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应对国际新形势探索推动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新路径

2022-11-24 12:54张雪领
国际商务财会 2022年20期
关键词:中日韩三国领域

张雪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

2022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近年来,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虽然受到全球新冠疫情等影响,但中日韩投资合作仍保持稳步增长。新发展格局下,积极拓展中日韩合作重点领域,研究推动中日韩共同投资基金落地、建立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先导区、加快打造中日韩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化平台等务实举措,进一步巩固中日韩合作积极成效,对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发展及维护全球经济稳定具有较大意义。

一、中日韩产业合作成效

(一)中日韩间贸易呈增长态势

我国是日本第一大出口国,连续多年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是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阻隔下中日双方的贸易依然保持增长态势,双方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 175亿美元。日本是中国外资的重要来源地之一,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18—2020年,中国与日本贸易总额连续三年突破3 000亿美元。2021年1~6月,中日贸易总额1 812.9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3.7%。

我国是韩国第一大对外贸易伙伴,且已经连续17年保持第一,韩国是我国第五大(2020年)对外贸易伙伴,中韩双边贸易关系对本国经济至关重要。2020年对华贸易规模为2 414亿美元,对华出口1 325亿美元,进口1 088亿美元。2020年全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为2 852.6亿美元,同比增长0.3%。2021年1~6月,中韩双边贸易1 688.7亿美元,同比增长28.5%。

(二)中日韩三国产业结构和发展的差异,形成了较强的互补性和产业合作空间

我国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发达,产业工人和科技研发队伍规模庞大,日本在高科技和高新技术领域有较强的优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0%左右,韩国作为新兴的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我国大量传统产业正在转型升级,在环保、农业、康养等领域的合作需求大,金融、旅游、航空、电信等服务业正在成为经贸合作的新领域,日本需进行产业转移,韩国需摆脱狭小国内市场的制约,三国不断深化产业合作意义较大。新冠疫情以来,中日韩合作抗疫成效显著增强三国深化经贸合作信心。2020年5月,外交部长王毅提出中日韩将在健康医疗、智能制造、5G等领域加强合作,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新发展格局下,中日韩之间贸易与投资新特点

一是货物贸易中零部件、原材料等中间品的比重将极大提升;数字产品贸易、服务贸易、产业内贸易占比将明显提高。二是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三方之间跨境电子商务将快速发展,新的贸易方式将催生出新的监管模式。三是跨国公司将继续是中日韩跨境投资和价值链布局的主要力量,我国跨国公司数量将持续上升;从投资结构来看,服务业比制造业、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将更能获得对外直接投资的青睐。四是三方之间贸易规则与跨境投资规则不断完善,将更加强调高标准、高水平的便利化与自由化。

二、新发展格局下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重点领域

(一)科技创新

中日韩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第四次产业革命”中均处于领先位置。信息技术和创新优势是未来共同开发“第四方市场”(CJK+X)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政策、技术及人员交流合作,有助于分享创新成果、提升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合作,通过现有机制应对地区和全球问题,鼓励在数字经济和电信领域开展合作。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面向未来和民生所需的新产业和新业态。积极探讨金融科技领域合作,研究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共同应对潜在的金融不稳定性。

(二)智能制造

长期以来,东亚地区保持着“雁行模式”的国际分工格局。日本、韩国、中国分列雁阵的前中后位置。从三国商品贸易结构看,三国不同技术水平的商品贸易竞争优势存在差别。初级产品上,韩国优势最大,其次是中国,再次是日本;低技术制成品上,中国优势最大,韩国次之,日本劣势最大;中等技术制成品上,日本有极强的贸易竞争优势,中国第二,韩国第三;高技术制成品上,日本保持着微弱的优势,中国和韩国分列二、三位,但保持着强劲的追赶势头,日本已经向竞争劣势下滑。近年来,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势头强劲,三国在智能制造领域有进一步合作空间。

