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娟,何星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重要思想根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境外极端主义传入我国部分省区,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此外,我国的宗教极端主义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1)本文提到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指创始国,不包括2017年加入的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宗教极端主义在内涵和形式上具有共同性或相似性。
2018年12月29日,我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完善反极端主义立法,定期评估反极端主义法律文件及措施的有效性”和“开展反极端主义研究,包括利用各方参加的国际平台”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均先后制订《反恐怖主义法》和《反极端主义法》,而我国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还没有全国性的反极端主义法。另外,上合组织成员国治理极端主义历时不短,并取得一定成效。为确保国家安全,我国也需借鉴其反极端主义的经验和方法。
中国知网数据库结果表明,21世纪以来我国学术界专门研究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极端主义的论文非常少,尤其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仅有数篇论文研究某国和比较分析成员国之间的反极端主义法(陈彤,潘静静,2018;彭红军,2018),部分文章涉及到上述国家遏制极端主义的法治实践(吴永辉,2020;王磊,2018;龙长海,2016;戴艳梅,2016;卢有学,吴永辉,2015;胡田野,2013等)。
笔者主要基于对2000年1月至2021年8月俄罗斯教育部授予(2)本文整理的基本都是俄罗斯教育部授予的博士学位论文,仅有极少几篇由中亚国家教育部授予。本文统计的博士学位论文包括副博士论文和正博士论文。因中俄学制差异,俄语中的副博士(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等同于中国的博士,但是正博士(Доктор наук)从时间和答辩要求上都要高于中国的博士后,在汉语中无法找到对等词。鉴于此,本文对所有正博士论文会加以说明,关于副博士论文不另作注释。的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极端主义问题”相关约200篇俄文博士学位论文和部分俄文学术期刊论文的整理归类和统计分析,梳理归纳俄罗斯学术界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法和极端主义类型的研究,并概括总结其研究特点。
21世纪以来,俄罗斯和中亚各国的极端主义事件持续增长,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俄罗斯等国法学、民族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的学者高度关注极端主义问题,并发表了不少相关论著。
通过检索俄文数据库,从2000年1月至2021年8月,俄罗斯教育部授予的博士学位论文约有200篇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极端主义问题有关。其中,检索俄罗斯国家图书馆(3)俄罗斯国家图书馆:https://search.rsl.ru/ru/search,[2021年9月2日]。和俄罗斯电子论文库(4)俄罗斯电子论文库:https://www.dissercat.com,[2021年9月13日]。的结果表明,从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与该问题相关的博士学位论文约116篇(包括12篇正博士论文)。根据俄罗斯国家最高学术委员会(VAK)官网(5)俄罗斯国家最高学术委员会(VAK):https://vak.minobrnauki.gov.ru,[2021年9月14日]。数据库检索结果,从2012年1月至2021年8月,与该问题相关的博士学位论文约79篇(包括19篇正博士论文)。
俄文文献资料统计结果表明,上述某些博士学位论文涉及到反极端主义法,此外还有专门研究反极端主义法的学术期刊论文。
上述统计数据结果表明,某些以反极端主义相关立法或法律手段为研究对象的博士学位论文的部分章节专门探讨反极端主义法。例如,弗利京斯基S.N.的法学(正)博士论文《俄罗斯打击极端主义活动(极端主义)的社会、法律和犯罪学研究》(2011)在第二章第一节中分析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活动联邦法》第一条“基本概念的界定”,并提出修改意见[1]104-110。鲍里索夫S.V.在其法学博士论文《检察监督反极端主义活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第二章第三节分析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活动联邦法》,认为该法是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法律基础,其第6-11条赋予检察官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特殊权力[2]94-108。
此外,谢尔贡Y.P.的《俄罗斯刑法中的极端主义研究》(2009)[3]、萨尔基萨夫D.N.的《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刑法手段》(2010)[4]等博士论文将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活动联邦法》也作为研究对象之一。
近年来,俄文学术刊物发表的关于反极端主义法的论文中较重要的有尼古丁A.G.(2013)的《独联体国家立法中的反极端主义问题》(《俄罗斯法学杂志》)[5]和卡里亚吉娜O.V.和布罗夫I.V.(2016)的《极端主义的概念和实质:比较法分析》(《塔甘罗格管理经济学院学报》)[6]。
