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旺
(长春光华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22)
随着文化在国际中的传播与交流,文学成了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中西比较研究已然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当前,学术界对“诗言回忆”与“诗言志”学说大多进行独立研究,很少将二者放在一起。面对此种情况,本文将采用比较文学的相关方法对两种学说进行研究,以此提供一种文学研究的新视角。
西方的“诗言回忆”学说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斐多篇》《美诺篇》和《理想国》著作之中,这种学说思想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的荣格。首先,柏拉图阐释了诗的源泉不是现世的社会生活,而是源于对理式世界这一绝对本体的回忆。柏拉图把回忆提高到了一个至高无上地位,认为回忆不仅是学习知识的有效路径,也是达到至真至善至美终极境界的阶梯。奥古斯丁继柏拉图之后深入研究了回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奥古斯丁认为世人都存在一个被上帝铸造的魂灵,其被创造时就植入了真理与知识。而这些真理与知识是潜藏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只有通过教会和《圣经》的提醒,得到上帝的光照,才能被回忆起来,而这种回忆就成了思想。德国生命哲学家狄尔泰,他认为“诗言回忆”,其实就是“诗言体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同人文科学的区别在于体验的有无,而体验的有无决定了诗的有无,体验的深度决定了诗的高度。在此之后,西方的尼采、荣格,包括弗洛伊德又都是对同一个问题进行了不同的解答:尼采认为诗源于人的欲望,特别是意志;弗洛伊德认为“诗言回忆”其实是无意识当中的本能和性欲;荣格则认为诗来源于人的原始意象。
中国的“诗言志”最早可追溯到《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其中记赵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这正是当时流行的“赋诗言志”的看法,但是这并不是文论意义上的“诗言志”说。《尚书·尧典》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则是说“诗是表达诗人之志”,成为中国古代文论“言志说”的缘起。汉代《毛诗序》继承了从《尚书》到《乐记》的思想余脉,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汉书·艺文志》便说:“《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这一“言志说”,明确了诗是抒发诗人抱负志向的基本含义,更确立了诗感发之中的“理”的核心作用。此后,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篇开宗明义地提出:“‘诗言志,歌咏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舒文载实,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主张“志”的抒发在于个体因受到外物的影响而引发思想感情的表达。
在中西诗论发展的过程中,哲学家们从诗的本源、本义方面探究两种学说的渊源。在西方诗论中,一定程度上将“诗言回忆”中的“回忆”将“记忆”等同,他们认为“记忆”是“回忆”的重要表现形式。如在柏拉图的诗学主张中,认为“回忆”是对理式世界真善美的记忆;海德格尔将古希腊记忆女神翻译为德语die Gedächtnis,其中有记忆的含义。之后,荣格提出诗来源于潜藏于类脑组织记忆的原始意象。对于中国“诗言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记载:“记,疏也”,段注:“注纪疏记学刊志识也”;《康熙字典》云:“忆,念也,思也,记也”。由此可见,“诗言志”中“志”的内涵,实际上是源自“记忆”。现代著名学者闻一多谈及对“志”的表达时,提出了诗的三个发展阶段:“无文字时专凭记忆,文字产生以后,则用文字记载以待记忆,故记忆之记又孳乳为记载之记。记忆谓之志,记载亦谓之志。古时几乎一切文字记载皆曰志。”此段论述中,将志的抒发也定为了记忆。由此可见,西方“诗言回忆”与中国“诗言志”都集中体现了对诗的思考与探索,在有关记忆的表述方面具有一定的共通性。
另外,无论是“诗言回忆”,抑或“诗言志”,表现的都是人的情感流露和内心状态,二者统一于中西文论“文学是人学”这一关键命题之中,成为影响后世诗学创作的重要理论形态。
