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玉霜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辽宁 沈阳 110014
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中,需要做好的工作内容有很多,这些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清账,财务系统组成机构合理的检查。对破产公司的破产重整的清算障碍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工作的开展,找寻到合理的解决办法,促使破产公司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开展清算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在公司法人资格的关系终止之前,完成公司财务清算工作,为破产公司的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对破产公司的清算处理流程进行了法律支持,促进其流程有效开展。清算工作开展的时候,清算组在开展工作的流程中,会将该公司目前所有的财务资金情况进行处理清算,如果该公司的财务无法完成所有债务偿清工作,就将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该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得到清算组的财物清算报告以后,核对财物情况,核对符合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宣告该公司破产。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由于很多的影响因素的存在,会导致出现很多清算障碍,阻碍清算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开展清算工作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该公司的经营时间已经到达最后的日期,或者是公司提前终止自身业务的运营,向审批机构提交解散申请;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该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法人的营业执照。公司宣告破产之前,都要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情况进行清算处理。完成这些工作以后,该公司才能宣告破产。如果一个公司因为内部严重亏损,可以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破产申请,对该公司的全部情况完成清算工作以后,移交人民法院,经过法院的裁定工作以后宣告该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内容分为特别清算和普通清算。普通清算常常出现于该公司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无法继续经营,而宣告解散的情况。
清算的程序主要为: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终止各项活动事宜的情况告知各个股东。由相关部门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后续事宜全权接收处理。清算组在开展清算工作之前,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提醒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工作中,如果该公司的财产无法偿还所有的债务时,需要依法移交人民法院开展后续工作[1]。
开展清算工作过程中会对该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清算,需注意以下情况:
部分公司的内部环境出现问题,同时其内部经济环境条件不再有利于其后续发展,便自行将公司进行解散,没有成立清算组对公司情况进行清算。根据我国清算工作的类型,公司自行解散需要开展普通清算工作,清算工作完成以后该公司才能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对公司的解散形式提出了要求,公司的解散形式主要有五种,其中关于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工作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但同时开展公司破产流程的时候,又是互相联系的。公司直接自行结算,没有开展清算工作,会对清算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部分公司在经营的时候,自行歇业,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清算工作,负责人直接就将公司经营处于歇业状态[2]。实际生活中,公司出现没有任何预兆的歇业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公司依法成立以后,公司的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偿还责任,私底下将公司的财产进行转移,在其他地方成立新的公司,对原来的公司进行丢弃,使其成为一个空壳的公司,逐渐自然歇业。另一种情况是该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股东虚假出资,当公司成立以后,立马将资金撤出来,造成公司缺少资金支持,出现负债经营的情况,逐渐自然歇业。公司歇业的原因不论是哪一种,都会给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带来障碍。这些障碍的出现导致公司破产工作的开展不顺利。
清算障碍的出现是有章可循的,社会经济体制在运行的时候,经济不断发展变化,很多的企业缺乏清算工作的意识,对清算工作的开展造成部分影响。为了更好地解决清算工作中清算障碍的出现,笔者对清算障碍的出现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清算组织是公司自行成立的组织,主要的职能与公司董事会相似,属于一个执行机构,但是其执行的范围主要是清算工作[3]。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对于清算组织中的义务主体,需要公司的执行机关进行人员的选拔任免,让其成为公司的法定义务机构。我国在《公司法》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提出清算组织中义务主体的概念,为公司的运行提供支持。公司组织成立清算机构的意识淡薄,对组织成员的工作内容没有具体的分布,只是笼统地提出清算组织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功能。
公司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要将清算组织的责任明确的范围内容做出具体规划,促进清算组织的工作有效开展。清算组织的相关法律条款在《破产法》中有部分规定,但是在公司破产工作的实际开展中,却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很多企业在开展破产工作时候,缺乏清算组织工作的有效开展,给破产清算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清算工作的开展存在的障碍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这些障碍的出现几乎没有资金成本。加强清算工作的有效开展,减弱清算障碍的阻扰工作,需要提高公司无清算便自行破产的行为的违法成本。公司成立清算组织机构是全体公司股东的法定责任义务,不能减弱该义务的执行力。
公司建立清算组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该公司的日后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建立清算组织是公司全体股东的义务。公司股东意识到建立清算组织的重要性,就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的障碍。
在公司全体股东日常的工作内容中,对清算组织的组成人员选择工作要做好。公司的股东组成具有分散性,部分公司主要的组成方式是通过资金融合,所以股东分散性比较大[4]。这时候,需要拥有公司的实际控股权的股东作为清算组织的义务建立者,为清算组织的人员构成选择好组织班子,为公司的清算工作的开展,提供完整合法的运行程序。
