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荣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新时代,我党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这一主线,不断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尽管“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提出还不足十年,但学术界基于该主题的研究已涉足十分广泛的领域,探讨深度也随之渐渐增强。本文旨在通过历史的回顾,探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创立和发展历程,并展望未来前景。为达此目标,该文将主要以国内学者们发表的期刊论文和出版的专著作为考察对象,剖析近七年来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主题下的研究成果和新近进展,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反思尚且存在的不足之处,以期望给予后继学者们有所助益。
2014年初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号召“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在此次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并向全国人民释放出了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讯号。
“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创立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其民族的多样性和国家的统一性已经成为并将长期成为我国的基本国情。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边疆的稳定和谐,需要永远抓住各民族大团结这一关系民族命运和国家前途的生命线,而围绕实现各民族团结这一中心任务,自然需要牢牢记住中国历史的创造者和中华文化的积淀者属于中国各民族。为此,在增强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认同的过程中,树立起一种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
关于“中华民族”和“共同体”名词或概念的出现,既需归功于清代以来中国各民族的交往融合后,由各民族文化的去粗取精和推陈出新而凝结成为伟大之中华文化的不断传承与弘扬,又需追溯到当时西方列强为维护各自在世界体系中的霸权地位而用坚船利炮叩开中国国门后迫使国人所遭受的难以忘怀之欺辱,全体中华儿女在无比的愤怒和顽强的抗击中所爆发出来的共同心声和一致呐喊。
当代意义上的“民族”是近代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对抗而取得胜利后,所确立起来适应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产物。当西方语义“民族”一词及其有关“族群”理论传至中国后,学界聚焦“民族”与“族群”问题,围绕民族究竟是实体还是虚位而展开了旷日持久之论争[3]。其实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中国人的中华民族整体观念之日臻成熟。
考察中华文明史,并参照西方有关民族的界定,尽管中国往往称之为汉人、满人、蒙人、苗人等,其实与西方“民族”原初之意十分相近。但当西方民族意义发生转换后,资本主义民族内涵中的经济生活共同体凸显时,由于中国有关民族的基本含义还停留于封建生产关系中,尚未扬弃那些被人为加固的种族因素。待到已经觉醒的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开始主动向西方学习,中国人又从日本那里体察到了西方人关于民族的理解。后来,西方列强欲在中国争夺势力范围,更有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而梦想在东亚建立所谓的“东亚共荣圈”。在帝国主义枪炮淫威的震慑下,中国的思想觉悟者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中国民族本身的问题。
可见,恰是20世纪初期,中国与西方列强碰撞后,尤其是在外敌入侵中国领土后,具有世界眼光的思想家们感觉到,中国各民族务必团结起来,凝结为一个整体的时候到了!也恰是日本在滇缅诱惑掸邦分裂,而唯恐因西方“民族”的传入后促使那些执着于1918年时威尔逊所提倡的“民族自决”思想在中国的实践,即在日本人的推波助澜下,更加容易起到分裂中国境内民族的无限忧虑。
显然,正是如此多事之秋,才催生了傅斯年的《中华民族是整个的》[4]和顾颉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5]两篇文章。从内容看,这两篇文章在观点上具有“相通性”[6]283,旨在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一体性。看来,傅、顾等人把“中华民族”看作整体或一个的观点是基于政治学的视角,为了揭穿日本侵略者欲分离中国各民族的野心而作的政论性论文,具有一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意图。正因为他们强调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而容易忽略其多元性,才遭到费孝通等人的批驳,也才有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7]1理论的问世。
以历史的视角考察中国各民族与中华民族之间的互动关系可见,尽管作为当今中国各民族的共有名称之中华民族,原初是指“汉族”[8]1,且汉族在中国人口中一直居于绝对优势,历史中国之中华民族确实以汉族为主体演化而来,但是中华民族并不是由纯粹的汉族构成,汉族本身也是一个复合民族,其涵括了历朝历代所汇聚的不同民族。可见,汉族在中国历史上的主体地位无论如何坚不可摧、难以撼动,也需要承认由汉人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绝非单一的民族成分,其本身的不同民族的混杂及其相互融合的过程,已经揭示出何以演进为今日多民族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雄伟的事实。
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各族人民主人翁地位相继确立。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9]377,开启了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时期。经过40余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取得辉煌的成就。同时,随着改革与发展攻坚时期的到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本身要求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和激发更强发展动力,就必须在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部和平发展环境下,进一步加强已经确立起来的中国各民族间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同志才于2014年发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号召。由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诞生了。
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内涵,学界从以下不同的视角考察而逐渐获悉:
一是以“共同体”为视角,观察“中华民族”的意涵,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解读为历史文化的、社会生活的、精神命运的和政治的共同体[10];也可将其视为民族命运的、中华文化的、经济发展的和政治生活的共同体[11]。显然,这一分析路径是将“共同体”作为一个可透视的有机组织或社会集合,并遵循其发展的内在逻辑而推演出来的。其实,任何一个人类社会组织都可通过其发展的历史过程,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层面进行剖析,并归纳出其一般特性。自然,在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内涵时,可依循社会组织思路进行分析,而得出如上学者们的观点。
