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千东 熊琪琦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当前国际形势与国内环境正愈发错综复杂,我国正面临着一个机遇与危机并存的大变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脱贫攻坚战紧抓电商发展机遇,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我国于2020年顺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宏伟目标。至此,我国战略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道路上,党中央提出产业、人才、文化、组织、生态振兴五方面要求。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之一,从地位上看,是人才引进、文化传承、组织创新、生态改善的重要物质保障基础;是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民富裕富足的必由之路[1]。从未来发展上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振兴模式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路径,也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因此,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振兴模式,以“造血式”的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很多学者结合中央政策突出农业的重要性,认为农业是乡村产业发展不可忽视的产业之一。如陈文胜(2019)以综合性的视角看待乡村产业,认为农业是乡村最核心的产业,农业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和现实途径,乡村还要结合特色实现农产品的品牌化战略,让农业成为支撑乡村振兴的美好产业,实现乡村振兴。除了农业,各地区也要结合当地地理位置、资源等发展特色产业[2]。刘娟(2021)以光山县为研究对象,结合当地资源,肯定了油茶产业对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的重要作用,结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带动和全民参与的发展模式促进当地产业振兴[3]。
与此同时,不断有学者结合我国乡村产业状况进行研究或对已脱贫地区产业状况进行实地考察,总结出我国乡村地区产业发展模式、现存困境等,为实现产业振兴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从产业发展模式上看,大部分学者都认为产业振兴需要内外结合、政企合作。廖嗨烽(2021)等人指出要根据地区资源优劣势采取不同模式,如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该采用内生型发展模式,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而对于资源禀赋薄弱的地区应该采用外部诱发型模式,为地区注入有利资源,推动产业发展[4]。郭俊华(2021)等人纵观我国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的发展路径,总结出生态+、文化+、旅游+等五种产业模式,推动农民增收、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5]。
从发展困境上看,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困境不同。苏峰(2021)等人实地考察福安市,指出当地茶产业存在茶企整体管理相对落后、茶产业集群优势难以显现以及茶叶公用品牌难以发挥作用等因素制约产业发展,因此厘清产业发展思路、谋划产业布局对当地实现产业振兴有重要作用[6]。韦周虹(2022)通过研究贵州省刺梨产业,总结出自然条件优越、种植技术成熟、政府大力扶持等优点,但也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品牌效应等劣势,制约刺梨产业的发展[7]。
总的来说,乡村产业振兴不仅需要外在力量援助,也需要内在发展动力;不仅需要政府帮扶,也需要结合市场发展。在全球化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成熟,乡村产业也应结合现实,推动产业网络化、全球化,实现乡村振兴。在对以上观点梳理整合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多地调研成果,总结我国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实践、共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完善产业振兴的相关理论、资料。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多样,但统筹推进各地乡村产业实践,均表现出以农田资源为依据、以种植养殖为核心、以当地旅游为特色、走坚持绿色发展、重视内生动力激发的共性,注重将产业发展作为核心发展对象产业振兴道路。
一是点线面整体推进,全面打造区域产业。在产业发展中,各地多以镇为点,重点发展乡镇特色,建立以镇为单位的示范区,并充分梳理其发展路程,提炼出切合实际情况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与此同时,多镇连线,共享发展经验,打开周边地区发展格局,采用因地制宜理念,对焦高效率、高质量农业,依循“优势与前景并存”的原则,走农文旅融合、产园村一体发展方向,打造县域发展的主导性产业,推动县域产业发展。
二是聚焦优势产业,带动经济发展。聚焦产业强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和人文资源,打造优势产业。如L县政府聚焦黑山羊和甜柿两大产业,将在S镇等示范区内村打造“一村一园”新发展模式,发挥企业力量,延伸黑山羊产业链,打造黑山羊盒马村产业区[8]。与此同时,该县充分发挥当地山区栗园和栗农的先天资源优势,引入上百家企业,将板栗产业在L县充分铺开,冲击板栗产量全国榜首。现今,板栗、黑山羊、中药材三大支柱产业不断延链、强链、补链,农产品加工产值不断增加,带动经济发展。
三是发挥企业带头作用,激发产业活力。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效率高等天然优势,我国各地产业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带头作用,政府不仅以充分发挥企业能量为抓手,积极引入多家企业,培养省级、市级龙头企业,为本地产业注入活力;并充分配合龙头企业发展,发挥地方政府优势,深化企业带头作用,为产业振兴赋能加速。在地理环境优势地区,政府积极开发地区景区,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产业与农业相结合,促进农产品销售,如Z县在推进景区发展的同时,打造当地特色茶叶品牌,激发农旅产业结合的创新活力。