开展任何一项工作之前,都需要对其合法合规情况开展调查,根据相应的法律内容对该工作的日后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公司建立出一个清算工作机构是《破产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开展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时需要做到对于企业破产程序的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实行公平原则清理债务,保护债权人在市场经济体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为了提高企业破产时顺利完成债务偿清,严格按照破产的清算程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清算,清算企业的财产,制定出合理清算方案。对破产企业的企业财务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理清企业财产情况。财产清算工作人员在进行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工作的时候,还要将其财产的调查清算工作完成。开展工作的时候,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企业情况,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进行了解,不得低估企业的财产价值。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要制定出一个科学的清算制度,根据制度内容开展清算工作。编制公司的财务根据清算制度内容对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提出收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实际安排。开始企业的清算工作时,对企业的资金情况进行研究后发现破产企业无法将目前的所有债务偿还清楚时,清算组就要利用自身具备的移交权,将破产企业的资金清算情况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当人民法院收到清算组的财产报告时,宣告该企业破产,同时清算组将所有的清算财产情况报表移交人民法院,了解债权和债务。没有将企业的清算工作完成的期间,企业不能处理新的事务,但是,由于清算组的目的是清算企业财产情况,可以有权处理该企业没有完成的业务[5]。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清算组要及时将破产企业的公司债权进行收取,向企业债务人要求将所欠的债权按照规定日期内偿还清楚。对于一些还没有到偿还期的企业,尽可能清偿债务。对企业的债务情况进行清算时,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依顺序将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在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中,加入清算工作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有效开展促进公司清算工作的制度化运行。每一个工作的运行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进行支持。破产公司开展清算组织的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公司管理人员的清算组织履行义务的责任感增强。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需要一个方向指示标,为工作的开展指明一个前进的方向。制度中将清算的内容进行明确,在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各个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负责的内容,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的建立,需要公司管理人员意识到其重要性,在日常的公司破产申请工作中,对公司内部财产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解。对债权人的整体利益进行维护,保证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没有对其利益造成影响。公司挑选清算组织人员的时候,可以开展培训工作,使其在空闲时间对清算工作内容进行了解,对产生问题的财务问题开展检查工作,将财务问题的发生控制在“零”。组织清算工作的时候,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才能够在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提高公司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开展清算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6]。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现该公司的财务情况无法完成债务偿还任务,就要将其移交人民法院。
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如果不能对障碍出现的情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是无法将清算工作有效完成的。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要明确清算的主体,设置组织清算组,利用特别的清算完成清算工作。明确债务承担的主体,将公司独立的股东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在清算的过程中,要对公司的员工资金、债务负债等情况进行分析,明确公司的债务主体,防止公司的独立股东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造成清算工作存在不足。公司的股东是清算工作开展的主要负责人,如果自身的债务工作出现问题,也会对破产的清算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需要做到举证责任明确。债权人开展举证责任的时候,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第一个就是债权人和公司具有合法的债权关系;第二个是公司已经进行解散或者歇业;第三个是公司的控股的股东没有完成在清算工作上的义务;第四个是公司内部出现滥用公司内部债权的股东。为保障清算工作的有效开展,就需要解决这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就可以使用特别的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滥用公司财产的股东情况,申请使用特别的清算程序对这些障碍进行清算,完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股东在清算工作中承担很多的责任,但是这些责任不会出现影响,各种独立运行。开展特别清算工作的时候,要做好清算的细节工作。对于公司的债务问题,要与公司的债权人的情况综合进行分析,保护其自身经济利益。清算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将不同的清算工作内容进行分别处理,以提高清算工作的效率。
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破产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是减少清算工作出现很多障碍的重点。开展清算工作的时候,对产生的障碍原因进行分析,根据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处理,提高清算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主要开展依据是《破产法》中对清算工作的开展内容提出的具体方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能够促进我国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提升,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健康平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