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将小说“虚实关系”论

2022-11-24 05:32黄宇新
关键词:正史演义岳飞

黄宇新

(黑龙江大学 文学院,哈尔滨150080)

明代嘉靖、万历年间,随着通俗小说的兴起,以讲演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为主的历史小说不断涌现,其中以国史为纲的通俗演义更是风靡一时。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和《水浒传》等历史小说的影响下,从明代中叶到清末,产生了不少描写家将英雄及其后代的小说。 清人俞樾曾评:“衍义家所称名将,在唐曰薛家,皆薛仁贵子孙也;在宋曰杨家,皆杨业子孙也。”[1]此类小说大体可分为两大系列:一是说唐系列,以薛家将、罗家将为代表,包括敷演薛家将的《说唐后传》《说唐薛家府传》《说唐三传》《反唐演义传》;敷演罗家将的《说唐小英雄传》《粉妆楼》;二是说宋系列,敷演杨家将的《北宋志传》和《杨家府演义》,敷演呼家将的《说呼全传》,敷演岳家将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大宋中兴岳王传》《武穆精忠传》《说岳全传》,敷演狄家将的《五虎平西前传》《五虎平南后传》《万花楼杨包狄演义》。 我们将这两个小说系列合称为“家将小说”。 “六大家将指杨家将、呼家将、狄家将、薛家将、罗家将、岳家将,前面三大家将由杨家将故事演化而来,后面两大家将则是隋唐系列小说的创造,岳家将是单独的系统。”[2]

一、“虚实关系”理论溯源

如何处理虚与实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古代小说争论不休的问题,这种争论也一直伴随和影响着古代小说的创作。 随着虚实关系探讨的深入和发展,作家的创作观念得以进一步的解放,人们关于小说的审美观念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中华民族历来有“修史”的优良传统,强调历史著作要有“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 凡被承认是“史”或与“史”等价的著作,便自然获得了传世不朽的价值,久之,便形成了“史贵于文”[3]的普遍价值观念和崇慕历史的文化心理。 这种观念和心理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影响十分深远,直接导致了小说叙事与历史叙事长期不分,并引起了历代文人关于小说“虚实关系”理论的长期争论和探讨。

对小说“虚实关系”的认识有一个较为漫长的发展过程。 早在东晋时期,史学家干宝曾说:“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者哉?”[4]干宝虽然不是有意虚构,但敢于公开承认《搜神记》可能含有不真实的成分,这在小说虚实关系的演变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总体上这个时期的小说家还不大懂得艺术虚构,仍把小说作为“史官之末事”[5]。 直到唐代,想象和虚构才成为唐传奇“有意为小说”的创作手法。 唐人对小说创作中的虚构问题有了明确的认识,这在小说观念演变史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是一个质的飞跃。如《柳毅传》《枕中记》《离魂记》等传奇小说不拘泥于史实,想象力尤为丰富。 宋元以前的批评家,大多把小说看作是正史之补,认为其价值“主要在于补正史之未赅和广识博闻”[6]。

到了南宋,洪迈从“爱奇”心理出发,认为“稗官小说言不必信,固也”,“读者曲而畅之,勿以辞害意也”[7]。 这一观点在当时影响重大,同时期的宋元话本,甚至像《武王伐纣书》《秦并六国平话》等讲史话本都有大量离奇虚构的情节。 明代的一些小说理论家蒋大器、张尚德、胡应麟依然强调小说叙事要“羽翼信史而不违者矣”[8],并以正统史家的口吻把小说斥之为“鄙诞不根”“凿空无据”[9]。 到了清代, 毛宗岗和蔡元放等人再次强化了崇实黜虚、据史演义的创作倾向,认为演义小说必须与史实表里如一,“有一件说一件,有一句说一句”[10],把小说与历史完全混为一谈,小说被看成了历史的附庸。

与此同时,明清时期也有很多小说理论家摆脱了这种陈旧的观念,意识到了小说叙事与历史叙事的区别。 明代李贽认为:“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一。 既就趣了,何必实有其事,并实有其人?若一一推究如何如何,岂不令人笑杀?”[11]其明确指出小说创作不必“实有其事”。 此外,叶昼提出的“假事真情”[12]说,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叙中提出了小说人物真假关系说,再到明末清初金圣叹评点《水浒传》,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事为文料”[13]说,都将小说界定为以虚构为主的艺术性叙事文,对小说虚构的特质开始有了系统的理性认识。 熊大木突破了“实录”观念的束缚,在《大宋武穆王演义·序》中提出小说可以“用广发挥”的原则。 清人金丰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前提下,在《说岳全传·序》中又对虚实理论作了进一步阐释和发挥。 熊大木和金丰的观点下文有明确而详尽的论述。