二是以“中华民族”为视域,探析“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有学者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置于概念工具本身所具有的一般意义角度进行概念内在实质性分析,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偏正结构的复合概念,需首要抓住元概念之“共同体(意识)”的含义[12]。实质上,这还是强调了“共同体(意识)”的中心地位,并基于“体识互构的辩证关系”,肯定了“共同体(意识)”的双向性作用。为此,需要重视“民族”与“国家”的互动关系,并以此为切入点剖析“中华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据此,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需要在“我国各族人民共同交往生活的记忆、感知与期许”[12]中找寻。该路径的分析,不仅深刻认识到中国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多元”与“一体”性,而且关注到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13]的实践意义。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质是通过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即将中国各民族在民族自身发展与中华民族形成历程上所形塑的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精神气质不断发展、传播下去,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以空前的民族间大团结的祥和局面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是从现代性视角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提出恰是现代社会中国家治理的现时代的强有力回应,其内涵中的现代性理念分外凸显。马俊毅正是抓住“现代性”这一时代性话语探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认为其实质是“‘民族精神共同体’的建构”[14],今天所谓的“民族精神共同体”并非昔日的“族裔性质的民族精神”,而是“人们观念中的国家”[14]。现时代的中国人民所期望的国家当然是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美好的现代化国家。显然,将社会主义中国引向强大,必须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然而,振兴中华民族,唯有捕捉到现代社会所呈现出来的现代性,方能在国家治理和国家建构方面确保迈向现代化方向。
四是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研究,还可以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演进历程考察,探究中国学界有关中华民族实体的体认情形。循此认识线路,有学者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置于“历史基因浸润”“民族国家框架”和“统一战线视域”下进行了分析,认为三者之统合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貌”,而“以现代主权国家为基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其多重意涵的内核与灵魂”[15]。该路径不仅厘清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被提出的历史发展逻辑,也揭示了中国各民族、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内在关联性。
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基石,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合力论。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之唯物史观一度遭致经济决定论的歪曲。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恩格斯曾致信约瑟夫·布洛赫,阐述了如何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思想,并提出了历史合力论。恩格斯在充分肯定我们的历史由我们自己创造这一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历史被创造所具备的一切条件和前提。除了“经济的前提和条件”[16]604外,绝不能忽视“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16]605。历史的创造过程必然在“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后,经由“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所形成的“平行四边形”产生“一个合力”——“历史结果”[16]605。换言之,就是“各个人的意志”的汇聚成为“一个总的平均数”,即“一个总的合力”[16]605,也即人民大众的力量。
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思想的提出,不仅严厉批驳了那些将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庸俗化、简单化和片面化的观点,有力地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且在科学阐释有关人类意识与人自身历史辩证关系的同时,为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好各民族间关系而实现民族间团结和谐、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具有指导意义。
在多民族国家,无论主体民族,还是各少数民族都同样在为建设国家做出其应有的贡献。由此,中国是各民族共同书写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创造了祖国灿烂的文化,培育了祖国伟大的精神。
以历史的纵向审视中华民族形成史,从中华民族自在实体到自觉实体,再到今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呈现出了中华民族自身发展的清晰模式。通观中国各民族内部的历史变迁,窥视中华民族的形成之足迹,在以汉族(其前身华夏族)为主体,发挥其民族融合的核心凝聚力下,中国北方民族和南方民族也广泛吸收了汉族及民族间的优点,经历民族间的大混杂大汇聚,不仅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文明”[17]1-22,而且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显然,中华民族所创造的中华文明应该归功于中国各民族集体的智慧,是历史合力的最明显证明。
其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这是二战时为支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粉碎意欲分离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分裂分子的阴谋,由顾颉刚等所提出的旨在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共同性的理论。但顾颉刚将民族看着“在一个政府之下营共同生活的人”[18]777,似乎有将中国各民族作为“种族”[6]269之意。显然,如果否认中国各民族的真实存在,并忽视民族间的界限,其对于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并无益处[19]。实质上,顾颉刚本希望跳出“民族套民族”的怪圈,避免“民族复民族”的自相矛盾问题,但在分辨民族与种族时,似乎又掉进了只承认“中华民族”,而否定中国各民族的圈套,自然容易成为被质疑的对象。由此,关于“中华民族”究竟是否一个的问题展开了顾费之争论。由于受制于当时抗日战争的特殊政治环境,“顾费之争”很快被中断。待到1988年时,费孝通在“泰纳讲演”(Tanner Lecture)会上阐发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思想。
