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女童的发展和挑战
——基于2011-2021年中国女童研究的文献分析

2022-11-23 01:23宋月萍王若霖吴昕阳
妇女研究论丛 2022年3期
关键词:女童儿童研究

宋月萍 王若霖 吴昕阳

(1.中国人民大学 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2.3.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 100872)

一、引言

女童的生存、健康、安全、受教育状况和改善女童发展的实践一直是中国政策关切和学术研究的重点。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女童群体的发展状况已有了较大改观,但老问题呈现出新的特征,新问题也端倪初显。随着“关爱女童”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女童权益、提高女童福利水平的政策和公益行动的实施,中国出生性别比整体下降,女童失辍学问题得到缓解,但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仍因地区、城乡、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等的差异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近十余年来,学者对这些“老问题”的研究愈发深入,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关注整体状况到关注重点地区和领域;第二,从梳理现象到挖掘原因;第三,从研究宏观显性性别差异到研究微观家庭资源分配等更深层次的歧视。总体而言,早期研究更倾向于比较男女童间的各类生存发展指标,有助于从整体上看到女童发展“是什么”的现状,但缺少对深层次“为什么”的分析。近十余年的研究逐渐以女童为主体,突出女童自身在生存与发展中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女童各方面的处境和需求进一步受到重视。在儿童发展的基础之上构建女童友好的社会环境成为研究“怎么办”的目标。

过去十余年,人口流动加剧和信息技术进步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刻的改变,同时对女童发展提出了三大挑战。首先,大规模城乡流动催生了庞大的留守女童和流动女童群体,乡土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损害着留守、流动女童的健康、安全和发展方面的权益,近些年包括性侵、校园霸凌、虐待在内的针对女童的暴力事件增多,构建防范和惩戒双管齐下的司法制度和政策框架成为研究重点。其次,数字时代转型中,固有的偏见和社会文化规范限制了女童在数字技术能力培养方面和在相关学科和领域的表现,如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从而限制了女性从数字转型提供的机会中获益。再次,过去十余年互联网迅猛发展,使得信息全方位渗透至日常生活,儿童群体通过网络与信息生产者互动,传统的性别观念更可能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放大,对女童的自我认知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女童问题不仅是儿童与女性问题的简单交叉,而且是根植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冲撞及融合,女童研究也不是单一学科的课题,需要诸多社会科学学科共同关注。近十余年来,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和医学等都对女童发展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而多元学科背景为深入了解中国女童的发展状况提供了较为开阔的视野。通过对近十余年来社会科学领域女童问题研究成果的分析,能够大致把握中国女童问题的研究发展趋势,评估中国女童的发展现状。

二、新时期中国女童问题研究概况

本研究的分析对象以中文期刊文献为主。在“中国知网”的高级检索功能中,使用“主题”“篇名”“关键词”“摘要”分别精确检索2011-2021年发表的以“女童”“女性青少年”“性别”和“儿童”等为主题的期刊文献。为更有效地通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管窥中国女童的发展状况,本研究剔除了由于检索关键词的模糊性而检索到的不相关文献,再剔除篇幅过短质量过低的文章、理论性较低的非实证类文章、重复性较高的综述文章和纯医学类文章等。清理后发现,近十余年来,与女童问题相关的社科类高质量论文在发表数量上总体平稳,并未体现出显著上升或下降的趋势,说明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女童发展的研究进入了稳定期。本研究纳入分析的文献共219篇,在学科分布、研究机构分布、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等方面具有如下特点。

(一)学科多元化明显,以问题导向为主

女童相关的问题是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研究成果呈现出学科交叉的特点。女童教育、女童生存与健康均是女童问题研究中的重要主题,半数以上的研究使用了教育学、心理学及社会医学的学科方法或理论,这在论文所刊发的期刊上也有所体现,《中国学校卫生》《心理发展与教育》和《学前教育》为最主要的3个女童研究文献来源期刊,《心理科学》《中国特殊教育》和《妇女研究论丛》也刊登了较多的研究成果。同时,女童问题研究也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是女童问题研究的重要学科领域。深入探讨女童问题的原因,需要分析其所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因此社会学、政治学也为女童研究贡献了方法和视角,与此同时,经济学、历史学和哲学等学科也越来越关注女童问题。