二、崇尚实录、羽翼信史

历史演义小说初兴之时,由于崇慕历史的文化心理的影响,绝大部分的小说理论家信奉“羽翼信史”的“实录”观念,“实录”是小说创作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成为小说批评的重要标准。 以“实录”观念创作的家将小说并不多,主要以明代岳家将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岳武穆精忠传》为代表。 两部小说中都有虚构的成分,但大多数内容是“依傍正史”“按鉴演义”。 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编撰者熊大木选择《三国演义》作为模仿对象,按照《通鉴纲目》的年代顺序,详细记载了书中人物的名字、字号,并特别强调:“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 或谓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余深服其论。 然而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则是书竟难以成野史之馀意矣……质是而论之,则史书小说不同者,无足怪矣。”[14]

对于这段经典论述,很多学者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方正耀先生指出:“熊大木认为演义小说须以人物本传行状之实迹为据,但不必事事加以对照,小说可以‘用广发挥’,多记与正史有异的事迹,这才体现出小说的特点。 显然,熊大木突破了‘实录’观念,他的理论实际上提出了历史小说创作可以有一定虚构的主张,这是他的杰出贡献。”[15]

王先霈据此认为“历史演义应该是作者自觉地作为小说来创作”[16]。 张少康指出:“熊大木这段论述是从文学与历史的不同来说明小说不必完全按历史记载来写,小说作为文学创作可以允许虚构的。”[17]笔者认为,一方面,熊大木承认历史演义小说应该和正史有区别,可作为“正史之未备”,“两存之以备参考”,肯定了历史演义小说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他仍然执着地以正史或典籍为依据来创作《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在“按《通鉴纲目》而取义”“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创作态度的引导下,熊大木大量直接搬抄《武穆王精忠录》《续资治通鉴纲目》和《宋史·岳飞传》,几乎将《精忠录》中所有关于岳飞的文字都插入了自己的作品。 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第五卷《诏岳飞征讨湖寇》《岳飞定计破杨幺》《牛皋大战洞庭湖》三则中,平定杨幺之事基本上是“依傍正史”而作。 在描述岳飞功绩的过程中,先后插入岳飞的二十一本奏章、三篇题记、一道檄文、一封书信和两首词,而属于作者的独创性文学语言却少之又少。 小说中也记载了大量南渡初期其他将领的抗金事迹,岳飞事只占全书的1/2。正如熊大木在《凡例》所说:“是书演义惟以岳飞为大意,事关他人者,不免录出,事号为中兴也。 ……至于诸人入事,亦只举其大要,有相连武穆者斯录出。”[18]

以第一卷为例,叙述的是靖康元年至建炎元年间首尾一年的史事,金兵南侵,靖康之变,北宋徽钦二宗被掳北去,其中关涉李纲、李若水、钟师道等众多历史人物,而对岳飞却很少提及。 所谓“录出”,其实就是据史演义的“实录”手法。 这种手法使小说中的岳飞形象基本保持了与史传系统相一致,这一点相较史书而言并无多大进步,大量“史料”的硬性插入降低了小说的文学价值。

三、以史为鉴、虚实相生

(一)《说岳全传》

金丰在《说岳全传·序》中阐述了这样的创作主张:

从来创说者,不宜尽出于虚,而亦不必尽由于实。 苟事事皆虚,则过于诞妄,而无以服考古之心。 事事皆实,则失于平庸,而无以动一时之听。……总之,自始之终,皆归于天。故以言乎实,则有忠有奸有横之可考;以言乎虚,则有起有复有变之足观。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娓娓乎有令人听之而忘倦怠矣。[19]

在序言中金丰提出了“虚实相生”的美学命题,主张描写历史题材的作品,既要有一定历史的事实作为依据,又要有合理的虚构,二者不可或缺。 金丰认为,如果事事出于虚构,违背历史真实,则“无以服考古之心”。 反之,如果事事都局限于历史事实,则就会显得平庸呆板,也“无以动一时之听”。 他要求虚实结合,使历史小说既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金丰的这一论断就是明确针对小说“与正史相符”的观点进行反驳的。

