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美好生活论”的三重维度

2022-11-22 22:35朱亚平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历史

汪 康,朱亚平

(1.安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2.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好生活”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求和实现美好生活成为国家、社会乃至普通民众的共同愿望。从2012年习近平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也从人民的生活话语被提升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话语,其理论内涵也因此而不断丰富。在马克思的语境中,“美好生活”并未以专门概念被提出来,但在马克思诸多经典文本中很多议题都是围绕“何为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又该如何实现”等主题来进行阐述的,特别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诸多“超历史性”的构想,更是蕴含着深厚的“美好生活”意蕴。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美好生活建设的现实境遇,深入剖析马克思语境下“美好生活”的理论要旨和实践意蕴,从价值维度、需要维度、以及实践维度对马克思关于美好生活的相关论述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基本意涵,更能为推进中国特色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方法指导和价值指引。

一、价值维度: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美好生活”的价值旨归

“美好生活”从本质上而言就是指生活所存在的一种客观状态,既是对当下生活状态的一种关照,又承载着对未来生活状态远景的价值导向。人作为“美好生活”的创造主体、发展主体和享有主体,人于社会生活中的状态可以说是评判人们生活是否“美好”的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现人发展状态的“美好”无疑是指引“美好生活”建设的核心价值。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发展状态的“美好”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这部经典著作中所公开声明的那样,他所追求的未来社会的“美好生活”价值理想,就是要实现“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P683),而这也正是马克思关于“美好生活”的终极价值追求。

(一)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美好生活的人”存在的理想状态

马克思所追求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与以往社会中人的片面化、畸形化以及不自由、不充分发展相对的。既包含人的“自由发展”,也包括“全面发展”,二者共同统一于马克思关于人生存与发展的相关理论当中。

其一,马克思追求的自由发展是人的个性以及各方面能力的最大程度发展,是一种无拘束和不受外界阻碍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是实现全面发展“美好生活的人”的基础和保障。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受制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的支配,人们一直处于被各种形式剥削和压迫中而失去“自由”的状态。马克思揭示了这一秘密,并指出如果没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P11);必须要消灭雇佣劳动制度和旧的国家制度,使人真正成为有个性的个人。只有废除和打破对人的自由的束缚与禁锢,让人掌握着自身的自由,即掌握着自身的“最高本质”,人才能获得自由和解放,从而实现人存在和发展的理想状态。

其二,人的自由发展为全面发展创造条件。马克思认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才是人的“类特性”。这里的“自由的”与“有意识的”正是马克思所指的人的生命状态的理想特征。生命的自由性与人类实践的有意识性让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创造“美好生活”,而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和发展性等特征又决定了人们进行“美好生活”实践活动的全面性,从而“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2](P189)。这也就是说,人们创造自己生活的自由性和全面性必然带来人自身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由的人去从事“全面的”而非“片面的”生活创造活动,以自身各方面“美好需求”的全面满足来进行“完整的人”的塑造,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其三,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的最高发展状态,是“美好生活的人”的理想状态。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美好生活的人”存在的理想状态进行过生动的描绘,他说:“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2](P537)。这也就是说,“美好生活的人”就应该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人们将不再受制于劳动与自由之间的矛盾,自由的闲暇时间为人的全面发展“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因而人们能够自由的去实现自身各方面个性的全面发展。随着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对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美好生活的终极价值目标产生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将人的历史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从“人的依赖关系”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再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P2),这就指出了自由而全面发展不仅是人发展的最高级的理想化状态,更是整个社会生活的最高理想和价值旨归。

(二)“美好生活”就是要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美好生活的人”存在的理想状态,但如果是个别人或者少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那只是一种不全面、不充分的发展,并不是马克思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美好生活”。马克思通过对以往社会生活的历史考察,发现它们都是建立在牺牲个人或部分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基础之上的,以个人或者部分人利益的牺牲来实现其他人或者整个社会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只能称之为狭义上的“美好生活”。因而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向全世界表明,无产阶级的美好生活就是要实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就是要实现一切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53),马克思在这里正是道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即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他认为在真正的“美好生活”的社会中,每个人的个性的解放与自由独立的发展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P185)。因而,真正的“美好生活”包含“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5](P310)。同时,还包含了“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6]。除此之外,马克思所意指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强调的更是一种历史生成语境中的全面性,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动态性全面。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7]这恰恰与“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性和动态性相对应,蕴涵着“美好生活”实现过程与“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历史统一性。

二、需要维度:“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历史的动态范畴

马克思将人的“美好生活”需要归结三个层次,从满足人的基本生活的生存性需要到不断增长的发展性需要、再到“美好生活需要”。马克思语境下“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历史的动态范畴,“美好生活需要”所承载的具体内涵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社会生活背景下是不同的,它并不只僵化或固定于某一种具体的“需要”,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

