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楠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共产主义运动中形成的社会主义道德,萌生于共产主义道德信仰;共产主义道德信仰在共产主义实践运动中则展现为社会主义道德。这种现象根源于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构建效用。一般而言,道德信仰,不是对个体信仰一种道德价值的现象描述,而是一个作为某种道德形态得以生成的前提性精神基础和指称其最高道德理想的完整范畴。因此,没有道德信仰,就没有道德。一种道德形态总是在个体道德素养形成之前就已存在,那种声称“没有道德,何来道德信仰”的学术观点[1],事实上是从个体道德素质形成的视角出发对道德信仰的个体化解读,而不是基于社会的道德形态对道德信仰的总体性认识。易言之,社会整体道德以道德信仰为基础,正是由于社会整体道德的先在,才有了个体的道德行为,而某些个体的道德行为则并不一定取决于个体是否笃信某种道德理念。依此逻辑,实现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内含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人们仰慕某种道德信仰所派生的道德精神和道德价值;二是人们笃信该种道德信仰所描述的道德理想和道德境界的真理性。在此意义上讲,共产主义信仰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信仰体系,则包含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与证成共产主义道德理想真理性的历史唯物主义两个基本要素。
列宁曾指出:“为巩固和完成共产主义事业而斗争,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础。”[2]292行为者只有具备了共产主义信仰并为之而奋斗,才能生成并展现出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行为,由此表明了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具言之,道德信仰作为一种重要的信仰类型,高于且派生道德,具有规定道德形态的主体内容与价值趋向、塑造道德理念与行为的评价标准、生成个体道德目标与道德动机、嵌入并且规范个体道德行为等效用。这些效用相辅相成,共同塑造着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这种深层次多维度的建构效用,充分体现在共产主义信仰与社会主义道德相互关系中。
1.道德信仰对道德形态的派生性作用。道德信仰高于且派生道德,一种道德形态必然由一种道德信仰衍生而来。阿尔汉格尔斯基曾指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是应该的行为要求的思想意识表现,是共产主义道德理想用必然性的说法在语言的表现”[3]。进言之,道德信仰设定道德理想及其原则,是统摄道德生活的最高精神力量,对人们平衡利益矛盾、择取道德理念与实施道德行为发挥着支配性作用。当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这种统摄性和支配性意义外化于主体行为层面,就展现为主体践履道德信仰所规定的一整套具体的道德原则及其规范。道德信仰是一种道德形态生成与发展的精神基础,人们首先要确立主体信仰而后才能形成与之相应的道德行为。具体到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道德两者关系中,这种派生作用表现为:共产主义信仰追求人的解放,描绘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图景,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生成发展提供了精神基础;同时,它根植于历史唯物主义科学逻辑,倡扬人的现实性、社会性以及人之于道德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从而明确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经济关系。
道德信仰规定道德形态的主体内容和价值趋向。道德信仰处于道德形态的核心位置,表现并且维护着特定的社会利益关系与人际道德关系,正如列宁所言,共产主义道德信仰,“完全服从无产阶级的斗争利益……是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2]289。道德信仰的这种特质使它能够广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精神文化领域,成为全社会普遍奉行的最高精神图式。显然,作为一种精神图式,道德信仰只有通过对与之相应的道德形态进行主体内容设置与价值趋向规定,才能赋予社会道德生活以精神动力和价值方向,才能有力框定社会运行过程与化解社会利益冲突。正如有学者所言,“道德信仰是道德世界与道德生活的最后支撑力量,它在深层上维系着个体的道德生活与社会的伦理秩序”[4]。有据于此,共产主义信仰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人们道德生活的内在精神底蕴,不仅在精神层面展现出社会主义道德所追求的总体价值图式,而且在日常生活层面必然具体化为人们所须遵循的集体主义与大公无私等价值趋向。