西方“诗言回忆”体现的是一种有关诗学创作理论的解释与回答。诗人在进行创作时,要解决“为什么写”和“写什么”的问题,即创作动力论和目的论的问题。具体来说,“为什么写”的关键在于想要“回忆”,通过回忆表达对世界的思考,对自身生命的认知。如柏拉图提出的“回忆”是“理念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回忆”是个体的存在状态,而尼采认为“回忆”是人的“欲望”,弗洛伊德认为“回忆”是深藏于人的无意识中的“性欲”等等。而“写什么”体现最明显的便是西方最早的叙事诗——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修斯》两部分,通过诗体的形式叙述阿喀琉斯的愤怒和奥德修斯在战争结束后返回家乡的经历。这一史诗体裁的开创,为西方后来的戏剧、小说的出现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国“诗言志”体现的是中国古代文论家对于诗本质特征的认识和思索。诗是诗人进行表情达意时借助的一种工具。诗既可以直抒胸臆,也可以托物言志;既可以是抒发为国为民的大志,也可以是表达自我情感的小志。而关于志的具体内容的书写,则主要表现为对客观意象的使用,诗人通过象征手法的运用将情感抒发出来。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有名的是先秦抒情诗集《诗经》,这部诗集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主体的心理感受。如“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虑,是其描写的真正动力与内容。可见,诗的创作与诗人内在的所思所想密不可分,这也恰恰体现了诗的本质和使命。
西方“诗言回忆”与中国“诗言志”的形成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西方古代文明滥觞之地的爱琴海区域,海陆交错、重岩叠嶂,无数的小岛星罗棋布。海洋面积占绝大多数,为其提供了极其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致使海上贸易发达,出现了商业经济高度发展的局面。随着手工业以及商业的壮大,西方社会中出现了规模宏大的工商业奴隶主集团,他们要求创建一个益于工商业发展的民主政权,古希腊的民主制度于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而生。商业性经济和民主政权培育起西方人的民族特性和价值观念,使得西方人更加看重自由与平等、个体的发展创造、个人的奋斗精神,以及个人英雄和个人冒险的风尚。
具有“中华民族摇篮”之称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非常有利于农业的生产和发展。中国具有自然经济条件多样的特点,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多种经营和因地制宜地家庭手工业的小农布局。在这种经济社会类型之下,产生了与之相匹配的宗法制度。中国的农业型经济与宗法制政治,将中华民族塑造成一种截然不同的民族性格。这种封闭落后式的农业经济使人们安贫守旧,目光短浅。同时,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对人们的个性自由造成极强的压迫,很难在此情况下实现民主平等的要求。然而,在古代的这种社会网中,也只有那些忠心耿耿的臣民、甘于贫贱的贤人、精忠报国的将士、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才是值得效仿和歌颂的对象,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的“诗言志”发展为后来对忠臣义士的赞颂,对气节品格的讴歌。
在西方,神是世界的主宰,成为世界的统治者。祭坛前神秘的乩语,酒神节狂热的游行,剧场中恐惧与哀怜的情思,全社会对神灵的尊崇,这一切无不展现着古希腊社会及其浓厚的宗教氛围。就连古希腊的圣贤也对神灵五体投地。苏格拉底认为,神是万物的主宰,具有无边的权力。柏拉图认为,世界是神创造的,他奉劝大家都去敬神,“免得再度受惩罚”。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哲学家是与神最亲近的人。这种浓郁的宗教气氛,使得古希腊的诗学染上了浓厚的宗教迷狂色彩。希腊文化传统和基督教博爱精神,使得西方人既注重感情和现世享乐,又具有一种彼岸的超越意识。因此,西方诗歌一方面在极力地弘扬英雄主义、个人主义精神,另一方面又在现实关注中保持一种超越精神,探寻人的终极意义,因而将代表终极价值的宗教精神时时贯穿于诗歌的创作之中,不少诗歌往往会有一个主宰世界的神明蕴含在诗歌当中。
在中国,“老天爷”成为自然界化身。中国人认为自然与人并非出于尖锐对立的状态,而是对人有“仁爱”之心的,是天人合一的,形成了“天人感应”学说。女娲造人、伏羲教百姓结网、神农氏尝百草……这些都反映了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关系。正是因为这种关系,中国古人没有西方那种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迫切感,而是顺从天意,安时处顺。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中国人形成了安贫、保守、克制的民族特性,表现在文艺理论方面,要求抒情不要过分,要有节制,提倡质朴典雅、清丽恬淡,善于诉诸意象性的表达,借助意象委婉曲折地表达诗意,避免了西方传统诗人的直抒胸臆。此外,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儒家传统和道家学说的基础之上的。儒家重视人伦和教育教化,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后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自然和谐。这种观念使中国诗歌更加重视诗歌的教化作用与使用价值。而对于追求人的精神超脱、主张回归自然的道家来说,归根结底仍是偏重人事。老子老于世故,庄子的超越精神传达的亦是“齐生死、泯物我、一是非”的理念。因此,对于中国诗人来说,他们在不满现实之余、寻求解脱之时,自然界常常成为他们唯一的皈依与归宿。