费孝通认为,我们今天所讲的中华民族应该是“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20]。这里,将中华民族等同于中国人民,并且是生活于国内的人民,具有民族认同的人民。显见,对于构成中华民族成员的清晰界定,明确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外延。但是,中华民族仅仅指中国境内的中国人民吗?关于中华民族究竟指哪些人群问题便成为又一个思考的话题。新中国成立后,便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策),同时也就开展了一系列的民族识别工作。截止1979年止,便有了56个民族构成中华民族[21]118的惯常说法,但也有学者(如周建新、罗树杰等)对此颇有异议。
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文中,费孝通将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进行了“层次”上的区分,构成中华民族的“五十多个民族”作为“民族单元”,由此而认为构成中华民族的中国各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20]。这就彻底跳出了顾颉刚等人欲避免而又未真正跳出可能掉进“民族套民族”的怪圈的可怕结果。同时,费孝通还从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考察后指出,其既是一个具有数千年的“自在的民族实体”,又是一个近百年的“自觉的民族实体”[20]。接着,费孝通便从十个方面详尽地论述中华民族何以形成为“多元一体格局”[20]。最后,总结了中华民族格局形成的特点[20]。从论点的提出,到翔实的论述,到一般性结论,到未来的展望,可谓高瞻远瞩、高屋建瓴!
费孝通之所以能够深刻体认到中华民族格局的“多元一体”性之特点,即“一体中包含着的多元,多元中拥戴着的一体”[22]7-10,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将中国各民族的多元性与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在中华民族成长历史中进行科学阐释,揭示了中国各民族本身发展的历史与中华民族被创造的历史之内在逻辑关系。费孝通所提出的“新观点”、所构筑的“新体系”、所开启的“新探索”[23]16-22,堪称为“重要的研究新成果”[24]406,为中国民族问题研究开启了新局面。这一伟大成就的原因应该归咎哪些方面呢?显然,就在于费孝通长期的社会调查所积累的丰富研究素材,也在于他熟练的社会研究方法[25]11-15,还在于他善于借鉴除了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资源外,能够很好地将考古学、语言学、历史学等资源进行适当运用。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及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命题被提出后,学者们纷纷发文阐述了其基本特征,以及何以构建的路径问题。
所谓概念的特征,就是人们针对该概念的本质属性的抽象和概括。一个具体的概念所对应的客观实体,既有外在现象的呈现,也有本质属性的显示。当我们深入体认该概念时,不仅要求捕捉其表象的一般东西,而且需要抓住它的内在本质特性。唯有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方能真正认识新事物的一般规律。
作为一个由偏正结构组成的复合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其本质属性是什么?这也是学界需要回应的重要话题。基于此,学者们概述了如下几点:
第一,一体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中的“中华民族”是指中国各民族,即狭义上的中国疆域内生活的56个民族,或广义上的除了中国境内56个民族外,还包括国外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由此,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体,即由中国各民族共创中华文明而形成的民族间休戚与共、命运相连的共同体。显然,这个共同体揭示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即整体性和共同性。
从中国各民族发展的长程历史视角观察,虽然国家有“分分合合”的情状,但分久必合却是最终的归属;虽然民族间存在不可缺少的纠纷、矛盾、冲突,但各民族期求团结、和谐的愿望却是一贯的。为此,“多民族统一”已成为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总特征。
显然,中国的多民族统一特性揭示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中国各民族在与西方列强欲分裂我国家、欲抢占我疆域的坚决反抗中充分体现出来的。数千年来,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而生息于中国大地,中国各民族为了自身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各民族间难免为了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抢占有利的地理空间,甚至掳掠能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民族与民族间的争夺、战争确实此起彼伏、不胜枚举。但是每当外敌入侵中国国土、践踏中国人民时,各民族间的旧有仇恨和不满就被新的更大矛盾或冲突所替代,中国各民族往往能够尽快捐弃前嫌,团结一致,共同抗击敌人。自鸦片战争以来,尤其是自抗日战争以来,中国境内各民族,无论是大江南北(中原一带),还是祖国边陲(边疆地区),中华儿女均以高昂的斗志、坚定的决心,不畏牺牲、共赴疆场、英勇杀敌,保卫国家的领土,捍卫国家的利益。
同时,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整体性,更因为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中国各民族间的流动、迁移、交流、融合、混杂,在彼此的交往与互动中彼此间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不仅促进了各民族自身的发展与壮大,也为民族间的融合和汇聚而最终形成中华民族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源,更为伟大的中华文明贡献了各自的力量。
可见,中华民族本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26]。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必然孕育着中华民族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的东西必定是中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其表征于语言文字的使用、经济生活的贡献、音乐舞蹈的特点、神话故事的流传、民间传说的演绎、宗教节日的纪念等方面[27]。
第二,多元性。尽管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了一体性,即整体性和共同性,但组成中华民族的中国各民族相对于中华民族而言,它们乃一体下的多元,具有明显的多元性。如果说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凸显了中华民族作为整体单元而存在的民族实体的客观事实,那么中国各民族自身作为一个个独立的民族实体的存在也毋庸置疑。中国各民族都具有自身民族的独有个性,即民族特性。这种民族特性是各民族在自身民族成长的漫长历史时期所积淀下来,最终呈现于民族文化、民族宗教、民族信仰等方面,也将在民族经济、民族政治方面得以体现。
生活于中国境内的各民族(以及常年居住于国外但仍然保留着中国国籍的中国人),虽然都属于中华民族,但其民族特性并不相同。由于各民族间的民族特性的差异,其宗教信仰、民族文化、民族经济也呈现出不一样的特征。即使是信仰同一宗教的民族,其民族的历史文化、地区经济以及民风民俗也不尽一致,其民族各具特色的鲜明特性清晰可见。又如,同样是在同一地域长期生存,由于族裔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仍然保留了这一民族具有这般的民族性格,而另一民族传承了那样的民族性格。为此,多民族的存在,其多元性必将伴随民族始终。