(二)研究机构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的高校为主,但持续关注的学者较少

女童问题的主要研究机构呈现出以社会科学学科为主的特征。在纳入分析的文章中,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作者比例最高,约为9%;其次是南开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持续关注女童问题的学者较少,在219篇分析文献中,约95%的作者仅发表了1篇相关论文,只有少部分学者持续深入探索,其成果占本研究分析文献的26%。

(三)研究对象主要为农村女童,研究问题以乡土社会为情境

在纳入分析的文献中,有超过一半的研究将研究对象确定为农村女童,包括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少数民族村寨儿童等。女童问题研究呈现出聚焦弱势群体的特征,具体研究问题多围绕上述群体的切实需求展开,包括家庭物质资源及发展机会的分配、安全与健康等。

三、近十余年女童发展相关研究的主要议题

(一)女童教育

1.宏观性别差异逐渐消弭,但微观传统偏好仍然存在

长期以来,女性在整体的受教育机会与教育获得方面一直处于劣势。经过多年的努力,男女两性在教育获得方面的差距基本消除,甚至在部分指标上超过了男性[1],这是近十余年来女童教育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但中国女童教育事业中还存在许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方面。虽然从受教育机会上看,男女两性的差异基本消弭[2],但是从教育过程来看,在女童受教育的质量和家庭的人力资本投入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相关研究发现,广州城区7-11岁儿童中,女童参加兴趣班的比例显著高于男童,并且参与兴趣班对女童的心理健康有着更为积极的影响[3];而在广东县域的调查中发现,相比于男童,女童的教育诉求和潜力更容易被忽视[4]。

为何男孩在家庭教育资源获得上胜于女孩?最近的研究将视角从阶层、家庭差异逐渐转向家庭内部的资源分配过程,注重“同胞间的性别差异”[5][6][7],并对其原因展开进一步探究。例如,有研究使用“资源稀释理论”来解释女童受教育程度的提升,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缩小了家庭生育规模,缓解了家庭预算约束,从而改善了女孩的受教育状况,但更多的研究认为,微观家庭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性别偏好,父母无论是在代际转移还是在代内(子代内)转移都偏向男孩,从而导致同胞性别结构会对个人教育获得产生显著影响:拥有兄弟不利于个人的教育获得,而女孩比例越高越有利于个人的教育获得。另一项研究进一步发现,与有姐妹的女童相比,有兄弟的女童获得的家庭教育投资更少、学业表现更差,并且同胞规模上升仅对女儿的入学率和毕业率有消极影响。

从家庭内部资源分配过程的性别差异来探讨教育的性别差异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是因为传统性别刻板印象还是出于面临资源约束时做出的理性选择,家庭中有子有女时,父母会将更多的资源分配给男孩。生育政策的调整有可能驱使家庭将更多的教育资源投放到男孩身上,可能会加大女孩教育机会受损的风险。因此,在生育政策调整的同时,需要做好缓解家庭教育约束的公共政策供给,并加强对女童受教育状况的监测和预警。

2.教材中的性别刻板印象依然存在,性别平等的教育内容仍需加强

教材(绘本)中所体现和传递的性别刻板印象一直是教育专家和性别研究者关注的领域。近十余年来,对教科书中性别形象的分析依然是教育领域性别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如语文教材性别刻板印象仍然存在,具体体现在人物角色男多女少、人物形象男强女弱、人物分工男外女内。部分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刻板性别印象的教材对学生尤其是女生性别平等意识、未来教育成就和期望的消极影响,认为这有可能强化和再生产男性主体、强势而女性客体、柔弱、被凝视的性别刻板印象。近十余年来,学前教育教材绘本的性别形象开始突破传统的性别规制,女性形象塑造开始多元化,这有着深远的意义,但只局限于欧美出版的绘本,本土学前教材和绘本的女性形象塑造仍需进一步丰富[8],性别平等思想的传递仍需加强。

3.女童在STEM领域面临的歧视容易加剧数字时代的性别不平等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社会的转型,在对女童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STEM领域,性别刻板印象所导致的歧视问题更为严重。在科技革命成为经济增长动力的今天,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STEM领域的发展,STEM领域的从业者也往往能够获得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然而,这些领域女性从业人员过少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可能导致女性失去更好的发展机会,使得女性群体在社会重要生产领域失语。研究者就这一问题主要给出生理差异和社会文化影响两种解释。随着研究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相信生理因素并不是决定性的,传统观念中认为女孩在STEM领域尤其是数学学科上的能力不如男孩的性别刻板印象的消极影响被更多学者所重视。学生和家长对性别角色的刻板认知对男女生的数学能力都有显著的影响,对男生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对女生则产生了抑制作用。在中国,通过分析全国性调查数据发现,52.4%的初中生相信男生比女生更擅长数学;分性别来看,依然有44.2%的女生相信男生比女生更擅长数学,内化的性别刻板印象对女生的数学成绩有着显著的消极影响[9]。然而,初中女生的数学平均成绩并未低于男生,不少女生面对老师和家长的性别刻板认知,反而体现出“越压越强”的势头,性别刻板印象的情景压力作用不显著。这也体现出具有主体性的女童有学习的信心,可以抵抗消极的社会环境。

