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淑萍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近几年来,笔者参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尤其是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各种款项,从源头上扼杀了一些腐败现象。但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需要予以纠正。
村级零星采购不规范问题。当前,各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将大额工程列入招投标管理,但村级采购办公用品、物业用品等零星支出,仍游离在制度之外。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各村居物业费用由镇拨付到村,由村统一管理使用这笔费用。但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存在村级采购物业用品不经过比选、缺乏签领单的问题。建议对于常用购置物品由各村定期报送需求明细单,由镇招投标中心统一到市政府指定的网上商城比选采购,费用分割到村,村报销时附上根据物业的户数分派物业用品的标准及领用清单。
村会计私人银行卡公用问题。近年来,如皋市推行村级支付平台和村级公务结算卡,各村在银行开设账户并报备到有关部门监管。但在农村财务审计中,也发现少数村还存在村会计私人银行卡公用的问题,如一些村级电费直接转账到村电工的私人银行卡上,再由村电工上缴到供电公司。建议在农村财务结算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制度,在财务制度强调对“公转私”零容忍的纪律要求。即便要领取备用现金,领用人要打借条,在借条上载明事由、金额(大小写)以及还款、结算日期,一般不超过三天,还要报村负责人、镇农经部门审批,超过现金使用限额一律转账。
借用人员领取公用工报酬问题。本镇部分村长年借用工作人员,这些人员会按月(或年)结算工资。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发现存在借用人员在组织村环境整治、疫情防控、股权发证等活动中领取公用工补助的问题。根据规定借用人员和村(居)需要签订用工协议,工资标准在用工合同中应有约定。因此,借用人员和村干部一样不得额外享受公用工补助。
村务公开流于形式问题。目前,全镇各村村务公开工作在镇农经站的统一指导下已经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公开地点大多选择在村办公楼或附近,部分村民碍于情面不便去看,纸质化公开也有版面的限制,村务公开形同虚设。建议由镇或县统一牵头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在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实行村务公开,让农村财务真正做到阳光透明。
村级会计核算培训没有到位。近年来,村级会计人员流动频繁,所以村级会计培训也须跟上节奏。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发现新会计存在记账凭证摘要书写不规范、会计科目核算运用不准确的现象。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各级要加强农村会计业务培训,让农村会计队伍的新生力量尽快掌握相关技能,鼓励他们通过学习取得各类技能和资格证书。
会计核算中特别要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是财政三项资金(专项用于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开支的三项财政资金)中拨付的村干部工资要及时记账。二是村干部工资及各类补助要列入管理费用核算。近年来,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长江镇从2008年就实行了镇财政对村干部工资“兜底”的政策,即三项资金以外的村干部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由镇财政出资到村分配。有些村将镇三项资金补助外部分记入:专项应付款—镇补助村干部工资(贷方),发放时,记入专项应付款—镇补助村干部工资(借方)。笔者认为这部分补助同样应记入补助收入科目,发放工资时,根据工资审批单载明的全额借记管理费用—村干部工资。三是造桥修路要列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造桥修路对于一个村来说是重大工程。有的村简单将造价即招投标部分入账,将后发生的监理费、审计费等直接列入支出,这样就不能准确反映桥路的实际价值。该类支出涵盖费用较广,应通过在建工程来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