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龙
(黄冈师范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后,在国家顶层设计和规划指导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1]。与此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策略成为学界研究的课题之一。场域理论是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种视角,它主要强调客观场域对人们行为的决定作用,场域具有系统性,包括行为主体所处的具体环境。从人类学角度来分析民族认同的建构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的人群受不同场域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在与他者的接触中,产生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又受到场域变迁的影响。在全球化背景下,人口迁移、族际通婚、跨国企业等现象大量出现,原有民族认同的政治、文化等场域不断发生变化,以及传统民族主义对现有国际格局持续挑战,这些都对我国当前的民族认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当前政治场域变迁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五个认同”,具有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双重意义。
近代一二百年的历史,离不开民族和民族主义。有民族,才能有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基础在于民族的存在,但民族主义不可避免地具有本民族的特色。有学者综合学界多种观点认为:“民族主义是指某一国度或特定区域范围内的族体成员以民族情感归附为重要纽带,以所属群体为忠诚对象,以增强民族意识、凝聚民族认同为基准点,以追求民族独立、维护民族平等和实现民族权益等为目标指向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实践运动。”[2]由此可知,民族主义多与民族、种族、国家有关,具有政治运动的性质。世界上的国家以民族国家为主,“民族”(nation)一词经常被等同于“国家政府”(state),故此,民族主义者具有排他性,主张以自我民族为主体建立独立国家。
欧洲是民族主义的发端处,民族主义成为一些民族群体为了构建共同的经济生活场域,对抗封建帝国制度的力量。自民族主义形成后,在构建不同民族群体,形成合力、争取群体解放上,一度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反对封建压迫,创建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二是反对殖民压迫,争取自我民族解放。19世纪初,希腊和保加利亚最先利用民族主义开展民族独立运动。19世纪末,民族主义逐步扩展到亚洲、非洲、美洲。在近代中国,辛亥革命时期是我国民族认知的初创阶段,它在推翻封建帝制中起到了巨大的号召作用,也在后期反对殖民压迫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辛亥革命时期民族主义思想的初步形成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维新派政治角力的成果。维新派的主力成员梁启超是揭示和宣传近代民族主义的第一人。1902年,他发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明确提出,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国家而已”[3](899)。相对于维新派的民族认知,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从最初的革命团体——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到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同盟会,在推翻帝制的过程中,提出过“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等口号,起初,革命党人以“排满”进行号召。梁启超在与革命派的论战中,针对中国国内多民族的国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造性的思考,最典型的是他提出了“中华民族”的名称和“小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的概念[4]。革命派也意识到“排满”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不利于推翻帝制,于是,宣传口号由“排满”转变为“联合各族”共同反对帝制,这种调整促进了各民族各阶层在反对帝制过程中凝聚力量、形成合力。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在各方力量的合作下,清帝退位,封建帝制瓦解。
中华民国成立后,受国内政治场域变化的影响,为了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基于国内民族现实,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提出了“五族共和”的口号,迅速获得各界的认可。其后,在实践过程中,“中华民族”的概念逐步为世人所熟悉。面对列强的入侵,民族主义催生国内各民族同仇敌忾,共同抵抗外敌。正是在此精神的促动下,中华民族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组织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历经几十年的民族识别与民族调查工作确定了56个民族名称,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形成了一定的民族认知。