(二)女童生存与健康

1.畸形性别比有所缓解,研究重点聚焦部分高性别比地区

通过对比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在2004年达到峰值(121.18)。近十余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超过国际警戒线,出生人口结构仍然处于严重失调状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10],较2010年下降6.8,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近十余年来,两类公共政策在促进出生性别比下降方面成效卓著。一是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致力于扭转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的治理政策和干预项目。中国于2003年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给予试点县区的独女户和纯女户(两个女孩)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扶持和一次性奖励,降低了养育儿子的相对收益[11]。二是逐步完善的旨在降低人们以子养老需求、纠正男孩偏好带来的畸高出生性别比的社会保障政策。“新农保”的实施改变了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预期以养老金养老的居民比例上升,预期家庭养老的比例下降[12]。虽然畸高的出生性别比得到了显著缓解,但是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出生性别比的下降并不均衡,超过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12个[10],后续研究集中在对出生性别比空间分布[13][14]和典型地区的分析方面[15]。城乡收入差距越小、二胎比例越高、少数民族占比越高的地区出生性别比越低,城镇化率与出生性别比呈倒U形曲线关系,人口出生水平和人均GDP与出生性别比的关系不确定。

2.从研究女童基本权益保障到研究针对女童的暴力防范和惩戒

女童一直是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女童研究一方面持续关注困境女童的基本权益保障,呼吁社会对女童的关注及保护;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对针对女童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性侵等的研究,为防范和惩戒政策出台提供参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切实保障女童权益成为热点议题,媒体相继报道和披露的女童受害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多,相关研究已有上百篇。该领域研究主要探讨针对女童暴力的现状、特点、成因以及解决措施,视角更加聚焦和微观,其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万宁校长性侵女童事件、温岭幼儿园虐童取乐事件、吴起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北京中关村二小辱童事件等受到大量研究关注。其中,女童性侵的立法防范和司法惩戒是研究焦点。2013年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表明以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态度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6]。《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条对于猥亵女童、强奸幼女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体现了对女童的特殊保护。但1997年《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在学界和大众舆论中引发争议。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论处。这也标志着中国女童保护法律体系建设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在防范针对女童的暴力机制上,也有学者研究女童受虐风险的时空格局与影响机制,通过对中西部六省份农村女童的调查发现,困境女童(单亲、独居、留守、家庭贫困)、初中以下女童、中西部农村地区女童更易遭受虐待和暴力。同时,女童面对虐待具有主观规避的能动性,女童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家庭和朋辈支持的提升有助于降低虐待的负面效应,因此,防范政策可从提升女童的社会资本和社会支持着手[17][18]。

3.从研究照料模式的性别差异到研究照料对儿童影响的性别差异

女童照料方式以及照料资源对女童发展的影响一直是儿童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总体上来看,这些年此议题的论文发表数量呈增长趋势。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主要聚焦两个方向:一是照料方式本身的性别差异;二是照料方式对男童和女童影响的差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调整,儿童照料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女童所面临的问题也由生存层面的营养匮乏、身体发育迟缓转向了发展层面的认知能力发展和教养科学化。对儿童教养和照料方式的性别差异的探讨也从对比男女童所获得资源的差异[19]转向了男女童在基本生存资源得到满足后的认知、非认知等精神层面的发展差异。虽然在教养方式和父母忽视度等方面已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20],但在获得外部照料资源如托育托幼、定期健康体检等方面,贫困地区的女童仍不如男童[21],这体现出照料质量的性别差异。在控制照料模式的情况下,男童比女童健康水平更高[22]。那么,在照料机会性别差异缩小的情况下,照料质量本身对儿童发展的性别差异又有何影响?有学者进一步探索同一照料模式对儿童发展影响的性别差异后发现,在儿童3岁后,社会化的正式照料(入托入园)相比于非正式照料(家庭成员照料)能显著增进男童和女童健康,但家庭外部的正式照料对女童健康的促进作用明显高于男童[23]。这说明,重男轻女的观念仍可能贯穿于家庭内部照料过程,而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托育、托幼服务有利于促进儿童发展的性别平等。

