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2022-11-24 09:30王利军
桂海论丛 2022年2期
关键词:唯物主义黑格尔感性

□王利军

(武汉学院,湖北 武汉 430212)

马克思在梳理和探究西方实践哲学的基础上,传承西方实践哲学,又突破了西方实践哲学的思维框架,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品格。今天我们要探索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方式和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就离不开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再认识,离不开对马克思实践哲学思维方式、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的再考查。这种必要性一方面来自马克思的实践观是马克思哲学基本原则和最高范畴,对马克思实践观的再认识、再考查是推动马克思哲学研究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就是要突破沿用别人标准来评判我们自己的理论成果、理论创新的现象,这种突破首先是思维方式、思维方法的变革,这种突破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实践哲学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得到启发。马克思实践哲学变革第一重逻辑:通过从两极到中介的思维方式的变革,批判并超越实体本体论;第二重逻辑:通过从还原法到“从后思索法”的思维方式的变革,建构历史科学理性,给新世界观的创立提供生长因子;第三重逻辑:对理论的批判转向了对现实问题的批判性思考,给人类打开了整个生活空间,最终完成了从理论哲学到实践哲学的变革,创建了新的世界观。

一、从两极到中介:超越实体本体论

旧唯物主义认为思维与存在、人和自然都是稳定的、确定的存在,外在对象刺激人的感官,然后人的感官对这些刺激作出相应的反映,这就形成了关于对象的思维和知识,也就是说,一方面,思维的内容及其客观性产生于感觉经验(感官知觉),感觉经验是客观知识的唯一来源;另一方面,思维追求一种“灵魂出窍”式的纯粹“看”“静观”,以这种消极、被动的方式来对待经验对象。在旧唯物主义那里主体—客体关系就呈现为“直观—给予”的关系,主体的能动性完全被遮蔽了,人的感觉经验和感受性在本质上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受动性。所以,旧唯物主义经验论只是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把对象、现实、感性理解成了“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1]177。黑格尔称旧唯物主义是完全沉浸在物质材料中的表象思维,这种思维缺乏必然的逻辑性,因而是偶然的意识,它不能脱离内容而获得相对的超越性、能动性[2]40。能否以受动的感觉经验为中介实现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的统一呢?当然行不通,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典型的心理主义的认识论,认知过程就是通过纯粹的心灵感知建立起关于对象的知识,感觉经验是外物的刺激的结果,其本质上是一种主观的内在状态,它的客观性无法得到确证,所以单纯受动的感觉经验不可能成为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的中介。

康德同旧唯物主义一样把经验当做知识的唯一来源,但是他改变了经验论所坚持的纯粹受动性,主张自我意识以主动的姿态去综合感性材料,构成对象,进而形成知识。黑格尔充分肯定了康德对经验的改造,称赞康德的这种思想已经正确地把握了一切意识的本性。但问题在于,自我意识虽然获取了客观内容,实现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只是形式上的统一,在实质上自我意识还是与自在之物相分离的纯粹主观活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称之为,“乃以脱离内容为自由,并以超出内容而骄傲”的“形式推理”[2]140。可见,康德哲学的主体就成了“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1]177,加之他设定的物自体,与其说消解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毋宁说是证明了这种对立的不可消解性。康德依旧未能解决旧唯物主义对立的两极,一边是纯粹的客体性,另一边是纯粹的主体性。

黑格尔力求超越康德的主观形式而真正实现形式与内容、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统一。他在批判康德的自我意识的纯粹主观性时指出:使感性杂多得到绝对统一的力量,并不是与自在之物相分离的自我意识的主观活动[3]。如何实现二者的统一呢?意识不断地产生出新的对象,同时又不断地否定这些新的对象,否定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容自己否定自己,否定原来的状况而进入新的状况。内容自己否定自己也就是自己规定自己,否定自己原来的状况就是规定了自己现在和未来的状况。从全体来看,意识就形成了自己的形式规定性,意识发现原以为是自在之物的东西实际上只是自己的外化而已,意识实际上就是以“意识的经验”为对象,意识与意识对象、主体与客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是黑格尔的这种经验从根本上说是虚幻的,因为在黑格尔那里人被设定为抽象的自我意识,而不是现实的人,因此作为人的对象化的产物也只是一种意识,一种对象化了的自我意识,而不是对象化了的客观对象世界,正如马克思所言:“它的内容也只能是形式的、抽去一切内容而产生的内容。”[4]114也就是说,黑格尔只是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黑格尔哲学与先前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共同之处在于,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只是抽象的形式,主体是脱离自然的抽象的主体,客体是脱离人的抽象的客体,对象与主体都无法真正进入对方的领地,这些共同点都是他们理论本身的缺陷。黑格尔比先前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进步的方面在于,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不是直接统一,不变的统一,而是矛盾中的统一,否定中的统一,发展中的统一。

