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柔然
陈淑妍
陈 欣
何 昉*
中国风景园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数千年悠久而辉煌的历史[1]。中国风景园林被公认为风景式园林的渊源,在世界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不仅影响着亚洲文化圈的园林设计,甚至远播欧洲,特别是对英国自然风景园产生深远影响[2]序。
中国风景园林源于对大自然的原始状态,即第一自然的模仿,展现出中国人与大自然“和合”的理想状态[3-4]。中国风景园林多取山水之意,表达山水精神,基于山水审美意识,塑造出园林一种美的生活境域和理想的诗意栖居方式,具有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对当代人居环境科学理论发展有着重要启示意义[5-7]。中国风景园林发展与我国的历史演变息息相关,从各地园林中可一窥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点。在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及绘画等文明的浸润下发展而成的风景园林艺术,反映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深厚积淀。陈从周先生认为,我国园林让人百看不厌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其中有文化、有历史”[8]11。孟兆祯先生强调中国风景园林是“景面文心”“以文学为基础,尤其强调诗性的思维”[9]23。
在我国的56个世界遗产项目中,有35个是与中国风景园林高度相关的,其中承德避暑山庄及外八庙、苏州古典园林、颐和园及泰山、峨眉山、杭州西湖等古典园林和风景名胜的杰出代表,它们所满足的突出普遍价值如表1、2所示。
中国风景园林哲学理念博大精深,而营造知识、技艺与实践则是创造风景园林的根本所在。孟兆祯先生指出,中国风景园林造园哲学理论与造园手法可统称为造园理法[9]17。陈植先生认为“我国造园科学及其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成就,早已为世界各国所公认”[10]。中国风景园林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下简称《非遗名录》),无疑对保护和传承中国园林造园理法有着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到,保护、传承、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12];并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核心思想理念,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助推中国园林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的国际传播[13]。因此,中国风景园林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传播中华文化特色、彰显中华文化自信等国家政策理念的贯彻。
周维权先生点明,儒释道是构成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受其影响,风景园林也相应呈现出自然与人文生态美并重、风格浪漫飘逸、注重营造意境等特点,进而衍生出天人合一、寄情山水、崇尚隐逸这3个核心要素[2]10-17。彭一刚先生论及儒家重情义、道家追崇避世、佛教强调“息心去欲”,在此浸润下,园林呈现出恬静淡雅、浪漫飘逸的气质[14]。孟兆祯先生在《中国古典园林与传统哲理》一文中着重阐述“天人合一”的核心哲学观点,而后分别就山水地形、园林建筑、园林植物中蕴含的哲理展开论述[15]。
《园冶》是我国第一本专论园林艺术创作的著作,计成言明园林创作“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最终达到“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艺术效果。基于实践经验,他总结了相地、建筑、掇山、选石、借景等造园技法的理论知识[16]。周维权、汪菊渊先生对各个历史时期的造园艺术进行了清晰的梳理[6]。陈从周先生在《说园》中以婉约清丽的语言阐述了他对中国造园艺术精辟独到的见解,他强调造园“深在思致,妙在情趣”[8]36。孟兆祯先生在《园衍》一书中介绍了园林创作的设计序列:明旨、相地、立意、布局、理微和余韵,借景作为核心环节穿插其中,同时详细论述了掇山、置石、理水、植物配置等造园技艺[9]17。彭一刚先生则注重园林的空间体验,在《中国古典园林分析》一书中从构图原理的角度分析造园手法,如内向与外向、看与被看、引导与暗示、藏与露、虚与实等[14]。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分为以下5类: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17]。
在《公约》的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其中要求证明拟议列入《非遗名录》的项目需符合表3中所有各项标准。
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相似项目成功列入《非遗名录》,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成功列入《非遗名录》的国内外案例的对比研究(作者改绘自https://ich.unesco.org)
上述案例为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提供了参考。首先,国内外相似项目多以“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5)传统手工艺”2个门类进行申报,且非遗项目的丰富内涵是其价值来源的根本所在。第二,非遗项目对个人、地方、国家乃至世界都有着深刻价值,列入《非遗名录》,对促进交流对话、丰富文化多样性、体现人类创造力均有着重要意义。第三,国家、地方和社区等多个层级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该项目,已经将其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第四,国家、地方和社区已经制定了传授继承、记录研究、保护修复、推广传播和评估监测等全方位的保障计划,以促进遗产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第五,国家、地方和社区在申报筹备阶段广泛开展研讨会,既保证了非遗利益相关者的知情同意,拓宽了信息材料的来源渠道,又可以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制定更为合理的保障措施。