总体而言,近十余年来女童研究持续关注照料方式对女童的重要意义及男女童教养和照料方式的差异。虽然近年来中国的教养和照料观念与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男女童所受的教养和照料方式之间的差异在逐步减小,但教养和照料方式对男童和女童影响程度的差异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存在并内化于照料方式中。

(三)女童救助和帮扶

近些年,困境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得到更多关注和改善。针对女童所处的不利处境,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国内外企业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展开了大量救助和帮扶行动。近年来,女童帮扶主体变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政府持续发挥主导作用,社会力量不断增强[24]。各主体均围绕女童面临的某些具体困境实施救助和帮扶,关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救助受虐待女童、遭性侵和被拐卖女童、流浪女童以及改善女童受教育状况等方面[25][26]。同时,救助和帮扶更倾向于关注农村贫困地区[27]。在本研究检索的文献中,大量文献在分析女童面临困境的基础之上,对女童救助和帮扶的现有制度和体系进行总结,并对其建设提出建议。

在实践中,多元主体已经开展大量实际救助和帮扶女童的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一,政府在救助和帮扶女童行动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行动以基础保障和救助为主。近年来,政府的相关行动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完善与女童相关的宏观法律和制度。目前中国涉及女童保护的一般法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等,但专门涉及“女童”这一群体的法律并不多。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其修订很大程度上为应对女童性侵问题提供了法律框架,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应对女童面临的困境和问题。2011年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相较于1992年版和2001年版,对女童群体的关注程度与保护力度明显增强。二是针对具体问题完善女童相关的救助和帮扶体系。例如应对女童失学问题的“两免一补”政策、2011年实施的应对女童拐卖的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等。

其二,社会组织在救助和帮扶女童行动中充当传递服务的重要角色。相较于政府,社会组织更靠近实践端,主要针对困境女童的具体问题提供帮扶,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专业性。参与的社会组织类型多样。第一类是政府背景浓厚的社会组织,如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实施的致力于改善贫困家庭女童受教育状况的“春蕾计划”项目,现已发展为一项覆盖范围广泛、形式较为成熟的公益项目。其主要有两种资助形式,一是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利用企业和个人捐助的资金在各地成立“春蕾”学校和“春蕾”女童班;二是个人通过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或地方妇联施行“一对一”“一对多”的资助。第二类为由某一行业发起形成的社会组织,如2013年由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发起的“女童保护基金组织”,现为设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的“女童保护”专项基金,其与淮安市妇联联手打造的“淮安模式”取得了突出实效,第三类为民间力量自发形成的草根社会组织,如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支持女童完成义务教育,并长期扎根农村,调研贫困偏远乡村女童入学率低的现象及因素,和当地的政府、学校、乡村合作应对解决[28]。总体而言,多数社会组织在救助与帮扶女童行动中与政府紧密联系和配合,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专业性社会力量。

其三,企业是近年来救助和帮扶女童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其参与行动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以捐赠的形式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女童帮扶行动;二是由企业慈善公益部门或行业协会自行设立并开展女童相关项目,例如2020年郑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发起“女童守护者百城行动”公益活动,为贫困女童提供物质帮扶,开设公益课堂。企业参与救助和帮扶女童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而政府对企业参与的引导与规范也成为学界愈加关注的话题。

其四,许多国际组织对女童生存与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但其行动方式主要以呼吁倡议、宏观引导为主。2011年12月,联合国将每年的10月11日确立为“国际女童日”,旨在提高全球对于女童不平等境遇的认知,以及提高女童在教育、医疗、营养、法律和安全方面的待遇。2014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加大对女童教育的投入,提升女童教育质量和规模。202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教育领域合作伙伴发起“不让女童因疫情掉队”的宣传活动,并发布了《重构平等:女童复学指南》,旨在防止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更多女童失学的情形。

(四)人口流动背景下的女童发展

1.留守女童生存和发展权益需要特殊关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乡流动日益频繁,留守儿童成为一个重要社会问题。留守女童是留守儿童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身上不仅体现着留守儿童面临的共性问题,而且女童叠加弱势身份导致其所面临的问题程度更加严峻。