民族的多元性特征显示了当今多民族国家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即使那些号称自己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如像日本、朝鲜等国,其国内除了大和民族或朝鲜族外,难道就没有其他民族或族群或种族的存在吗?毋庸置疑的是,单纯民族国家是难以找寻的。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多元性特征揭示了中国由多民族构成国家的历史事实。我们应该尊重客观历史,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主动承认和归属于某一具体民族,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为民族的自身发展和共创中华文明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三,层次性。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是费孝通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新发展。尽管中华民族称之为民族,中国各民族也称之为民族,但是前一民族与后一民族并非同一层次上的民族,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中华民族属于高层次的民族集团,而中国各民族属于低层次的民族集团。根据费孝通的观点,即便是中国各民族,如像汉族或任何别的民族,其民族历史的演进中所展现给我们的永远都是一个民族的融合、汇聚、混杂的复杂过程。由此,作为低层次的民族集团,其自身一定包含着“更低一层次的‘民族集团’”[20]。那么,更低一层次的民族集团下面是否还可以再细分呢?这将根据民族发展的实情和民族问题研究来考虑了。总之,中华民族作为最高层次的民族集团,即“共同体”,始终统摄着中国各民族,而“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之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20]。
民族结构的层次性特征揭示了民族何以演进的真实过程。任何一个民族,其民族的发展历史,既包括人民为了生存而对社会的改造运动,同时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即为人类的文明做出了贡献,也包括民族自身的再生产,即如何通过民族间的交融、汇集、混合、婚配而促使人口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升。显然,正是因为民族构成的多元性才赋予了民族的层次性。民族的多元性和层次性特征给我们展示了民族间互动的一幅生动画面,其“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状”[20]。
既然民族发展存在一定层次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运动便是民族发展历程的必然趋势。为此,我们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充分创造一切有利于民族进步的条件,引导低层次的民族向高层次的民族发展。为此,让我们尽可能地发展民族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促使中国各民族高度认同中华民族乃目前重要的任务之一。
第四,历史性。中国各民族何以演进成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费孝通指出,尽管自觉的中华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的事情,但自在的中华民族实体尚存已经数千年了[20]。中华民族从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到自觉的民族实体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历史过程,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既是中华文明的创造史,又是中华认同的形成史。我们想要真正体察到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就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角度分析中华民族的成长过程。
从一般历史视角来观察,从观念意识的变化来审视,那些在今天人人都耳熟目详的诸如“中国”“中华”等名称或观念,其实还有着内在的逻辑顺序。陈连开认为,自西周初年以来便有“中国”一词,到战国时期“四夷”的出现并有了“华夷”观念,再到秦汉统一后“汉人”和东晋十六国时“蕃人”的出现而形成的“蕃汉”观念,再到本源起于魏晋的“中华”称谓在清末的凸显而形塑的“中华民族”观念中[8]27-69,实质上已经宣示了中国各民族如何从民族间的互动中逐渐走向一个共同发展的伟大征程。可见,在“华夷”和“蕃汉”的对举中,尽管当时的“中国”和“中华”之意涵还十分狭隘,但边疆民族始终在表达着一种对于中原的向往与期求之情,“夷人”也好、“蕃人”也罢,同汉人一样,均应共享“中国”和“中华”之称号。
清末以来,外国列强不断对中国用兵,意欲强占中国领土、抢占中国资源,正是在这般外敌入侵中国的时代背景下,中华民族实体才由自在走向了自觉,完成历史的最终使命。
第五,发展性。从魏晋以来“中华”名号的诞生到清末“中华民族”名称的正式出场,其漫长的演进历史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发展性。在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中,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和中国各民族的多元性并行不悖。中国各民族的多元性(个性)与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共性)的有机统一便是华民族共同体。实质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中国各民族之“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共同体”“经济发展共同体”和“政治生活共同体”[11]。
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各民族必将由民族的多元性逐渐趋近于民族的一体性。换言之,伴随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中国必将基于一种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上进行新的一轮民族间的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在发展自身民族特点和特长时,其民族间的共识的增多和共性的普遍化,一定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上大大繁荣中华文化和增进中华文明。自然,复兴中华民族伟大梦想亦将变为伟大的现实!
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五大特性”是学术界基于不同视角探究的概要归纳,既有静态分析下的一体性、多元性和层次性的科学界定,又有动态观察中的历史性和发展性的精准判断。诚然,中国各民族走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征程,本就揭示了各民族自身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五彩斑斓般的多样多元性和各民族间的互有差异性,也揭示了中华民族形成中由低级到高级演进的明显层次性和递进性,还揭示了最终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具有的整体性和一体性。显见,由中国各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是中国各族人民在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完成的,在中国社会实践中所造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这一宏伟的社会事实自然也体现了人类历史本身发展的一般规律性。
自2014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问题。如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便成为学界倍加关注一个重要议题。
