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平
(百色学院,广西百色 533099)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千千万万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就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论述、新观点、新要求。党和国家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国家治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出发,就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制度日益完善。如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2]同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3]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4]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十章“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设立了“加强家庭建设”专节。[5]2021年6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突出少年儿童品德教育关键,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6]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7]2021年10月23日通过、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立法的形式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规定了家庭教育相关主体的责任。[8]
传承优良家风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9]355。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相关,与党风、政风、社风建设紧密相关,只有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才能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第一届文明家庭代表时提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9]356习近平总书记从总体上概括了新时代好家风的核心内涵,提出了培育和形成新时代好家风的任务要求。在此背景下,本文尝试对优良家风的内涵品质、功能价值与传承发展问题进行简要探讨,以期更好发挥优良家风的时代价值。
“家”是居住的地方。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解“家”时指出:“此篆本义乃豕之凥(居)也,引申叚借以为人之凥。”①本文在引用时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下同。[10]341“风”意为风气、风俗,有教化、教育之义。《说文解字注》指出:“风之用大矣,故凡无形而致者皆曰风。《诗序》曰:‘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10]684关于“家风”,《现代汉语词典》指出:“家风”即“门风”[11]621,“门风”是指“一家或一族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11]886。《辞海》也指出:“家风”犹门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12]867综合上述认识,本文将家风理解为一个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或相沿已久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道德准则、处世方法及行为方式。它体现着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与整体气质。[13]
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源远流长、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家风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其中,家风的精华部分,即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受到人民热爱、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家风内容部分②本文借鉴了彭菊花在研究中所提出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标准。参见彭菊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青少年德育研究》,武汉:湖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28页。,就是我们今天所主张传承和弘扬的优良家风。在社会主义中国,优良家风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容上看,优良家风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中华民族在生生不息、绵延发展中积淀形成、世代相传的博大精深、内容丰富的中华优良传统家风;其二,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在此过程中创造出的蕴含丰富革命精神和厚重历史文化内涵的红色家风。
中华优良传统家风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传承和弘扬的优良家风的总称。它“是中华民族历史长河的积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结,是传统士大夫精神追求的结晶”[13],既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又兼收并蓄、和而不同。中华优良传统家风主要包括为人之道、学习之方、修身之义、处世之则、做事之要、为官之重、治家之规、生活之虑、帝王之德等各方面的内容。[14]其中,为人之道方面主要有志向高远、行善积德、厚德端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温良谦恭、宽宏大量等。学习之方方面主要有尊师重教、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勤于治学、惜时如金、学无止境、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等。修身之义方面主要有崇德向善、正心诚意、慎始慎终、慎独慎微、见贤思齐、勤勉致知、励行致远、身体力行、自强不息等。处世之则方面主要有精忠报国、以身作则、崇仁尚义、义利分明、明辨是非、求同存异、推己及人、礼让乡邻等。做事之要方面主要有深谋远虑、谋而后动、持之以恒、不畏艰辛、开拓进取、革故鼎新等。为官之重方面主要有胸怀天下、建功立业、为国为民、造福百姓、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处事公正、扶弱济困、能谋善断等。治家之规方面主要有治家有道、教子有方、尊老爱幼、孝顺父母、夫妻相爱、和睦相处、同心同力、勤俭节约等。生活之虑方面主要有俭约自守、进退有度、未雨绸缪、开源节流、乐而不荒、乐而不淫、谨言慎行等。帝王之德方面主要有天下为公、天下大同、以民为本、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勤于政事等。在教化家庭或家族成员的修齐治平实践中,中华优良传统家风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呈现出示范性、规范性、传承性、持久性的特征。
“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7]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优秀中国共产党人将初心使命和理想信念融入修身齐家实践,在管家治家中传承红色血脉,展示和彰显了共产党人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政治品格、高尚情操与先锋形象。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尤其是无产阶级革命家立足党和人民事业需求,以中华优良传统家风为根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创建和发展了一种既蕴含中华优良传统家风底蕴,又体现共产党人初心使命和理想信念的新型家风,即具有鲜明党性的红色家风。[15-17]红色家风是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精神谱系和优良传统的深刻体现和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生活作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与精神风范。[15-16]红色基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相融合,孕育了红色家风的鲜明品格。其中,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目标追求和正确的价值导向是红色家风的核心因子,忠党爱国、矢志奉献是红色家风的价值追求,勤劳节俭、艰苦奋斗是红色家风的厚重底色,清正廉洁、公私分明是红色家风的行为标准。[16]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8]505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家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基于一定经济基础的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定社会组织形式,是人类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生活单位,是一种受特定的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蕴含和反映了社会生活有机体的一切功能。[19]24-26家风关涉家庭或家族成员社会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优良家风在历史的积淀中呈现出鲜明的品质,它追求仁善、追求真美,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具有教化后人、传承文化、规范言行、修齐治平等重要的功能价值。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0]470-471家庭是人类生产物质生活和繁衍生命的第一场所,家风是每个人进行家庭生活时无法选择的、直接的历史文化条件。在家庭成员的共同活动中,责任或义务是核心,文化传承则是内驱力——也即是说,责任和传承是家庭关系的根本属性。[19]87“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9]354,父母有责任、义务去抚养和教育子女,长辈会根据客观条件去帮助抚养和教育后代;青少年则在成长中认识周围的世界,学会如何为人处事,并与周围世界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家风、家训、家教是家庭教育后代的无形资源,父母、长辈及家族同龄群体所展现的生活作风、道德准则、处世方法及行为方式会潜移默化地对青少年完成启蒙教育。在此过程中,家风以其历史性、传承性、天然性、隐蔽性、持久性的作用,在无形中影响家庭后代思想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其中,优良家风以其示范性、规范性、先进性、融通性的积极作用,潜移默化地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促使家庭后一代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其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家庭生活是人的现实生活的开端,是人类生命基因遗传和文化传承的直接条件。