近十余年来,关注留守女童的文献数量较多,以质性研究为主,研究视角越来越多元化。留守女童面临困境的根源可以归结为乡土社会中长期存在的长幼尊卑、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29]。儿童和女性都在乡土社会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忽视和歧视,其生存与发展均面临着挑战。

在生存方面,留守女童遭遇性侵是一个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尤其是施害人熟人化的特点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反思[30],并将之归因于女童的叠加弱势地位,使得其对处于长幼尊卑和师道伦理中的“权威”施害者难以反抗。然而,这类研究通常将媒体报道和田野观察作为分析材料,虽然理论性较强,但难以使读者认清留守女童遭受性侵问题的全貌。少部分文章通过自主调查获得了一手定量数据,但是存在操作化不严谨、结果解释缺乏因果证据等问题。有研究将其问卷结果中男童被猥亵率是女童2倍的现象解释为女童的贞洁观念使得其更懂得保护自身。然而,重视“贞洁”观念并不等同于懂得保护自己,相反,传统社会的贞洁观念更有可能对女童造成二次伤害,使得勇于发声的被害女童及其家长遭受传统社会的严厉惩罚,从而导致女童被侵害的隐案率较高。这一现有研究中的问题也显示出,目前女童问题研究需要更权威、更具代表性的大型社会调查作为基础数据,提高整体研究的质量,帮助学界和公众更全面地认识这一重要问题。同时,留守女童遭遇性侵问题的研究存在一些共识,即留守女童所处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而非留守状态才是他们遭遇性侵的根源。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依靠正确、积极的性教育,而非强化性耻感和性禁忌的消极性教育。

在发展方面,留守女童虽然基本能够获得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但是其家庭的教育资源投入依然男女有别。女童要承担比同龄男童更多的家务,甚至要照顾同辈的男童,因此学习时间被挤占[31][32]。资源差异的投入还包括营养投入。许多研究者在田野中发现,即使是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相同的儿童中,男童的衣食住行质量均明显优于女童[2]。健康资源投入的不足也影响着女童学习的身心状态。

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离家、祖父母隔代照料是普遍现象,家庭普遍较为重视孩子的教育,但是由于家长自身学历较低,无法给予孩子必要的情感支持和指导,再加上农村女童对男尊女卑的观念内化较深,留守女童更易缺乏自信和成就动机,导致部分留守女童产生厌学情绪。解决这一问题除了社区必要的干预和支持外,还需要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激发女童自身的主体性。有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行为动力更多来自外在约束,且女童对心理伤害更加敏感[33]。在一项问卷调查中,研究者发现被老师重视的女童有着更高的教育期望[34],这说明增加对女童的关注、培养女童的自信,有助于激发女童的主体性,从而增强其成就动机。

通过生命史视角,能够更清晰地看到留守女童陷入的困境。大规模的城乡流动已持续了40年。在时间的不断更迭中,农村女性始终与留守捆绑[31]。她们年幼时为了减轻父母负担或因为父母的性别偏好而被留在农村,长大成人后又为了照护家庭而成为留守妻子。在越来越多夫妻双双外出的今天,老年女性又成为了留守奶奶。她们内化于心的传统性别观念可能通过一代又一代的留守和教育不断复制给自己的女性后辈。

2.流动女童因流动获益更少、受损更多

随着中国人口迁移模式由个别流动转变为举家迁移,流动儿童问题逐渐凸显。与留守儿童相对,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儿童[35]。

流动女童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共政策约束下的家庭教育资源投入缺乏。国外研究表明,孩子随父母流动会促进自身的人力资本积累[36]。相比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有了随父母到流入地读书的机会。虽然他们可能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但是由于流入地公立学校的入学限制、父母因照料孩子而失去更好的工作机会等,流动儿童的教育成本在无形中增加。这使得流动家庭可能对子女的教育投入做出差异化选择。已有研究证实,在学龄期前,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两类群体的性别比例并没有显著差异,受教育机会也没有性别差异,但在学龄期后,流动儿童中男性比例明显升高[37],父母更倾向于在教育成本升高时带儿子去城市中接受更好的教育。这使得流动家庭中的女童获得更高质量教育的机会受损。