(三)数字经济

我国目前在物联网、5G网络、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技术领域,已具备较强实力和相应的技术储备,日韩拥有工业软件、自动化、机器人、芯片、传感器等方面经验。三国可进行互补性研发合作,共同推进技术进步与技术迭代,分享相应的研发成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打造面向未来和民生所需的新产业和新业态。

(四)医养健康

近年来,中日韩三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且进程加剧的趋势,大健康产业是三国最具合作潜力的行业之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中国对老龄化社会的医疗服务产业需求日益增大。日本拥有相对完善的养老服务产业和医疗健康产业,韩国的健康服务产业自2010年以来也延续了快速增长态势,行业规模年均增速超过12%,医学美容等行业颇具竞争力。中日韩三国健康产业的结构和发展各有特点,在康养产业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合作空间。

(五)低碳环保

在全球碳中和热潮之下,中日韩三国在低碳环保产业领域合作空间巨大。一方面,日韩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在三方互补优势领域中,节能环保合作属最具潜力、可持续性及可操作性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目前中日韩有各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较为关注环境治理,加强环保与减排产业合作是三国共同的诉求。我国在环保和减排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较大,大气、水源和土壤的减排技术及产业方兴未艾,国内市场的需求较大。这为三国低碳环保领域企业提供重大发展机遇。

三、中日韩合作面临美“印太经济框架”等“新忧旧伤”

(一)美日、美韩同盟强化,中日韩合作不确定性上升

拜登首次亚洲之行或扰动东北亚局势。美国总统拜登于2022年5月20至24日访问日本、韩国,出席美日澳印“四边机制”(Quad)首脑会议并正式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拜登此行对我围堵之意明显,对此我需加强与日韩合作粘性。拜登访问日韩期间,美韩发布联合声明称,两国将从军事、经济、技术方面进一步加强同盟关系,试图将传统安全同盟提升为“全球全面战略同盟”。美日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将确保美对日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和韧性,巩固延伸威慑的双边对话机制。此外,拜登正式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美国、韩国、日本等13个国家成为初始成员。该框架企图构建“对华地缘政治经济包围网”,重塑区域经贸规则,恢复其亚太经济框架主导权。韩联社表示,“印太经济框架”具有打压中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地位的“反华联盟”性质。

(二)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背景下,三国产业竞争更趋激烈

全球产业链已进入重构变革期,本土化和区域化趋势明显,跨行业和跨业态深度融合,知识垄断成为新特点。中日韩产业发展模式相近,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制造业领域,日韩当前空前重视产业链自主可控、分散化、本地化,多次出台补贴政策,支持其在华企业将医疗物资、汽车零部件等关键产业链转回国内或转移至东南亚等其他国家。在能源领域,三国能源进口呈现同构性竞争态势,为降低对中东地区石油依赖,又都采取相似的石油进口多元化战略,加剧围绕能源进口源的竞争。同时,三国能源领域制度化合作程度较低,仅通过“东北亚天然气管道国际会议”等二轨活动维持沟通。

(三)中日韩多双边合作机制进展缓慢

中日韩三国倡导建立或共同参与的区域小,多边合作机制主要依靠环日本海经济圈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自2012年以来,中日韩FTA谈判已完成16轮,虽有所进展,但前景渺茫。环日本海经济圈构想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旨在践行“雁阵模式”经济发展思路。然而,该构想自提出至今已有30多年,却始终停留在概念阶段,且呼声已日益走弱。总的来看,受地缘政治、中美博弈加剧、日韩贸易摩擦等内外因素影响,三国关系起伏不定,未来三方小多边合作仍不容乐观。

(四)“中日韩+X”合作新模式仍面临挑战

2018年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首次提出“中日韩+X”合作模式,拟围绕产能合作、减贫、灾害管理、节能环保等领域实施联合项目,发挥三方在装备、技术、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特有优势,共同开拓多方市场。“中日韩+X”合作既尝试谋求共同利益,也试图补全中日韩合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但这一模式机制尚未明晰,也未出产标杆性成果。同时,三国均为境外投资强国,都面临产业海外同质化竞争、传统产业合作空间收缩、海外市场国情复杂等压力与阻力。三国合作能否开拓新领域,形成新模式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四、RCEP生效为中日韩贸易注入增长新动力