首先,原则路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高举马列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原则路径。中国历史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以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并走上了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显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28]274的道理已经被中国的革命和改革之历史所证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我们所从事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民族宗教等所有事务都需要党的正确领导和坚定不移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同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也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人民对于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和认同。今天,中国各民族间的休戚与共、和谐共生的新型民族关系的维系和发展,都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列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分不开。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想,团结中国各民族,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同样需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和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其次,理论路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需要学者们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的文件精神,抓住习近平同志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基于“理论自信”而“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自觉,建设新时代民族理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29]。换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作为一个理论问题首先应该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并进行理论层面的探索,构建起理论的系统化、完整化之体系。学界的理论研究应该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基本方向上,多多重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多多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多多关怀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从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中真正探索出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和途径。如此,让知识界同仁们真正发挥出“为国家大政方针、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提供重要的知识支撑和咨政参考”之作用,将学术话语转化成为官方的、民众的话语[30]。
再次,国族路径。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质上就是实现中国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也即进行中华民族——国族的建设过程。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实践中,既有中国各民族(56个民族)的自身发展和建设问题,也有作为中国各民族的共有民族——中华民族(国族)的整体发展和建设问题。为了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团结和和谐,维护中国的统一和稳定,不仅需要发展好各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而且需要具有国家发展的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处理好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增强中国各民族对于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为此,方能将中国真正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美好的伟大国家。
最后,法治路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当然离不开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实践。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当今时代,更需要重视从法制化的方面着手。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按照法律的惯常思维形式,遵循法律的正义精神实质,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权地位的明确化、制度化,对于遵守或违反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各种行为的肯定或惩戒的具体化,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化意识。基于此,唯有促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宪法化”和“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31],才能贯彻好党中央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才能实践好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才能充分地调动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之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将本民族地方事务管理好、建设好,如此增强边疆少数民族民众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致认同。
纵观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尽管该思想在2014年就正式提出,但直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强调后方才受到学界充分重视。通过中国知网的查询(2020年底),当在学术期刊“主题”一栏中输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关键词后,共显示1676条,最早的应是1988年1篇,但2010年前均未突破10篇,直到2011年才有11篇。2014年时,由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已作为一个重要思想(概念)被提出,有关该主题的文章已有19篇,但在2017年前时,也仅仅保持在58篇内。2017年至2020年,分别是117篇、252篇、546篇和547篇①。目前,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题的图书仅有1册,即由黄达远等著的《从河西走廊看中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区域经验》[32]。由此可见,学术界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研究的兴起与党中央的重视程度密不可分。与此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只有在党的马克思主义正确理论指导下,才能推进中国民族理论的科学发展。
