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敬民
翻译的复杂性决定了翻译研究的理论功能不可能由某一个或少数几个理论话语系统实现,必须完善具有不同功能的多个理论系统,由它们分别或协调完成。然而,当今社会各种理论纷纷涌现,如何审视具体的理论系统,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难以回避的话题。这种审视,既包含相关理论对自身的反思,又包括对外部环境或者其他理论的评述。在理论视角高度分化的今天,相对独立的理论系统既具有封闭性,又必须保持开放性。如果缺失了相对封闭性,系统便难以划定边界并保持自身相应的稳定性,无法有效地发挥功能;与此同时,任何理论都难以单纯地以完全封闭的状态生成与发展。翻译的复杂性引发了翻译研究视角的多样化及各种相关理论的生成,但无论采用何种视角,翻译研究理论话语一方面必须具有区分化比较的可能性,能够独立发挥功能,另一方面又必须与相关环境及其他视角在逻辑上存在关联。这种关联逻辑主要涉及3 个方面: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系统自身。诚然,运用系统观来审视翻译,并非因为翻译具有某种可感知的系统性物质外形。在某种程度上说,系统其实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一种能够以整体的视角观照某类事物的工具。大千世界,万事万物纷繁复杂。但是,如果将整个世界视为一个大的系统,并将其中具有某种特征的事物看作相对独立的子系统,那么对于人们认识和把握其中的规律和特性无疑大有裨益。翻译无论作为一种沟通实践或理论建构,或者如赫曼斯(Hermans,2004:141)所言,是一种“被认可的社会现象”(recognized social phenomenon),它都是错综复杂的,既具有自洽性,又富含异质性。但是如果我们将翻译视为一个系统,一个具有“适应性、调节性、反思性及再生性的系统”(Hermans,2004:142),并且划分出相应的次系统,比如翻译文本系统、翻译认知系统、译者系统、翻译教育系统、翻译批评系统等,那么人们对于翻译复杂性的认识就会简 单得多。
赫曼斯显然并非运用系统理论研究翻译的第一人。早在20 世纪70 年代末,伊文—左哈(Itamar Even-Zohar)就提出要将“翻译文学视为一个系统”,并且认为“翻译文学不仅是文学多元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其中最为活跃的系统”(谢天振,2008:221)。但在运用系统理论进行具体研究方面,赫曼斯的确成果斐然。在《系统中的翻译——基于描写理论和系统理论的阐释》一书中,他将翻译世界视为一个具有适应性的自我调节、自我反思及自我生产的系统(Hermans,2004:142)。虽然他认为构成翻译系统的因素包括实际的翻译(actual translations)和有关翻译的陈述(statements)两种,但在实际的论述中,他更侧重于讨论实际的翻译系统,即翻译实践系统,而对翻译理论系统着墨不多。因为在他看来,系统理论能使我们重新思考翻译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开启将翻译看作社会系统的研究路径,为解决翻译研究学科的根本问题提供方案(Hermans,2004:150)。这显然与他的描写研究路径以及强调翻译操控的观点有关。
本文将关注翻译研究的理论话语,从系统的视角探讨译者行为批评及其关联研究的逻辑。译者行为研究和译者行为批评是我国翻译研究学者周领顺近十年来发展的两个概念。当前,在我国翻译研究领域,这两个概念以及以其为基础发展出的理论话语体系颇为引人瞩目。继2019 年召开了全国首届“译者行为研究”高层论坛后,2021 年又举办了第二届论坛,与会者围绕“译者行为研究”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其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进一步推动了译者行为研究和译者行为批评的进一步发展。笔者也应邀参加了这两次会议,并在第二次会上作了《作为系统的译者行为批评及其研究逻辑》的发言,以系统理论为基础,探讨了“译者行为批评”及其研究的逻辑。本文思考的出发点在于:理论批评是理论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由路径,对译者行为批评这一批评模式或者理论而言,同样需要展开研究或者批评,即针对“译者行为批评”的研究或者批评。基于这一思路,笔者拟将“译者行为批评”和“译者行为批评的批评”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的系统,运用社会系统理论来审视其关联逻辑、自洽逻辑及发展逻辑。
