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凯军 柳玉红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9)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的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但结合农村金融发展实践来看,目前,农村金融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对农业经济的支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针对农村金融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机制及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对我国农村金融和农业经济的协调发展,都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于农村金融的概念,学术界有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之分,狭义上的农村金融主要是指以提供农业信贷服务为主要的农业贷款和结算服务;广义上的农村金融则是指除了农业信贷服务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投资、财政、保险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
本文关于农村金融的范畴主要是以狭义农村金融的农业信贷服务为主,同时加上农业财政和农业保险等经济活动,这三项经济活动基本涵盖了当前农业经济当中与金融相关的主要经济活动。也就是说,本文界定的农村金融依然将农业信贷服务放在基础和核心地位,同时为了体现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将农业财政支出和农业保险也纳入研究范畴。基于此,本文将农村金融定义为“农业经济发展中提供货币资金支持的主要经济活动”,用以满足不同农业经济发展主体的资金需求。
1.资本优化配置功能
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中介属性,借助规模优势或政策优势,金融机构获取农村区域资金需求信息的成本和难度相对较低,从而能够将资本以组合或分散的形式来进行合理的投资,减少了对农村地区投资的盲目性,这种投资机制相对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大数法则有效地规避流动性风险,再将小部分资产投入到高流动性项目的基础上,将大部分资产投入到流动性差,但成长性强的项目中,农业项目就属于此类项目。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一系列的规避风险产品和工具来降低流动性风险,在保障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2.交易支付功能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地区积累的资本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市场对资金交换和支付的需求更加旺盛,而农村金融正好能够提供交易和支付功能,且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交易和支付服务会更加便捷。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大多在农村市场中作为信用中介,这可以使农村地区资本持有者降低机会成本,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能够实现快速的货币交易和流通,资本运作效率大幅提升,这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
3.促进储蓄转化功能
随着金融市场规模的逐步发展,金融机构在地域覆盖面上也会逐步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曾经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贫乏的状况,农村地区的社会闲置资金通过储蓄的方式,被金融中介集中起来,金融中介将这些闲置资金进行高效的组合投资,实现了储蓄投资的转化。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机构会进一步降低吸储和放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加上政府对农村地区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一些相对宽松的农村金融政策,会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对资金的运作效率,进而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各类村镇银行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纷纷在农村地区开设网点。随着金融机构经营网点的不断增加,农民能够体验到的金融储蓄产品也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农村金融机构吸纳农民储蓄存款的能力也越来越强。而随着农村金融机构吸纳存款规模的增大,能够发放贷款的规模也随之提高。
大量实践研究表明,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能够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者之间呈正向关系(Raymond w.Goldsmith,1969)。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比较看,金融发展越好越完善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向农村居民提供的理财产品、储蓄产品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吸储能力也会随之增强,储蓄规模的扩大带动投资规模的扩大,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所能获取的资本规模也会随之提升。产业链逐步扩大,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农业经济必然呈现出增长态势。
作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之一,金融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表现出了较强的资源配置作用。在农村地区,农业经济资源主要受到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杠杆的调动,各农业产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分配也随之改变,当农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最优配置时,农业经济必然会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
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代表着农村金融机构覆盖面的扩大,农村居民存款和贷款的过程更加简单便捷,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也会有所提升。同样,农村金融发展效率越高时,农业产业和乡镇企业能获得的贷款规模也会随之提高,其获取收益的期望值也会随之提升,从而有效地带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排除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农村金融发展的资源配置效应也会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农业保险需要应对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风险,农户农业收入也会受到这些风险的影响,保险公司向农户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农户只要花费少量的保费来投保就可以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避免出现“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状况,从而实现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这即是农业保险的经济效应所在。
大量研究表明,农业保险身为农村金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高,第一产业增加值也越高,这就体现出了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也就是说,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户收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补贴最终将会与农产品的价格脱钩,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保险将是稳定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技术和科技水平的提升,农业生产的模式正在逐步发生改变,在这一过渡阶段,农业生产表现出了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等特性,在政府大力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生产以及对农业资源、环节约束渐紧的当下,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越来越多,农业经济对金融市场的需求更加旺盛。而在农业直接补贴的基础上,还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和发布农业政策的形式,来提高金融市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