民族认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治层面的认同,即来自国家政权的认同;二是群体或个体的认同,或者说“具体时空情境下的族群互动,它是动态的,是不断变化的,是类似于斯科特笔下的‘米提斯(metis)’①“米提斯”最早来自古希腊语,大致是指富余的实践经验且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并快速解决问题。的地方智慧”[5]。政治层面的民族认同是由国家政权以法律的形式给予的认知。以我国为例,国家政权以法律形式给予的民族称谓往往体现在身份证、户口本、升学、就业等填写的一系列信息中。当然,国家层面认定的民族身份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即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或者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者,在年满18周岁之前可以更改民族成分②1986年,〔86〕民政字第252号文件和〔86〕民政字第37号文件曾对更改民族成分做了政策性规定。1989年,《国家民委、公安部关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各地一律暂时停止更改民族成分工作”。,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其出生之日起,自己的民族归属就已经确认。
由于政治场域不同,国内的民族认同也存在差异。我国的国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像香港、澳门地区在历史上长期被英国、葡萄牙殖民,没有民族身份的证件标识,当地人的思想意识、民族认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拥有一定数量的英国裔、葡萄牙裔居民,这也给当地居民的民族认同建构带来一定影响。台湾地区采用不同于大陆地区的民族识别政策,台湾地区的高山族与大陆地区的高山族存在不同的认知状态。1954年,我国首次将台湾地区的少数民族统称高山族。20世纪80年代后,“原住民”或“原住民族”称谓开始在台湾地区出现。目前,台湾地区的高山族主要有16个族称,据统计,2014年年底台湾地区原住民为54万人[6]。大陆地区的高山族多是抗战胜利后从台湾地区迁移而来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大陆地区高山族有4 009人[7]。就大陆地区高山族与台湾地区高山族的人口数量来说,存在巨大的差异,而这两地高山族的认知状态是未来需要面对的问题。
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士逐渐增多,他们受原国籍的影响,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民族身份认知。此外,以往国内学术界惯用的“跨界民族”,即中国与邻国之间存在共通之处的民族,这样的民族往往因为国籍不同,族称也有不同。依此来看,民族认知深受政治场域的影响,政治场域可以导致不同国家的民族身份不同,也会使同一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民族身份认知。
斯大林的“四个认同”理论以及国家民委2015年对民族“六个半要素”的新定义,都与民族认同形成的场域有关。民族认知既与政治场域息息相关,也受情境场域变化的影响,群体或个体的民族身份认知也会随情境场域的变化而变化。对于群体或个体来说,情境场域变化对其民族认同影响明显,“在国家政治的语境里,族群认同应与族别认同有所不同。前者应当是某种‘自然’存在的群体,如四川凉山的‘诺苏’或者像‘客家’这样的认同”[8],这种有别于国家法律的动态认同在不同地区的群体中比比皆是,而个体由于多种因素而变更民族成分的事例也普遍存在。当前,影响民族认同的情景场域变迁主要集中在移民和族际通婚中。
由于交通、信息的发展,世界各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引发了人员的大量流动。2016年6月30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移民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际移民成为一种全球化的现象。2020年8月,联合国移民署发布的《世界移民报告2020》显示:跨国移民占全球人口的3.5%,2019年全球77亿人口中有2.72亿人为跨国移民。该报告指出,继印度、墨西哥之后,中国是2019年世界第三大国际移民来源国,居住于中国以外的移民人数为1 070万人[9]。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达到4.9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5%。其中,流动人口3.76亿人,10年间增长了将近70%”[10]。移民现象不仅带来了管理问题,也对民族文化造成了冲击。
近年来,欧洲饱受移民问题的困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大批国际移民进入欧洲,欧洲各国的民族构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国家的外来移民人数占到这些国家人口总数的1/4、1/3乃至接近1/2。以德国的土耳其裔移民为例,2014年,“在德国生活的831万外来人口中,仅土族就有152万人,约占外来人口总数的18.3%”[11],其他欧洲国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而频频发生的暴恐事件与外来移民的融合问题不无关系。
从国内移民来看,主要以流动人口为多。2010年以后,我国国内流动人口数量逐步攀升,主要以西部地区人口向中东部地区迁移流动为多,近年来,中东部地区人口前往西部地区经商、就业者也呈上升趋势。
移民的迁移不仅是地理位置的变化,也伴随着文化场域的变迁。对于移民来说,第一代、第二代移民受迁移国或迁移地的文化影响可能略小,历经三代移民以后,往往会形成“他乡变故乡”的观念,受移入地文化的影响增大,其民族认同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血缘曾经是不同族群聚居的依据,也是宗族形成的基础。随着交往的扩大,由血缘聚居的宗族部落发展成部落联盟,其后,随着国家的出现,在文化上进行了民族构建。在此过程中,血缘关系成为民族的一个重要参考。