费尔巴哈以唯物主义反对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以思维之外的感性存在反对抽象的实体主义,他以“感到痛苦的实体”来指称感性存在的事物[5],他认为真理、本质仅仅存在于感性的、个别的事物之中,普遍本质只是从感性事物中抽象出来之后被人格化和神秘化了。费尔巴哈针对绝对主体提出了对象化理论,指出人的本质必须要体现在对象之中,所谓“绝对”就是“无对”,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没有对象,人就变成了无。费尔巴哈的感性实在性原则给了马克思极大的启迪,但是马克思看到了这一理论的致命错误:不同的感性存在物之间仅仅是通过对象性直观的方式相互关联起来的,没有把感性对象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实践批判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无法找到从抽象王国走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站在静止的立场上,无法正确看待“直接的肯定”与“经过否定之否定达到的肯定”,而是简单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的,认为后者是缺乏自信与自我怀疑的体现,就这一方面来说,费尔巴哈再次退回到了康德之前的旧唯物主义之中去了。

马克思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向来被认为“是一个产生了关于‘实体’和‘自我意识’的一切‘高深莫测的创造物’的问题”[6]76,实际上这就是困扰着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棘手的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以往哲学,无论是旧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缺乏真正沟通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的中介,从而未能合理解决人和自然、思维与存在直接的关系问题。马克思说:“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6]55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一样坚持感性对象性原则,但是马克思把感性对象性原则理解为感性活动,也就是说,“活动”原则在费尔巴哈的视域之外,是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所在。“活动”原则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剥离出来的辩证的否定,并把它作为人与自然相统一的中介,但是这种人与自然的否定性关系已不同于黑格尔的纯粹意识的自我关联,而是实实在在的客观活动。马克思从纯粹主体性哲学那里继承了能动性并赋予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存在。从表面上看,现实主体的能动性与绝对主体的能动性相比好像大大地受到了限制,其实不然,因为以往唯心主义理解的能动性仅仅局限于思维领域,物质世界是其消极界限,而现实的人的能动性突破了纯粹思维领域,进入了精神能动性先前无法逾越的物质世界,这种人和自然相统一的人化自然才是人的能动性的真正活动领域。

我们以前总是纠结于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以“物质”还是“实践”来检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现在看来无论是“与人分离的自然物质”还是“与自然相分离的抽象的人”都是虚幻的,只有实践活动及其结果——“人化世界”才直接地提供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即思维的客观性的证明。马克思指出:“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那么上述问题也就自行消失了。”[6]76-77

二、从还原法到“从后思索法”:建构历史科学理性

西方哲学史上对于本体的追寻都是采用还原论的方式,这种还原论自认为只要找到事物由之而来并最终复归于它的本原、根基就可以解决事物的内在矛盾、事物之间的矛盾,以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矛盾。其实不然,这种还原论是回避了矛盾、取消了矛盾,这种实体性哲学仅仅是面对以往的历史,体现了自我封闭的理论立场。马克思认为哲学不仅要面对以往的历史,解释以往的历史,还应面向未来,向实践开放,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只有在矛盾对立面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中,才能真正解决人的内在矛盾、人与世界之间的矛盾。恩格斯说:“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在什么地方?):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7]马克思不再采取还原论的方式去追问人的本真存在,而从矛盾辩证发展的过程和后果中寻求本体,马克思称这种方式为“从后思索法”,也就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8]。这样,马克思就将实践与辩证法合一了。

实体主义哲学与实践哲学对待辩证法的不同态度。芝诺与康德是黑格尔之前的辩证法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芝诺运用归谬法来反证存在是不变不动的和独一无二的,以及康德关于理性宇宙论的四个二律背反实际上都已经把握到了本质层面的差别与对立,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矛盾概念,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得出事物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以及矛盾对立面的相互作用造成了事物的运动发展等等积极的辩证法思想。因为,在他们看来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可能存在于同一个理论体系中,如若那样的话,该理论体系就会引起思想的混乱而变得毫无意义,所以理论要获得确定性必须拒斥矛盾,必须在矛盾对立的双方中选择其一。最终在他们那里辩证法被导向了消极的结果,即认为矛盾就是谬误,这就决定了他们坚持一种否定发展的循环论。实际上康德将经验理解为知性范畴对感觉材料的把抓综合,这一思想中已经暗含了辩证发展的因素,只不过当他把范畴之间,以及范畴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当作彼此外在的并列,而没有用逻辑一贯性原则把所有范畴推演出来的时候,这一辩证法因素便被雪藏起来而未能得到展开。

