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凤然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46
法学是实践型很强的学科专业,高职高专法律专业的教学历来强调实务性与操作性相统一,目的是通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拓展知识面,加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熟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弥补理论教学过于抽象与机械的缺陷。实践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法律检索与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文书撰写能力与管理协调能力,有助于其全面发展。[1]法律实训教学是加强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和技能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现实背景下,以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对法律实训教学给予一定的反思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2]。笔者有多年从教经历,在学校执教法律专业课以及实训课多年,有着较之年轻教师更多的体验和感悟,对本学校的实训课程也比较熟悉,因此,本文论述更多的是以笔者所在学校实训课程的设置、实施以及成效为样本进行论述。
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法律专业实训模式可以概括为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大类。
校内实训主要有课堂实训和仿真实训两种。课堂实训又分理论课课堂实训和案例研习课堂实训。理论课课堂实训就是任课教师讲授法律专业理论的同时,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同步组织进行形式多样的课堂训练,比如案例分析、课堂讨论、课堂小测、情景模拟、现场演练、文书撰写、材料剖析、小组竞赛、个人PK、热点点评等。此种方式的特点是现学现练,活学活用,及时巩固。案例研习课堂实训课程是在理论课和仿真实训课程之间设置的一门实训课程。如在刑法课程(理论课)学习结束后,刑事诉讼实训课程(仿真实训)开始前,增加刑法案例研习课程,作为后续仿真实训的前导课程。在案例研习课程中学生要掌握分析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关系,确定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正确选择适用法律,选择争议解决途径,熟练运用诉讼程序等技能。该课程特点是内容上突出重点深入研习,技能上全面训练逐一过关。校内实训除上述课堂实训外,还有另外一种大家耳熟能详的方式便是仿真实训,主要是模拟开庭审理,此外还有模拟调解和模拟仲裁等训练课程。此是各高职高专院校甚至本科院校法律专业教学中普遍使用的实训方式,经久不衰,历久弥新。
校外实训即是全真实训,让学生到公、检、法、其他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部门接触真实案例,参与到司法和行政执法等实践中去的实训方式。笔者所在学校校外实训主要有综合法律诊所课程、学生实习和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几种途径。例如综合法律诊所课程,主讲老师均为具有十年以上实务工作经验的兼职律师,按照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的方法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生,跟随老师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做些诸如接待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整理卷宗,参与案件讨论,记录,跟随律师出庭等工作。校外实训最主要的方式便是学生实习。实习单位既可以是学校的实训基地,也可以是学生自己联系的单位,还可以是学校老师联系的单位。这些实习单位多为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也有少量企业等单位。学校在统一的时间里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由实习单位指派一名指导老师全程对学生进行指导,本校也安排一名教师对学生实习情况予以关注和辅助。此外笔者所在学校设有法律服务中心,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学校会安排学生和老师一起值班,由老师指导学生操作,从事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等工作。如果学校老师进行法律援助,学生也可以全程跟进。校外实训的共同特点就是校行(企)合作,真操实练。此种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学生收益也最大。
尽管学校已经为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实训机会,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实训效果。但是目前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实训课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特写此文试图为找到解决问题之道尽绵薄之力。
充分的硬件投入是搞好实训教学的物质保障,笔者所在学校实训硬件资源比较丰富。每个教室均配备有电视、网络、多媒体播放器。学校图书馆内有专业书籍、电脑、阅览室、讨论室等设施。学校还设立了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室和模拟仲裁庭等场所,室内均按照实际办案场所规格和要求布置。模拟法庭配备有开庭实况录像等设备,有的系部还购置了线上模拟开庭软件。尽管如此,在进行仿真实训如模拟开庭审理等教学活动时仍然出现场所、电脑紧张等情况。资源紧张导致有些班级无缘使用模拟法庭,不得不移步普通教室进行仿真实训,缺少逼真的神秘肃穆的气氛。有些系部采取线上模拟开庭进行实训,但学校保障不了每个实训学生人手一台电脑,学生不得不自带电脑进行实训。虽然说硬件条件不能决定实训效果,但毕竟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网络通达,信息爆炸,传输迅速,如果硬件保障到位,可以更加方便学生查阅资料、获取有效信息、编辑文档、观看和制作音视频,可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实训效果当然更上一个台阶。
笔者所在学校一般一个老师指导一个五十名左右学生的行政班级。实训课不同于理论讲授课,尽管实训课是以学生实操为主,老师予以辅助指导。但高职高专学生不比本科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不是那么扎实和熟练,如果老师放手太多,学生便不得要领,这就需要老师从实体到程序逐一进行帮助,才能引领学生渐入佳境。如此一来老师的工作量无形中就增加,整个实训过程老师的感觉是身心俱疲。由于指导老师少,学生多,即便老师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做到让每个学生在实训中充分展现自己,导致一些学生有可能得不到老师的有效指导,使得实训效果难以保证,实训目的难以完全实现。
