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又,彭聪聪
(1.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2. 绍兴文理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家庭“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1]532。家庭不仅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集合,也是每个人身心成长的摇篮。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2]
家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社会形态发展密切相关。马克思借摩尔根的话指出:“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 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3]41与此同时,马克思还区分了三大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4]52不同的社会形态指向不同的家的形态,“人的依赖关系”社会对应着传统社会的有根之家,“物的依赖关系”社会对应着现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失根之家,“个人全面发展”社会对应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制度正义之家。
在传统社会中,农耕经济决定着人具有固定的土地。在固定的土地上,人们实现了对家的建构,并形成了独特的乡土情怀。家是建基于土地上的稳定,它孕育了人们安土重迁的观念。
土地是人的生活来源。人通过耕种进行谋生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对在乡下的人而言,“‘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5]7。离开了土地,他们便无从生活,因而他们与土地是紧密相连的。土地决定了家的根性,有了土地,家庭才得以稳固。
在农耕活动中,土地的相对固定归属性质决定了传统家庭的分工属于自然分工。传统社会中的家庭分工是原始且稳定的,不同的家庭成员根据其生理属性,通过观察自然规律,安排农业生产和渔猎活动,进行“男耕女织”等土地耕作和简单粗放的手工业劳动。人改造自然的活动呈现出了一定的能动性,但这种能动性局限于受自然和血缘共同体支配下的“自然生产”,家庭的流动性较弱。家庭成员依赖建立在自然血缘关系和父权制之上的家长。人依赖土地,依赖自然且依赖家长。日常生活在这种关系中逐渐稳定化,若非战乱等生存危机,人不会轻易地离开故土。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5]48
固定的土地格局和角色分工决定着传统家庭必须子嗣相传以承家业衣钵,这便产生了“宗”“孝”的伦理意识。“宗”是实现“祖先-我-子孙”的生命延续,即传宗接代,把血脉世代传承下去。“‘宗’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传承过程本身。只要子子孙孙无穷匮,‘宗’就是永恒。故,父子一体的意义,不是指肉体之身,也不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的人格,而是上溯祖先下至子孙的‘宗’。”[6]82“孝”则是主动赡养父母,遵从父母意志,完成延续“宗”的绝对义务。这样,由“孝”而“宗”的伦理使命则构成传统家庭成员由横向新陈代谢转向纵向生命延续的价值链条,实现其对索然无味生活的超越,即“过日子”不再是纯粹的指向日常操劳,而是“有条不紊地生产出新的家庭”。生命的完善正是传统家庭生活的内在根性,它为传统家庭成员提供了活着的意义,赋予他们以存在的神圣价值,诚如“做孩子的要服从家长的安排,做父母的要为儿子操心,做爷爷的要向列祖列宗交代。离开家庭,离开‘过日子’,生活变成‘煎熬’,人生就无所寄托”[6]90。
固定的土地格局影响和塑型人独特的自然时间与自然空间。人们的时间观念是循环的自然时间,人与自然起息生灭; 人们的空间观念是自然空间,自然空间塑造了人独特的人际关系和家族、人情、礼仪等往来关系。在自然时空视阈下,人们过着循环往复的农耕生活,繁衍后代,带有原始的有根性。
自然规律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人的生产生活时间与自然时间同步。一方面,人顺应四季循环安排生产活动,依据日月之行制定作息时间。人们把自然当作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去尊重,结合四季变换与生活经验,注重物候的季节迁移,制定“农时”以进行农业采集,顺应“时令”以进行政治活动; 在天象运行所创造的自然时间环境之中,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参照“月” “星辰”来“观象授时”。人在依据自然时间安排家庭活动的同时,所进行的家庭生活也具有规律性。另一方面,家庭中世代人的生长周期是类似的。在同一片土地上,前辈人依据祖先的生活蓝本在自然时间中生老病死,后辈人则依据前辈人的经验、规范、价值等继续生活——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固定的土地格局形成了一定的空间秩序和相应的家庭秩序。由于耕种、合作、安全和传承等因素影响,一代代农民选择在某地聚居,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村落,这决定着传统家庭的生活世界必然是熟人社会。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5]42熟人社会多由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家(宗)族所组成,不同的家族的成员或是姻亲关系或是宗亲关系,呈现出由小家庭到大家庭的社区网络格局,这决定了维系熟人社会的秩序不是法律,而是礼制、人情和长老统治。