(一)RCEP进一步增强中日韩三国间贸易黏性

在RCEP协议框架下,中日韩三国承诺的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远超东盟与三国各自签订的“10+1”协议。RCEP生效前,我国对日韩进口产品零关税率仅为19%和43%;日本对中韩进口产品零关税率均为45%;韩国对中日进口产品的零关税分别为48%和14%。RCEP生效后,我国对日韩承诺的零关税率最终将达到86%,日韩对我国零关税率也将达到88%和86%。关税大幅度下调势必带来“贸易创造”效应,进一步促进三边贸易深化发展。

(二)产业链供应链向区域内集中的趋势更加凸显

RCEP进一步放宽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有力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进一步协调融合。日贸易振兴公社报告显示,RCEP成员国贸易在三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占比基本达到40%以上,有时甚至能够达到50%以上。大韩贸易投资振兴机构专家表示,中国不仅是生产基地,也是中高端材料供应基地。RCEP生效以后,全球价值链在东亚区域内可进一步巩固、稳定。

(三)RCEP使中日韩形成“间接”的自由贸易网络

海关数据显示,我与日韩贸易量占与RCEP14国贸易总量约40%,RCEP原产地证书超过一半出口地指向日韩。在中日间长期未签署自贸协定的背景下,RCEP促进形成“东亚贸易闭环”的作用更为明显。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2021年峰会主席范吉利斯·维塔利斯表示,RCEP将推动亚太自贸区(FTAAP)构建。APEC已经提出通过RCEP与CPTPP两条路径构建FTAAP的动议。此外,日韩有关专家也表示,RCEP为三国在共同开拓海外市场、利用数字技术防疫等领域合作带来新机遇。

五、推动中日韩经贸与投资合作政策建议

(一)持续推动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一是推进中日韩在RCEP协定后续谈判中发挥引领和主导作用。RCEP不少规则仍需继续谈判完善,尤其是涉及原产地规则调整、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电子商务领域等关键问题。对此,中日韩三国应更好发挥引领和主导作用。二是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协定,推进供应链优化重组。加快推进投资自由化措施落地实施,全面履行开放承诺,在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利用外资中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建议中日韩对标CPTPP推动多边谈判,进一步提升中日韩贸易投资便利化及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达成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共同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三国对非市场化行为形成共同立场,更好推进全球经贸规则改革重构,推动中日韩及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更高水平上加快发展。

(二)深化中日韩金融合作

一是推动中日韩共同基金落地。研究推动中日韩共同投资基金尽早落地,鼓励三方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组成联合投资体,寻找可行合作方案,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三方共赢。二是构建三国汇率协调机制。借鉴欧盟成员国在财政、货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经验,推进三国外汇政策协调,建立联合应对短期资本流动的防火墙。探索建立中日韩货币汇率协调机制,争取逐步取代美元的东亚驻锚货币角色。

(三)研究推动建立国家级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先导区

探索围绕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医药、新能源、跨境电商等领域,推动创建中日韩产业合作先行先试引领区。以财政、税收、金融、贸易投资政策突破为引领,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创新体系,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协同合作。探索共建“三国三园”和“三国多区”的合作模式,摸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实现路径和配套机制,为深化中日韩产业与投资合作搭建新平台。

(四)打造机制性交流合作平台

充分发挥企业及科研机构“二轨”作用,联合三国地方政府、企业、商协会,构建具有国家背书的机制化交流合作平台。一是研究定期举办“中日韩+X”产业与投资合作会议、中日韩经济与产能合作论坛等活动,有效深化三国合作;二是研究推广中日韩(成都)中小企业经贸创新峰会等企业间合作交流活动,密切三国企业交流合作;三是梳理中日韩地方合作既有机制,探讨建立更多地方性平台,有效提升产业投资合作落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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