四是引入科技人才,实现产业增收。在当今互联网、物联网不断发展进步的时代,引入科技人才、顺应时代浪潮必不可少。我国不仅在行政体系内注重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在外也呼吁科技人才归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吸引人才政策,推动产业振兴,实现产业增收。如L县顺应“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的大势,大量引入学成返乡的“金凤凰”在家乡创新创业,借助新理念、新科技实现产业增收。
第一,乡镇基层行政组织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机械刻板执行情况。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后,执行部门对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相较于脱贫攻坚期有所下降,责任意识不强,未做到全面聚焦产业振兴建设,全力打通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道路,不能快速准确响应最新政策。
第二,企业的较强营利动机不利于产业持续性推进。首先,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逐利性动机较强,难以真正设身处地为地方发展做长久性谋划。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偏低,不愿奉献自己的精力为社会谋福利,只愿追求自身的短期利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业振兴中企业所能够发挥的作用。
第三,群众参与程度低,降低了产业自治水平。首先,有些基层组织在引领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未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其次,当地群众个人素质、能力水平有限,受教育程度低,存在信息屏障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参与到产业振兴的建设中来。
第一,执行体制僵化,产业振兴活力不足。统一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中间环节繁多信息不对称,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与实际执行存在差距,导致执行梗阻与偏差,最终实践结果往往也与政策目标大相径庭[9]。
第二,合作机制落后,主体责任不对等。各级行政部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导者,不断引导企业参与到地区产业振兴的发展中来,通过资源互补的方式开展相应的合作。这种合作机制本应该建立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平等伙伴关系上,但实践中由于行政主导性地位,导致企业缺乏独立性,合作主体地位不对等,同时行政单位对企业缺乏足够的信任[10],行政执行者往往“挑大头”,主动承担更多的风险与责任,甚至为吸引各企业积极参与,通过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的风险。
第三,约束机制不健全,制约产业振兴。一是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产业振兴战略实施的监督不仅需要行政监督,也需要群众监督。在实践中,一方面行政内部监督不主动不严格;另一方面,外部监督缺乏渠道,使得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失去了意义,农民的民主权益受损[11]。乡村产业发展资金、人员、合作呈现不透明、不公开状况,阻碍乡村产业振兴进程。二是缺乏完善的问责机制。主要表现在缺乏明确的问责标准,导致监督机制失去意义,制约了产业振兴。
一方面,在日常培训中,相关部门应通过培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针对一些思想存在松懈麻痹的同志,使其明确作为乡村振兴核心力量的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局限于当下,只看到某一阶段的成果,却忽视不断发展变化的未来情况。另一方面,重点对象重点发展,增加产业振兴核心人员的学习机会,开拓其视野丰富其知识,使其对产业振兴任务有自己的理解,有可因地制宜地进行创新性产业发展,加速产业振兴。
企业是经济主体,要积极加入乡村产业中来,并享受到真切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奖励、补贴政策,给予企业优惠政策,同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缩短审批周期、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鼓励企业更多地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来为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提供发展方向与解决方案,使得更多的企业自愿加入到实现产业振兴的队伍中来,激发企业活力。
群众力量对产业提供了充分的人力支持,因此要注重激活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对当地群众进行信息反向输出,自下而上地改变当地群众的固有思维,充分意识到自身在产业振兴中的主人翁地位及义务,积极主动投身到产业建设中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首先,应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方案和政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及政策执行的标准,保障政策落实的可对标性,从法律上杜绝随意改动调整的行为。其次,大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让互联网、大数据落到产业建设的实处。打造相应平台,简化工作流程,促进数据流通,实现产业工作的高效性、直达性,确保信息的透明性、时效性,为产业的良好发展铺平科技道路。再次,加快权利下放的进程,保障地方基层的权利,让地方能因地制宜地制定、运用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政策难落实的问题。
一是当地政府应建立清晰适宜的监管标准,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将监督考察结果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改变敷衍了事的行为,严厉惩戒出现原则性错误的相关人员。其次,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估指标数据化,使得评估标准明确可查,并将长期性指标纳入评估体制,进一步避免企业过分追逐短期利益,而忽略地方产业的可持续性建设需求。在此基础上,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基层行政组织和企业的利益直接挂钩,提升相关主体对于绩效评估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