与男童相比,流动女童不仅在受教育机会方面更为匮乏,其在流入地接受教育的过程也更为脆弱。来自北京的调查发现,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仅对流动男童的学业表现有积极影响,频繁转学对男女童均有负面影响,对女童负面影响更甚[38]。来自南京的调查则发现,流动女童在流入地学校中存在自我边缘化的问题[39],家庭经济水平较高的女童并未获得额外的教育收益,却因流动受到更大的伤害,其家庭的性别偏好是重要原因。流入地公立学校的入学限制更有可能加剧女童的不利地位,使得女童处于城乡和性别的双重弱势之中。基于资源稀释理论的实证研究发现,流动家庭对男童的教育投入多于女童,且在时间投入、货币投入和物品投入三个维度上都差异显著[40],流动父母倾向于牺牲年长女孩的教育机会来保障年幼男孩的教育获得。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儿童随迁本身具有性别选择性,流动家庭倾向于选择男童随迁。大量研究关注儿童随迁的性别差异及影响因素,专注于流动女童发展的研究较少,且所使用的数据陈旧,不利于掌握最新的实际情况。然而,已有研究的数据和研究结论依然指向流动女童在家庭人力资本投资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一现实情况难以改变且形势严峻。

(五)信息时代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在新媒体信息渠道扩张背景下,围绕女童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信息社会特色的新问题。根据女童是否参与信息互动,信息时代大众媒介与女童发展的问题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新媒体所呈现的女性形象对社会性别环境和女童自我认知及发展的不良影响,第二类是女童使用网络时所面临的隐性歧视和潜在侵害。

第一类问题根植于社会性别文化,长期存在且伴随互联网时代大众媒介的发展迅速滋长,主要负面影响在于性别刻板印象、男性凝视等歧视性信息会巩固原有的错误性别观念,恶化女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影响女童对自身能力和角色的认知,导致其消极的自我实现预期。新媒体的性化及其对女童的影响是其中的典型表现。性化包括文化、媒介和人三个层面,其中,文化性化是根源,通过媒介性化影响人的性化。被动接受媒介中的性相关信息会对女童的诸多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可能导致女童性化自身,在充满男性凝视的信息环境中将自己置于性对象的位置[41],对女童自身的性别认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有研究者对212个儿童广告进行内容分析后发现,儿童广告严重缺乏儿童意识,存在歧视女童和女性成人等伦理问题[42]。大众媒介尤其是互联网媒介的发展,使得针对女性的符号暴力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女司机”“女博士”等原本中性的普通词组在特定的网络环境中具有了污名化意味[43],攻击打破传统性别角色和性别气质的女性。各类针对女性污名化的新词也层出不穷,网络“厌女症”试图圈定和缩小女性的社会行为边界。不友好的网络环境对触网愈发频繁的女童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41][43][44]。

第二类问题主要体现在使用网络能力的性别差异及女性弱势,典型问题包括性别数字鸿沟、网络暴力和社交隐患等。随着新媒体的兴起,男女两性在数字技术可及性的差距更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媒体信息的有效获得、媒体使用和信息技能等方面的性别差异[43]。有研究认为,搜索引擎设计等网络基础设施层面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男童在信息搜索中有着更好的情感体验[45],而女童更容易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有学者在研究青少年社交软件使用行为时发现,持有不良动机的男性是女性的近10倍,大龄女童使用者面临着较大的潜在危险[46]。

四、研究不足与展望

虽然过去十余年中国女童研究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第一,多数研究的理论自觉性较弱,缺乏理论创新。在本研究所分析的文献中,量化研究所使用的理论多来自经济学及心理学相关理论,来自其他学科的理论较少;质性研究多以运用现有理论解释现实为主,缺乏基于最新现实情况的本土理论生产。另外,部分研究自身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缺乏对社会性别文化建构的敏感性。

第二,定量研究较少,研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对女童问题认识的深化,女童研究领域需要高质量的量化研究来验证理论、检验因果,从而进一步深化和拓宽人们的认知。然而,近十余年来女童研究领域的量化研究较少,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着数据陈旧、解释不当、纵贯研究过少等问题。这一缺憾也体现出目前女童研究领域需要更权威、更具代表性的大型社会调查作为基础数据,以提高整体研究的质量,帮助学者和社会更全面地认识这一重要问题。

第三,对研究对象的分类较为单一和粗糙,缺乏对0-3岁女童的研究。中国即将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如何提高生育率是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育幼服务、婴幼儿的生存与健康都与生育率息息相关。研究0-3岁女童的特征及其所面临的问题对社会和女童自身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对女童生存、健康、照护、教育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中缺乏对0-3岁女童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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