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帅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权力规范有序、管理运行科学高效、岗位业务流程及工作职责完善,通过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预防和控制经济业务活动中的风险,更好地实现控制目标。建立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为了满足现代管理发展的基本要求,提高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当前内部控制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内控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形式重于实质等。科研事业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内控工作的重视,不断完善措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以推动科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未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单位负责人是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但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文件缺乏了解,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缺乏主动性,把内部控制仅当作财务部门的事,相比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他们更关注于单位经济发展。二是未充分考虑内控制度的适用性。内部控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大环境改变、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改变、单位内部管理要求改变而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但现实情况是,有些单位制定的制度常常照搬上级部门或同类单位的,或是未按最新的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及单位具体情况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使制度缺乏适用性,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内控体系不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科研事业单位来说是整个内部控制的重点,虽然科研事业单位已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财务规章和内控制度,但还存在业务流程不够严谨规范、关键节点存在漏洞,无法规避业务风险;或者只对关键流程制订了制度,单位内部各项制度没有互相衔接,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从而无法发挥防范舞弊、规避风险的作用;或者没有对单位的重要经济事项、重大风险环节进行全面覆盖,个别制度未具体细化,实际工作中还面临着难以操作和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协作完成工作时,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会直接导致各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影响和制约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一是部门职能设置不健全,单位年末的内部控制报告一般由财政部门下发,由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是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所以内部控制报告的撰写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但实际上应由单位审计部门根据内部监督的结果进行撰写,由于科研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管理机构的限制,大多数单位没有设置单独的审计部门,而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编报就落到财务部门,因此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不够全面完善。虽然各单位都设有纪检部门,对单位各类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管理,可是纪检工作不同于内部控制工作,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二是岗位分工不清晰,存在混岗状况及未按期实行轮岗制度。许多事业单位由于对人员编制数量的限定,岗位分配上存在混岗状况,即不兼容岗位未实现分离,如有些单位由出纳一人兼管银行汇票和印章,或是一人同时兼任会计、出纳岗位的状况,如此一来,单位资金安全便存在较大隐患。依据制度规定,单位应推行按期轮岗制,不然的话,若长期在同一个岗位工作,会导致心理状态疲惫,工作易产生疏忽,如重要岗位尤其是权力比较集中的岗位长时间不轮换,还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一是缺乏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单位负责人对内部各类经济业务的风险并不熟悉,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观念,没有完全意识到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在单位层面评估中,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应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缺失完善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在业务层面评估中,收入未按照归口管理,有关凭证未按照程序及时提供给财务部门,印章和票据保管使用未按照规定执行等。二是审计监督和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很多科研事业单位设立的审计部门在权力和分级上是和财务部门平行的,不能很好地体现审计部门自身的独立性。单位内部审计主要是对财务工作实施监督,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缺乏客观公正的分析及评价。三是外部监督机构对单位内部控制全面性和有效性监督不够严格,目前科研事业单位外部监督的主要部门是国家财政和审计机关,而其监督的主要侧重点则是对单位财政资金运用方式是否合法合规,而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检查较少。因此,外部监督缺乏有效性,使得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缺少外部激励刺激作用。
内部控制是一个对系统性和全局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需要单位从上到下所有人员参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需要对各个部门职能和岗位流程进行全过程风险评估和业务流程梳理,并将监管重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内部控制的根本在于单位各部门负责内控人员素质的高低,所以必须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宣讲工作,并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内控制度培训,讲解内部控制相关理论和具体实施流程,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及外部培训,让单位所有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都知道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使领导更为重视内控工作,全员都能参与进来,真正做到把握内控重点,严格执行规定,从而形成内控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合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全方位梳理业务流程,剖析风险隐患,完善评估机制,研究解决对策,对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开展有效管控,并经常性地进行督查,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保证内部控制体系全面高效实施。一是建立关键岗位责任制。对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各岗位职责进行详细分工,完善具体工作流程,找到关键岗位及风险防控点,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互相牵制和监管。此外,事业单位还须实行内部控制关键职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确立轮岗周期时间,尤其是在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以有效规避风险。比如,实行财务人员定期轮岗,财务部门负责人应该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制定相应岗位职责,适时做好轮岗计划。二是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定,建立权力制衡机制。根据事业单位本身特点,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内部机构设置,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权力范畴和工作内容,完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实现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开,相互制衡,确保内部控制体系高效执行。三是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外部大环境的变化、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及上级单位最新制度的制定等,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及业务流程,按照新变化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以提高内部管理实效性,从而使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更加规范。
一是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构建符合本单位特色的内部风险评估制度,通过组建独立的评估工作组,设定不同的考核目标,定期对单位内部管理风险做出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价分析,根据规定要求,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完成各项内控管理,提高本单位对内控管理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视度。首先在单位层面强化内控管理,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并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其次在业务层面强化内控管理,完善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各项收入应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二是健全内控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首先可通过日常监督来完善,事业单位各部门按照各项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立行立改。其次可通过专项监督来完善,定期组织对内部控制制度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内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以及在单位组织架构、核心业务、工作程序、关键岗位等环节出现较大调整或变动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可利用自我评价机制来提高和健全内控管理的全面性、重要性、适应性、有效性。评价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重大事项、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查找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过程中的漏洞,准确分析漏洞性质和产生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于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完善和创新内部控制制度对其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科研事业单位应该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控制,以有效发现问题并解决难题,对内部控制制度加以优化,从而让制度更加有效实施,财务风险得到有效规避,财政资金得到更好利用,促进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