以系统的视角审视一种理论,实际上就是以整体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研究对象,将其视为由许多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因素组成的整体。由此而言,翻译研究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它的维持与发展依靠多种功能各异的翻译话语系统的并存和分别运演。能够成为“系统”,意味着其本身预设了以下基础性条件:①该理论的各个要素(对象、目标、功能等)之间存在关联与互动的关系,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互动使某种事物成为相对独立的系统;②相对独立的系统自身具有组织性诉求,也就是说,各要素在系统内是以等级关系存在和运动的,其位置并不相同,有的要素处于中心主要位置,有的要素处于次要位置;③一种理论话语的产生并非只是为了表明其自身的存在,而是为了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谋求该理论话语的生存与发展。发展的逻辑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既有其内因,也有其外因。其中的关键在于,理论应该能够:①系统整合历史、当下与未来的关系;②处理好系统内外的关系;③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翻译研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历史并不算长,自洽完备的系统理论体系也依然处于发展之中。虽然作为一门追求学术价值的独立学科,翻译学有其区隔于其他学科的边界,但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部分,它完全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由其他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次系统构成。翻译批评作为翻译研究的次系统,其本身又有其他的子系统,如文本批评、译者批评、功能批评、翻译行为批评、翻译现象批评、网络翻译批评、翻译教学批评、翻译技术批评、翻译政策批评、文化翻译批评等。次系统又有次次系统,在译者行为批评系统中又有个体译者行为批评系统、群体译者行为批评系统、自由译者行为批评系统和专业译者行为批评系统等。就此而言,译者行为批评只是作为翻译研究的一个子系统而存在和发展,其隶属于哪个母系统目前尚不明确。
周领顺(2015:125)将译者行为置于翻译批评视域下,认为“译者行为批评思想可以粗略地描写为:从翻译文本转向操纵文本的人→译者是人,是意志体→意志作用于行为→行为作用于文本(理解的原文和表达的译文)→从意志作用的行为和文本看译者身份和角色的变化→检测翻译内和翻译外表现;检测翻译内的‘忠实’和翻译外的理性成分;检测译者身份和角色与译文文本之间的关系→将文本视域和行为视域结合起来→从译文中的意志性痕迹抽绎出译者类型,并从译者类型预测可能的译文文本类型→实现翻译批评的全面和客观”。坦率地说,对于“从译者类型预测可能的译文文本类型”是否能够“实现翻译批评的全面和客观”,笔者是持有不同看法的。但这并不是关键。从系统逻辑来说,笔者更为关注他的另外一种观点:译者行为批评“以译者行为的评价为入口,以译文质量的评价为出口,以社会视域为评价视域,在翻译社会学和描写译学的框架内,走翻译批评—译者批评—译者行为批评之路”(周领顺,2014:1)。按照这一论述中的逻辑,“译者行为”为研究对象,“译文质量的评价”为研究目的,“翻译社会学”和“描写译学”为其研究框架,而“社会视域”为译文质量评价视域。
问题在于:什么是翻译社会学的研究框架?什么是描写译学的框架?从译者行为批评理论的建构而言,翻译社会学和描写译学是其基础性框架。因为描写译学研究框架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描写研究路径,所以我们暂且将之撇开不论。然而单就目前的翻译社会学来说,其研究框架并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对此,周领顺其实非常清楚:“不管是‘翻译社会学’还是‘社会翻译学’,目前都没有自己完整的体系甚至具体的内容,对它们的建构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马冬梅、周领顺,2020)既然如此,又如何能够在翻译社会学的框架内展开译者行为批评呢?另外,将社会视域作为译文质量评价的视角固然有其理据,但是该视域以译者行为为基础来评价译文质量,显然难以达到“客观、全面”的翻译批评目的,因为对译文质量的评价还存在其他的视域,如文化视域、语言符号视域等。其实,周领顺(2011:4)也曾经说过:“译文的质量取决于对译者的语言性和社会性、译文的语言语境和社会语境、译内效果和译外效果等因素的综合考察。”但是,他显然并没有严格地区分评价与批评,甚至将批评与研究也进行互用。例如,在同一篇文章中,周领顺(2011:8)就指出:“译者行为研究是以译者行为为中心的翻译批评性研究,因其主要职责是用作评价的,所以也称为译者行为评价研究。”这样一来,译者行为批评就有可能与翻译质量评价混为一谈,不仅无法达到简化译者行为批评系统及其环境复杂性之目的,甚至会使译者行为批评的理论功能出现模糊不清的问题。