首先,礼制规范着家庭和家族秩序。一则,“礼”既是“组建家庭的原则”,又是“如何使家庭生活具有价值的原则”,更是“家庭被组织起来的根本理由”[6]12; 二则,家庭(家族)成员总会以礼相待,父待子以慈,子待父以孝,夫待妻以爱,妻待夫以敬,兄待弟以悌等,“礼”内化为家庭成员的角色伦理,促成其安身立命。
其次,在土地影响下的自然空间形成了传统的人情社会。人与人之间依靠情感维系,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话语代替文字。乡民之间能够直接交流,因而他们的情感交互不必借助文字的间接传达。一个地域有一个地域的方言,一个社群也有一个社群的“行话”,甚至于表情也时常取代话语,只要二人会面,便能知晓对方的想法。
最后,长老统治确保了传统社会一定区域内的公平正义。人们在同一片土地上生活,在固定、孤立的空间里,很少会与外人接触。群体生活中人与人不免形成冲突,这便需要村里或家族中的长老加以衡量以维持村社的基本秩序裁决。乡中长老作为权威人物,拥有从道德和教化的角度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的权力,因此,往往使人信服。
固定和有序的时空格局,不仅影响着人们的交往关系,也塑造着他们的信仰。家庭的生命伦理意识不仅体现在现世,也体现在鬼神的世界。宗教信仰构成家庭成员寻求生存意义的另一处寓所。有学者概括,传统家庭成员的宗教活动大致分三类:一是祭祀祖先的活动,二是祭祀神灵的活动,三是风水、生辰八字与命运福报等某些神秘、超自然力量的活动。[6]122对传统的人而言,祖先虽身已死亡,但灵魂犹在。死亡不等于消灭,而是从存在的状态转化为超验的状态,为现实的亲人提供存在的慰藉。这样,“生前与死后并无道德和价值上的高下之分,生时为人,死后为鬼,人与鬼都在‘宗’的伦理体系中获得意义”[6]121。丧葬仪式、上坟、家庭祭拜等祖先祭祀活动不过是沟通此岸者与彼岸者的桥梁媒介,即祖先只不过是在另外一个世界与子孙同在,是未在世的亲人。同时,鬼神亦行使着赏善罚恶的职能,它规制着人们的言行举止,亦充当着抹平他们现实苦难、安抚其精神的慰藉者。
如果说土地是家庭形成共同居住和经济协作所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它同样为家国情怀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农耕经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家族制度的重要地位,宗法制度下家族成员的地位可以由血缘九族制或血亲五服制区分,所形成的家族共同体在生产、生活上实行互助合作,并在公共地的建筑上实行“基层民主制”。在宗法制度的影响下,一个朝代通常为一姓家族所统治,王朝的更迭往往代表着新旧家族的兴衰。
古代中国“家国同构”的特征正是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上的共通性所塑造的。对此,毛泽东指出:“社会中(说国家中似较妥当)君与臣的关系,反映了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一切国家(政治)都是经济之集中的表现,而在封建国家里家庭则正是当时小生产经济之基本单元。”[7]进一步讲,因为家庭发生于国家之前,君臣关系正是父子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将“小家”即个体家庭层面中对父母的“孝”转移到“大家”即国家层面,也就有了对君主的“忠”。换言之,齐家之术同时也是治国之策。在自然情感的基础上,人们不仅爱自己的“小家”,也爱邦国的 “大家”,秉持着自发的责任感,对他人乃至天地万物保持着丰富的情感和崇高的敬意。在以人为家,以国为家,以天地为家的道路上,人无论行至何处都有迹可循,有根可依。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体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异化分工的出现导致家庭内部角色的变化和家庭矛盾激增。
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传统社会所关联的“亲密”家庭关系和封建家长统治被新的生产方式所摧毁。自然分工已无法满足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要求,转向了异化分工,这成为导致现代资本主义家庭“失根”的重要因素。
首先,异化分工导致了家庭角色的变化。在传统社会,土地的家长归属关系决定着“男耕女织”式的自然分工模式。有土地,家庭成员就有生存之源,不至饿死。但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土地的资本化使大量农村家庭丧失供养之源——或是被剥夺,或是被驱逐——农民被迫涌入城市成为一无所有的工厂工人。马克思曾说:“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做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8]823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人口过剩和资本主义供需规律决定着资本家只会付给工人最低和必要的工资额,即“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费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够养家糊口并使工人种族不致死绝的费用”[1]115。但对剩余劳动的贪欲又决定着工厂主更加愿意使用机器和雇佣廉价、温顺、听话的妇女和儿童。马克思曾揭示道,机器的使用是“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8]454。
