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理念视角下建筑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2022-11-23 03:32
法制博览 2022年15期
关键词:经理层监事会董事会

李 萍

仙桃职业学院,湖北 仙桃 433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确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公司治理的要求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制定股东、董事、经理层的行为准则,平衡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平衡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强调以公司的品牌、核心竞争力为立足点。ESG理念下的建筑公司治理注重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社会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等维度,关注与分析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帮助建筑公司梳理与分析其社会责任与风险,促进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的优化,切实履行建筑公司的社会责任,协调股东、董事、经理层的利益关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ESG理念下建筑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

(一)ESG与公司治理的内涵框定

ESG理念中的“E”代表环境、“S”代表社会、“G”代表公司治理。作为企业的投资策略,ESG理念广泛运用于投资市场,其迎合当前社会绿色发展的需求,以企业责任、公司治理等元素作为投资的考量因素,受到投资市场的追捧。ESG理念区别于传统的财务投资指标,是衡量一家公司是否具有投资的可行性与持续性的重要指标,其核心是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层的投资决策,注重高质量的发展。

(二)ESG理念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ESG理念最初作为投资理念出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采用的是排除性的建议,即对于不符合ESG理念的方式筛选投资标的,降低公司治理的风险。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制约关系、激励关系。[1]其中制约关系又可以称为约束关系,从投资者的视角以ESG理念评价公司的各方面决策与运营,如社会责任指标能够反映一个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态度,侧面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环境保护层面可以评价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内容中的绿色理念,防止企业只关注成本与收益,忽视可持续发展。激励关系体现在公司的管理层对于ESG理念的认同,ESG理念中的环境、社会责任因素属于非财务指标,这些因素融入公司治理中,能够对公司的决策起到监督、激励的作用,能够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公司对于ESG理念的认可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而这些决策对公司的股东利益产生影响。ESG理念中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符合公司的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促使公司对于股权结构安排、经理人的选择等进行调整,促使经理人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公司社会形象的维护,实现股东与经理人利益统一。

(三)ESG理念中的公司治理情况

从立法上看,我国新修订《公司法》强调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作为营利性组织,其同时具有社会性。《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在治理、运营的过程中需要弘扬公司的社会责任。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一条对于董事、监事制度的规定中,亦提倡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从实践上看,ESG理念强调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要求公司治理过程中需要关注环境变化、社会责任的履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的议题关注度得到提升,节能减排、公众安全、职业健康、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不断加入ESG理念中,明晟指数(MSCI)公开中国股市中公司治理的评级,只有8%的企业公司治理领先于同业的其他企业。可见,按照ESG理念分析当前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存在诸多的问题。

二、ESG理念下建筑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公司治理需要解决的是企业的权力分配、权力行使的关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如何平衡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关系,如何约束与监督管理层,从而保证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与控制成为难题。[2]ESG理念下赋予建筑公司更多的责任,但是同时建筑公司的公司治理过程中缺乏ESG理念,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一)ESG理念下建筑公司的董事会缺位

全球各大证券交易所几乎将ESG指引作为上市公司准入交易市场的重要标准,如中国香港的联合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从2021年开始需要对董事会在ESG管理中的角色、内容予以明确。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我国的大中型建筑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大,董事会的决策直接影响公司的投资方向,建筑公司的投资主要是凭借董事会的成员经验,缺乏ESG理念引导。虽然碳中和等政策的引导下要求建筑公司等企业需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投资理念,但是建筑公司中较少有企业关注绿色发展。建筑公司的企业章程中缺乏ESG理念,部分大中型建筑公司的公司制度中明确绿色投资、绿色建筑的工作内容,但是仅仅提出口号与宣传,董事会缺乏事实绿色建筑、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职责。同时,建筑公司是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建筑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没有落实。建筑公司的董事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关注少,董事会在社会层面的管理缺位,缺乏以消费者社会利益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二)ESG理念下监事会的监督流于形式

建筑公司的监事会是对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主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建筑公司中的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具有分散性,小股东的利益容易被忽视。我国的公司股权结构中采用“一股一权”的制度安排,大股东拥有的股权比例高,小股东难以借助投票权做出利于己身的选择,在公司的重大决策或者经营投资活动过程中,难以有效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行为。[3]目前建筑公司的监事会缺乏ESG理念,难以从股东利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视角关注董事会、经理层的行为。部分建筑公司中的监事会虽然会对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的情况进行监督,但如果建筑公司出现并未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履行的情况不理想时,监事会较少会进行持续、深入调查、追责,也较少会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导致ESG管理的理念在建筑公司经营过程中流于形式。

