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慧,于 川
(吉林省脑科医院精神科,吉林 四平 136000)
精神科护士由于其工作性质及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导致其成为护理工作中发生职业倦怠最高的人群,多项研究报道指出,医疗机构中超过49.12%的精神科护士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倦怠现象[1-2]。精神科护士发生职业倦怠,不仅会影响自身的心理、家庭以及生活质量,更会影响患者的护理质量[3]。本研究旨在了解精神科护士职业倦怠现状,分析倦怠感在不同维度中的占比,以期提高其工作热情,缓解职业倦怠感,为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提供理论依据[4]。
用方便取样法对吉林省6家医院的精神科护士300人进行问卷调查,当场进行填写并回收。本研究共分发问卷300份,回收300份问卷,有效问卷300份,回收率与有效问卷率均为100%。
本次调查对象300人中男性7人,女性293人;年龄18~49岁,平均(28.96±6.21)岁;已婚人167人,未婚人130人,离异3人。
本次调查中,调查对象均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现象发生。其中发生轻度职业倦怠人数68人,占22.67%;中度人数100人,占33.33%;重度人数最多,共132人,占44%。婚姻维度中已婚人士发生职业倦怠的占比高于未婚人士,分别为55.67%和43.33%。年龄维度中20~29岁之间的人发生职业倦怠的占比最高,为63%。
调查结果显示,全部调查对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其中中度和重度倦怠程度占比高达77.33%,且发生重度职业倦怠的人群最多。表明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倦怠水平极高[3],且多数人处于中等以上倦怠水平,这可能与当今人们的生活节奏快、竞争压力大,导致出现精神、心理问题的患者增加,精神科护士的工作压力随之增加有关。有研究指出[5],压力是引起工作倦怠的最主要原因。此外,由于精神科患者的特殊性,经常有医护人员遭遇患者的辱骂、殴打等现象[6]。加之现今互联网的广泛传播,又大大增加了人们对精神科护士职业风险性的认识。据报道[7],精神科的护士中约有46%的人员在考虑跳槽,有78%的人拒绝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精神科的护士。
研究结果显示,年龄因素中20~39岁的护士职业倦怠人数占比最高,这可能与刚开始工作对工作环境、工作性质以及患者情况不适应有关。在婚姻状况中,已婚者产生职业倦怠人数占比较高,这可能与已婚人员需要抽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去照顾家庭,因而产生的生活及心理压力更大有关。因此,医院应加强对精神科的护士的思想疏导,缓和他们工作中的焦虑情绪,改善精神科护士的工作环境,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合理的职业福利是满足精神科护士基本需求的有效途径,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是护士努力工作、爱岗敬业的必要条件。建设好的职业福利待遇重点是职业福利机构的完善。有关管理部门应从护士本身的职业福利进行着手,制定符合精神科护士职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职称提升及福利发展机制。因此,呼吁医疗机构要提高精神科护士的福利待遇,同时要完善护士福利管理,这样不仅可以削弱护士的离职意愿,保障人员队伍的稳定,还可以增加护士的职业价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