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泽皓
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下称“基金组织”)在其官网公布了有关资本流动《机构观点》的《审查报告》(《Review of the Institutional View on the Liberal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apital Flows》),对《机构观点》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同时发表了题为《基金组织为什么更新其关于资本流动的观点》的评论文章。梳理《审查报告》对于资本流动观点的更新,对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在一些情况下,各国应当具备采取预防性措施抑制债务性资本流入的手段,以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资本流动能够帮助一国实现增长和分担风险。但对于外债规模庞大的经济体而言,当资本流出时,它们容易遭受金融危机并陷入深度衰退。对外负债若存在币种错配(即以外币借入外债,但没有对应的外币资产或未开展对冲操作),则是最危险的。
各国在实施同属于资本流动管理(CFM)和宏观审慎(MPM)的措施(下称“CFM/MPM措施”)时,应具备更大的灵活性。CFM/MPM措施能帮助各国减少资本流入,从而缓解对金融稳定造成的风险,不仅在资本流入激增时期,在其他时候也可以使用。
基金组织最初于2012年大量新兴市场国家应对大规模资本流动时开始采纳《机构观点》。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和经验的积累,2022年3月末,基金组织发布《审查报告》,对《机构观点》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新,但仍保留了其核心观点,主要为:一是资本流动能给接收国带来重大好处,因此是可取的,但其也会带来宏观经济挑战和金融稳定风险。二是资本流动管理措施(CFM)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有用,但这些工具不应取代必要的宏观经济调整。
一是增加了限制资本流入的预防性措施,以更好缓解外债风险。根据综合政策框架(IPF),基金组织在政策工具箱中增加了可按照预防性方式使用的CFM/MPM措施,以更好缓解外债风险。IPF框架和其他与外部危机有关的研究表明,即使没有出现资本流入激增的情况,外币计值外债的不断积累也可能带来金融稳定风险。随着非银行机构金融活动的演变,仅靠宏观审慎管理措施(MPM)处置外债风险的难度有所加大。例如,非金融企业和影子银行的外币借款风险。限制资本流入的预防性CFM/MPM措施能够缓解外债风险。但在使用这些措施的同时,还应防止出现过度扭曲。这些措施不应取代必要的宏观经济和结构性政策,也不应用于维持过度低估的币值。
二是对四类CFM措施进行特殊处理,无需受《机构观点》政策建议的指导。基金组织根据相关措施的特性,总结了四类适用特殊处理方法的CFM措施。主要是:根据巴塞尔框架采用的某些宏观审慎措施;根据某些国际反逃税和避税合作标准采取的税收措施;根据国际反洗钱/反恐融资标准采取的措施;出于国家安全或国际安全原因而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适用于另一些涉及全球政策协调的国际框架,或是出于特定的非经济因素原因被采用,无需受《机构观点》所提出的政策建议的指导。
除上述内容外,《审查报告》还说明了如何参考IPF框架做出《机构观点》要求的一些重要判断。例如,根据冲击的性质和相关市场的不完善问题,判断必要的宏观经济调整。同时,《审查报告》还就与CFM措施有关的政策建议提供了实用的指导原则,包括如何识别资本流入激增,如何确定放开资本流动是否为时过早,以及监督工作应关注哪些重要的CFM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