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发改委联合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地方矿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程度不断提高,地质找矿取得突破,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业经济体系得到调整与优化,绿色矿业发展持续推进,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局面。到2035年,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开发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矿业集团得到发展壮大,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绿色勘查开采方式基本普及,资源开发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矿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效果明显。
《规划》强调,构建勘查开发新格局,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管控措施,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建矿山严格生态保护安全准入条件,生产矿山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关闭矿山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切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