血缘关系主要形成的是宗族之间的生物属性,而民族关系主要形成的是群体之间的文化属性,并且民族具有国家赋予身份的政治属性。以犹太人为例,两千多年来,犹太人在世界各地分散流动,与各民族通婚,其血统混杂,但他们都认同犹太人,其根源在于文化。我国很多民族成员有着同祖现象,像甘肃的孔子后裔多达几千人,其中既有汉族,也有回族。从政治属性来看,不同的民族身份标识形成了不同的个体民族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族际婚姻日益增多。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有配偶夫妇中属于族际婚姻的有1 625.5万人,占全部有配偶夫妇的3.23%。2010年,全国有配偶夫妇中属于族际婚姻的有1 690.19万人,占全部有配偶夫妇的2.98%”[12]。族际婚姻的增多一方面促进了民族交融,另一方面则产生了族际婚姻子女民族认同的多样性。族际婚姻子女的父母基于多方面的考虑,汉族和少数民族婚姻的子女选择的民族成分以少数民族成分居多,但从社会文化层面来看,族际婚姻的子女所拥有的民族认同意识是双重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国家认同。
从国际来看,由于殖民、黑人奴隶贸易等原因,美洲的印欧混血儿、白黑混血儿人数很多,确定这些人口的民族成分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在族际通婚中诞生的混血儿,甚至多次族际通婚,人种的混合血缘更是让人难以区分他们的民族成分。
此外,随着跨国婚姻的增多,因之而来的移民及其子女会产生新的民族认同。世界各国国籍主要基于属地和血缘原则,通过国籍来确定民族身份。为了获得某一国家的国籍,有人采取出国生孩子的方式,造就了更多的“外国子女”,他们的民族认同意识多与所在国家的民族政策有关,其称谓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冠以所在国的国名来称谓其族称。例如,英国仿效美国,将原来的“亚裔人”称为“英籍亚裔人”(Asian British),以强调这些少数族裔的英国本土性。二是以其宗教信仰加以区分,这种情况多见于欧美。三是禁止用不同称谓来区别民族,对所有民族成员都以“某国人”称之。例如,法国坚持公民理念,为避免区分种族、民族,形成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差异,造成公民之间的不平等,以“法国人”称之。可以说,政治场域变迁对个体的民族认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现象,“人明显的是这样一种动物,他极度依赖于超出遗传的、在其皮肤之外的控制机制和文化程序来控制自己的行为”[13](49),这具体反映在民族主义的表现上。
首先,民族分离主义多排斥国家的同源性。传统的民族主义推崇“一族一国”,这种思想对现有的国家场域有着先天的排斥。当一个国家由多个民族构成时,民族主义往往是少数族裔抵制国家认同的力量或工具,不满于掌握政权的民族的其他民族精英往往会宣传所属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强化自我认同,异化民族之间的关系,抵制所属国家的主体文化和制度。当一个国家由一个主体民族构成时,政治上的割裂容易导致民族主义的异化,这种异化的民族主义实质上是由一群所谓的精英人士制造的撕裂的民族主义。以台湾地区为例,由于日本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一些所谓的本土精英人士丧失中国认同,鼓吹“台独”,给祖国完全统一造成思想上的障碍。“台湾同胞大部分来自大陆,台湾居民中,汉族占人口的绝大多数,至于绿营提出荒诞的‘台湾民族’说,声称其包括岛上‘四大族群’共约2 300万人”[14],“台独”势力所渲染的民族主义无外乎一种分裂论调。无论从民族学理论上,还是历史依据上,“台独”势力“所说的闽南人、客家人、外省人(1949年前后由大陆迁来)与原住民并不能构成‘四大族群’”[14]。由于“台独”势力意图从文化上改造台湾地区,对当地人民灌输抵制中华文明的内容,拒绝两岸民族认同的同源性,千方百计构建所谓“台湾人”的概念。这种分离主义影响恶劣,逐步造成台湾地区人民对中国认同的缺失。
再以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的冲突为例,双方的战争和冲突持续了70多年,许多人认为阿拉伯民族和以色列民族有天生的恩怨,而根据学界的考证,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在血缘上同出一源,都来自闪米特人,由于宗教分歧,形成了不同的民族。基于传统的民族主义对自我主体民族利益的维护,双方进行地域利益的争夺,成为仇敌。
其次,民族分离主义的分离运动冲击着国际秩序。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它有积极的一面,又有破坏性的一面。民族主义在传播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例如,泛滥的民族主义,其表现是宗教或文化意义上倡导的超国家民族主义,“泛突厥主义”和“伊斯兰联盟主义”就是泛滥的民族主义的代表。这两大民族主义更多体现在宗教意义上的民族认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引发了持续的分离运动,虽然国际社会在维护现有秩序基础上的合作使得这两大民族主义的分离运动并未成功,但其活动依然存在,并成为一些国家民族分裂的外部影响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上近200个国家成为联合国成员国。“一族一国”的国家结构在当前场域情况下缺乏完全实现的可能性,传统民族主义对于现有国际秩序不时发出挑战。当前的民族主义在国际上最突出的表现是地方分离主义运动,即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些非主体民族以民族主义为工具,刻意强化自我民族意识,谋求民族自治以至分离。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分裂都与民族主义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即便苏联和南斯拉夫已经分裂为多个国家,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仍然是这些国家政治斗争和权力角逐中的主角,引发旷日持久的冲突,带来满目疮痍的破坏和彼此之间的伤痛。当前,民族主义在全球许多国家依旧肆虐,即使在欧美这样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民族主义依然困扰着他们,例如,西班牙有巴斯克分离主义问题,英国有苏格兰、北爱尔兰问题,法国有科西嘉岛问题,加拿大有魁北克问题,等等。可以说,民族主义造就的分离主义倾向时时刺激着世界的神经。