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财政和金融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财政支农政策通过金融杠杆实现效应放大,保证金融系统在农业领域中的风险控制与成本弥补,从而有效地满足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也就是说,良好的农业财政政策,通过积极的运用市场机制和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投入到农业经济发展当中,有效地促进多方位、多元化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格局的形成,从而进一步拓展农村经济发展动力,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1.强化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针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措施,应基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金融创新的思路来制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可以积极拓展农村抵押贷款业务,抵押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和住房财产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等;二是可以扩大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探讨涉农企业在证券市场的融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发行债券、兼并重组等,同时,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具有资质的各类型金融机构发行针对“三农”的金融债券,此外,还可以加快建设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的步伐,鼓励涉农企业通过一系列的农业金融创新产品来规避风险。
2.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在强化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基础上,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其他金融机构来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的补充,同时,形成合理的市场竞争态势,通过市场竞争来促进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到改革与创新当中,增强市场活力;第二,引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时,还应构建一个专业的投融资平台,实现其他金融机构与市场的合理对接,同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在确保其他金融机构能够正常运营的同时,实现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最终实现为农业经济共同服务的合理格局,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在农业经济中的投入规模,提升民间资本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益。
1.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其在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的资源配置效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支持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涉农领域拓展业务,如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农业科技研发与改造领域、农业产业化领域、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领域等,通过向以上领域拓展业务,实现对涉农领域的全面覆盖。此外,还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农村金融组织结算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共同构建农村金融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实现农村金融与其他金融的功能互补
在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来激发其他金融的信息资源优势,进一步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情况。同时,在不同的领域当中,充分考虑和利用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让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资源的应用都有侧重点,实现二者资源和功能的互补,全面提升农村金融交易的水平和质量。在具体的操作当中,应当适当侧重二者的互补性,不应过分强调替代性,以确保二者能够有效利用各自的金融资源来调动相应的农业经济资源。
1.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目前,农业保险市场上,商业性涉农保险产品较少,政策性农业保险仍是主要供给品,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入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力度。首先,政府可以设立与农业发展银行类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以财政收入为保障,设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赔付涉农产业的保险,同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还应承担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义务,普及农户的保险意识。其次,政府还应加大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力度,通过制定财政补贴或降低税收的方式,来提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涉农保险市场的积极性。
2.创新农业保险产品
针对农作物品种多的实际情况,涉农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农作物品种的不同,创新不同种类的农作物保险产品,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对养殖环境、发育规律较为接近的品种进行归类,以减轻产品研发工作量。同时,由于区域的不同、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不同,存在许多不同的农业组织形式,这些农业组织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有所不同,涉农保险机构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的过程中,还应向这些农业生产组织宣传风险分散机制,以组合产品的形式,来引导这些农业生产组织科学合理地规避农业生产风险。
1.创新财政金融支农途径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实行项目化的操作模式,通过具体的支农项目,来实现农业财政与农村金融的对接。同时,一方面通过构建财政金融支农平台,发布财政支农项目的具体信息和财政支农的相关政策,如针对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贴息政策、担保政策等,并以农业财政支出资金为依托,构建涉农金融风险基金,提高农业财政支出资金的运用效率。另一方面,在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之下,政府的支农政策和农业财政支出能够积极调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优质资源,并决定这些资源的走向,使这些优质资源能够倾斜到最需要、利用效率最高的领域,二者之间能够通过农业财政政策实现合理的配合,发挥协同效应。
2.合理规划财政金融支农资金的使用规则
有必要对财政金融支农资金的使用规则进行优化,以提高农业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率。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辖区内农业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具体的使用规则。其次,政府应当在现有监管部门当中,设立一个农业财政支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监督农业财政支出的流动与使用情况,以此来防止农业财政支出资金截流和浪费的情况出现。同时,办公室还应做好对农业产业需求的调研工作,合理调动农业财政支出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农业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金融系统是国家经济运转与发展的根本保障,无论是哪个产业、哪个行业想要得到充分的发展,都不能离开金融的资金支持。因此,推动地方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应当尽可能地调动农村金融资源,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