康德对辩证法的态度给了黑格尔启示:如果从抽象的、静止的角度去看矛盾,那么矛盾必然是荒谬的、虚幻的。因此,黑格尔赋予辩证法以能动性、历史性,这样辩证法就在他那里得到了极大发展。他肯定了矛盾的必然性,并且把矛盾视为事物的内在生命原则,把事物的发展看作矛盾的生成与克服,复归于更高的统一的历史过程。否定之否定成了历史辩证法的核心精神,对立的两极相互作用下生成了一个更具体、更高级的范畴,这第三个范畴以扬弃的方式将对立双方包含于自我这个新的统一体之中,这样黑格尔就将芝诺、康德所主张的正、反二分的消极辩证法思想改造成了正、反、合三分的积极辩证法思想。黑格尔将历史性原则注入了辩证法,使历史性成了辩证法的一个根本性规定,实现了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原则;但是另一方面,黑格尔把逻辑人格化,以逻辑进程取代了历史发展,历史本质上就成了一个逻辑精神的展开过程。马克思一方面继承了历史辩证法的积极成果:否定之否定,另一方面对其进行了改造:以现实的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代替了纯粹的精神运动,用实践论的历史辩证法代替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本身不是直接同一的无差别之物,而是人与对象自然的否定辩证发展过程。马克思认为无论就主体自身(感觉)来说,还是就其客体对象(自然)来说,都不是直接存在的,而是有一个从自在到自为、从自然存在到人的存在的发展过程,都是实践活动的结果。直接存在着的、客观的人的感觉不是人的感觉,直接存在着的自然对象也不是人的对象,“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4]87。实践就是人自身自然作用于外在自然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双重的自然的人化过程:一是人的自身自然的人化,二是外在自然的人化。人通过实践改造无机自然界,创造出与人相适应的对象世界,在此过程中人的感觉也得到了解放,即由片面单一的感觉发展到全面丰富的感觉。这两个过程分别相当于人类史和自然史,两者合在一起就是“全部世界历史”了,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4]92从这一角度上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与“直观唯物主义”相对而言的,这里的“历史”就不再特指社会历史领域,社会历史领域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因为自然也有历史,所以我们这里将“历史”阐释为“历史性”,以历史性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历史性”是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内核之一。

马克思将哲学分析贯穿政治经济学、人类的自由与解放的学说的始终,最终三者有机地融为一体,实践劳动经过了正题——反题——合题三个发展阶段,实现了实践哲学的现代化转向:正题——在生物学意义上,人类通过实践劳动与动物世界相揖别;反题——异化劳动重新将人类抛入动物式的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将这类社会亦称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9];合题——通过扬弃异化劳动,人类再次从动物式的社会关系中解脱出来,成为真正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实践劳动历经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的历程,不是折返回了原初的起点,而是完成了层级的飞跃:实践劳动从最原初生物学意义上人的本质跃迁到了哲学、社会学意义上人的本质。人是自己劳动的结果,劳动创造人,劳动使得人类脱离了动物界,说明了人的本质是劳动,肯定了人的劳动与人的存在相一致,但是这种一致还是低层次的,劳动只是作为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质;更为重要的是劳动使人们脱离社会关系中的动物式的人而成为真正的人。劳动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一个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马克思说:“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4]60,“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4]78。可见,马克思发现了实践的两种存在样态:一种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另一种是变了形的异化劳动。马克思曾用“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来指称资本主义社会,显然不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技术没有得到发展,而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对象化的产品反过来统治着人本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受制于物的关系,多数人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动物性质的生存状态。可以说,人类的自由解放在本质上就是把人类从动物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不只是生物学的解放,更重要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解放,使人成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