(三)经理层的业绩考核缺乏ESG理念的融入

建筑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的政策,将绿色建筑融入公司的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发展的理念,能够让公司的投资经营产生更多的环境效益。但与此同时,建筑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绿色建筑的实践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公司的经理层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少,在投资项目经营考核指标中较少融入ESG理念的元素,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注少,对于经理层的业绩考核更多侧重投资回报率。在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开展上动力不足,经理层较少能够将业务与社会公益结合,建筑公司的绩效评价与经理层的业绩考核脱节,KPI考核中并未注重ESG理念,公司的管理层考核指标并未有绿色建筑的履行要求,使得管理层缺乏主动实施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三、ESG理念下建筑公司治理的完善建议

建筑是节能降碳的重点领域,截至2020年我国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6亿平方米,在减少碳排放上做出巨大的贡献。ESG理念下要求公司的治理侧重关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于建筑公司而言,绿色建筑发展的理念要求公司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绿色建筑建设、运营以及激励的机制,实现建筑的环境无害,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董事会层面融入ESG理念

《公司法》中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上,提倡尊重公司的自治。不同的治理结构下董事会的职权存在一定差异,我国的企业一般采用三角结构,即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角制衡,ESG理念中对于公司董事会的评价指标是:董事会具有独立性、董事长与CEO职位设立分离、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在公司治理的视角下公司的董事会领导职权设置存在较大争议,有的公司采用董事长与CEO分离的设计方式,有的公司采用两个职位合一的设计方式,从ESG评级的得分要点上看,采用二职位分离的方式,有助于公司决策权的科学性。[4]同时,ESG评价中对于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性提出要求,董事会成员具有法律、环境、人权、劳工等背景的成员,公司的ESG评分得分较高。

首先,建筑公司需要优化董事会人员的结构。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公司的决策关注环境因素,董事会作为建筑公司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的性别结构、专业背景等影响职能发挥,建筑公司通过优化董事会成员,确保独立董事的数量基础上,保障董事会成员从业背景多元化,鼓励具有社会工作、环境等从业背景的人员担任董事,能够在公司决策时更加关注环境与社会责任,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

其次,成立建筑公司ESG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是建筑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但是同时董事会的投资决策需要交由经理层执行,董事会需要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通过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的方式,决定建筑公司的ESG重大的议题,公开董事会参与ESG管理的过程。ESG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小组,按照ESG理念中的要求拟定建筑公司年度的工作计划,评估建筑公司执行ESG管理的流程,将ESG管理理念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关注“碳中和”的发展要求,建筑公司的ESG管理委员会需要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与要求,增进建筑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与环境保护的使命感,走绿色建筑的发展道路,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建筑公司的董事会需要明确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结合ESG评价指标的要求,了解建筑行业ESG管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治理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加深公司对绿色建筑的理解,强化自身专业性,围绕绿色建筑、绿色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不断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决策流程,提高效率。

(二)以ESG理念捋顺建筑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公司法》中规定监事会属于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监督,但建筑公司的公司治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监事缺位、监督的效果流于形式的情况,监事对董事、经理层的监督不力,公司治理的三角结构出现失衡的情况。因此,需要捋顺建筑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一方面,以ESG理念融入建筑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ESG评价指标中要求公司需要遵守商业道德,建立完善的反腐败、举报制度、纳税透明、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等,公司的监事会在执行监督职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ESG因素的影响,定期对董事会、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监督与评价,防止其出现腐败与贿赂行为。[5]监事会需要在日常的公司决策行为中加大监督检查,对于公司的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时要督促整改。

另一方面,按照ESG理念的要求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ESG评级指标中明确要保障监事会的履职独立性,建筑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的金额大、投资的周期长,资金容易出现回转不及时的情况,同时也容易出现业务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部分建筑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是股东与职工代表,由于利益的牵扯,独立性受到限制,因此需要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需要由专业人员担任,且充分参与到公司的决策活动监督中。建筑公司的董事会需要建立高效监督机制,如财务监督、业务监督机制,做好董事会成员与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监督,做好任职审查,对离职的高管人员,需要做好离职的稽核,确保股东与企业的利益。

(三)以ESG理念构建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ESG理念融入建筑公司的经理层业绩考核中,能够引起建筑公司的经理层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注,而且能够让经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目标保持一致性,有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ESG理念下要求建筑公司关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履行,“十四五”规划我国提出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建筑公司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筑行业属于高量碳排放的行业,具有资源消耗大、污染程度高、建造方式粗放的情况。ESG理念下建筑公司需要走绿色建筑的发展道路,从建筑材料、施工、运营维护等方面推进建筑全产业链的绿色低碳发展。将ESG理念融入建筑公司的经理层业绩考核指标中,在项目的考核中融入节能、降耗材的指标,对于实现零碳建筑、近零碳能耗建筑的项目,对经营者实施一定的业绩激励,能够促进经理层按照ESG理念的要求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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