我们知道,“每一个系统的建构总是包含世界的一个部分,只能让各种可能性中的有限数量得到实现”(高宣扬,2005:621)。任何意欲以子系统来代表整个母系统的做法,都不符合系统逻辑,势必遭到相应的排斥,从而导致子系统的话语能力减弱甚至湮灭。毋庸置疑,任何能够生存的系统都具有衍生出子系统的能力,封闭的系统既不具有生命力,事实上也不存在。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它可能是稳定的、保守的,或者如伊文—左哈所言处于“不允许创新”的状态(谢天振,2008:225)。但从历时角度来看,系统的地位必然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它可能脱离原本依附的母系统,发展成为拥有其他次系统的母系统;也有可能被其他系统替代,甚至消亡。安德鲁·切斯特曼 (2020:22)曾运用“模因”概念论述道:“这些翻译模因,其中有些很可能根本未被人们普遍接受,便悄无声息地消匿于历史长河之中;有些可能曾活跃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最终也被其他观点或模因所取代。当然还有一些观点或模因,似乎已然坚不可摧。”就人文社会科学来说,完美无瑕、坚不可摧、面面俱到的理论似乎只存在于理想之中。如果语境发生变化,系统的理论功能便会发生变化,其所占据的位置也会发生改变,甚至有可能产生新的系统。可能性的因素总是远多于可实现的因素,相应的理论只能根据有限的认识在其可能性范围内运演,而且其运演逻辑必然与环境及其他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以鲁曼(N.Luhmann)认为,“每个系统都是在自身世界中同其他系统相区分”(高宣扬,2005:639)。译者行为批评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因此提出:“译者行为批评理论的建构,是以突破传统上和国际范围内翻译批评求全、求大直至最终不了了之的瓶颈为旨归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该理论的提出肯定是以观照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的。”(马冬梅、周领顺,2020:60)也就是说,译者行为批评以现实为出发点,旨在突破过往翻译批评之瓶颈。
所谓现实,自然包括理论产生与发展的环境。“环境不仅是系统同环境区分开来的重要因素,也是不同系统之间相互区分的重要因素,又是系统自身进行自我分化和自我生产的重要因素。”(高宣扬,2005:639)其中的逻辑在于:任何系统都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需要处理特定环境产生的现实问题,并且处在与其他系统的关联之中。因此,系统必须具有自我区分以及与所处环境相区分的机制和程序,否则就无法生存与发展。这是因为系统与环境及其相关系统之间的关系总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甚至子系统与母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关联又受到制约的,否则,所谓的子系统就不可能在母系统中生成,遑论发展。次系统与次系统之间的关系,并非一定呈等式并列,在母系统中也并不一定占据同等重要的地位。任何系统在关联系统中所占据的位置,也并非固定不变。这种系统逻辑问题是译者行为批评必须回答的。
毋庸置疑,任何系统都并非完全被动地与环境及其他系统产生关联,亦非完全被动地受制于环境和其他系统。如果系统缺乏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动力,那么这样的系统根本就没有必要产生,甚至在初露萌芽之际就可能被扼杀了。实际上,就翻译研究而言,翻译的复杂性为相关系统的建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可能性,可以激发多种不同理论系统的有效开发。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中,一方面,译者行为批评及其研究得以产生与发展,其前提自然在于其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主动性和自律性,对复杂的翻译问题进行选择性的简化处理,即主动地将译者行为设置为自身的理论边际,依据译者行为简化选择研究问题;另一方面,翻译系统的复杂性并不只起到负面限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促使译者行为批评及其研究系统积极发展自律性和自我区分性,从而促使其尽可能地为维持自身的同一性而寻找自我指涉点。