(一)生存性生活需要的满足是“美好生活”的前提

马克思认为,人的基本生存性生活需要的满足是使人的“身体得以充实并使本质得以表现所不可缺少的”[2](P210);“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2](P531)。这就表明,人们“能够生活”的物质、精神等生活需要的满足是“美好生活”的前提条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能够生活”的基本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和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美好生活”。因而,“物质需要和生存需要始终占据基础性地位,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主要制约因素”[8]。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需要往往是向资本家需要“精致化”和工人需要“最彻底的、粗糙的、抽象的简单化”方向发展,工人“不仅没有了人的需要,他甚至连动物的需要也不再有了”[2](P225),而资本家却以“贫乏的生活(生存)”作为最普遍的标准,并认为这样的生活就是“人的生活和人的存在”[2](P226)。这无疑是资产阶级所力图营造的关于“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巨大谎言,工人们除了满足肉体生存的基本需要之外,其他任何方面的需要都只能是一种奢望,更别说“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了,工人失去了自由获取任何有关发展性方面需要的权利。工人沦为了既没有感觉也没有需要的存在物,他们不是在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需要”,而是在为资本家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因而,马克思指出“吃住喝”等生存性需要的满足是一切历史活动的首要前提条件,只有满足生存性生活需要这一基础性和前提性条件,人们才能够去从事创造“美好生活”的其他方面活动,进而不断推进“美好生活”历史进程的前进。

(二)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是“美好生活”的动力

在马克思看来:“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2](P160)。从这里可以看出,生存性生活需要的满足并不意味着人的需要的终结,生存性生活需要的满足只是构成人能够从事生产创造活动的基础条件。但是,只有在生存性生活需要满足的基础上,人们才会去产生不断增长的其他方面的生活需要,进而为了满足和实现更高级别的生活需要去进行更高层次的生产创造活动。因而,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2](P520)。“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3](P15)这表明个人的生活状态同他们的生产之间具有一致性,生产的物品和生产的手段决定了他们的生活状态,甚至生产了人们的需求与欲望。而事实上,人们生产什么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由他们的需要所决定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P295),就如同“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2](P533)。基本生存性生活需要的满足催生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而人们为了满足各种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就必须去进行更高层次、更高级别的生产创造活动,人们正是在满足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的生产创造过程中,去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推动着“美好生活”的实现。

(三)生活需要的发展性助推“美好生活”的实现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为掩盖对工人需要的压榨与剥削,将维持“最必须、最悲催的肉体生活”的需要当作人的需要,以一种僵化的需要形式对工人其他各方面需要进行禁锢,并把这种僵化的需要形式当作是人的根本需要。在马克思看来,满足基本生存性需要只是最简单、最基础的部分,人的需要是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的“这些需求的产生,也像它们的满足一样,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这种历史过程在羊或狗那里是没有的”[2](P575),这也是人同动物的区别之所在。当人们的基本生存性需要满足后又定然会产生其他方面为了“更好生活”方面的需要,人们生活需要的发展性不断助推着“美好生活”的向前发展。“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2](P531)。马克思在这里所明确的正是“人的需要”同“实现需要的实践”即社会生产之间的历史的、动态的循环递进关系:“人的需要”的不断满足促进“新需要”的不断生产,这种“新需要”的不断生产和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以及他们之间的再生产,促使“人的需要”不断向前发展,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循环关系而向更高质量更高阶段发展。进一步说,如果把已经满足了的生活需要当作“旧需要”,那么“新需要”的产生必然是伴随着“旧需要”的不断满足基础上的,是对“旧需要”的超越;每当“新需要”被满足而成为历史,那么更新的、更高要求的“需要”就会随之诞生。马克思正是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论证,社会生产力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进步中的,“所谓的第一生活需要的数量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文明状况,也就是说,它们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9];这也就决定了“人的需要”及其“美好生活需要”同所处的社会历史境遇间的密切联系,具体历史时空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着“美好生活需要”的状态,“美好生活需要”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拓展的;从“生存性生活需要”到“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再到“美好生活需要”,人们所追寻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一个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历史的、动态的范畴。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未来社会“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理想化需要,这恰恰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实现过程正是对理想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的历史的动态的过程。

三、实践维度:劳动是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现实手段

“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10]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劳动构成了人类历史活动中最基础、最为广泛性的实践,并由此构成全部社会实践的根基。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社会劳动现象的深入剖析,准确把握了劳动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科学论述了劳动对于人的本质确证的重要意义,深刻揭示了“异化劳动”对于人们生活的奴役。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理论构成实现“美好生活”实践的基本纲领,劳动让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价值主体地位得以确证,劳动创造和满足了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劳动更是实现“美好生活”理想形态的重要手段。