自古以来,世无常法,唯变可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即使是以往好的政策也需要调整,古时商鞅变法时,就曾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当场域发生变迁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培育需要关注中华民族的政治属性和建构特征,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知的政治理性。在此,思想的认知培育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黑格尔指出:“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国家创造的。”[15]纵观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民族的建构主要依托于政权的建构。当前,国家政权依然是民族建构的基础。
翻开中国历史人物传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历史人物的朝代。例如:孔子被标注为鲁国人,主要是指他出生于鲁国;商鞅、吴起也常因出生地原因,被称为卫国人,后来,因为二人效力国家的变化,也被称为他国人。再如,由于商鞅在秦国变法的影响,被称为秦国人;吴起任职多国,其相关介绍中有魏国人、楚国人之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在后期遭受谗言逃往楚国,依旧不忘故国,体现的则是国之认同基础。
无论是民族识别还是身份证颁发,民族的标识往往依托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确认。以往我们经常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事实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还曾论述道:“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16](189)。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是维持社会运行的制度力量,也是调和社会矛盾的工具。而国家之所以能调和社会矛盾,原因在于它通过一系列制度,使社会各阶层成员能接受并自觉遵守相应的规范,保证彼此都能有效地生活。
没有强大的国家政权维系,民族就失去了建构的基础,而独立主权国家的建立是民族建构稳定的基础。“辛亥革命前后,中华民族观念变革经历了觉醒、探索和确立的动态演进,为中国近代民族国家建构奠定了思想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真正“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拥有政治实体,实现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统一”[17]。具体到民族认同来说,只有通过国家的设置、规范,民族认同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族人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是一个整体,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民族认同是更高层次的民族认同。为此,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宣传,强化全民共识。
故此,确保强大中国政权的统一和主权完整,既是抵抗外来侵略的坚强堡垒,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
本尼迪克特对民族的认知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8](6)。这种看法一定意义上延续了意大利民族主义者马志尼所倡导的“一族一国,一国一族”的民族国家观念,今天的世界各地,以民族主义古典理论,特别是其“一族一国”理论为旗号挑起的冲突、动乱和战争,成了当代世界社会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19](52)。
从个体乃至集体来说,归属感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归属感的形成又依赖于对某种意识的认知。对于个体和集体来说,基于国家认同的“国族”意识是形成国家归属感的前提。历史上,国家认同曾经为历朝历代政治精英所接受。以唐朝为例,唐太宗曾云,“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20](6247),其中的“夷狄”主要指少数民族。唐朝容纳四方人士,少数民族官吏众多。契苾何力原是铁勒部可汗,后归顺唐朝。公元642年,契苾何力被薛延陀部抓获,他坚持不投降,拔刀自割左耳,说:“岂有唐烈士而受屈虏庭,天地日月,愿知我心”[21](2174),体现的即是契苾何力对唐王朝的认同。唐朝之后的少数民族政权,无论辽、金、元还是清朝,当时的众多汉族精英也都认同朝廷,这便是国家认同,而其他民众的国家认同理念一定程度上受到他们的影响。
中华民国初期,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一度陷入军阀割据、外敌觊觎、国家不统一的状况,日本处心积虑地意图利用中国多民族的国情制造民族问题,谋图占领中国。无论是孙中山还是其后的蒋介石,以及一些学者,如顾颉刚等人,都试图从理论上破解国家的民族问题,大力倡导中华民族认同,增进人民的国家归属感。有人将这种认知称为“以中华民族称呼来行汉族同化主义”,这种论述未免偏颇,事实上,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也是在一次次表述中被延伸的。中华民国时期,国家大一统的政治场域尚未形成,民族建构理念尚未真正深入民众之中。