寻找并确定系统的自我指涉点源自系统的自洽逻辑,其中的关键在于系统的自我界定和自我组织。“所谓界定,实际上就是任何一个具体系统同环绕着它的世界的区别的界限。只有把界限找出来并加以确定,一个系统才有可能存在。”(高宣扬,2005:238)对于以理论建构和实践指导为目的的译者行为批评而言,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不能有效地自我界定、自我组织,译者行为批评就有可能迷失于各种翻译研究话语之中,从而无法彰显其自身的独特性。因此,译者行为批评以译者和译者行为作为理论建构的切入口,有其合理性。因为翻译的主体是译者,译者呈现出来的行为受特定规范的制约并具有相应的规律。显然,鉴于环境的复杂性,系统要自我界定并非易事。为了达到界定的目的,系统“必须在该系统诸因素尽可能迅速有效地达到的范围之内进行,以便使该系统诸因素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通过特定的联系和互动方式而相互制约地保障其同一性”(高宣扬,2005:639)。维持系统的同一性,实质上就是确定系统的区分性,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建构系统的概念必须清晰明确,而该清晰明确的概念其性质恰恰是为其他概念所否定且不具有的性质。通过明确界定系统中的概念,使系统趋于稳定,进而实现系统组织化、秩序化和制度化的诉求。
按照鲁曼的自我参照系统理论,“由人类的行动所产生的各种系统,为了确立系统本身的独立性和稳定性,首先必须在同其周围环境的比较参照中进行区分,接着又要在其系统自身,一方面同系统自身以往历史经验相参照,另一方面又同系统自身未来可能产生的潜在的方向相参照”(高宣扬,2005:665)。就此而言,译者行为批评的自我参照性既要立足历史与现实,又须建基于对未来的期待。这实际上要求译者行为批评系统与相关联的系统及环境中诸因素间相互参照,以便在相互参照中实现译者行为批评与其他翻译研究话语系统及所处环境的协调和调整,使得译者行为批评系统具有必要的连贯性,以便关联的诸因素合理渗透,从而既能够保持自身的创造力,又可以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可能性。因此,译者行为批评系统确定自我指涉或参照体系,不仅涉及自身的可持续性与可能性,而且还关系到系统的拓展与更新,同时关系到系统自身的分化与发展。
在建构理论话语系统的过程中,重要的是要运用相关概念或术语并依据自身逻辑发展其概念或命题,从而以可能的有意义的沟通范围作为其边界。同样,“系统的自我参照性,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系统内各种意义系统的自我建构和相互参照过程”(高宣扬,2005:669)。需要指出的是,系统的目的不在于寻求自我参照,而在于简化系统及其环境。换言之,自我参照性就是系统试图简化同各种关系的关系。因此,必须谨慎选择相应的符号体系来对系统自身进行合理的分化。布迪厄、华康德(2004:2)曾引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壳一起被抛弃。”周领顺基于译者行为这一概念提出了译者行为批评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由此开启了关于译者行为及译者行为批评的符号化,也就是建构起一个以象征符号为沟通形式的理论概念系统。如果概念系统没有得到发展,就无法将自身与环境及其他系统区分开来。只有通过运用符号,译者行为、译者行为批评才能将自身与其环境的关系概念化为观点或主题。理论的创建往往都是自我论题化或主体化的,这种自我主体化的理论创建降低了环境的复杂性,能够更为有效地调整翻译批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理论的发展是该理论系统与环境的联系不断分化的过程,分化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增强自身在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当然,每个理论系统在分化的同时也会整合出各种问题。因此,为了促使理论系统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建构相应的体系化概念来维持系统的整合。比如,“求真务实”的提出就极大地促进了译者行为批评研究对翻译研究的适应。同样,在周领顺倡导和主持下召开了一系列相关会议,许多学术期刊开设了主题专栏,这些也促进了译者行为批评研究为翻译研究这一大环境所适应。翻译研究系统对译者行为批评研究的适应、译者行为批评研究与翻译研究系统的相互适应,在促进翻译研究繁荣的同时,也给译者行为批评研究带来了连续性和稳定性。
