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甜甜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81
在新形势下,针对实践性法律教学工作而言,也在进行全新的尝试。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广泛地推行模拟法庭课等相关内容,这样能够为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有效提升提供必要保障。然而,从具体调研情况可以看出,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不足,具体的教学成效不尽如人意。据此,有必要着重探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现状以及优化策略等相关内容,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为学生法律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的有效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现阶段,在各大院校的法学院中都越来越广泛推行模拟法庭课,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相对应的实践性法律教学。模拟法庭课也是实践性法律教学中十分重要的全新尝试,为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有效提升提供必要的支持。在模拟法庭课的具体教学过程中,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进一步有效针对案情进行分析、实施角色划分,在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一系列相关环节中,有针对性地模拟法律层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通过这种教学模式,能够更有效地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使其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得到切实提升。在实践性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利用这样的课程操作方法,可以呈现出更为显著的优势和优越性[1]。
在当前的人才培养计划中,把模拟法庭课作为关键性的课程内容在计划中有效融入,并且构建与之相对应的、设备更为齐全、规模更大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同时,进一步明确模拟法庭教学环节的各项步骤、实施细则等等,通过模拟法庭的建设,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模拟法庭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多种类型的教学方法,进而确保多样化、典型化的法律实践案例有效确立,以此为学生实践性法律教学水平的有效提升提供必要的渠道和来源。
另外,模拟法庭课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呈现出更为显著的优势和应用价值。在具体的课程教学环节进一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的目标和要求,创设与之相对应的真实情境、模拟岗位和社会环境,使相对应的教学情境更加真实有效,更加打动人。与此同时,进一步有效利用他人的帮助,确保人际关系和协作共赢的体制得到充分的确立,使其更为完善,确保学生在头脑之中对于相对应的概念、原理、想法等有更加明确的认知,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应对,这样可以确保学生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更有效地融合实际情况和理论知识,让学生更充分地掌握相关概念原理,并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强化自我专业技能业务素养,在职业道德、综合能力等方面也可以进一步增强。同时对于模拟法庭课的各类内容和实践性教学的各项措施、注意事项等也可以充分掌握[2]。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创设相对应的社会环境和真实情境,通过他人的帮助,使人际协作更有效完善,让学生在头脑中对于相应的概念、原理、想法等等有实践的对应,这样能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效协调,使理论和实践进行充分的融合,进而让学生进一步深入了解,同时在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方面也得到全面增强。
(一)表演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针对模拟法庭课来说,创设相对应的模拟情境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关键所在。但是,在具体的模拟操作过程中,教师、学生等往往没有充分把握模拟法庭课中模拟法庭的知识点、特点和现场管控的具体要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问题,在“表演”方面不够科学合理,对于现场布置道具、个人发挥等,往往存在一定的漏洞或者不足,进而导致模拟法庭课往往成为某些学生对于自身动作和演讲能力进行体现的平台,并没有充分体现出应有的模拟法庭的效能和价值。在诉讼流程、认知和具体的案件处理等相关方面都应呈现出应有的教学效果,但是在实际的表演方面往往存在一定的问题,并没有充分体现出各个角色的作用和价值。在实际的表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区或者漏洞,这样的情况对于学生的整体实践能力和实践性法律内容的掌握,都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学生存在误解,对于后续的学习和实践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二)实践性法律教学效果评价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在具体的评价时,往往评价学生的理论成绩,更加关注结果的评价,根据考试成绩来有效评判,而这种评价相对来说比较片面,无法取得良好的实效。针对模拟法庭课的教学评价而言,在实际的评价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传统评价手段的痕迹,更依赖考试或者教师、学生给出的具体分数,实现的是分数和结果性的评价,而此类情况和模拟法庭课的具体评价要求存在很大的出入,由此导致该课程的评价效果面临很大误区。学生为了获得相应的分数,往往死记硬背相应的原理和理论知识,或者选择相应的具备得分点的知识进行理解和掌握,而最终的评价通过量化的指标进行分数的评判,此类情况导致模拟法庭本身失去了意义,不能充分体现出实践性法律教学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这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升会造成严重限制[3]。
