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彩虹,戴宝成
(1.甘肃省泾川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甘肃泾川744399; 2.泾川县农业农村局,甘肃泾川744399)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因地处泾河川腹地而得名[1]。近年来,泾川县坚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质量提升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发展壮大果、畜、菜等主导产业,采取“宣传引导、培育改造、规范提升、优惠扶持”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引导和扶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大户走专业合作之路,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龙头企业为动力、专业产销大户为核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格局。为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也为类似条件的县域地区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经验借鉴,介绍泾川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县为抓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暨“空壳社”冲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合作社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包办的要求,认真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措施的落实、示范单位的扶持培育、监督检查等工作,有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及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知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坚持以会代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骨干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进来传授经验相结合,专家讲座与现身说法相结合,分期分批对乡村和涉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各类经营大户等骨干力量,开展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和实践的带头人、明白人,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办社能力,有力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先后举办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合作社规范提升业务(辅导员)培训班5 期466 人次,在各乡镇巡回举办合作社质量提升业务培训班14 期,培训理事长、社员、合作社辅导员1 368 人(次),印发《致广大社员的一封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告知书》《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流程》等宣传资料1 350 份,印制《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600余本。
根据县情实际,从果品、畜牧、蔬菜等产业中选择典型合作社,确定示范点,重点进行规范培训,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引导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进行合作运营,帮助合作社晋等升级,以带动全面发展。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指导,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服务功能,提升运营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暨“空壳社”冲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要点》《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确定县乡两级合作社辅导员52名,发动县乡村三级干部,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准确掌握发展现状,并从合作社运营情况、享受扶持政策情况、信贷需求及后续整改方向等方面建立“一社一策”台账,明确合作社发展方向。
按照各乡镇产业基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认真筛选确定泾川县燕丰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2 个产业特色鲜明、运作机制规范、服务层次较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同时,制定完善示范社认定和监测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9 家、省级示范社32 家、市级示范社58 家。通过示范带动,越来越多的合作社步入规范化发展道路,发展水平和运行质量大幅提升,形成以“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电商”为主的运行模式,涌现出一批运行机制良好、服务功能健全、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另外,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泾龙”红富士苹果,“泾帝”柿饼,“陇新”生猪等地方优质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销售服务,进一步拓宽销售领域,有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持续加强政策扶持,2017—2020年共落实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和入股资金11 220.1万元,扶持112 家合作社带动7 199 户贫困户入股12 家龙头企业,配股资金达10 744.1 万元,贫困户按年按股参与分红,带动贫困户增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2017—2020年共协调落实扶持资金1 800 万元,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问题。同时,为确保“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中的入股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督促资金承接主体落实抵押担保措施,并组织对112个承接入股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配股资金运行情况全面进行核查,有效规避财政资金入股风险。另外,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畅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农产品销售运输一律不许截、卡、罚,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税收、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积极支持,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中,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和“三联结、八规范、六统一”的要求,逐乡逐社核查指导合作社建立产业基地、注册商标、创建品牌、开展电商销售及联合互助,对“空壳社”依法注销,共清理注销“空壳社”“家庭社”“一人社”313 家,指导461 家合作社完善了章程、“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目前,全县共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78家,运营规范和较规范的达406 家,占85%,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9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2 个、市级示范社58个;共拥有社员33 943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 457 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2 212 个,资产总额达16.37亿元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2]。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3]。随着各地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合作社发展也从数量增长向规范发展转变,并且规模化和品牌化水平不断提升[3]。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增加人才供给、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文化自信”[4]。未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政策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部门的公益性资源与市场主体的经营性资源整合[5],以及合作社诚信体系、土地经营权入股权益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