对比国内外案例可以发现,3个国外案例作为非遗的同时,也有对物质遗产的体现,其申遗成功既凸显出非遗之于物质遗产的意义,也进一步促进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保护方法的探索,呼应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遗产融合的提倡,同时多门类的申报也展示出项目的丰富内涵与价值。而虽然我国已有42个项目列入《非遗名录》,名列世界第一,但没有能够体现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理念的项目。另外,这42个非遗项目大多数是通过《非遗名录》中单一门类进行申报的,而图1的3个国外案例都是至少2个门类同时申报,有利于体现出项目的多元价值。
因此,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名录》的意义在于,首先能够将已列入的《世界遗产名录》35处世界遗产中(表1、2)有关中国风景园林哲学理念和造园技法相关价值高度凝练,指出这些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价值共性,建立起物质遗产与非遗联系的桥梁。其次,中国风景园林的哲学理念符合《非遗名录》中的门类“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而其造园技法符合“5)传统手工艺”,以2个门类同时申报《非遗名录》,能够将中国风景园林的多元价值体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框架下。
表1 “文化遗产”类型满足的突出普遍价值①
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名录》需严格实施《业务指南》中的5项标准(表3)。其中是否具备申请非遗的条件,关键在于标准“R1”,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5类标准)的阐释,以及标准“R3”,即是否具备完善的保护措施的现状。主要是这两者与其他3个条件相比更具客观性,也更有真实性查证价值,是非遗申报的“门槛”。
表3 《非遗名录》列入标准[18]
3.1.1 门类契合度探讨
中国风景园林的哲学理念与造园技法分别和《非遗名录》类别中“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与“5)传统手工艺”2个门类契合,满足“R1”条件。
《园冶》开卷分别写的是“兴造论”和“园说”,“兴造论”中讲园林,“园说”中讲兴造,这说明计成大师认识到了中国风景园林的哲学理念与造园技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互为一体的[9]10。中国风景园林以独有的哲学理念观进行人造自然的活动,进而衍生了成熟的造园技法。
从造园哲学理念来看,中国风景园林深受“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哲学理念即是对本质问题的讨论。“虽由人作,宛自天开”是中国风景园林艺术的总纲领,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点在园林创作中的反映[15]。“天人合一”在《尚书》夏代史提及,而后经历封建政治对于“天赋政治”的强化,发展到儒释道的哲学理念中对“天人合一”有各自的阐述,如儒家的“天赋人性”、佛家的“梵我同一”、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等[19]。古人思想世界中对“天”具有天神属性、自然属性和道德属性等丰富的认识[20]。风景园林的建造也深受对自然界和宇宙认识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可以理解为3个层次。一是从园林史的开端来看,“台”作为中国古典园林最初的形式之一,它的形成正是与人们对天的敬畏、崇拜有关,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这就是中国古典园林的雏形。二是园林艺术形态上的自然美,中国风景园林造园遵循自然法则,以达“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艺术效果。三是园林艺术意境上的人文美,中国风景园林造园善于利用自然造景表达情感。园林的外貌极尽自然,而寓于“形”中的“神”要极尽人文美,使本来不具有“情”的景物,通过“迁想”和“移情”而变得神形具备、情景交融[15]。园林起源于人与自然沟通的媒介,到人对自然美的追求,再到人通过自然表达自我。因此,“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是贯穿中国风景园林建造中的最基本的思想之一。
从造园技法上看,中国古典造园以山石、水体、建筑、植物为四大造园要素,以此发展而来筑山、理水、建筑营造、花木配置、园路与铺地、匾额与楹联、石刻与雕塑等丰富的传统手工艺技法。以筑山中假山技法为例,江南有“山子张”清代园林世家,以假山技法闻名,入京供奉内廷,其流派为人所称赞“不问而知张氏之山”[21]。对于建筑营造而言,最负盛名的莫过于北京的清代皇家建筑师“样式雷家族”,样式雷图档是清代皇家建筑设计及营造活动的真实记录,对皇家园林的建造有极大的参考价值[22]。另外,苏州有尊明代天安门设计者蒯祥为鼻祖的“香山帮匠人”群体,史书有“江南木工巧匠皆出于香山”的记载,这一群体铸造了江南园林的辉煌[23]。
3.1.2 历史事实与社群认同
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名录》还需要符合《公约》中提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的事实,以及“为社区、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来证明其原真性[17]。