在人类的生命繁衍中,在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中,后代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0]471,不仅会遗传前代人的基因,还会继承前代积累起来的物质财富,传承前代积累起来的文明成果。人一出生就成为某个特定家庭的一员,就开始在这一生活共同体中成长和接受教育,获得对世界最原初的认识,养成最初始的性格,自觉或不自觉地遗传家庭的文化基因。从文化的视角看,家风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本身就是一种家庭文化形式,是人类文化在家庭生活领域的反映和体现。那么,传承、培育和发展家风,就是在进行文化的传承、培育和发展。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传承和发展中华优良传统家风,就是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就是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千千万万的党员干部传承和弘扬红色家风,就是在传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精神谱系和优良传统,就是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家庭是社会生活有机体的基本细胞,其运行是由一定的家庭制度和家庭规范来保证的。人们在进行家庭生活、处理家庭关系时,首先会遵循一定的家庭伦理确立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夫妻相爱、兄弟姐妹相亲、父母应该抚养和教育子女、晚辈应该赡养和孝敬长辈等。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与乡邻交往、与自然相处时,也会遵守一定的法则和规矩。那么,家风作为一个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或相沿已久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道德准则、处世方法及行为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调整家庭成员关系的特殊道德规范,是社会道德规范在家庭生活领域的反映和体现,能影响、引导、约束、调整家庭成员的言行。“良好的家风是家庭成员的行为准则,是内心的一杆秤,衡量着家庭成员的行为。”[21]24作为家风的精华内容部分,优良家风对家庭成员的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都确立了良好的言行准则,具有调整和改善家庭关系与乡邻关系、规范家庭成员行为、提升家庭道德水平的重要作用。家庭成员在接受优良家风的准则、规范之后,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信念,并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将其作为自身言行的尺度,从而养成良好的品性和行为习惯。
修身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进行党性锻炼和提升党性修养的落脚点。自古以来,包含中华优良传统家风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修身立德”的基础上,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礼记·大学》有语:“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在现代化进程中,面对物质力量和物质财富对人的精神生活、道德生活的干扰和侵蚀,面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人生观价值观的滋生,必须在全社会倡导严以修身,促使每一个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22]3-4个体的修身之始在于家教,依赖于家风家训的教化之功。一个家庭的家风是家庭成员修身齐家之根本,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就成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优良家风对构建良好的党风、政风、社风具有重要的保障与支撑作用。如果一个人能够依据优良家风的要求诚心诚意地修身,就会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反之,如果一个人偏离正道、恶言恶行,就会败坏门庭,乃至危害社会。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如果每个公民和社会成员都能够依据优良家风的要求修身,就能够凝聚国家发展力量,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如果每个共产党员都能按照红色家风的标准修身,由千千万万合格党员凝聚而成的中国共产党就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能始终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家风的形成发展与党风、政风、社风的形成发展是一种多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家风是党风、政风、社风在家庭生活领域的反映和体现,其形成发展受党风、政风、社风的制约,党风、政风、社风的发展状态和性质决定着家风的发展状态和性质;另一方面,家风反过来影响党风、政风、社风的发生和发展,家风建设是树立良好党风、政风、社风的支撑。因此,推动优良家风的传承发展,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8]504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全国各地必须立足时代背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广大家庭积极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传承发展机制,从整体上推动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以真正传承好、发展好优良家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2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意见》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6]一方面,传承发展优良家风可以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家庭落地生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助推构建良好的党风、政风、社风;另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时代新风,摒弃不良党风、政风、社风对家庭生活的影响,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社会要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来传承发展优良家风,深刻地领悟优良家风的内涵特征、把握优良家风的时代价值,增进对优良家风的认知、认同和践行,从而推动优良家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家庭是人的现实生活的最原初、最基本的单位,是人生成长的起点,是人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发源地。《意见》提出:“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培养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6]家庭不仅是社会组织的开端,也是社会文明教养、德行培育、和文化传承的第一驿站。[24]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家庭的结构、规模、功能已经发生重要变化,但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9]353。家庭作为家庭成员的主要生活场所,既是家风形成发展的场域,也是家风形成发展的载体——家风在家庭成员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在家庭成员的言谈举止与为人处事中体现,并在长辈对晚辈的言行示范中与晚辈对长辈的效仿中得以传承。[21]24-28广大家庭要积极在生产生活中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把优良家风蕴含的真善美传递给孩子,帮助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品格。父母和其他长辈既要以家教、教训、家规等形式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更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为孩子树立好榜样。
优良家风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传家宝,家风建设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意见》提出:“要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6]党员干部不仅仅是家庭的家长(成员),还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其家风具有“上行下效”的作用,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关系社风民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尤其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家风建设。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9]356,“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25]101。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律己、从严治家,守紧家庭防线,管好亲属子女,引导全体家庭成员做优秀家风的传承者、践行者,守护家庭幸福。党员和领导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高雅的生活情趣,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建立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了传承发展好优良家风,全社会要将党和国家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见行见效,推动形成个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国家“六位一体”的新时代好家风构建格局[21]142-147,促使构建新时代好家风的要求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构建新时代好家风的要求,把优良家风融入到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中,不断完善职业规范、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市民公约、社区公约、乡规民约、网络文明公约、学生守则等,加快形成常态化优良家风传承发展机制。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家风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档案,定期收集、整理和检查有关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各社区各单位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传承和践行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的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家庭联谊活动、家庭亲子活动,以及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活动等,营造构建新时代好家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