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责权的历史变迁、 现实偏差及政策调适路径——基于1982年以来国家、地方政策文本 及40所民办高校章程分析
施文妹、罗佳敏在《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年第3期撰文指出,举办者在民办高校创立、存续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对法律、规章制度等政策法规以及民办高校现有章程的文本分析,梳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责权历史脉络,判断应履责任与现实责任、应有权利与实有权利之间的差距,探索责权偏差的表象和原因。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责权的政策调适应明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责任范畴与健全监管机制,健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权利内涵及保障机制。
高校自治“宪章”:美国私立研究型 大学章程执行模式研究
杨羽、李护君在《江苏高教》2021年第12期撰文指出,美国私立研究型大学章程具有合理合法、公开透明、权利保障和实事求是的执行特征。大学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组织内生模式的特色:强调大学自治、多元主体参与及权责统一,具有特定的行政性和学术性。大学章程执行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执行力由接受力、变通力、组织力和协同力构成,各要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大学章程执行效力的发挥。美国私立研究型大学章程的执行模式、执行特征和执行力构成要素对于中国大学章程的有效执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论民办高校发展的价值偏离及回归
徐绪卿在《黄河科技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撰文指出,教育价值的延伸可以细分为三个层面:教育的国家价值、教育的社会价值和教育的学校价值。民办高等教育具有特殊性,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培养目标和实现路径上有很多差异。但是,无论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在办学上都不能偏离教育价值。为此,民办高校应牢牢把握教育价值的真谛,遵循教育的国家价值,掌握和运用好教育市场价值,凝聚和坚守教育的学校价值。只有将教育价值贯穿办学始终,民办高校才能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021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 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基于结果评价和增值评价的双重视角
汤建民在《高教发展与评估》2022年第1期撰文指出,本次评价的对象包括208所民办本科院校和185所独立学院,在原来发布的“侧重于鉴定功能的实力与水平评价排行榜”基础上,新增“基于发展视角和改进功能的增值评价排行榜”。研究结果显示:西京学院等民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独立学院,分别处于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科研实力排行榜前列;近五年来,阳光学院等民办高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等独立学院,分别居于独立学院科研进步指数排行榜前列;基于“结果评价”“增值评价”双重视角的考察,有利于对学校进行更为公平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