(一)劳动确证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价值主体地位

人是人的生活的主体,劳动确证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价值主体地位首先在于劳动确认了人的本质何谓。按照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2](P163),因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是在劳动确证人的本质的历史过程中实现的。劳动不仅创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复杂社会交往关系,激发和塑造人的各方面才能与个性,“劳动更是‘自由的生命表现’,生活的乐趣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得以实现”[11]。因而,人的本质只有在劳动过程中才能得以确证,人们只有通过劳动才能从感知生活的美好到努力劳动不断实现“美好生活”。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对康德的观点进行了高度赞扬:“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2](P205),全部“美好生活”的前提无疑就是能够对劳动者的本质得以确证,如此才能有人民群众在劳动中不断实现自我的“美好生活”的历史过程。其次,劳动确证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价值主体地位还体现为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所需要的物质精神财富,是推动“美好生活”发展前进的决定力量。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的劳动“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P591),人民群众因创造社会历史而创造“美好生活”,同时,人民群众的劳动不仅生产“美好生活”所需要的物质精神财富,更是推动社会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历史进步的决定力量。“历史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2](P286),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行动决定着历史的前进发展方向,人民群众的劳动意志同样决定着“美好生活”的创造与实现。

(二)劳动创造和满足了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核心就在于:劳动是创造和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手段,离开了劳动及其创造的“生活需要”基础,“美好生活”就会沦为不切实际的空想。正如马克思所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P196),“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12]。一方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物质、精神、交往、公平等一切需要。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P208)。劳动不仅将人同自然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更依照人的需要调节和控制着社会生产,从而人能够依照个体“美的维度”去进行生命发展需要的生活塑造活动,整个人类“美好生活”的时空意蕴也因此不断得以拓展。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过程本身就是“美好生活”的过程。人们在劳动中不仅确证了自身的价值,让生命得到延续与发展,更让自身的个性以及各方面技能得到全面发展,进而获得当下的生活享受与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希望,劳动的过程就是人们发现幸福、创造幸福并享受幸福的过程。同时,“劳动美好”与劳动创造物质精神等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美好感受不同,“劳动美好”更是对人自身价值确证的一种美好。个体在劳动中获得生命再生产的自我价值认同,不断在确证、表现自己的本质力量过程中获得对“美好生活”的感知、享受和满足。就像列宁所说的,“这种幸福或圣物,不是人的发现,也不是神的启示,它是从历史上积累的劳动中产生的”[13]。

(三)劳动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理想形态

亚当·斯密把劳动看作诅咒,而马克思认为“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14]。在马克思看来,虽然资产阶级社会劳动是一种“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状态,但要想改变这种状态也只能是通过劳动来实现对“异化劳动”的突破,从而“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5](P121)。

一方面,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从劳动中产生,劳动创造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劳动本身就是帮助人们克服自身发展的各种阻碍和局限性,从而实现真正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马克思认为,人作为有生命的个体,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无疑是维持生命存续和历史发展的前提,而劳动不仅创造人们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更让人从“生存性”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5]。从谋生手段到“美好生活”的一种需要,劳动让人们拥有更多“富有自由的精神生活空间”[16]去从事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其他方面活动。另一方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意义不仅在于劳动创造了“自由”,更在于劳动本身就蕴涵着劳动与自由之间良性互动的“美好生活”理念,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本身也蕴含着劳动自由的意蕴。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将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3](P203)。个人从劳动中获得的自由既满足了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价值,又将“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馈于劳动和社会生产力的提升,从而促进人的更大程度自由与解放,最终让每个人的“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同时“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3](P197),劳动将“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5](P311),让人们走出以往“不自由”与“单向度”发展局限而迈向更高层次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正是真正“美好生活”的核心价值所在,劳动才能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在不断实现着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最终导向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与真正“美好生活”的趋同。

四、结 语

马克思关于“美好生活”的基本理念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生活被异化、无产阶级生活“不美好”的批判,从发现“现实的人”到看到人民群众的历史决定力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因而,马克思理想状态下的“美好生活”旨在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压迫、消除两极分化,由无产阶级的解放走向全人类的解放,最终建立一个能够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观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物质生活资料的极大丰富、人民真正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关系与自然关系高度和谐等,这一切正朝着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美好生活”所描绘的图景方向前进。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以我国目前社会建设总体状况来看,我们离马克思所构想的美好生活尚有较大差距,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美好生活建设依然存在诸多阻碍性因素。从这个层面来看,马克思“美好生活论”对于今天“中国式美好生活”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启示和实践指引意义。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起点之上,我们更应从马克思“美好生活论”中汲取营养,立足于中国特色的美好生活实践,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开创新时代“中国式美好生活”的全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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