道德信仰塑造道德理念与行为的评价标准。任何一种价值理念和社会行为总会受到道德的评价,或对其给予肯定而加以维持,或对其展开批判而力求杜绝,为此需要确立道德评价标准以实现其维持功能与批判功能。从根本上看,道德评价标准受到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和道德信仰的制约,社会的主导性道德信仰往往同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与精神文化相一致,它们相向而行,共同确立了公共行为与人伦关系行为是否合乎道德规范的标准。因此,在社会意识层面上讲,道德信仰作为支配人类道德生活的最高精神本体,必然在人伦关系层面转化为一系列道德评价标准。具体到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道德两者关系中,共产主义信仰所描绘的美好社会,是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同一,是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5]185,由此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以“人的解放”“人性复归”“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衡量一切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
2.道德信仰对个体道德行为的塑造性作用。道德信仰生成个体道德目标与道德动机。道德信仰不但描述了一种理想的人生道德境界,而且必然内涵一套特定的价值坐标体系,从而为个体提供一个整体性的行为目标和人生方向。道德信仰对个体行为目标和人生方向的生成作用,集中体现在道德信仰的现实化过程中,即道德信仰最初生成个体的责任感、使命感、正义感和荣辱感等精神的或情感的要素。这些要素相互融合从而构成了个体的良心,而良心作为道德的最高精神范畴,则是萌发个体的道德目标与道德动机的源泉。在强调知识和理性衍生信仰的基础上,马克思指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6]。这也正如他在批判普鲁士政府所谓的“良心”时指出,真正的良心应当牢牢依附于信仰,是理性使良心依附在信仰之上,初步表述了良心依赖于理性从而根基于正确信仰之上的思想[7]。质言之,一种道德信仰对个体道德行为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在于:个体对它所描述的最高道德目的和境界的合理性、完美性和可实现性生成高度的理论、情感和价值认同,并内化为一种稳定的道德良心,从而生成相应的道德目标与道德动机。
道德信仰嵌入并且规范个体道德行为。道德行为必然内在地包含行为者的道德信仰,人们只有具备某种道德信仰并付诸实践才能呈现出具体的道德行为。换言之,道德信仰是道德行为的精神支柱和价值依托,从属于人们内在精神世界中的意义系统,规约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是道德信仰的具象化,从属于人们外部生活世界中的现象系统,体现道德信仰所统摄的价值理念。在此意义上,道德信仰与道德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价值信念与价值实践的关系,具有同一性。因此,道德天然地是一种信仰,正如有学者所言,“道德,就其存在的方式和发挥作用的形式来说,天生就是一种信仰的活动或信仰的事情。道德的存在是一种信念的存在,调节人与人关系的规范如果仅仅是外在的东西,它就不能算作是道德,而只有为人们的内心所接受,内化为人的信念,才真正成为道德”[8]。可见,共产主义信仰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内在同一性,共产主义信仰必然化作人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决心、意志与力量,从而引发与二者相应的道德行为,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实现行为者与自然、社会、自我精神世界和谐的精神力量。
道德信仰之于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是有限度的。人们有了道德信仰,也生成了与之相应的道德价值理念、善恶评价标准和行为动机,并不意味着他就能做出相应的道德行为;在道德信仰之外,道德行为还受到社会因素与主体自身因素的影响。质言之,人们的道德行为绝不仅仅是由道德信仰决定的,道德信仰只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分析道德信仰之于道德行为的效用界域,并不意味着为重塑道德信仰设置界线,而是旨在言明道德信仰之外影响道德行为的主要因素。
1.外部要素,主要包括利益关系与制度伦理。利益是引发道德行为的重要动因。从物质层面看,道德行为总是以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及其衍生的利益关系为基础,是人们社会劳动的产物,因此受到现实的他律性力量的支配,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5]524;从精神层面看,道德行为源自人们对道德信仰所设定的崇高目标或人生境界的不懈追求,是一种精神的自律性力量,是“人类精神的自律”[9]。虽然,道德信仰作为一种精神范畴有其独立性,但是,它归根到底受到社会利益关系的决定性影响。道德行为的这种利益支配性特征,并不意味着道德行为必然是自利的,相反任何个人利益的实现,不可能仅在个人利益的范围内进行。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局部分离依然存在,但由于其独有的利益格局和道德体系,特别是共产主义信仰对人类普遍利益的追诉,已经在总体上克服了人们道德行为背后的狭隘性利益基础,为人们践履社会主义道德创造了历史条件。
