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防范电信网络问题的对策

2022-11-21 22:29王乃慧
法制博览 2022年4期
关键词:核查账户诈骗

王乃慧

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河北 沧州 741000

近年来,面对电信诈骗高发态势,商业银行反洗钱和防范电信诈骗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商业银行要面对犯罪案例进行剖析,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的专业队伍,推动多方协作以创建高效打击机制,保护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一、从电信诈骗典型案例中梳理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成为当前发展最快、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据资料显示,2020年,全国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损失353.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6%和68.7%,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占刑事警情的46%,一些大中城市发案量占刑事案件的38.8%。

(一)单位结算账户方面

1.企业银行账户涉诈风险居高不下。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公司实体经营更加信任的心理,通过引诱在校学生、务工人员等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开立并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然后以“入金”“充值”“投资”等名义诱骗受害人转入资金,再通过公司账户间的跨行迂回转账,最终实现犯罪资金的快速转移和洗白[1]。2020年以来全省共对发现的2.45万可疑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办理,“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支付服务主体向社会公告撤销企业银行账户信息3.47万条,清理无效企业银行账户4万多户。

2.银行机构缺乏多维度的企业信息核实渠道。一是企业税务信息核实难。银行和支付机构无法及时获取企业纳税信息,难以通过分析企业纳税情况对企业账户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控,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空壳公司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难度大。二是预留手机号码核实难。银行目前仍然缺乏手机号码信息共享核查渠道,难以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预留手机号码的真实性以及手机号码申请人的真实身份等信息。三是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信息仍有待丰富。公安机关暂未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开放失效、遗失的身份证信息,未全面放开非居民身份信息,造成银行无法对犯罪分子持有失效、遗失的身份证或非居民证件进行有效核查、阻断风险[2]。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虚假问题日益突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不再对企业注册登记地址进行审核。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地址大量注册空壳公司,并开立银行账户,造成大量企业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移交的涉案账户中,2728个账户的企业注册地址为住所申报、自主申报,占涉案账户企业总数的84.38%,银行上门核实后发现企业普遍异常。

(二)个人结算账户方面

1.个人结算账户开立环节身份识别具有局限性

个人结算账户的开立条件相对宽松,对客户的初次识别手段单一。个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等[3]。对于身份核实只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实,近年来,不法分子制作假证件蒙混过关,虽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发现回传照片不一致,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不法分子提供辅助证件加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辅助证件有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介绍信等,但不法分子往往可以提供虚假的辅助证件,这样仅能确定形式上的合法性,而要确定这些辅助证件是否真实有效难度很大。

2.社保卡统一大量发行

发行社保卡是政府惠民、便民的重要举措。发行和使用社保卡将会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个人金融服务,但在开设时只有社保局提供的开立清册,未留有客户的基本信息,导致长时间客户信息无法进行身份识别。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流向监测难

不法分子利用个人结算账户有能够通存通兑、现金缴存无限制,线上转账便利等特点,将资金通过多张卡之间来回转移,使得洗钱变得容易;不法分子利用跨行跨地区,用现金交易快速转移资金。开户银行无法及时、完整获取客户异地交易的信息,无法监测同一账户异地现金存取情况,无法掌握外地交易中对方的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信息,客户往往会以自己为自己转账而蒙蔽银行工作者。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同当前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相比,在打击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满足于社会面的平安,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打击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有的地方认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本高、难度大,出现畏难情绪,不愿打、不敢碰。二是客户身份识别和系统监测存在局限性。银行在系统监测中存在防范洗钱模型不健全、有效数据筛查分析能力弱,往往从数据抓取到甄别存在时间的不及时性,同时,通过系统抓取数据到人工甄别时存在原始客户信息不完善,为账户排查造成困扰。三是行业监管有漏洞。电话卡、银行卡违规开办和买卖,被犯罪分子大量使用。据资料显示,2020年全国查获用于犯罪的手机“黑卡”3321.8万张、银行卡178.1万张。诈骗网站和有害信息泛滥,公安机关每日监测发现涉诈网址10万余个。一些互联网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风险防控责任不落实,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去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5%以上是通过QQ、微信实施的,30%以上是通过支付宝转移赃款的[4]。四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问题。就目前电信诈骗的案件来看,很多都是代理开户、冒名开户,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身份、洗钱等获取了大量利益。商业银行由于日常业务量较多,疏于管理,不仅如此,目前银行柜面人员除了通过互联网核查公民信息系统来查询身份之外,很难通过其他渠道来进行取证。少部分人员利用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开通账户办理业务,其证件的真实与否更是无从得到证实。如果没有相关信息系统的辅助应用,仅凭肉眼基本不可能分辨开户人是否就是身份证的持有人,这无疑增加了工作难度,也增加了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可能性。五是对涉案账户是否能够及时地进行冻结,也是目前银行系统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在电信诈骗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查询、冻结、扣划资金等手续,这既是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应尽的责任。但是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既要将国家法律贯彻落实到位,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又要保护好自身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既能够及时冻结资金,又要减少损失,是需要思考和关注的重点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公安机关并没有下发冻结通知书,银行并没有可参考的文件在第一时间内对嫌疑人账户进行冻结。而且在出现诈骗后,向上级领导部门进行审批、报案、立案等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此时诈骗人员早已将钱款转走。