西方的商业性社会是外向的、开放性的。在向外扩张的时候,要克服种种困难,这就造成了西方人外向型的心态。外向的西方人爱智慧,以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为乐,个体意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西方人的外向型心态,使得他们在探索自然万物时,更加注重主观与客观、时间与空间、形式与内容等范畴和关系,将事物的真实面貌层层剥开,这样便形成了西方人注重逻辑分析的思维方式。显然,此外向型心态,反映在文艺上必然是注重对外在事物形象的模仿,认为达到美的境界便是真实地、惟妙惟肖地模仿自然,如同镜子般地反映自然。
中国的农业型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天人和谐中的“怡然自乐”观念造成了中国人内向型的心态。内向的中国人尚贤,反求诸己“思我”,以立德为人生的最高目标。中国的内向型的心态,使中国古人忽略对客观世界构成的规律、事物的时间和空间、原因与结果、形式与内容等范畴的深入思考,这极大地窒息了中国古代的逻辑分析式思维。而关于“仁义”“天理良心”的内在反省,则培养了中国人的直觉的、感悟式的思维方式,反映在文艺上则呈现出注重内在的气质、神韵,认为美是内在的形式而不是外在的形体。
以上对中西社会经济、政治特征的大致探源,对中西民族特征的进行比较,对中西文化特征的寻根,以及对中西不同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文化基础的探讨,都是想通过“重新寻根的探讨”,从根本上认识中西有关诗学的不同审美特色,认识中西文艺理论所独具的价值及意义。
“诗言回忆”对整个西方的哲学、文学、艺术、理论产生了惊人的影响。柏拉图提出诗人是靠迷狂、靠灵感、靠回忆来进行的创作,要捕捉到更高层次的、非现实的这个美。这里面需要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我们是靠什么才能进行的这种创作,或者说是什么东西推动我们进入这种创作状态?二是我们的创作要达到什么境界?西方后来的很多哲人和很多学者,就在柏拉图提出的观点基础上做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狄尔泰认为作家是在一种情感体验的推动下,为了回到原初共在的那种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境界,才去进行的写作。作品内容,也就是作家把他的生命体验灌注到作品当中,而读者也是通过作品去理解和把握作家蕴含在作品当中的生命体验。弗洛伊德则强调“理性走向非理性,有意识转向无意识”,上升到了形而上的角度。弗洛伊德认为决定人类创造的主要内驱力是本能、性冲动。同样,作为艺术创作的动力也应当是这个本我、本能和性的问题。因此,一部艺术作品里更内在、更深层次的内容,主要是本我、本能和性欲。弗洛伊德的学术思想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合理性,对我们解读某些艺术和创作文学作品具有重要的意义。
“诗言志”作为中国诗学的起点,对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史的发展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在古代诗歌创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诗言志”中,“志”本身蕴藏着人格精神、道德理想、社会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使得诗歌具有完成“美刺讽喻”“教民化民”的内容基础。在我国影响深远的儒家诗教与“诗言志”有直接的关系,孔子特别强调文学的政治道德功能。他提出了“兴、观、群、怨”说,更为详细周密地论述了实现这一文学主张的具体途径。其中,“兴”指通过诗的教化作用可以激发人的斗志,提升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观”指透过诗的表现内容可以观察民风好坏,社会盛衰;“群”指通过诗的思想启迪使人达到一种社会认同感,形成坚固的民族共同体;“怨”,是指通过诗的思想主旨对腐朽的统治者进行的揭露和批判,以及维护理想政治信念的勇气。“兴观群怨”的文学主张,可以看作是儒家的文学纲领,它更加强调诗学的感悟作用、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批判作用。在此之后,汉代强调大众的“为人”趋向“温柔敦厚”,情志能够“以义节之”“止乎礼义”,以及后世的“文以载道”等强调教育作用的文道观,基本上都是受到了“诗言志”理论的影响。
综述,我们从西方“诗言回忆”与中国“诗言志”两种学说释义、共性、差异、成因、影响五个方面论述了中西古代文论中最早的两种诗学理论形态。在研究中西古代文论方面,我们不仅要善于运用传统的方法,而且也应该学会使用比较的研究方法。通过中西文论的对比,我们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共同探讨世界文学艺术的基本规律。这样做,对于正确认识中西文论在文坛上的重要地位,准确理解中西文论的民族特色,建立新的文艺理论体系,都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