笔者所在学校法律专业课堂实训完全由本校老师指导,仿真实训即模拟开庭审理等也基本上是学校老师予以指导。近几年开始试行律师参与仿真实训教学,但也只有部分班级学生受益。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人士参与度低。学校建立的实训基地因为各种原因往往也不能充分利用,校行合作程度低。当然本校有些指导老师自己就是兼职律师,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但也有很多老师从学校毕业后就到学校任教,没有任何法律实务从业经验。而仿真实训课程比其他实训课程更接近司法实务,因此,如何在实训课的教学过程中提高校行合作的程度,如何让更多的实务人士参与仿真实训教学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课题。
制作法律文书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备技能。实践中无论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还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文书,其格式往往是规范化的,并不断地调整和变化。比如2015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就要适时地制作与之相适应的诉讼文书。2021年《行政处罚法》的修订,使行政机关就要重新设计或修改相关执法文书。如果指导老师对此信息不敏感,提供给学生的是陈旧格式的法律文书,可能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产生错误的认知,会误导学生实训。这就要求老师要及时更新实训所用法律文书格式,保证学生使用的是最新格式的法律文书模板。
实训课程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有些学生参加实训积极性并不高。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学生进取心不强,认为毕业后不会从事涉法的工作,没必要下功夫去实训,只把实训作为一门课程看待,只求及格拿学分,不求掌握技能。这类学生无论如何动员、激励,他们都不很积极。有的学生是功利心使然,很多学生上进心很强,专科之后意欲进修本科学历,对专科学生而言,没有比专接本更合适的途径了,因此,很多学生都准备报考专接本的考试。这就出现了一种现象,专接本考试的课程,学生很重视,对待学习也很认真。反之,考试不考的课程,学生就不重视,也不去认真对待,只求及格就好。如果老师晓以利害,阐明实训课有助于学生理解专业课理论知识,这部分学生还是能认真对待实训课程的。另外还有些学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实训课需要学生掌握的技能等自己工作以后很快就会掌握,因此实训课得过且过。另外也确实有一些学生理论知识薄弱,对实训感到有心无力,无从下手等。实训课的主体是学生,学生积极性不高,直接影响到实训课的教学质量。因此,需要各高职高专院校从制度上进行探索和尝试去破解这一难题,调动学生实训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搞好法律专业的实训课程。
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学校非常重视实训基地的建设,到目前为止,学院已经分别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其他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监狱、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残联、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等有关单位建立了近百个实训基地,但在实训教学中尤其是仿真实训以及全真实训的过程中上述这些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并不很高。当然也有用于学生实训的情况,但由于双方没有关于实训基地规范化使用,长期性、系统性的机制,使得这部分优质资源并没有在学生实训时得以充分利用。目前这些实训基地除少量地用于学生实训,其他多用于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听讲座,交流联谊,举行仪式等活动。如何盘活这些优质资源,是提高实训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学校一方面应增加实训课的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设施和物品。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因地制宜,利用学校自身的图书馆、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共享资源进行实训。如果和其他专业学生上课发生冲突,学校可以尝试通过错峰上课解决这一问题。此外,鼓励学生自带电脑进行实训也是现实可行的方法。打印机、复印机等可以借用系里或老师办公室的使用,学校只需购买点墨粉和纸张即可。学校也可以把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实训时间分散开来,避免集中实训导致资源紧张无法分配教室等的现象出现。这样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发掘现有资源为实训教学服务,充分保障实训的顺利进行。
雄厚的师资力量是实训的有力技术保障,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吸引实务人士参与实训教学,同时探索建立本校老师轮训制度,培养“本土生产”的“双师型”教师。国务院于2019年1月24日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此已有要求:“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3]本校老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也有指导学生实训的经验,经司法实务部门一段时间的培训很容易掌握相关技能,这样可以快速地培养本校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老师,以壮大实训师资力量。
针对部分学生实训态度不端正问题,除了进行宣传动员之外,完善的考核机制是现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笔者所在学校近几年开始将原来实行的实训成绩等级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改为百分制,并制定了详细的量化打分标准。学校还充实了师资队伍,规定学生人数较多的班级除一个本校教师外,再配备一个资深律师予以辅助。如果学生实训工作达不到要求,或者完不成规定动作,可能成绩不合格,进而影响到学生毕业。一班双师,量化打分,使得原来在实训中混日子的“东郭先生们”无处遁形,使学生参加实训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国务院于2019年1月24日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打造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因此,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重视实训基地的建设。同时更要把实训基地利用起来。实训基地利用率不高有很多原因,比如囿于目前的制度,学生不可能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身份办理案件。有些实训基地本身工作繁忙,无暇安排学生实训。学校自身也存在问题,笔者所在学校实行期末集中一周或两周进行实训教学,而此时实训基地未必有条件接收学生实训。因此,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学校首先进行制度上的改革,比如实行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训交叉同步进行。即由学校和实训基地达成协议,将实训分散到一学期中而不是集中期末一两周进行。根据教学内容的进度,利用实训基地的空闲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全真实训。使实训基地真正发挥其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