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江平,胡斯逸,刘学泳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法治建设、市场经济、人权事业和国家治理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使命担当。2020年6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1]。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内涵,加强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路径研究,既是一个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重大现实问题。
在我国高校思政课的实际教育过程中,要实现民法典精神融入思政课的育人目标,前提是要全面深刻认识民法典精神的科学内涵,把握其与高校思政课的内在关联,明确高校思政课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落实好高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
精神是指人具有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在生物进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生命现象,是对人脑在反映客观环境时所进行的功能活动总称。人类的思维、情感、意志、理想、观念、学说等思想活动及其结晶,都属于精神范畴。在许多场合,精神是指社会意识中有一定价值、具有先进推动作用的社会思想,被一些哲学家称作“精选的意识”。“精神”术语不是表明个人意识状况或处于过程的心理现象的概念[2],而是多用来说明意识和人的物质实践活动的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具有导向意义的思想现象,因为这符合“时代精神”“精神生产”“精神文化”“精神生活”等名称用法的传统。精神不仅表现为意识,而且有时是专指人们的美好的理想、追求、意志这些最优秀的意识。精神能动地反映物质世界,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世界,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客观世界,促进或阻碍社会。精神的变革对于社会的变革常常起着先导的作用。
民法典精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涵盖领域中的法律精神的总称,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指在民法中所体现和追求的价值取向,是人类基于社会实践活动,头脑中形成的对这种价值取向而认知的理念。就广义而言,区别于其他国家、地区和民族,我国民法典精神是在长期民法事业发展中形成的精神力量和价值追求,是时代精神、善治精神、权益精神和社会精神的一种特定融合,是法治精神的延续,关系到切实保障人民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就其狭义而言,民法典精神与法治精神一脉相承,是一种关于民法典的观念与意识,包括民法典概念、民法典原则、民法典制度和民法典理论,是基于法学、政治学研究的规则治理与良法善治精神的有机延续,表现为人民的民法典意识、民法典思维和民法典态度,是一种为全体人民所普遍感知和认同的精神力量。从本质上来说,民法典精神是民法典的思想内核,是社会实践中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也是我国民法典起草者透过民法典所要传递的价值观念——人类的平等自由是民法典精神总的实质和终级价值目标。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父”,那么民法或可称为“万法之母”。如果说宪法精神体现的是我国的根基与“元气”,那么民法典精神则是在符合宪法精神的基础上,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我国的政治思想、政治主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的直接体现,是符合我国民法发展史特色的具象化产物。
首先,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动思政课改革。思政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铸魂”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其次,要培养一代又一代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用之才,就必须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高度重视,引导大学生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民法典精神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精神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高校应积极将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课堂和教材,不断丰富思政课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帮助大学生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同时,使其发自内心地领会民法典精神“以人民为中心”[3]的精神内核,让民法典精神的种子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高校思政课不仅承担着基础的教学理论任务,还担负着普及国家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和精神的职责。而民法典精神作为当代中国法治精神的传承,培养大学生民法典精神,有利于思政课价值功能的实现,也有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和自身综合素养的提升。例如,大学生学好了《民法典》,可以减少高校频频发生的“校园贷”“性骚扰”等风险问题,保护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促进大学生形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增强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如果大学生能够将权利主体意识、权利边界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融于一体,把握民法典“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内在要求[4],就可以间接地提高思政课教学的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
中国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要义,彻底颠覆了近代民法典的理念和习惯。其中,民法典精神所彰显的平等、自愿、公平等价值观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的价值观念高度契合。民法典第一篇第一章开宗明义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为立法目的和依据,即“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高校思政课作为大学生道德教育、政治教育与价值观教育的课程,是培育和践行民法典精神的主阵地。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民法典自身所蕴含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底蕴和价值功能,在民法典精神贯彻实施过程中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在高校思政课中宣传和弘扬民法典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高校落地生根,让大学生感知、领悟民法典精神,铸成大学生权利的城墙,保障每一位大学生自由而有尊严的生活。
改革开放在我国推进40 多年,已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丝毫不会亚于改革开放初期。民法典的编纂与实施,可以进一步凝聚改革的共识,确认改革的成果,推动改革进程,引领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转型升级[5]。为此,这给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提出了更高的原则与目标。只有坚持以下三个“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不断增强民法典精神培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从而实现三个层面的目标。
理论性是思政课的基本属性,坚守理论性是思政课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的内在要求。思政课的内容中包含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抽象,蕴含一定的历史逻辑和历史规律,经过不同程度的理论化和系统化的加工制作过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培育和弘扬民法典精神,既要坚守思政课的理论性,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理解和领悟理论知识的内核与精髓,将民法典精神内化为主体意识,外化为看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要把思政课课堂同社会课堂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把握时代脉搏,贴近现实生活,且在实践教育形式上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总之,要让大学生通过亲身经历领悟民法典精神,让理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精神教育必须要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高校要把民法典精神教育纳入高校教育总体规划,将民法典精神宣传教育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把民法典精神的教育作为思政课教育的重要一环。而要大学生能广泛接受民法典主题相关的内容,需要改革创新思政课课堂的教学形式,将单纯的现场讲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推进到多种方式同步进行的融合式教学,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切实实地给学生带来获得感和满足感。同时,还可以通过将思政课搬到法庭、走进居民社区、走进田间地头等方式,以一种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让大学生更全面、更深入、更专业地了解民法典精神。
