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鑫
近年来,典型案例工作得到各级检察机关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典型案例是办案成果浓缩的结晶,是生动具体的法治,我们一定要重视典型案例的价值和意义。笔者通过阅读发布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负责典型案例征集期间发现的问题,总结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将一些普遍性问题及写作技巧进行归纳并探讨。
关键词的作用在于提纲挈领,让读者一眼就能看出案例写的是哪方面内容,有什么推广意义。因此,关键词一般是围绕案件类型、主体特征、案件特点、争议焦点、履职方法、办案规则、社会效果、案件走向等方面,选取针对性强的词汇进行概括,以3-5个为宜,注意避免使用大而笼统的概念和法治口号。
根据写作经验,个人认为可以在案例初步写好之后再归纳关键词,通过全文的思考和写作,对案例的核心和关键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这样归纳出的关键词更精准,避免了草率定下后又反复修改的问题。
案例要旨相当于从案例本身提炼出的司法规则,行文风格和作用类似于司法解释,是典型案例的精华所在。因此,这部分要紧密结合案件的性质和意义,提炼出可供同类案件参考乃至参照的法律规则和工作规则。法律规则包括罪与非罪、案件定性、构成要件等,如对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清晰情况下的法律适用、证据取舍、数额认定等等。工作规则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认定事实、证据运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的规则。
通过案件办理及说理,找出一条经证明可行之路且提供充分论证,供同行借鉴参考,这就是典型案例发布的价值和意义,也是要旨部分重点提炼的内容。其他还有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手段和方法、新型首例案件的成功办理经验、案件办理取得的社会效果等,这些都是要旨提炼的对象。要旨部分字数不宜过多,结合案情以50-200字为宜。
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不同于起诉书指控部分,起诉书的作用在于指控犯罪,事实部分写作首先要求充分全面,精练并不是其优先考量因素。相比之下,典型案例中基本案情的作用是解说案例,事实部分不是写作的重点,必须具有高度概括性,精练是其第一考量因素,所以一般不能直接复制起诉书内容作为案例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要与案例要旨具有高度关联性,起诉书中与要旨关联性不强的人和事都可以省略,不能出现“具体事实分述如下”字样。列举被告时,一般情况下只需姓名即可,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前科等结合案件需要择要注明。与要旨联系紧密的事实如果起诉书中没有体现或者体现不够,则应当酌量增加相关内容。
检察履职部分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时所做工作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前介入案件、审查案件发现问题、退查提纲的写作、争议事项的汇报和研讨、侦查监督(追捕、追诉)、实地勘察、争取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出庭公诉发表意见、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等。这部分既可以根据案件发展阶段来写,也可以提纲式写作,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写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履职过程叙写要具体,比如审查发现什么问题,退查需要补侦的内容和必要性,走访协商了哪些单位和个人,现场勘查有什么发现,发出检察建议的内容和效果等,不能宽泛地谈过程,要有具体对象和内容。
二是写作的语言要中性平和,避免自卖自夸式的宣传以及对其他机关和部门的贬低。
三是检察履职过程可以适当进行艺术性的加工,但要杜绝无中生有、浮夸现象。正如老舍在《骆驼祥子》里描写北平盛夏的酷热,却通篇没有一个热字,我们写典型案例也要借鉴这种方式,用平实的语言陈述检察履职情况,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履职部分最后要附上阶段性办案结果,比如批捕、起诉、不起诉、判决结果、监督撤(立)案等,人数较多时,可以归纳为被告人分别被处以幅度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部分是对案件办理效果和经验的总结,可以视为对关键词和案例要旨的扩展,这部分主要围绕案件价值意义、履职手段、提炼的规则展开,一般以2-4段为宜。
典型意义归纳要义在于给同行创制了可供参考参照的规则,并提供一个带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工作路径指引。既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这部分原则上就不宜再出现“本案中”的字样。在谈到履职方法时,应使用法言法语根据案件特点对这一部分进行陈述,并具有可操作性强、可复制性强的特征。
典型案例一般分为四类:重大案件、新型案件、法律适用有争议创制规则的案件、办理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目前典型案例素材中以重大案件和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居多,创制规则的案件偏少。创制规则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遇不可求,纵观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发布的案例,很多规则其实就是根据时代变化结合法理情理对法律条文适用进一步的厘清,只要用心探索,创制规则并不难。
典型案例是衡量办案水平的重要尺度和标杆,撰写案例本身也是提升办案能力的重要途径,只要在办案中勤于思考,多看多练,定能推动典型案例写作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