其次,异化分工引发了更多的家庭问题和矛盾。恩格斯揭示道,异化分工“把强制劳动的这种使人动物化的作用增强了好多倍”。由于感受到自己的非人境遇,工人或是安分守己,得过且过,或是玩世不恭,酗酒,追逐女人,恶习满满。[1]431-432这种强制而混乱的社会秩序“使得工人几乎不可能有家庭生活。……引起了无休止的家庭纠纷和口角”,并且对他们的孩子的道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1]443。丈夫和妻子没日没夜囿于高强度的劳动,不仅不可能拥有简单幸福的家庭生活,争吵不断,而且更无暇顾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未成熟的儿童因受不到陪伴、管教和教育而过早地走进工厂成为廉价的童工。极度恶劣的工作环境和超长的工作时间摧残了他们的身体、精神和智力,引发了他们的各种身心疾病,甚至未老先衰或早夭。由于没有爱,长期重复性的机械工作,生活贫困,这些童工家庭意识淡薄,叛逆,不顾双亲,从小便染上各种恶习,甚至犯罪。
随着钟表的出现,自然时间被机械时间取代。马克思指出:“钟表提供了关于自动机和在生产中采用自动运动的观念。与钟表的历史齐头并进的是匀速运动理论的历史。” 因此,“在商品的价值具有决定意义,因而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具有决定意义的时代”,钟表与时间已紧密关联[4]338。钟表规定了社会时间,将一天划分为二十四个小时。它不仅掌控着现代人的生活,使人对时间的感知精确到了每分每秒,也作为资本主义工业时间的基础,成为度量工人劳动的标准。工人的时间包括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自由时间是实现个人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贪欲表现为渴望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8]274。资本家在创造自由时间的同时,也将工人的自由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实现了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夺。
人被置身于机械时间中,也被置身于异化空间中。城市相较于乡村的聚集优势,也使它“优先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空间化象征符号”[9]。资本主义工业化城市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借工业机器、工业制度、工业时间所塑造的物化空间。在这一异化的空间场域,资本主义工厂“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机器怎么运转,工人就必须怎么运转,机器运转多久,工人就必须运转多久,如果工人偷懒迟到或者离走,那就得受罚被克扣工资或被法院判刑。工厂劳动的物质条件却是“人为的高温,充满原料碎屑的空气,震耳欲聋的喧嚣等等,都同样地损害人的一切感官,更不用说在密集的机器中间所冒的生命危险了”[8]488-491。工人家庭成员的居住环境也极度恶劣。工人居住区“排水沟最坏,交通最差,环境最脏,水的供给最不充分最不清洁”,在阴森、潮湿、狭小的居住间内,“男人、妇女、儿童夜晚挤在一起。……这些住房供水不良,厕所更坏,肮脏,不通风,成了传染病的发源地”[8]757-762。
马克思曾说:“在商品世界里……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10]私人所创造的劳动产品的有用性必须反映在该产品用于交换过程的使用价值上,即生产商品便代表积累潜在的财富,商品越多,潜在的财富便越多。这样,商品便成了一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货币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夺目而耀眼的表达。马克思指出,似乎只是“因为这种商品是货币,其他商品才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货币的魔术就是由此而来的”[8]112-113。货币代表着私人利益,谁占据货币,谁便能获取更多的私人财富。
在商品,尤其是货币拜物教的影响下,人和人的关系彻底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即“一切资产阶级关系都镀上了金或银,表现为货币关系”[11]。这样,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则是一种财产关系、金钱关系,“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马克思就毫不留情地揭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12]由传统家庭所维系的家庭信仰进一步被金钱和货币所摧毁,“只要还存在着资本权力,所有的东西——不仅是土地,甚至连人的劳动、人的个性,以及良心、爱情和科学,都必然成为可以出卖的东西”[13]。金钱和货币贬低了以往一切的道德、教养和文明,剥夺了每个人本该拥有的精神生活,使得资本主义社会家庭成员将货币视为唯一可供信仰和追逐的对象。
