂牌和工作机构专项治理,整治“各自为战”,共核减部门、镇(街道)在村级组织设立的工作机构及牌子18个,规范管理制度、活动制度、工作规范等上墙制度25项。二是推动回归本源。通过订立准入规矩、严控准入源头,将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挡在门外”,让村级组织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更好地开展村民自治、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发展实际,对因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取消的负面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协商、评估审核、审定批准程序后,动态纳入清单管理。
一是推行减证便民。明确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核实证明事项,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取消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35项,梳理保留村级组织依法出具证明事项7项,并列明设定依据、统一办事指南、制订表单样本、简化办理程序、畅通办理渠道,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二是依法据实证明。对国家部委、市外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属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范畴的,由村级组织依法据实提供。对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的,经评估核实,在预先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依法据实出具证明,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部门间信息核查反馈机制,依托“渝快办”、政务云等数字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聚通用”,畅通高频信息授权查询方式,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联动联办,避免重复提交纸质证明,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四张清单”管理制度是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增效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通过列明事项、清单管理,厘清了村级组织工作范畴,明确了基层工作权责,有效解决了村级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机构挂牌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聚焦于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推动发展上,打造了管理有序、服务标准、文明和谐、便民高效的坚强基层堡垒,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