尼古丁A.G.对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活动联邦法》、独联体《反极端主义示范法》和独联体其他成员国类似法律法规中的术语概念进行分析比较,指出:第一,各国反极端主义法对基本概念的界定不一致;第二,某些国家的反极端主义立法具有声明性和预防性特点,未规定实施极端主义活动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认为各国在反极端主义立法领域需要联合协作[5]99。
卡里亚吉娜O.V.和布罗夫I.V.通过比较分析俄罗斯法律、独联体成员国法律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对“极端主义”的概念解释,归纳出“极端主义”的五个特征,认为在不同情况下,极端主义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具体需考虑特定国家发展的历史特征使用不同的法律手段[6]。
统计结果表明,俄罗斯学术界关于反极端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上述约200篇博士学位论文中占最大比例,主要从不同学科多角度研究不同类型的极端主义。从数量来看,研究最多的主要是宗教极端主义和政治极端主义。
穆米诺夫A.I.的哲学(正)博士论文《社会变革背景下的宗教极端主义研究》提出:第一,宗教极端主义是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特定宗教活动,其特点是极端激进性;第二,宗教极端主义产生的原因表现在社会心理、精神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方面,除宗教自身的矛盾性质外,其产生根源在于对现代科学技术的无知,缺乏科学的世界观、政治上不成熟和经济上落后等;第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需国家和社会采取积极行动,在所有社会活动领域和不同层面查明、预警、防范和遏制宗教极端分子的活动[7]。
别尔达利耶夫K.C.的法学博士论文《组织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机构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活动》:首先,分析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机构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领域的执法组织模式和《内务机构组织防范极端主义性质犯罪的活动指南》。其次,比较分析俄罗斯联邦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立法后,对吉国1994年1月11日的《内务机构法》、2005年8月17日的《反极端主义法》和《刑法典》等提出了具体的修订和补充建议。再次,作者指出,需完善该国内务机构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组织基础,设立打击极端主义网络犯罪管理处和司法宗教鉴定委员会等。还需建立部际综合数据库,记录在该国境内外所有宗教极端主义组织实施极端主义活动的方法、手段和形式;制定工作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包括研习内务机构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组织和法律基础等[8]。
此外,从不同学科视角出发,关于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还有普罗列婕科娃S.Y.的法学(正)博士论文《俄罗斯联邦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行政法律法规调控研究》[9],奥利菲连科Y.P.的政治学博士论文《当代俄罗斯青年宗教极端主义及其遏制途径----以北高加索联邦区为例》[10],普卢日尼科夫Y.N.的政治学博士论文《现代俄罗斯的宗教极端主义:理论解读与政治实践问题》[11],马米耶夫R.Z.的历史学博士论文《1991-2008年俄罗斯联邦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历史经验》[12],杰缅季耶夫D.A.的历史学博士论文《1992-2007年北高加索地区打击民族宗教极端主义的历史经验(2008)[13]等。
《俄罗斯心理学和教育学百科全书词典》将政治极端主义界定为“政治上崇尚激进的观点和极端的方式,是政治激进主义发展的产物。”[14]
阿尔恰科夫М.К.的政治学(正)博士论文《俄罗斯的政治极端主义:本质、表现形式和防范对策》认为:第一,长期的社会经济不稳定,国家权力削弱和国家权力机构信誉下降,无控制、无监督地使用非法管理技术操纵不同社会团体的行为等因素导致政治极端主义活动增加,社会持续处于危机状态;第二,俄罗斯某些法律法规的模糊性和争议性,如缺乏认定政治极端主义活动的明确标准,造成难以获得证据材料,从而无法充分开展打击政治极端主义的执法活动;第三,建立综合性解决问题的反极端主义国家应对体系,包括借助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来配合调控所有打击极端主义的应对子体系[15]。
芭阿丽N.B.的政治学(正)博士论文《俄罗斯青年政治极端主义及其遏制策略研究》首先界定“俄罗斯联邦青年政治极端主义”的概念,认为俄罗斯社会阶层上升的困难性极大地制约年轻人获取社会资源等,导致青年中出现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体系崩溃,维护社会团结和社会认同的价值基础丧失,从而很大程度助长了青年政治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其次认为当前俄罗斯还未形成妥善的制度基础,以将社会公正原则和激励个人发展原则有机结合,将青年人的注意力从极端主义思想转向社会政治发展建设性思想;最后提出,当前俄罗斯青年的政治社会化是预防和遏制青年政治极端主义的关键因素,同时需要构建包括经济和社会文化措施在内的国家反极端主义统一体系[16]。