概念的提炼体现了生成性的思维方式,新概念体现了新颖的思维方式,而“一种真正新颖的思维方式,即生成性的思维方式,其标志之一就是它不仅能超越它最初被公之于世时受到各种因素限定的学术情境和经验领域,从而产生颇有创见的命题,而且还在于它能反思自身,甚至能跳出自身来反思自身”(布迪厄、华康德,2004:11)。译者行为批评之所以能够历经十余载而得以持续发展,正是因为其不间断地进行理论反思:“译者行为批评理论也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研究者们也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困惑,而答疑解惑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论不断得以修正和完善的过程。”(马冬梅、周领顺,2020:68)显然,“反思性就是这样一个事实,即根据新获得的有关社会实践本身的信息,不断考察和改造这些实践,并因此以构成的方式变更它们的性质”(布迪厄、华康德,2004:79)。因此,译者行为批评这一概念的后期表述发生了些许变化:“‘译者行为批评’是以译者意志及其行为为切入口,在翻译内将译者看作语言性凸显的语言人,在翻译外将译者看作社会性凸显的社会人,以社会视域为评价视域,旨在评价译者行为和译文质量双边关系的描写性、批评性和框架性的翻译理论体系,属于评价理论和人本理论。”(周领顺,2020:53)然而,逻辑问题依然存在:为什么译者行为批评属于评价理论和人本理论?什么是框架性翻译理论体系?或许,周领顺的本意在于说明,译者行为批评以评价理论为基础,同时采取以人为本的研究视角,是翻译理论体系之下的一种框架性话语体系。
然而,这只是笔者一厢情愿的解读,与其本意可能相去甚远,因为周领顺似乎有意将译者行为批评归属于社会学范畴。他认为:“把译者行为批评研究划归翻译社会学的范畴,与讨论译者行为批评在翻译理论体系中的位置并不矛盾。作为一个研究课题,译者行为是翻译学和社会学的一个交叉研究课题,相关的具体研究属于翻译学还是属于社会学,取决于研究者的研究立场、研究路径和研究目的。虽然我提出的译者行为批评属于社会学范畴,但它仍然是以译者行为为中心的,而且最终也是要落实到对译者行为和译文质量的评价上的,它肯定会在翻译理论体系中占有相应的位置。”(马冬梅、周领顺,2020:65-66)毋庸置疑,作为一个研究课题或者领域,译者行为可以为诸多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所共有,既可以是某单一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可以成为多学科合作攻关的领域,其归属问题确实可以完全“取决于研究者的研究立场、研究路径和研究目的”。然而,笔者无法理解上述引文的最后一句话,原文的逻辑是:译者行为批评属于社会学范畴,但鉴于它以译者行为为研究中心,而且最终要落实到对译者行为和译文质量的评价上,因而它肯定会在翻译理论体系中占有相应的位置。其问题在于,既然一种理论话语已然属于某一学科,为什么非得在其他学科中谋取相应的位置?毕竟,“任何一个系统,为了生存下来,一定同它的周在环境之间维持着某种边界。这种边界是靠系统本身中的各个单位之间的互动过程来维持的”(高宣扬,2005:555)。译者行为批评作为一个系统,如果归属于社会学系统,那么它显然应该在社会学系统中与社会学的相关子系统互动。但至少就目前而言,作为一种理论话语系统,译者行为批评并未与社会学的相关系统发生互动。虽然一个系统并非只能在其母系统中运演,但是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具有区分化的边界。
实际上,“只要是系统,就一定有边界。这个边界,对于系统本身来说,就是保障系统中各个不同角色在系统中能够充分地实现其特有的功能,并维持这些不同次系统的互动关系”,而且“这个边界,对于系统同系统外的环境的关系来说,是为了维持系统对于其外在环境的相对独立性和统一性”(高宣扬,2005:555)。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与系统相契合的行为或行动有助于系统功能的实现。同样,系统内的一切行为或行动都应该为实现系统功能服务。就此而言,所谓的学科交叉、学科融合、学科对话,其目的都应该是为了各自系统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在自利的前提下实现共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生态系统逻辑同样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况且,“在社会科学场域中,对于科学的权威的内部争夺,即对生产、强加和灌输社会世界合法表象的争夺,本身就是政治场域中各阶级间争夺的几个焦点之一。……社会科学必然要在政治斗争中有所偏倚”(布迪厄、华康德,2004:54)。