三、工作建议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党和国家形象。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建议在以下几方面继续采取有效打防管控措施予以应对。

(一)加强警银合作,提升对企业涉案账户的打击治理力度。一是加强警银合作打击力度,通过完善企业银行账户查询、冻结、扣划机制,加大对涉案账户上下游账户的追踪、核查,及时共享涉案企业账户信息,提升涉案企业账户的打击精准度[5]。二是构建强化媒体宣传、突出重点宣传、加强日常宣传、推行联动宣传等多角度、全方位的长效宣传工作机制,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对非法注册企业及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危害性、法律责任的认识。

(二)强化跨部门涉企信息共享,丰富企业信息核实渠道。一是推动税务部门向银行、支付机构共享企业纳税信息,为银行及支付机构实现账户信息动态复核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推动建立手机号码信息共享机制,对银行、支付机构开放手机号码实名制信息核查通道,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非预留手机号码违规开立账户。三是推动公安部门优化升级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资源,规范失效、挂失等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的采集与共享工作,提升银行、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的识别水平。

(三)强化事后监管核查,科学防控企业注册地址虚假风险。一是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企业报备信息的事后核实抽查力度,建立注册地址虚假、经营场所虚构等异常企业名录,对利用虚假地址注册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提升其违法成本。二是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民政和市政规划管理等部门的企业地址等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对企业注册地址进行分析审核,对确定虚假的地址直接拒绝企业注册,对可疑地址进行事后核实抽查。

(四)有关部门要对制度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要深入调查个人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统计数据,做好基础调研工作。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从源头上对冒名开户、借用身份证开户的情况进行控制,并将其落实到位。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可采用手机验证的方式,即一个手机号码只能开立一个账户[6]。此外,还可设置每个人开设账户的数目上限,以起到降低电信诈骗风险隐患的作用。二是进行联网核查。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将重点放在无照片、信息不一致、结算账户的开户业务办理流程是否规范等方面。三是如果为代理开户,且账户户主身份无法得到核实,那么是否应该暂停办理业务,以免出现使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的情况发生。

(五)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在发挥引领作用的同时,还应充分履行社会职能。除了需要政府部门的引导之外,降低电信诈骗犯罪的关键在于做好个人防护,即提升对电信诈骗的敏感度,接到不知名的电话第一时间核实对方身份,要求主动转账的要立刻拒绝,并及时拨打有关部门电话进行检举揭发。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当务之急就是要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例如广泛发放宣传单、利用电子滚动屏幕反复播报和电信诈骗犯罪有关的内容、尽量多粘贴海报等。且目前自媒体、新媒体发展迅速,可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或以短视频的形式告知新的行骗方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当地政府可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在做好个人防范的同时,还可积极地向周围亲朋好友科普相关知识。尤其是要关注平时独自在家的中老年人、退休人员等,这类人群信息比较闭塞,可能并不知晓电信诈骗的相关内容,要做好科普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六)一是要对客户身份进行反复识别,认真落实新建账户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目前“联网核查公民身份系统”是识别境内居民客户的主要工具。如果诈骗分子利用了他人信息或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业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系统”就能够将办理人和身份信息进行对比,如果两者不匹配,则应提高警惕,引起怀疑。二是要加强对一线柜员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提升其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洗钱风险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可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好宣传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对诈骗事件的警觉性。三是可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对洗钱以及其他案件进行防范,当发现可疑行为时,要及时向上级人员进行反映。四是针对60岁以上和18岁以下的人群,不要主动宣传网络营销、贷款以及网络支付渠道。如果客户确实有业务需求,那么应该前往银行网点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并提示相应的风险,以免出现被骗行为。五是对设备进行巡逻巡查,重点关注老年人等容易受骗的离柜转账行为。

四、结束语

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扎实抓好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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