道德信仰能否引发道德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与之相应的制度伦理,为此,需要建立公正的制度机制来增强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相反,如果道德信仰只停留在形上层面,不能使它所标示的价值理念外化为社会的制度伦理,则必然弱化其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只有道德信仰所内含的基本价值理念以制度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由禁止性规范、倡导性规范、选择性规范等构成的制度体系,才能充分发挥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促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其中,正义与赏罚是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内容,任何一种道德信仰体系都有其独特的正义观和赏罚机制,正义观旨在规范人际、群己、群际关系,必然以制度伦理的形式提供与设计一种现实制度并证明其合理性;而赏罚机制则是保证制度伦理有效发挥其规制作用的基本手段。具体到共产主义信仰与社会主义道德关系层面,共产主义信仰对人类普遍利益的追求必然导向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和道德规范的追求。
2.内部要素,主要包括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道德信仰转化为人们的道德行为,首先需要将道德信仰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内化到个体的精神结构中去,成为个体道德素质的组成部分,而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正是人们道德价值内化与道德行为外化的两种主要路径。质言之,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受到行为主体自身理性与情感的综合影响。一般而言,道德理性是人们在道德生活中为正确认识与处理各种道德关系,而规范自身情感和行为的理性能力。它作为人类理性的一种独特形式,是人们试图把握对道德必然性认识的结果,能够帮助人们认识道德现象的本质,从已知因素和关系中推断出某种未知因素和关系,从而为人们择取价值理念与实施道德行为指明方向。事实上,影响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建构效用的外部因素,如制度伦理、利益关系等,都是通过道德理性发挥作用的;也只有具备了道德理性,人们才能以此推断道德行为的实际后果,从而做出道德选择与实施道德行为。有据于此,正是由于理性认知使人们相信共产主义理想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特别是人们对证成共产主义理想的历史唯物主义真理性的笃信无疑,才促使人们把社会主义道德视为崇高价值与行为圭臬。
虽然道德信仰是人们对道德之于自身生存发展价值的认知,内在地包含着设定人生目标和付诸道德行动的情感要素,但它并不等于道德情感,更不是孤立存在的纯粹精神形态。一般而言,道德情感作为人自我的道德的感受,既是人对自己作为道德意识对象的自我反思,又是客观的社会历史文化内容在人的社会化进程中对其道德意识的投射。所以,道德情感构成了人们对道德客体的谴责或赞许、敬重或轻蔑、信任或质疑等主观态度,并作为主体自身要素影响人们的价值选择与行为实践。质言之,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道德情感不但具有天然的情感要素,而且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内容,“道德上的相互理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道德情感的修养决定的——乃是确保人们团结一致、人与人之间真正同志式关系的十分重要的主观因素”[10]。显然,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建构效用的发挥,其首要的精神条件就是社会成员对特定信仰体系及其所规定的精神生活方式的情感认同。只有当社会成员经常受到某种道德信仰的熏陶,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对一定的道德信仰的情感认同时,才能主动遵从由这一信仰体系所决定的行为准则。有据于此,人们如果不能对劳动者阶级的生活境遇、解放诉求产生切身的情感体验,没有相应的情感感染或情感投射,就不可能形成共产主义信仰,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承前所论,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既有建构效用也有其基本界域。脱离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无视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建构效用的基本界域,过分夸大道德信仰对道德行为的建构效用,则会陷入“道德理想主义”的理论误区。所谓“道德理想主义”,即是一种把某种道德理想当作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和评价社会历史活动优先性原则的封闭信仰体系。其所谓的“理想”基本不涉及社会存在或物质生活层面,而只是一种理想化的道德状态;其所谓的“道德”也不是日常交往的伦理准则或人际交往规则,而只是一种超越历史与现实的理想道德。[11]质言之,道德理想主义脱离马克思主义分析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二者关系的理论原则,是精神层面的“道德乌托邦”与现实层面的“唯道德论”的统一。