尽管布迪厄、华康德(2004)的上述论断是以场域理论为基础,但同样适用于系统理论。因为依照经典社会系统理论,系统的生存与发展有赖于帕森斯所提出的4 项基本功能的实现: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适应(adaptation)、整合(integration)及潜在模式维持(latent pattern-maintenance)。其中的逻辑表明,系统必须能够实现和达到相关目标,适应系统环境的限制并设法适应需求,尽可能地相互协调而避免冲突,与维持系统的相关规范保持协同关系(高宣扬,2005:555)。一般来说,系统并不会同那些与它没有关联的系统保持密切的互动关系;同样,系统内的次系统以及系统的主要因素会一致遵循母系统的价值规范和制度约束,但在任何一个系统中都必然存在叛逆的因素,或因为有了新的目标,或因为无法适应,这种叛逆的因素会对母系统的规范发起挑战。这种挑战必将招致母系统的制裁,进而导致此类叛逆的因素脱离原有的母系统,或进入其他系统,或自立山头建构起另外的新系统。因此,无法保证系统内所有因素都能够自觉地积极维持系统的边界。也许,对于这些因素而言,边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系统中都可能潜伏着这类与系统相对抗的元素。然而,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虽然任何系统都具有自我生成的能力,但与此同时,只要系统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也会不断地吸引新的次系统加入。这其实也说明,系统内部所谓的各种次系统既具有层次性,又具有一定的功能重叠。换句话说,系统内诸因素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绝对独立、均匀分布和相互匹配的关系,彼此之间的差异会导致相应的干扰,进而导致该系统出现某种偏离现象。这进一步表明了系统的区分化性质所带来的后果。随着区分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功能领域也不断分化,有些功能对系统而言优先级更高,降低系统复杂性的诉求也随之增强,系统中有可能分化出具有相应自主权的新系统。当然,这些新系统的整体效果有可能增强了原母系统在调整与适应环境或其他系统方面的灵活性,但问题是,“一种曾经以革新面目出现的文学类型却会成为一种僵化的系统继续存在下去”(谢天振,2008:223);也有可能使某个系统整体从更高一级的母系统中逸出,或完全脱离母系统发展成新的独立系统,或融入更适合其发挥功能的其他系统。因此,任何系统都需要对自身作出相应的功能定位。而且,一个达到分化临界点的系统必须发展出能够明确划定边界的能力。显然,这种划定边界的能力是双刃剑,在明确边界的同时,也为系统的进一步分化创造了条件。由此观照译者行为批评及相关研究,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一个相对自洽的理论系统,译者行为批评及相关研究存在于复杂的翻译研究系统及其环境之中,因而必须对自身作出相对明确的边际界定,表明自身与他者的区别,有意识地定位自身功能。然而,周领顺、周怡珂(2020:116)认为:“译者行为批评模型是个理想模型,或者说是批评的原型,其他都是在此基础上的不断范畴化。”这显然模糊了译者行为批评与翻译批评之间的关系,未能对译者行为批评及相关研究作出有益于自身发展的边际界定。
但这并不是说译者行为批评没有对相关概念予以说明。比如,周领顺(2011:6)认为:“‘译者行为’狭义上指的是‘译者’这一身份和角色所应有的行为,是‘翻译行为’,是语言上意义转换的执行者,彰显的是其语言性;广义上指的是译者的翻译行为以及译者作为一个普通社会人角色的其他行为,可以是超语言的,除了彰显其语言性之外,同时凸显其社会性。”然而,无论采取狭义还是广义的定义,将“译者行为”与“翻译行为”等同起来都是错误的。许多翻译行为都并非译者行为。实际上,正是由于人们往往错误地在译者行为与翻译行为之间画上等号,许多非译者问题都归咎于译者,使得译者承受了难以承受之重。既然“译者行为批评是对译者借翻译活动参与社会的社会化过程的研究,也即译者角色化研究,不仅观照其语言性,更关注其社会性”(周领顺,2014:2),那么译者行为批评自然应该聚焦于译者行为而非翻译行为。实际上,周领顺在设置其研究目标时是侧重于译者行为的:“因行为具有规律性,也就具有普遍性,所以本研究也是对于译者一般性行为规律特征的研究。译者的意志性与译者的身份和角色对于译者行为的影响、译者行为对于翻译质量的影响等,涉及因素众多,但都是译者行为批评视域需要面对的。译者行为规律是通过译者作用于文本并在文本上留下的行为痕迹而显现出来的,其在译文上的表现,需要通过构建评价模式加以描写和解释。”(周领顺,2014:3)在其评价模式中,译者作为语言人的译内行为体现“求真”,作为社会人的译外行为体现“务实”。同时,他也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企图构建‘大一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术理论的努力,都将会是无功的,因为它有违理论建构的规律。”(马冬梅、周领顺,2020:63)不过,在具体的论述中,周领顺又往往追求宏大叙事,在不经意中陷入了他自己极力想突破的“翻译批评求全、求大直至最终不了了之的瓶颈”(马冬梅、周领顺,2020:60)。