(三)课程设置存在一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各大高校在针对模拟法庭课进行设置的过程中,往往在各个年级都有匹配。然而,针对高年级的法律专业学生而言,通常情况下对于法律的基础知识、诉讼学的相关知识,已经有充分的学习和掌握,有了自身的体系性知识结构,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模拟法庭课程的有效设置,对于此类学生来说是一个强化的过程。但是,针对低年级的法律专业学生来说,并没有充分学习相对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在模拟法庭课的演练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知识积累和专业支撑,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相对应的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或者不足,相关课程不能有效衔接,课程的内容缺乏足够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而导致整体的课程教学往往无法呈现出良好的实践效果,由此导致整体的教学质量和就业效率不能得到充分的提升。除此之外,因为课程缺乏系统性、完善性和实践效能,进而导致模拟法庭课的各类内容无法在实践的过程中切实呈现,不能体现出良好的实效性,无法达到学生知识强化的效果。因此,在课程设置方面要充分结合学生的不同阶段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安排,同时要充分体现出课程设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学生的具体教学要求和学习目标来切实地应对和处理,不能只是片面地追求教学方式、教学策略的创新而华而不实,这样的话,如果课程设置无法按照既定的计划顺利推进,在实践的操作过程中不能取得良好的实践性效果,这对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的增强,也会造成严重限制。
(一)针对该课程的流程进行改革创新。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改革过程中,要有效规避学生表演成分过重、无法取得实效等方面的问题。在课程的流程设置方面要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和完善,确保模拟法庭课能够真正意义上体现出实践性教学成效,有良好的教学效能,在课程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等一系列相关方面都充分体现出应有的改革创新效果。
1.事前控制。在实施模拟法庭课之前,要与学生进行密切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学生的具体情况可以得到充分的认知,然后结合学生的学习要求和身心发展特点,对于课程的整体模式和教学方法进行不断改进和创新,以此为事前控制质量和控制效率的有效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在实际的事前控制过程中也要着重对于该课程的形式、内容、关键之处等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分析,教师着重做好说明,以此确保学生能够有效明确该课程和演讲、辩论等相关方面的实质性差异。同时,让学生针对自身的角色进行严格的检查,充分的分析和理解,针对关键角色要对学生进行相对应的培训,使其充分明确角色的关键职能,进而有效规避课程推进过程中或者表演环节建设方面的误差或者出入[4]。
2.事中控制。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过程中,要采取科学可行的中断措施,进而确保模拟法庭的推进更加顺畅。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确保中断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通过中断措施的有效推行,以此有效避免模拟法庭过程中学生的角色出现偏离或者流程出现误差而导致相关问题出现。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着重针对各类漏洞或者应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纠正,以此呈现出应有的模拟法庭实践性教学成效。
3.事后控制。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过程中,要分组进行,把每一个班级分成若干个小组,以此进行法庭的模拟演练。在演练结束之后,教师要进行针对性的点评和科学合理的评价分析,切实做好引导性指点和赞赏性评价,确保事后控制和评价更精准有效,进而确保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可以及时有效地查漏补缺,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或者不足进行总结和分析,对于各类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改进和完善,进而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完善的基础之上,更有效地掌握全新的学习方法和管理模式,对于模拟法庭课的各类内容可以更有效地熟悉,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切实有效地融入,这样可以更充分地体现出应有的学习效果,为实践性法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提升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在全新教学模式和教育方法的推进过程中,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然后从根本上进行优化和改进,以此为其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奠定基础。
(二)针对效果评价手段进行改进和创新。在模拟法庭课的教学改革创新过程中,要着重针对效果评价手段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充分确保传统的注重结果评价和分数评价的弊端得到充分的规避,创新教学评价模式,通过学生实践技能和专业素养的有效提升,更加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以此进行相对应的评价,进而呈现出应有的效果评价成效。要充分认识到效果评价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以学生的感受优化、素质提升为基本条件,在量化指标方面要体现出应有的实效性,反思“模拟法庭”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呈现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评价效果,为学生实践技能的增强奠定基础。
(三)在课程设置方面要不断地改进和创新。针对模拟法庭课的课程设置而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在课程设置方面要结合不同阶段的学生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而进行科学的设计和安排。同时,要充分体现出模拟法庭的合作教学内容,让学生的合作和协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协调融合的过程中,不断地激发和调动相对应的课程教学资源,改进积极性和创新的主动性,使课程设置方面更科学合理,体现出教学内容的丰富完善,充分做到与时俱进,更有效地体现课程整体设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5],针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和创新。要有效进行学生分组和案例融入,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差异,教师进行共性指导和差异化指导,以此确保法律教育能够从共性教育向个性教育进行转化。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体现学生的个性化特征,进而在实践的过程中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以此确保课程教学实践富有成效。课程设置更科学合理,这样才能体现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增强提供必要支持。
在新形势下,各大院校在法律教学方面要更加关注实践性法律教学的相关内容,同时也要与时俱进,针对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改进和创新,着重做好全新的尝试。在具体的教学创新过程中,可以充分融入模拟法庭课的相关内容,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以此确保该课程的教学取得更加良好的实效,为学生法律专业技能的提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