《说岳全传》遵循着“虚实相生”的艺术原则,成功地塑造了岳飞等人的艺术形象。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重新组织结构,设置人物,安排情节,编创了大量极富传奇色彩的故事情节,诸如岳飞单枪闯敌营、梁红玉击鼓战金山、牛皋将兀朮骑于胯下大笑而死等,突出表现了“武穆之忠,秦桧之奸,兀朮之横”,将前作中韩世忠、刘光世等将领降到了从属地位,一切无关岳飞的人物情节一概删去。同时发展了戏曲《续精忠》中的岳雷事迹,形成了结构完整、情节合理的岳家将故事体系。

具体说来,《说岳全传》的虚构方式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在正史或《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基础上,加入更多的虚构和想象的部分。 《说岳全传》有2/3 是这类虚构的故事,如出生时遭遇洪水、学射于周侗、李若水骂番王、刘豫和张邦昌降金、岳飞讨王善、收降杨再兴等将、杨再兴小商桥战死、秦桧夫妇东窗设计等。 不仅如此,主人公岳飞之外的许多人物,如岳云、周侗、王贵、牛皋、施全等,都是见诸史书的英雄人物,形成了“众星拱月式”的人物设置法。 从第48 回到53 回,用将近六回来叙述杨幺故事,这些故事是从正史中岳飞所说的“夺其手足之助,离其腹心之援”[20]出发,进而虚构出杨幺部下大将一一来降,最后岳飞一举攻克杨幺的故事。 此外,朱仙镇一役,虽史有其事,但为了突出岳飞的神勇,小说进行了大量的夸张。其他的战役在历史上大都是存在的,但或许是一个小胜仗,或许是一次乘胜追击,史书上的只言片语,却给了作者无限发挥与想象的空间。 另一类虚构方式是作者独创,大约有1/3 的故事是属于完全虚构的故事。 《说岳全传》中岳家将的人数为五十二人,史有其人者十一人,占五分之一,这十一人之中,按书中描写之出身、经历战迹、卒年,多与史实不符。 后出场的杨凡、屈原公、花普芳、高老龙、严奇、余尚文、罗延庆等杨幺部将都于正史中不见其名字。 地名两狼关也为虚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竟无此地名,韩世忠任两狼关总兵更不可能[21]。

黄人在《小说小话》中云:“《岳传》较《精忠传》稍有兴会,而失之荒俚。 岳忠武为我国武士道中之山海麟凤,即就其本传铺张,已足震铄古今,此书多设支节,反令忠武减色。”[22]

黄人认为《岳飞全传》“多设支节”属于过度虚夸,结果“反令忠武减色”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岳飞全传》属于英雄传奇色彩浓郁的讲史小说,自然较纯粹的讲史小说虚构幅度要大些,将之斥为“失之荒俚”未免过于苛刻。 其实,通过参照岳坷的《鄂国金陀碎编》可知,《说岳全传》六十一回以前的故事大多是有史实依据的。 民间基本上将《说岳全传》当作真实的岳飞故事来阅读,甚至出现了要将此书改编成《岳飞传》的笑话(这一做法曾遭到邓广铭先生批评)。 这一无知的做法固然可笑,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说岳全传》“以史为鉴”“虚实相生”的创作方法。

(二)《北宋志传》与《杨家府演义》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十分畅销,据尚存刊本统计,明代至少有七家书坊先后翻刻此书,甚至还有精美的抄本传入了皇宫[23]。 熊大木作为书商,定然不会放过谋取更多的利润的机会,他接连编撰了《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南北宋志传》及《全汉志传》三部作品。 其中《北宋志传》就是以敷演杨家将事迹为主的小说。 明代另一部杨家将小说即《杨家府世代忠勇演义志传》(简称《杨家府演义》)。 据赵景深、周华斌、张平仁等学者的考证,两部书都是依据底本敷演而成,但是否是同一底本还存在争议。 由于两位编创者的创作目的和文学素养不同,《北宋志传》保存了旧本《杨家府传》的基本面貌,而《杨家府演义》则掺入了纪振伦个人的艺术处理和思想探索。