在传统社会形态下,传统家庭虽然有根,但并不是建立在互爱、独立的基础上,而是源于门当户对,源于土地供养,源于家长制的罩护。在这个阶段,人独立自主的实践活动是无法实现的。人的发展是不全面的,间接的,但这种原始的发展比资本主义“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4]138要更为崇高。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有了货币,现代家庭就能够实现独立。然而,现代家庭的独立,是人格的独立,更是货币的独立。现代家庭依附于货币,没有货币就无法生存。构建在货币之上的家庭难以有稳固的生存基础,难以有维系家庭关系的信仰,长期处于不确定的危机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则扬弃和超越了前两种社会家庭形态的缺陷和不足,为家庭正义和根性的实现建构了更为真实而正义的环境。
制度正义是家庭正义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制度正义才有家庭正义,家庭正义只是制度正义的延伸。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家庭成员的发展也离不开制度,“制度真实地影响、制约、塑造着人们的活动,为人的活动提供规则、标准和模式,将人的活动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为人提供了从事活动的实际空间”[14]。
一方面,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为家庭正义的实现建构更为公正的制度环境。具体表现为,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在维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和区域协调方面展现出显著的优越性,避免了资本主义矛盾积累所引发的周期性经济危机; 在政治上确保民主、自由、平等的实现,防止由资本主义多党制和普选制所引发的极端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争端,抑制了政党纠纷、恐怖主义与国家分裂等现象; 在文化上消除了资本主义的虚假意识形态,形成了属于人民的、大众的、民族的新文化,构建了规范和引领当代人行为实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社会主义制度正沿着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不断前行,进行自身的优化和改善。这样,家庭正义便具有了优渥的土壤。
另一方面,共产主义制度将彻底实现家庭正义。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1]185共产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这便必然导致一切造成人异化的经济关系的消失,从而又导致商品货币消失、阶级消失、政权消失。这种社会占有只是联合起来的自由个体的个人占有——在生产力尚不发达阶段,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等量交换劳动; 在生产力高度发达阶段,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必然促成家庭正义的实现。
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1]689-690社会将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失业现象,通过城乡融合为家庭提供生活物资、住房、医疗、教育、卫生福利等物质保障。这样,家庭成员就不必囿于物的依赖关系而拥有了完全而纯粹的独立人格,能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家庭共同体的精神提升。
时间的解放是家庭解放和家庭正义实现的前提。马克思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15]只有拥有自由时间即劳动时间之外的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及宽裕的自由空间,人才能在自我实现的基础上塑造幸福的家庭。
在社会主义社会,各个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为人民争取更多的自由时间做了巨大努力。1866年9月在日内瓦所召开的国际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就根据罗伯特·欧文、马克思等的提议,要求实行“8小时工作制”; 巴黎公社运动则直接以“劳动解放”作为出发点,通过阶级斗争避免工人的劳动时间被少数人所占有; 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政权成立后,于1917年11月11日率先颁发了《8小时工作制》法令。在我国,1949年所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2条规定:“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建筑业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规定》。1994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同年7月5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8小时工作制上升为法律。[16]1889当然,社会主义社会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只是为家庭成员维护劳动权利,捍卫劳动时间提供制度底线。人民愿意勤劳兴家,也可以工作更长时间,因为社会主义也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制度。