中国风景园林的传承与发展变化离不开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作用,使之促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2]12-17。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中华民族持续不断的园林实践与创作,以及与其体现出的自然观演变的丰富历程。
表2 “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类型满足的突出普遍价值
中国古典园林起源于殷周时期,为奴隶制国家背景下的贵族宫苑,以狩猎作用的“囿”、通天作用的“台”及栽培作用的“圃”作为园林的源头。周代,天子、诸侯“美宫室”“高台榭”的风尚提升了“台”的观游功能,结合绿化发展成园林的雏形。秦汉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封建帝国时期,正式形成规模宏大但相对粗放的皇家宫廷园林造园主流[2]24-25。此时的园林还是以宫室建筑为主的建筑宫苑[24]。此外,出于对自然的崇拜,秦始皇封禅泰山,由此,山水胜迹这一特殊的园林类型逐渐发展起来[25]。
由于政治的动荡及豪族庄园经济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私人园林在庄园、别墅园林化下逐步发展起来。这个时期老庄哲学的“崇尚自然、无为而治”,以及“魏晋风流”包括的寄情山水和隐逸思想,促使山水画、山水诗等山水艺术的发展。以山水为主题的自然山水园也由此产生,奠定了中国风景式园林的美学基础,出现文人园林的雏形[2]40-50。
隋唐时期在盛唐国势强大与思想文化昌荣的背景下,以儒学为正统的儒道释互补共尊,皇家园林气势恢宏,寺观园林也以山岳型风景名胜的形式发展起来。山水艺术兴旺发达,诗人、画家直接参与造园活动,以私家园林为主的园林艺术开始融糅诗情画意,称为写意山水园或者文人山水园[24]。
宋代封建社会已然成熟,地主小农经济以稳定的态势发展直至明清。宋代重文轻武,文人地位的空前提升与文人士大夫阶级的壮大,促使山水诗、山水画和山水园林相互渗透的关系完全确立,文人与画家广泛参与园林规划设计。理学与禅宗的发展使园林的意境进一步发展,宋代文人园林简远、疏朗、雅致、天然的风格特点突出,该风格在清初以前都有很大程度的延续[2]259-271。
明代和清初在继承两宋基础上文人园林持续发展,成为园林艺术创作的最高标准。这个时期,许多拥有文化素养同时掌握造园技巧的工匠在江南产生,甚至出现了在文人或园主与工匠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职业造园师,提高了造园水平。也产生了许多造园著作,以计成《园冶》、李渔《一家言》和文震亨《长物志》为代表[2]351-355。
清代的康乾盛世是封建朝代政治与经济的最后一个高峰,以“三山五园”为代表的皇家园林也达到古典园林后期的高峰。私家园林遍及全国,地域性明显,以北方、江南和岭南园林三大风格最为成熟,同时也产生许多亚风格。这个时期的士人们都乐于运用高超的造园技巧营造“壶中天地”,以江南私人园林为代表空间组织技巧发挥到了极致[2]455-458。
清末以后,中国风景园林随着封建体制的消亡结束了古典时代,但是造园理法早已深入人心,深刻影响着现代风景园林的设计建造。孟兆祯先生《园衍》一书,在继承先哲计成《园冶》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中国风景园林的造园理法,并一直倡导文化和自然相结合的中国风景园林观[26]。仙湖植物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等案例都是其贯彻中国传统造园理法的优秀实践。孙筱祥先生总结中国传统造园理法,认为造园讲究三境——“生境”“画境”与“意境”,并将其融入杭州花港观鱼、杭州植物园等设计中[27]。可见,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理法在以公共风景园林为主流的时代背景下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谈到中国风景园林非遗社区和群体认同,皇家园林是国力昌盛的象征,私家园林是文人士大夫阶层的精神寄托,加上祠堂园林、书院园林、会馆园林、山水胜迹等丰富的园林类别,造园主体从统治阶级和文人士大夫、普通工匠发展到出现职业风景园林师与职业造园工匠等群体。这说明中国风景园林的职业化与社会认可逐渐提升,丰富的园林类型与园林场景随着园林的世俗化已融入民众生活中,人们从思想上崇尚诗意栖居的园林生活。结合现代自然生态观念,从钱学森先生提出中国应该建“山水城市”[28],发展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凝聚中国传统审美的“园林城市”[29],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公园城市”,中国风景园林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由于部分中国风景园林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其“静态”保护也逐渐重视起来。而对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知识、技巧和实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更应加强,最重要的是“动态”保护与可持续的发展。由于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遗产的成功,以及香山帮工匠园林营造的悠久历史,江苏政府对古典园林营造传承的保护和推广措施全国领先,近期组织开展了《江苏传统建造技巧调查》等相关课题研究,编撰《传统营造大师谈》等抢救性记录,研究确立省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专项人才信息库、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企业库等措施应在全国进行推广[30]。但目前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仍然以造园技艺为主,却未将哲学理论与造园技法的保护体系建立起来。