事实上,翻译批评作为一个系统,在层级上高于翻译理论批评、翻译实践批评、翻译教育批评、译者行为批评或译文质量批评等次系统,涉及面很广,可以涵盖一切与翻译有关的问题。也就是说,一切与翻译有关的问题都可以成为翻译批评的对象。但任何一种具体的批评视角或理论,或者恢宏博大,或者细致入微,其对象都只能涉及翻译的某个或某几个方面,不可能包含或者穷尽翻译的所有方面。这既源自翻译的复杂性,也缘于批评主体的局限性,更与翻译研究的时空性有关。不同的批评主体有不同的旨趣,一个批评主体具有何种旨趣取决于其既有的知识背景和视野。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有赖于人们的发现与解决。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与时代呈现的问题并不完全一致,因为翻译批评系统内外的关系不可能是均匀对称的,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干扰必然导致翻译批评系统偏离稳定。人们关注的问题可能超前也可能滞后。时代性问题也可能因为受知识发展、技术进步、意识形态所限而未能受到应有的关注。既然如此,译者行为批评追求达到“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目标(马冬梅、周领顺,2020:68),似乎也有些困难。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与其说译者行为批评建构了一个全面、客观和科学的理论学说,毋宁说它为研究译者的翻译行为提供了一个聚焦翻译现实和译者行为的分析框架。这种研究旨趣显然与周领顺长期坚持翻译实践有关。翻译(translating)即理论化(theorizing),译者自身也是理论的建构者。这种观点在当今翻译研究领域已经得到认同。在某种程度上,译者旨在通过他人(或翻译)来诠释自己,同时又通过自己来领略与他人(作者、译者、读者)的关系,因而是双重结构的自我认识——社会因素形塑的自我与自我意识建构的自我。这种双重的自我认识,实际上也是一种批评——自我批评和对他人(翻译)的批评。之所以说是对他人的批评,是因为个人在认识他者的过程中,不可能以空白的自我来对应复杂的他者,而是基于自我原有的认识背景来认识他者。在自我对他者的认识过程中,实际上包含着自我对他人的评价。基于这种自我批评和对他人的批评建构出来的理论,人们习惯称之为批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讲,理论就是对某种事物的结构化。结构化的工具是概念,基于结构化建构的理论则构成相应的系统。我们可以在周领顺的一系列研究成果中发现,译者行为批评带有很明显的翻译经验总结与分析的痕迹。这显然也是分析框架的基本特征,因为作为一个分析框架,理应尽量洞察到具体的经验过程,而该经验过程包含着社会互动和自我意识活动。
必须要承认的是,周领顺具有很强的理论意识。理论意识有两种互相关联的形态:一种是依据现有的理论对相关问题的阐释;另一种形态则表现为对现有理论的不满,认为其无法解决现存问题而需要产生新的理论。很多理论都是通过自我互动产生的,即基于自我意识的自我与社会塑造的自我之间的互动来建构相应的理论。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周领顺在建构译者行为批评理论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且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实际上,只要有人提出某种理论,并且还有其他人参与沟通,就会形成一个系统,一个以互动为特征的系统。一旦该互动系统形成相应的组织,就会构成组织系统,并被纳入更大的系统。这是系统建构、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尽管译者行为批评话语系统的建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它毕竟已经成为翻译研究中的一个系统。因此,“我们应该以宽容的心态对待,以科学的态度正视,……在与实践的互动中不断完善,在反思中进步”(马冬梅、周领顺,2020:63),推动该理论的持续发展,充分激发我国翻译研究的活力。本文的目的,并非在于解构译者行为批评,而是为了帮助其更为有力地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