从世界局势来看,曾经西方民族主义思潮澎湃的卢旺达,在经历了惨痛的民族大屠杀后,新政府重新构建的也是国族主义,政府层面不再从内部对胡图族、图西族等进行民族识别。俄罗斯、南非等国的政治家们也主张从思想界、政治界出发开展国家认同建构。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加强国家认同都是精英阶层的共识。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民族识别是以斯大林的民族概念为基础实施的,缺乏具体量化衡量的标准,像“共同文化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就只能变通处理,而以国籍为标准的国族概念则能弥补这种缺陷。从当前场域变迁来看,个体民族认同往往是变化的,但从国家认同来看,又往往是稳定的。对于国家来说,民族主义的最高境界是爱国主义。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坚持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22]。
从1939年顾颉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到1988年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国学术界达成了“国家认同为高层次认同”的共识,以此来看,国家认同是爱国主义的最佳诠释,而加强中华民族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内在要求。现代国家体制的建构推动国民的归属感在转化为现代国家认同过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国家认同。
《三国演义》开篇即说“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23](2),这反映了一种哲学思想。有学者认为,“文明使整个世界各种人越来越相似,越来越按照共同的规则生活”[24](5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各族人民交流日益频繁,以往独有场域形成的文化在场域变迁下发生变化,文化的共同性日益增多。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并非要消灭各民族独有的文化特征,而是增进各民族对彼此的认识,即求同,这种求同既有历史上的求同,也有现实中的求同。费孝通先生在分析民族工作问题时指出:“我们过去对于历史上民族之间互相渗透和融合研究得不够,特别是对汉人融合于其他民族的事实注意不够……其实所有的民族都是不断有人被其他民族所吸收,同时也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人。”[25](69)这也说明求同历史还有许多有待发掘的地方,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是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知的基础,“通过各民族集体记忆的接触、碰撞与杂糅,进而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记忆”[26](63)。现实中的求同正是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民族政策消解了历史上的民族伤痕,促进了各民族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繁荣。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来看,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在这种内涵认知中,基于共同价值的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建构有助于塑造共同体的身份认同,为政治体系构筑坚实的政治基础,是推动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有助于我国完全统一,也有助于消除境内外分裂势力制造种种罪恶行径的土壤。
近代中国的民族认知肇始于辛亥革命时期,历经一百多年的变化,这种认知日益受到场域变迁的影响。场域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当这一空间发生变化后,位置的争夺就决定了这个空间中主体的行为必然发生变化。从场域关系性特点分析民族认同,无论从历史来看,还是从未来发展来看,认同都不是固化的,它无法抛开历史的渊源及现实的影响。文化认同来自人们心理上的认同,即斯大林所说的共同心理素质,而这种民族心理往往会随着境域的改变或基于文化认同的改变而改变,可以说民族身份认同是动态的,它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但也不会永久固化。
作为民族词汇的衍生物,民族主义既有正面作用,如民族主义在历史上曾鼓舞殖民地人民摆脱殖民者的压迫、争取自身自由和解放;民族主义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即冲击现有国际秩序。世界各国都属于多民族国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一族一国”思想引发多民族国家一些民族群体制造国家分离运动,如果每个民族群体都争取独立建国,世界将永无宁日。民族主义的最高境界是爱国主义,国族意识有助于国家归属感的形成,有利于促进爱国主义的深化,抵制民族分裂主义思想的侵袭。
政治场域是随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从政治实体来看,国家依然是当前世界通用的行政主体,国家认同构建是当前场域的必然。当国家联合为一体时,区域联盟认同才可能成为新场域的必然。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群体会达到更高的融合度,在开拓星际交往的过程中,面对其他星际文明存在时,“地球人”这样的人类共同体认同也将成为必然,甚至我们可以设想到“银河系人”。由此可以看出,民族认同这种人类共同体认同趋势的更高趋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前,培育我国各民族群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是动态民族认同跨越的第一步。思想的认同在于教育的普及,而教育普及的前提在于明智,因此,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性的认知极为关键。未来的人类共同体认同将是世界发展的趋势,也是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共产主义阶段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