社会主义社会也捍卫人民的空间权利。社会主义是公有制社会,它所建造的各种建筑、学校、医院、社区、运动场、生活设施、交通、能源、通信等一切公共场所都是隶属于人民的“公有化”空间,是服务于人民,不是剥削人民的。社会主义所营造的政治空间是风清气正视域下的自由民主,所营造的经济空间是公正平等视域下的全面小康,所营造的文化空间是文明和谐视域下的道德精神提升,所营造的社会空间是共建共享视域下的民生幸福,所营造的生态空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阈下的天蓝、地绿、水净。
在共产主义社会,一方面,家庭成员将拥有充分可支配的自由时间。马克思指出,当自由时间进入劳动中,“作为自由时间的基础,而取得完全不同的、更自由的性质,这种同时作为拥有自由时间的人的劳动时间,必将比役畜的劳动时间具有高得多的质量”[17]。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高度发展,家庭成员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自愿支配时间而获得自身的独立; 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将拥有更加自由宽裕的生活空间。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1]537此时,空间对人个性发展的限制完全解除了。
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者们为妇女解放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对有关妇女的立法进行了变革,纠正了有关离婚、非婚生子女等法律上不平等的问题。列宁指出,若要使妇女取得与男性的同等地位,“就必须有公共经济,必须让妇女参加共同的生产劳动”[18]。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956年10月,毛泽东在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到妇女参政问题,指出参加政府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人数应当提升,“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百分之五十”[19],强调用宪法来保障妇女权利。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也指出:“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20]相较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妇女地位已有很大提升,男性不再对女性有着绝对支配的权利,女性也不再仅仅作为男性的附庸而存在。更多的妇女进入社会生产和公共劳动中,为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在共产主义社会,男女将实现平等的主体性,即男性是主体,女性也是主体。黑格尔在其主奴辩证法中指出,一个压迫人、剥削人的人只可能是主人,但不可能是主体; 同样,一个被压迫、被剥削的人只可能是奴隶,也不可能是主体。在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社会,异化的生产关系往往造成女人依附男人,儿童依附于父母,在这种关系视域下,男人不可能是主体,妇女、儿童也仍然不可能是主体。相反,共产主义制度则通过对既往主奴异化交往关系的扬弃而实现了男女主体性,即家庭各成员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而享有主体地位和主体权利。在这样一个社会,“每一个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21]。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为家庭正义的实现建构了科学正确的义利观,推动了家庭伦理的正向发展,塑形了温情有义的社会主义之家。社会主义不是不提倡物质主义,而是反对一味提倡物质主义,物质的强调要以家庭情感、家庭伦理为基础,先义后利。一方面,“义”是“利”的基础,“义”反映了社会主义家庭正义建构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诉求。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社会,在家庭正义建构方面,积极传承传统社会家庭根性的正面要素,提倡以相爱相亲为基调的家庭伦理; 又吸纳借鉴现代人文精神的感性主义和理性主义,提倡家庭成员人格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爱戴。另一方面,“利”不能脱离“义”,在物质利益面前,于“大家”,应当将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并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 于“小家”,则应将家庭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兼顾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家庭是感情存在的地方,亲情是首要的,亲人是重要的。社会主义之家于资本主义之家而言,更能展现家的本质,巩固两性关系,去蔽人的孤独,罩护人的存在,实现人的栖居。