按照余氏三台馆所刊《北宋志传》的按语,此书是熊大木“收集《杨家府》等传”而成,加之多位学者考证,可以认为“《北宋志传》据《杨家府传》改写而成”[24],《南宋志传》基本上直接照抄《五代史平话》,“两本许多地方的情节,文字基本上是一致的”[25]。 依此情况来推测,《北宋志传》很可能也是照搬旧本《杨家府传》的故事情节。 在利益驱使和创作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书商抄袭与改编是快速成书的最佳途径。

《北宋志传》的前17 回与《杨家府演义》出入较大,《北宋志传》接下来的25 回则与《杨家府演义》基本完全一致。 《北宋志传》与《杨家府演义》基本一致和完全一致的情节多达42 回,占到了《北宋志传》情节的90%,而其余的5 回也于史无稽。 熊氏编撰的《南北宋志传》已经完全背离了其“按鉴演义”的创作声明。 两书主要区别在于:《北宋志传》加入呼延赞入宋、朝臣辞官及与杨家父子无关的两场战事;《杨家府演义》增加了杨宗保平侬智高、杨文广隐化、文广平西夏和怀玉上太行山等事。

两部小说中的杨家将人物杨业、佘太君、杨延昭、杨延玉、杨文广、王贵、焦赞等人,俱是见诸史传、再加上适当想象的真实人物,基本上还持有以史为纲的特点。 而于史无证的杨宗保、杨怀玉、杨门女将和二十四指挥使则是由民间文人、艺人完全虚构的人物。 此外,关于杨家将的一些基本史实也被篡改。 《宋史》载杨业“为辽所擒,不食三日卒”,改为更具悲剧色彩的“撞死李陵碑”,害死杨业的应该是王侁,而非潘美;《宋史》中所载杨六郎事迹主要是抗击契丹,而《杨家府演义》所述却关注于杨六郎治三关、与王钦的忠奸斗争。 此外,杨业共七子,除一子随父征战、阵亡于陈家谷,其余六子均受到朝廷的封赏,故五郎出家为僧之事与史相左;杨文广也从历史上杨六郎的儿子变作了小说中孙子。 史册记载较为简略的杨家将事迹,经过历代艺人的口耳相传、加工改造,由此敷演出金沙滩、两狼山、天门阵和十二寡妇征西等精彩的故事。 当然这些民间传说中虚构的杨家将故事也大都能从史书上找到某种根据或影子,不能一概认为子虚乌有[26]。 但是,两部小说的后期虚构成分越发严重(尤其是《杨家府演义》),诸如杨六郎变成白额虎,杨五郎使用降龙咒克萧天佐,文广化鹤飞天,大破天门阵,擒八臂鬼王,吕洞宾、汉钟离等下凡助战等情节,基本照搬《封神演义》的“神魔斗法”的叙事模式,完全陷入了“纯属虚构”的泥潭之中,已经离“按鉴演义”越来越远。

总之,《北宋志传》《杨家府演义》《说岳全传》三书无一例外地出现了虚实关系处理不当的情形。 三部作品在前半部分叙写家将英雄事迹时坚持了历史小说故事情节合理性、人物事件真实性原则,基本能够控制叙事节奏,把握人物形象的一贯性,合理安排情节,且注意了故事前因后果交待和环境背景的渲染,在价值体系建构和叙事手法融合方面是较为成功的。 但是,后半部分都存在着硬拼乱凑、手法生硬、节奏失控、情节雷同、叙述重复、人物出场突兀、人物关系交待不清等粗率芜杂之处,侈谈神怪更是成为一些学者否定其文学价值的主要原因。

四、传奇贵幻、虚构为主

明代谢肇淛、袁于令等人强调虚构想象的“传奇者贵幻”[27]说,冲破了史学观念的强大束缚,创造性提出了“史书小说有不同者”[28]的著名论点,初步划清了小说与历史的界限。 “按鉴演义”的正统史学创作观念已经被挑战和融合,大量运用简单化、理想化、虚幻化手法处理历史战事,为的是要避开“文古、义深”,达到“家喻户晓”。 清代中后期家将小说侧重于“传奇贵幻”,以历史为背景,大幅虚构主要英雄人物事迹及其家族遭际的传奇故事,如“狄家将”“呼家将”“罗家将”系列小说。 这些家将小说往往在序言或文中表明自己“传奇贵幻”的虚构特点。 如鸳湖渔叟在《说唐后传·序》指出家将小说“属无稽之谈,最易动人听闻”[29],《粉妆楼》篇首诗曰:“为是史书收不尽,故将彩笔谱奇文”,篇尾诗又强调“稗官提笔谈遗事”。 “无稽之谈”“奇文”“遗事”都是作者所欣赏的虚构作品。 李雨堂在《万花楼·叙》中曾说:

书不详言者,鉴史也;书悉详而言者,传奇也。 史乃千百年眼目之书,历记帝王事业文墨辈籍,以稽考运会之兴衰,绪君相则以扶植纲常准法者,至重至要之书也。 然柄笔难详,大题小作,一言而包尽良相之大功,一笔而挥全英雄之伟绩,述史不得不简而约乎!自上古以来,数千秋以下,千百数帝王,万机政事,纸短情长,乌能尽博? 至传奇则不然也。 揭一朝一段之事,详一将一相之功,则何患乎纸短情长哉!故史虽天下至重至要,然而笔不详,则识而听之者未尝不觉其枯寂也。唯传虽无关于稽考扶植之重,如舟中寂寞,伴侣已希,遂觉史约而传详博焉。 是故阅史者虽多,而究传者不少也。[30]

这段序言指出了史传与小说的语言形态差别,史传“纸短情长”“柄笔难详”,“述史不得不简而约”,而小说则能做到“详而言者”,“揭一朝一段之事,详一将一相之功,则何患乎纸短情长”。故而小说可以通过详尽的语言演绎曲折生动的故事,而实录正史的史传则受限于其文体,无法做到这一点。 此外,史传承担着“稽考运会之兴衰,绪君相则以扶植纲常准法者”的政治使命,而小说则可以“无关于稽考扶植之重”,既然如此,小说当然就可以虚构慰藉“舟中寂寞”的故事了。 在这种观念下创作的狄家将小说《万花楼》《五虎平西前传》和《五虎平南后传》,其虚构成分大大超过了《说岳全传》和《杨家府演义》等前代作品。

《万花楼》敷演英雄传奇人物杨宗保、包拯、狄青等忠臣良将抗击外侮、斥佞锄奸、忠君报国的故事。 包公断狸猫换太子案,杨、包、狄与奸相庞洪的斗争都写得有声有色、扣人心弦,杨宗保的老成持重,狄青的血气方刚,包拯的足智多谋,都会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书中故事背景大体有些史实依据,如狄青与庞洪的斗争,狄青征西夏赵元昊以及是平叛侬智高等,均见于史籍载录。 书中人物也大多是史有其人,如狄青是著名的北宋将领,《宋史》有《狄青列传》,包拯是有史可查的清官。《宋史》虽有狄青“临故披发,戴铜面具出入贼中,皆披靡莫敢当”的记载,但小说中的穿云箭等威力无边的法宝,神奇莫测的法术、咒语,则是子虚乌有,久读之令人乏味生厌。

《五虎平西前传》和《五虎平南后传》中的故事绝大多数也是虚构的。 小说中的“五虎”,除狄青之外,其余四人皆为虚构。 《五虎平西前传》中狄青和单单国八宝公主的爱情故事,《五虎平南后传》中,狄青的两个孪生子狄龙、狄虎与敌将段红玉、王兰英之间的爱情纠葛,也都是凭空杜撰的。 此外,历史上狄青参加的是宋与西夏的战争,小说中却写成西辽,而西辽是在1125 年才建立,其间相差七八十年。 清人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五“路化王”条说,许亭史孝廉曾与友朋谈起《五虎平西前传》,问小说中的路化王李国舅是否确有其人,客人嘲笑道:“先生亦太好古矣,此不过因狄太后有侄封王,故设言此人以作陪衬耳,何足深究耶?”后来梁绍壬真的去翻书考证,从宋魏泰的《东轩笔录》中发现真有李国舅其人,但其事迹却是完全由小说家虚构的[31]。

后期家将小说,如《说唐三传》《平闽全传》等,大量虚构了星宿下凡、天命因果、神魔斗法等情节,愈发乖离史实、繁乱驳杂、不伦不类,充满玄诞的虚构与离奇的幻想,“书中内容几为仙魔斗法所累,已不复为历史演义而成神怪小说矣”[32]。

总之,后期的家将小说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方面虚构很多,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大量建构故事,只在叙事过程中大体上不离开历史背景。 作者不再纠结于历史的真实性,转而强调故事的传奇性,从而使读者很容易超越历史,直接去感受小说中精彩曲折的故事和具有传奇色彩的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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