从近六年学术界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的概貌来看,对于该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内涵特征和外延范畴、构筑路径和建设内容等方面均已经涉足,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在研究方法上,除了一般的历史文献法外,部分学者正尝试运用实证方法去探究中国各民族何以走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事实,通过大量数据的支撑证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诸多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令我们更为欣喜的是,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感兴趣的不仅是从事民族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学者,而且一度引发了哲学、语言学和经济学领域学者的高度关注。由此,运用多个学科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的成果正在涌现。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研究必将日趋系统化、理论化和完整化。
然而,在看到学术界理论探索的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感到些许的不足,这主要体现于有关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等方面。从目前学术界的研究进展来看,尽管有少许学者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主题下有意或无意涉及到了如上关系中的某一层面,但也仅仅是蜻蜓点水式一笔带过,浅尝则止罢了。正是由于今天学界还尚未正面直入探讨有关这些关系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论证其辩证统一关系形成的历史逻辑,这就留下了未来研究的足够空间,给予后继学者们进一步探索的良好机会。
第一,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问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中,隐含着何以促成中国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的核心问题,也即如何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问题。从目前学界的讨论审视之,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路径的思考已经涉及到诸如经济、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但是学者们在怎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怎样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问题上,却忽视了或轻视了宏观视角下如何将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统一起来的根本问题。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中国各民族间的团结与和谐问题,中国疆域的统一和稳定问题,始终是历来的中国执政者必须关心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显然,对于一个像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为了实现各民族间的和谐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与统一,我们必须回应何以处理好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在确保国家大一统的前提下,今日务必依据现有各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尊重它们的民族风俗、宗教信仰,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自我组织起来管理好本民族的一切事务之基本自治权利。自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在政治实践中逐步探索而采用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在民族地区彰显出一定的政策优势,历史已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另一方面,在建设好中国各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同时,国家需要基于一种新型民族关系积极思考如何增强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和伟大祖国的认同问题。此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所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将中国人民引向了光明的前途和美好的未来,当然也需要中国各民族人民培养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的高度认同。增强此“五个认同”,旨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见,关于这“五个认同”,其相互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探究某一具体认同问题时,如像“中华文化认同”,又如何看待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等问题都需要深入思考。
与此同时,为了处理好有关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关系,在客观对待中国各民族的多元性与中华民族的一体性时,即何以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问题上,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各民族现实生活中各方面差异性存在的客观事实,并积极创造一切有利于各民族共同性形成的诸多条件。我们应该努力做到既要尊重多样,又需求同存异,力促“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而确立中华民族之国族地位[33],还需要党和国家制定有关“一体凝聚多元”[34]实现之战略方针和政策支持。有关这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探究。
第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问题。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建设的目标指向。根据目前中国民族社会的现实情形,多民族统一的多元性和一体性必将长期存在。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如何将中国各民族在民族认同问题上由对于本民族的认同引向对中华民族认同始终是一项重要而坚定的政治任务。当然,在保持中国各民族高度的中华民族认同的同时,即完成国家民族的一体性时,我们并不需要人为地干预各民族多元性的常态化发展。换言之,在我国努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道路上,从理论上讲我们确实期求实现一种高度纯洁的国家民族的一体性,但这种理想或愿望不可能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瞬间完成,需要中国各民族在坚持中国梦想和振兴中华民族的伟业中不断趋近。并且,在我们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征程中,我们不需要抛弃各民族已经发展起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也不需要不加分别地将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风情彻底废黜,某种意义上,还需要保护好民族文化和尊重民族风俗,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和差异的方式对待各民族事实上发展的不平衡性,并通过国家政策的积极驱动,逐渐缩小不同民族各方面发展上的差距,同时发挥好各民族特色和优势并继续保持下去。