在共产主义社会,家庭的组建和维系以男女互爱为前提。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立在资本上面,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22],是权衡利害的婚姻关系。相反,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两性平等,男女不再以物质利益考量对方,而是因相互爱慕组建家庭。恩格斯指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3]95这就是说,在共产主义这一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将彻底扬弃社会的外部干预而演变为男女纯粹的私人关系,即他们结不结婚,组不组成家庭,将完全以互爱也就是彼此爱慕、眷恋、倾心为出发点,并且这种爱慕是强烈和持久的。当然,这也并不是说男女不可离婚,而是说互爱是婚姻家庭产生的唯一前提,男女双方若不再相爱,则要经过慎重而成熟的考虑——因为成立家庭是一件大事,解散家庭也是一件大事——且非不得已才可离婚,并且“只能用最委婉的方式”结束婚姻。[23]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出发研究社会形态发展和家的演变,一方面要考究出家庭存在的根性问题,即不同的社会形态到底构建出了怎样的人类之家; 另一方面又要为当代人类社会家庭正义的实现提供构建的思路和方案。
家庭既是夫妻、父母、子女的集合,又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3]70。人类组建家庭,一是形成生产力,实现物质资料积累,满足共同体成员的生活需求; 二是通过生育实现生命的生产,达到生命的延续,让私有财产有所继承; 三是满足情感、性、交流等基本生理和精神需求,维持人体健康发展; 四是去蔽孤独,让与生俱来的“脆弱个体”有所归依和安顿。从家庭史看,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交往关系限制,人类家庭历经群婚制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这既展现出家庭发展的阶梯性,又表征出男女阶级地位的变化。
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来已经出现了海德格尔所说的现代人“无家可归”的状态。当代西方著名作家和文化评论家温德尔·贝里(Wendell Berry)指出,当代资本主义正在经历社会瓦解,它的家形态正处于如下境遇:离婚、性病、谋杀、强奸、债务、破产、色情、水土流失、少女怀孕、孩子失去父母、儿童自杀、公共托儿所、养老院、疗养院、有毒废料、水土和空气污染、政府保密、政府撒谎、政府犯罪、公民暴力、吸毒、性滥交、堕胎被视为“节育”、垃圾的爆炸、绝望的贫困、失业、不劳而获的财富等。[24]36-37“无家可归”恰恰成了现代西方人的生存状态或生活方式。[24]38与此同时,我们国家尽管为家庭正义的实现建构了公正的制度环境和文化土壤,但是由于发展生产力,发展市场经济,实行对外开放,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也出现了类似于西方人“家园”失落的现象,许多都市人出现了莫名的疏离和焦虑。
习近平总书记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2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切改革和建设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千千万万家庭的圆满和幸福。社会主义制度正义尽管实现和保障了普遍的家庭正义,但这只不过是底线,囿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个家庭具体情况差异,它又不能完全保障每个家庭都必然和睦美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家庭建设,在社会主义这一大制度背景下: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夯实众多家庭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为其提供更加良好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物质条件; 不断建立和完善促进家庭发展的制度体系,保证每一位家庭成员的基本权利; 不断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树立家庭典范,激励每一个公民的家庭意识、家庭责任等。
无论怎样说,社会主义制度土壤下的家庭建构要比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土壤下的家庭建构更为优越。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世界百年以来发生的最大规模、最严重、最具破坏性的传染病,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短短几个月内便成功控制住疫情,维护了亿万家庭的根本安全和利益。相反,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新冠肺炎的大流行、大爆发——单单美国累计病例就已超8 000万例——造成了无数家庭的破裂和伤痛,再一次印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西方国家要构建后现代人类的家庭文明就必须积极学习和借鉴中国家庭正义的建构方案和经验。中国的家庭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优于西方家庭文化的,要解决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困境——尤其是家庭困境——就必然要到东方社会寻找根系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