三、从理论哲学到实践哲学:探索生活世界

掌握了马克思实践哲学变革的思维路径,我们就容易发现以往理解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一个特点,即常常将实践观放在认识论之中进行阐释: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为认识提供材料,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的一个环节,实践是检验真理性认识的唯一标准。这种解释路向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同时也看到了与先前作为认识论的理论哲学的重要区别:一是实践活动的中介不仅有主体内部的理论理性、知性范畴,同时有外部的工具体系;二是实践活动所构成的不仅是观念中的世界,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感性的现实世界,即人化自然。但是,这种阐释路向却未能突破理论哲学的传统,因为这种路向以不自觉的方式完全遵循了理论哲学所预设的两个前提:一个是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裂,一个是理性是人的本质,还是用康德哲学构成经验知识的方式来阐释实践活动,即实践活动就是主体将目的投射到对象物之上的活动过程。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段话对这两个前提进行了集中批判,他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些“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4]88。首先,这里的“实践方式”首要还不是指经济活动或政治活动等特定的样态,而是作为哲学世界观的原则高度上的“实践”,是针对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主客二元对立而提出的一种主客统一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其次,这种对立要通过“现实的解决”,即“借助人的实践力量”来解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八条也直指这两个方面,他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60必须同时从两个方面入手,对立才能得到解决:一是“在人的实践中得到解决”,二是“对实践的理解中得到解决”,前一个方面是针对传统理论哲学的“理性是人的本质”这一前提而提出的,后一个方面是针对传统理论哲学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裂”这一前提而提出的。所以说,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主客统一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另一个是“人的感性活动”,这两个方面是有机统一体。抛弃了“主客统一的实践论思维方式”这一因子,实践哲学就成了盲动主义;抛弃了“人的感性活动”这一因子,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就再次沦为黑格尔式的“神秘的主体—客体”哲学。

马克思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6]72,“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6]73。理论哲学认为思维与感性存在是相对立的,感性存在是虚假的,思维才是本质真实的存在。而马克思认为根本没有一个作为本质的抽象思维,思维是人的思维,存在是人的“感性活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实践”,人的感性存在就是人的本质;人的思维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而非相反。实践哲学坚决反对理论理性可以超越于现实生活之外,并且在现实生活之外寻求自己的阿基米德点,而是主张理论理性与生活实践关系密切,并且构成感性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说,实践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是实践论革命,作为认识论的理论活动植根于人类的实践活动。

把马克思哲学归属为理论哲学、认识论哲学的这种倾向还表现在以往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马克思把辩证唯物主义贯彻到了历史观中,即将自然观中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的普遍原理具体化为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理论,因此劳动生产决定了全部社会生活(包括人的精神生活)。仔细研究我们发现这种解释方式先设定了一个普遍原理,把社会历史当做了一个实例,然后用这个普遍原则去解释这个实例,这种阐释路向无形之中承认了马克思哲学首先是认识论、实现了认识论的革命,而所谓实践观只不过是认识论的投射或影子而已。

“原理加实例”的解释方式,显然与马克思哲学的思想路径是相悖的。马克思哲学绝不属于一种理论哲学传统,因为马克思恰恰在反对传统的理论哲学中形成的。马克思要证明理论哲学预设的两个前提并不具有永恒的有效性,一是要说明主客二元分裂只是在历史的暂时形态,并不是永恒的存在形式,马克思用主客统一的实践辩证思维终结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二是要说明实践活动本身的整体性、无限性、丰富性,证明理论理性的片面性、有限性、抽象性。

生活实践的世界不是一个物自体自身呈现出来的世界,而是我们人类的实践建构的世界。人们完全投入到了生活实践当中,在实践活动中构成了全部的历史,所以,生活实践本身就是一个有机体,一个大全。尽管实践对象自身有它独特的个性,就这一点来说它是以独一无二的方式存在或呈现的,但是从实践主体的角度来看,实践的对象绝不是以纯粹的个别性呈现在主体面前的,主体必须将对象加以类型化,使对象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普遍性。但是,这种普遍性绝不是理论对象所具有的那种高度抽象的绝对普遍性,而是介乎于纯粹的个别性与理论的绝对抽象的普遍性之间的。譬如,我们对于某个实践对象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感觉:一种是共同感觉,即对于对象的种属的感觉;另一种是个别的感觉,即通过视觉、听觉等获得的个别性。共同感觉是相对静止的,而个别感觉是流逝变化的。理论就是把实践对象中的有限的普遍性抽象出来,使之绝对化而构成一个逻辑性系统。实践活动的整体性决定了其视角必定是多元的,而理论活动的抽象性决定了其视角的单一性。当然,理论的单一性并不意味着无用,恰恰是这种单一性意味着普遍性、规律性、本质性、理想性与超越性,正是这一系列特性使得理论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和规范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理论也有自身的不足,理论的单一性、抽象性使其无法真正把握生活实践本身的整全性,所以理论理性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成为人的全面的丰富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对近代认识论的超越,这种认识论的革命是奠基于本体的革命之上的,实践首先具有本体论意义,理论活动只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一种派生方式,那种“原理加实例”、倒因为果解释方式必然将马克思哲学还原为理论哲学传统。实际上,列宁在《经验批判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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