由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应该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同时得以强调,同步得以实践。唯有全国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意识普遍增强,即高度认同中华民族,视自己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方能调动各民族在建设中华民族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意识毕竟后于存在。事实确实如此,尽管中华民族共同体尚在构建中,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元素——中华民族实体的存在,已经历了数千年的自在才走向了近百年的自觉。今天,虽然一种强烈的共铸中华民族意识已经在中国人民中形成了共识信号,振兴中华民族和实现中国梦想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人的奋斗目标,但精神力量毕竟需要物质基础的支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离不开中国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成就,自然也离不开由中国各民族构建起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强大奠基石。为此,就需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始终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放慢改革和开放的步伐,既要用强大的综合国力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又要不断总结有关改革发展的时代价值,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科学意义,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强烈和持久。
第三,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问题。2012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了有关我国的国际关系主张,即“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35]36。其中,“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即始终将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协同起来,将本国发展与他国发展关联起来,努力建成一种“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既促进世界的永久和平,又“增进人类共同利益”[35]37。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中国和平发展基本理念面向世界的庄重宣言,是将中国放置于世界大系统中所规划的社会发展的最美好方向,那便是永不称霸、力促和平、共谋发展。两年后(2014年),习近平所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主要关照的是中国民族发展的问题,它是基于一种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建立的思考,是世界和平理念在国家民族建设中的具体运用。
尽管“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各自所关怀的主体对象不一样,前者是中国社会的发展,后者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两者所期求的目标方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那便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事而和谐共生。多民族国家的建设需要发展国家内各少数民族(族群或族裔)的政治文化权利,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世界和平的实现需要依靠不同国家在相互理解、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根据本国实际需求并兼顾他国利益,走共同发展的和平发展道路。显然,一国内部各民族间和谐关系的建立,对于世界和平必将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它不仅为世界各国处理好民族关系和解决好民族问题提供理论参考,而且为世界和平树立一个良好的地区国家形象之典范。
然而,现实的世界还存在西方所向往的霸权稳定的思想,尤其是在全球疫情爆发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无视国内人民生命安全,在国际外交上运用单边主义思想,大势攻击他国和污蔑他国的有效防疫做法,甚至为了自身国家的利益而损毁他国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主动寻求与他国的合作共赢。当然,要发挥中国负责任的大国作用,更需要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构建起中华民族共同体。因为只有把自身国家建设强大,方可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着手全球治理,做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卫士。
可见,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作为国际政治中首要独立行为体——国家重大作用的发挥,而世界上普遍由多民族构成国家的现实,需要一国中的多民族首先和睦相处、和谐共生,建立起一种民族的共同体。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和谐世界的伦理价值追求需要每个国家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和朝着和平方向发展。由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一定会指引着民族共同体思想,而民族共同体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组成部分。对于中国人民而言,为了振兴中华民族和实现中国梦想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然是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但又不仅仅限于此,它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树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为实践全球治理和国际建设,为建立世界永久和平而贡献中国力量。
注释:
① 参见中国知网,网址:https://kns.cnki.net/KNS8/DefaultResult/Index?dbcode=CJFQ&kw=%E4%B8%AD%E5%8D%8E%E6%B0%91%E6%97%8F%E5%85%B1%E5%90%8C%E4%BD%93&korder=SU.访问日期: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