此外,尤尔切夫斯基S.D.的法学博士论文《从犯罪学角度对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打击政治极端主义的研究》[17],基拉斯哈诺夫H.S.的哲学博士论文《俄罗斯社会改革背景下政治极端主义现象的社会哲学分析》[18]等从不同学科和角度对政治极端主义进行研究。
除宗教极端主义和政治极端主义外,俄罗斯学术界还有博士论文以青年极端主义、信息极端主义、犯罪极端主义和少年极端主义作为研究对象。
1.关于青年极端主义的研究。俄罗斯学者尤泽法维丘斯T.A.在教材《青年社会工作策略》中将青年极端主义定义为“社会造成的青年意识发展的偏差和选择适当行为模式的失范,表现为在自我实现过程中崇尚极端的观点和行为”[19]。
拉扎列夫D.A.的社会学博士论文《俄罗斯社会转型中的青年极端主义:预防与惩治问题》认为:第一,俄罗斯社会的危机状况(主要是精神危机和社会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造成青年极端主义的现状;第二,当代俄罗斯青年极端主义与国家青年政策的失败、年轻一代的教育及社会发展进程直接相关[20]。
克托夫A.R.的政治学博士论文《现代俄罗斯青年极端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将现代俄罗斯青年极端主义划分为右翼青年极端主义、左翼青年极端主义和基于“折衷”意识形态的模糊的混合青年极端主义三种基本类型[21]。
此外,库比亚金Y.O.的社会学(正)博士论文《全球化背景社会生活信息条件下的青年极端主义》[22],里亚宾斯卡亚T.S.的社会学博士论文《从地域角度对现代俄罗斯青年极端主义的社会文化决定因素的研究》[23],萨扎诺娃E.A.的法学博士论文《俄罗斯联邦青年极端主义犯罪特征及其预防》[24]等从多学科和不同视角研究青年极端主义。
2.关于信息极端主义的研究。茹科娃O.S.的法学博士论文《打击信息极端主义的法律措施》提出,“信息极端主义是指:1)制造、储存和(或)传播与法律规定的极端主义活动特征有关的信息活动;2)为影响国家权力机构、地方自治机构或国际组织的决策,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或)计算机网络的活动,包括各种形式的精神暴力或间接身体暴力(网络恐怖主义);3)使用人们未意识到却对其心理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信息。”[25]。
乌波尔尼科夫R.V.的法学博士论文《俄罗斯打击信息极端主义的政治法律手段》[26]认为,“信息极端主义是利用信息技术,伴随各种形式的对社会心理和生理的间接破坏性影响,公开实现不合法和非法目的”。作者指出,必须修订俄罗斯现行法律法规,拓展“极端主义活动”定义和扩大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机构主体,应更明确地发挥主要的民间社会机构,特别是俄罗斯联邦社会公共商会,与国家权力机构在打击信息极端主义领域协同合作的职能和作用[26]。
玛兹伽沃伊V.E.的社会学博士论文《俄罗斯社会交际转换背景下的信息极端主义》指出,现代俄罗斯社会信息极端主义的特点是极具侵略性的“外部”全球地缘政治环境,这会造成俄罗斯的信息通信系统紧张、混乱和功能失调[27]。
3.关于犯罪极端主义的研究。赫列布什京A.G.的法学博士论文《犯罪极端主义:概念、类型、犯罪化和刑罚化问题》认为“犯罪极端主义是极端主义的一种,由俄罗斯《反极端主义活动联邦法》第一条所述犯罪活动构成,实施所述犯罪活动须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28]。
4.关于少年极端主义的研究。苏日采夫M.N.的教育学博士论文《普通中学社会文化活动中预防少年极端主义的教育条件研究》提出:第一,少年极端主义通常是指14至17岁的普通中学学生实施极端主义活动;第二,普通中学社会文化活动中预防少年极端主义的举措包括:创造反极端主义的多元文化环境;设计普通教育机构的可变事件空间;根据少年的社会心理特点,采取有区别的预防措施;使用诊断工具评估防控极端主义教育的有效性等[29]。
综上所述,基于对现有资料的爬梳和分析,俄罗斯学界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研究的特点可概括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参与研究的学科多。俄罗斯学术界高度关注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的研究,法学、民族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语言学等领域的学者都从本学科角度对该问题进行研究。二是研究成果多。从2000年1月至2021年8月二十余年来,在俄罗斯教育部授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极端主义问题相关的研究就有200篇。与此同时,俄罗斯学术界还发表了许多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的其他论著。三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丰富,类型化发展特色鲜明,与综合性研究并重。俄罗斯学术界对极端主义的类型研究分类很细,包括宗教极端主义、政治极端主义、青年极端主义、信息极端主义、犯罪极端主义、伊斯兰极端主义和少年极端主义等,所述分类几乎都有专门论著加以研究。此外,还有不少著述研究极端主义的特征、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基本原则等。四是应用研究成果多。俄罗斯学术界在反极端主义应用研究领域,成果也较多。比如,研究打击极端主义的经验,打击极端主义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措施,反极端主义有机合作的统一应对体系,打击极端主义性质的网络犯罪以及认定极端主义组织的程序等。
总之,俄罗斯学术界关于反极端主义的研究系统、全面和深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均不少。梳理和分析俄罗斯学术界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极端主义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拓展我国学术界相关研究的理论和经验视野,供相关科研学术机构和研究人员参考,而且有利于我国有关部门借鉴国外打击极端主义的方法和经验,更好地防范和遏制极端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