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理法的保护措施还应从知识体系、技艺传承和实践场所三方面去考虑,同时需要落实政府部门、教育科研、行业组织、社区等责任主体,才能实施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3.2.1 政府层面
1)构建造园知识与技艺的数据库。由住建、资源(林业)、文化、文物等相关部门牵头,提供资金支持,不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记录现有遗产的现状,还需利用多媒体手段收集学者研究成果,拍摄记录造园设计与匠人施工过程,形成实时更新的动态数据资料库。
2)专业培训与资格认证体系。建立对风景园林师和不同造园技艺工匠的官方专业培训及资格认证体系,为民间工匠提供资格晋升路径,提升自我认可,促进工匠社会地位提升,有利于造园技艺的传承。
3)设立传统造园技艺保护单位。传统造园技艺虽然具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价值,但是仍缺乏适应现代市场普适“更多更快”需求的能力。政府应在传统园林修缮与复原重建项目中,设立传统造园技艺保护单位,要求以原真的技艺修复传统园林,保障传统匠人的基本就业需求。
3.2.2 教育与科研层面
1)完善研究造园体系。高校对造园哲学理论与历史发展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除苏州、岭南等地区,其他地区对造园技艺的传承发展和现状研究仍然欠缺。
2)加强高校与工匠培养系统的交流,增强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工坊参观和课题研究等形式让师生与优秀工匠有更多的交流机会,互相弥补实践与研究能力不足的缺陷,更多地向造园技艺保护单位输送优秀年轻的高素质人才。
3.2.3 行业组织层面
1)制定营造规范标准。风景园林行业技术人员应研究制定传统园林修缮、还原复建、设计和营造规范标准,打破传统造园技艺和现代园林建设技术的壁垒,提高传统风景园林项目管理效果与成果检验标准。
2)促进不同地区行业组织交流。积极组织学术讨论会、造园技艺展览交流会、专业园林营造技艺职业技能竞赛,让不同地区的学者、工匠进行交流学习,有利于传统风景园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未形成体系的地区向北京、苏州、杭州等传承较为成熟的地区进行学习和借鉴。
3.2.4 社区层面
从公益角度,加大遗产保护宣传。通过高校、行业组织、相关造园技艺保护单位共同打造社区传统造园知识、技艺和实践推广的活动,提高社区群众对传统风景园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将中国风景园林列入《非遗名录》对国际和国内都有重要的意义。从国际层面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来一直在推进非遗与物质遗产的融合。中国风景园林既有杰出的代表已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其哲学思想和造园技法又是最能体现中国“天人合一”理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因此,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名录》将是连接非遗与物质遗产的代表,填补国际研究空白。
从国内层面看,中国风景园林列入《非遗名录》:1)有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自豪感,树立文化自信;2)推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的建立;3)有利于向世界展示中国人认识自然、顺应自然的独特方式,加深世界对中国风景园林哲学理念和造园技法的理解;4)有助于促进政府、高校、社区、工匠、风景园林师之间的互动,促进国内外风景园林之间的对话合作;5)有助于向世界展示精彩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国与世界的文化交流,体现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尊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支持中国园林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13]。因此,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符合中央对外传播中国文化的要求。申遗工作需要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以及各地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的全力支持。
首先,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理法传承机构应以北京林业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园林设计院等科研院所为代表,以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扬州园林营造技艺传承人、岭南园林营造技艺传承人等中国风景园林营建名匠作为代表共同申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次,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保护措施,并争取北方、江南、华南、西部等各地区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社区、团体、个人都积极参与非遗申报的准备工作。
致谢:笔者2020年底开始参与了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进行的关于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会议,本文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学会申报思想进行。本文在构思和写作过程中得到学会负责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家的指导。
注释:
① 杭州西湖以“文化景观”类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