培养什么样的人是历史的、发展的,不是抽象的、静止的。高校思政课作为一门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的课程,不仅要传递给大学生科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注重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的树立。因此,高校思政课要随着时代的更迭对原有的知识进行实时更新和升级,用新知识、新观念始终保持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应紧跟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将新知识、新内容、新价值和新精神有机融合到课堂教学中,解决培养好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唯有让大学生以实际行动成为民法典精神的践行者,才能实现知识教育与价值引导的同频共振。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6]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条例的基本了解,习惯以学生角度、学生思维去分析身边的维权事件,往往评判的结果与事实南辕北辙。民法典精神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培育,有助于大学生学会以宪法和法律作为行为处事的基本准则,将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身行为操守,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从内心拥护和真正信仰民法典精神,并进而肩负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民法典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全体社会公民必须遵循的规范。培养高校大学生民法典精神,有利于加快推进民法典条例在全社会落实落地。而增强全社会厉行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弘扬民法典精神,营造全民遵守民法典的社会氛围,夯实法治根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民法典实施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有助于社会风气的好转,从而有助于构建一个充满自由、活力和秩序的和谐社会。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社会层面目标是:为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助推剂”,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塑造法治信仰、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奠定基础。
我国法治建设经验表明,在加强制度建设同时,也要推动法治精神建设,让法治成为新时代中国的一种信仰。民法典精神,作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精神,是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认同。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党带领全体人民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跨越,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也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提出更高的期待。民法典的出台,是回应时代之问、百姓之惑,是保持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和落实全民普法和守法意义的必要之举。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是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国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的重要举措,是通过开设思政课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7],是我国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
教材是大学教育的基础,是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学生获得知识文化的主要来源,也是教师承担立德树人使命的重要根基,关系到高校教育质量的高低和人才培养的好坏。要实现这个目标,教材建设必须逐步补齐教学内容上的短板,通过全面完善教材编制机制建设,将民法典相关内容和精神融入思政课教材,弥补教材在发挥育人功能上逐渐弱化的局面,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引领力和价值导向力。具体来说,高校要结合思政课的课程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和侧重,将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时事和国家法律政策有机结合,加强民法典精神教育,从教材编写的源头,真正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把培育和践行民法典精神作为“教育强国”的特色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8]截至2020年11月,登记在库的全国高校思政课专兼职教师总数达106 411 人,首次突破10 万人大关,比2015年增加44 290人。这充分表明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在不断扩大,提升思政课教师的素质、质量、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建设高标准的师资队伍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需要。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思政课教师要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要更好地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在民法典精神融入思政课教育过程中,首先,要求思政课教师应充分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担负起培养时代新人的使命,追求并确立大境界、大胸怀、大格局。其次,高校思政课教师要加强民法典知识的理论学习,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民法典精神,科学领会民法典精神的内涵实质和价值意蕴。再者,高校思政课老师不能一味追求传授知识的容量,而是要探索民法典精神与思政课教学内容之间“度”的把握,依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达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当今大学生正处于成长成才的“拔节孕穗期”,是理想信念和法治精神形成的关键期。能否让民法典精神进入每一位大学生的思想和灵魂,是衡量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效果的卡尺。传统的思政课课堂教学中教师是主动者、支配者,学生是被动者、服从者,忽视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造成大学生愈来愈“逃离”思政课,思政课的育人功能也愈发减弱。大学生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逐渐依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方平台,但是他们面对网上信息时具有阅读浅、真假性辨别能力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的特点。因此,在民法典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过程中,教师要主动占领网络新媒体阵地,抓住学生思维活跃、渴望被关注的心理特点,以一种贴近大学生交往方式,将流行的文化元素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中。具体来说,思政课老师要采用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相结合的手段,依托在大学生中受欢迎的抖音、公众号、B 站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有活力、有新意、有深度的教学内容,让民法典精神更有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根植民法典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以及校内各类学生社团活动是学生的第二课堂。”[9]社会实践是促进高校思政课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方位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方式。因此,思政课教要在实践环节中将民法典精神融入思政课,激活教学情境,以学生的认知特点与专业特点为依据,把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活动,将民法典内容通过故事化、形象化的方式展现出来,让学生从实践活动中体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例如,通过模拟法庭邀请专业律师进校园,可以让学生在民事纠纷的审判过程中了解民法典,解决思政课中晦涩难懂的知识点,畅通大学生“接收”民法典的渠道,让民法典精神真正走入学生内心;还可以开展以弘扬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民法典精神的培育宣传模式,组织开展有关民法典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从社会实践中,学生可以感受民法典精神的力量与实效,可以理清问题的源头本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减少大学生对民法典认识的“盲区”,促使大学生自觉地进行价值实践。
总之,在高校思政课教学中要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民法典精神,引导大学生自觉将民法典精神融入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促进大学生从党和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发展等方面综合理解与认识民法典精神的当代价值,从而更好地使其践行自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而努力奋斗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