1.泛化道德理想,把道德作为评价社会历史现象的优先标准。道德理想主义存在认识论误区。它总是试图把道德理想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演绎为相应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方案,从而实现道德理想对社会生活的绝对统帅,于是近代以来的市场经济被视为道德经济、民主政治被视为道德政治、思想文化被视为道德文化。一旦与一定道德理想相适应的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与伦理文化方案失效或受挫时,道德理想就会陷入被质疑、被批判的境地,进而引发道德信仰危机。譬如,当代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消费主义与物质主义导致的“道德堕落”,引发了人们对资本主义道德信仰的批判。道德理想主义对道德理想存在空间的泛化,必然导致它把是否有利于道德理想的实现,作为评价社会历史现象的优先标准,从而使之走向对物质文明的批判,特别是对市场经济时代城市化、世俗化和工业化历史趋势的激烈否定。在此意义上讲,“道德理想主义”完全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评价社会历史现象的基本原则。作为证成共产主义理想的科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不但是共产主义理想的科学基础,而且它与共产主义理想共同构成了共产主义道德信仰,“只有共产主义道德体系,才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基础上的”[12]。按照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共产主义道德信仰旨在通过发展物质生产,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追求人的道德解放和道德自由,以实现人性的复归,使人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由此可见,物质生产方式与人的解放程度,才是科学评价社会历史现象的优先标准,而不是“道德理想主义”所主张的道德。
2.夸大理想的历史超越性,使道德的理想脱离现实社会生活。道德信仰作为道德意识的高级形式,体现了人们对理想道德状态的精神追求,因此,它不是对既有道德状况的实证性描述,而是对未来道德状况的总体性认识。道德信仰的这种历史超越性并不意味着它可以脱离人的现实生活而独立自存,相反,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它源于现实并且是现实生活的精神内化。然而,道德理想主义过分夸大道德理想的超历史性,单纯憧憬未来的理想道德或沉迷缅怀远古的朴素道德,导致了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相对立。具体而言:道德理想主义把道德信仰神性化为某种神秘力量,坚持以完美的理想境界来要求现实,甚至主张以“纯正”的道德理想同污浊的现实世界相抗衡,并通过特立独行的“绝俗”来逃避现实,妄图通过所有人的信仰持守在人间建立道德的乌托邦,这就使得一种道德形态丧失了因时因势创设与校正道德规范的可能性。同时,道德理想主义忽视人的完整存在,对人们的行为提出过高且不做层次区分的道德标准,并且把这些标准作为日常生活的伦理准则或人际交往规则来规范所有人的道德行为,“其结果是怂恿理性以道德名义无限地向人的现实生活提出要求”[13]。显然,道德理想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背道而驰的,道德理想主义的错误逻辑,并不意味着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人们要放弃对道德理想与超越价值的追求,而是警示人们不但要笃信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更要从现实生活出发,通过发展物质生产、协调利益矛盾、推进道德建设等方式来增进道德自觉与道德自由。
3.凸显道德的意识形态性,使理想的道德沦为意识形态的附庸。道德具有成为意识形态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一切道德都是意识形态,相反,只有那些符合特定社会阶级的局部利益的道德观念才内涵意识形态的本质和功能,而体现人类普遍利益和解放诉求的道德学说在本质上却不是虚假的意识形态。道德理想主义具有与政治实践直接挂钩的内在理论缺陷,往往借助政治手段在全社会推行整齐划一的道德价值与规范,甚至迫使人们丧失道德生活方式的选择权利,从而把具有主观性的多元化道德纳入一个绝对化、单一性的领域,冲击和抹杀道德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相对独立性。换言之,道德信仰以应然性的价值判断而非实然性的事实判断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一旦道德信仰沦为政治的附庸,那么,道德信仰必将失去其对道德行为进行批判反思与建构引领的作用。历史上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之所以失败,其必然性在于,它们均把道德理想与政治实践直接挂钩,导致道德理想主义泛滥,从而在根本上违背了道德自身存在、发展和起作用的规律。显然,道德理想主义妄图依托政治权力把道德理想绝对化,使其所标示的价值理念变成僵死的教条,使信仰者不愿越信条半步,是与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的。质言之,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不同于道德理想主义,我们不能因为道德理想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缺陷而忽视共产主义道德理想的重大价值,而应看到共产主义道德理想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思想源泉,是我们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去改造世界的强大精神力量,因此,我们不但要摒弃道德理想主义,更应该加强共产主义道德理想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