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琪(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指改变过去落后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将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和技术应用到社会治理中,保障公共安全,推进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1]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涵盖内容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2]。可见,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构成完整统一整体,共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如果说经济治理旨在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政治治理旨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文化治理旨在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生态治理旨在为人民打造山青水绿的生活环境,那么社会治理则旨在营造安全稳定的公共秩序。社会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关涉人们生存环境的重要依托。因此,我们要将社会治理现代化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框架下,构建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与时俱进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国社会经过了由管理向治理的发展历程,在党和国家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累积了诸多矛盾,暴露出诸多深层次问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新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社会治理”理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3],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1](28)。这些理论系统回答了为何治理、为谁治理、治理什么、谁来治理的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高的社会治理水平的需求,开辟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不仅使社会治理实现科学化、常态化,更体现了中国对社会发展方向的探索,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推动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谈及国家起源时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4]说明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黑格尔法哲学的基础上,重新考察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最终得出市民社会属于自主生活领域,社会管理是自发的、有自治需求的结论。他在讨论国家职能时指出,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家具有政治统治职能,国家的社会性决定了国家具有社会管理职能[5]。这为认识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也为社会主义国家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论支撑。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理论、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理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既符合中国社会治理的演进逻辑,又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逻辑,并且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发展活力、国家的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现代化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我国社会治理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城乡基层治理和安全治理等方面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和困境。
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社会执法等问题较多[6],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的突出短板。一方面,社会公平正义有待彰显。目前,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平问题反映强烈[7]。具体表现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劳动报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低[7](37);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教育发展存在地区差异,教学环境不理想,教师工资水平偏低,教学标准不达标,教育管理水平亟待提高[7](50);就业总体压力大,“结构性劳动力短缺、人才匮乏”“一些沿海地区还面临流动人口比重大、周期性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过剩交替出现的问题。”[7](65)另一方面,医疗和社会保障有待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健全,医疗卫生领域公立医院改革在编制、人事、薪酬等方面矛盾比较突出[7](112);全民医保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但筹资机制尚不完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支付方式改革相对滞后,对医疗行为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形成”[7](113);医药领域存在乱象,生产流通环节复杂、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呈现“多小散乱差”的局面[7](114)。这些问题都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是民生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城乡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城市治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既有城市现实发展问题,又有领导干部工作思想和方法问题。一方面,城市发展规划不健全,城市宏观管理水平跟不上,城市微观管理水平不高,没有形成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机制,对城镇化发展的规律认识不够、实践经验不足;另一方面,政府职责错位、越位、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我们不少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还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主要靠过去的经验管理城市,甚至是靠主观意志和个人偏好管理城市”[7](122),这些都阻碍了城市发展的进程。乡村治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如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中心主题展开。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差距相当大。”[8]在经济方面,存在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收入、分配不均衡,农村金融、供给配置不合理;在政治方面,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日益增多的群众诉求不能得到恰当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在乡风文明方面,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村治安状况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在社会治理和民生方面,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教育、文化、医疗基础设施不完善,扶贫对象数量仍旧较多,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数偏多[7](122-123);在生态建设方面,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可持续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城乡发展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是社会治理需要长期面临和高度关注的问题。城乡治理现代化既是打破城乡二元格局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应有之义。
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安定、政治安宁、国家安全。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7](150)。目前,我国在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方面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在公共安全方面。一些地方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突出,面临形势严峻[7](157),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143);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工作过程中“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凭心情好坏抓安全生产工作[7](144);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脆弱,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7](144)。二是在社会安全方面。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7](142),暴恐分子、黑恶势力、邪教组织、偷拐骗抢、黄赌毒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露头”,“非法集资、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案件相当猖獗,违法犯罪手段日趋信息化、动态化、智能化,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为目的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暴力犯罪屡打不绝,等等。”[7](161)群体性事件存在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风险,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处理起来很棘手的问题[7](147)。三是在国家安全方面。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7](167);安全和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7](177),既有来自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风险,也有来自国际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挑战[7](178);西方国家“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7](146),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7](177)。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是国家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建立国家安全体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安全领域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社会治理既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生活幸福感、安全感,关乎社会安全稳定。因此要找准找全社会治理现代化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表明习近平同志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不断深入,这为更好地指导社会治理实践、走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提供了理论遵循和实践经验。
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人民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突出问题。民生领域的问题是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应优先妥善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民生需求,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7](12)。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精准发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扫除制约广大劳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7](70)。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要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体制、考试招生及就业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7](60)。建设有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以公平正义作为审视我们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抓紧解决因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违背公平正义的问题;营造公平的社会优良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7](27)。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正在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7](83)。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9]解决民生领域问题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准绳,通过不断探索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最终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有序格局。
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10],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单元。因此,要注重城乡发展平衡,以城市治理带动农村治理,以农村治理推进城市治理。其中,要特别注重城市社区治理和乡村的基层组织治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1.在城市治理方面
习近平同志指出:“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11]城市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最重要衡量指标和直观体现。一方面,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注意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治理也应该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惩防并举、以防为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7](133)。同时,要转变城市政府职能,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同市场、企业、市民一起管理城市事务,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以人民群众最终满意作为城市治理发展的方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是城市工作的重头,不能见物不见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7](132)市民要积极参与到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为城市发展献策献计献力,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主体”[7](133),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2.在乡村治理方面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动摇[7](125)。要紧紧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和发展体制机制”[1](21)。要注意乡村治理不仅仅是“物”的现代化,更是“人”的现代化,要从深层次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8](258),满足农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期待和需求。
需要指出,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8](255)习近平同志通过总结其他国家城乡发展经验指出,如果不能处理好城乡关系,不能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就会使“工业化和城镇化走入困境,甚至造成社会动荡,最终陷入‘中等收入陷阱’”[8](255)。我国要构建好的领导体制和国家治理体制,避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12],完善城乡治理体系,提高城乡治理能力,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3.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
基层是国家和社会的连接体,基层既包括基层政府、法律和选举等政治制度要素,也包括社会认同和社会信任等社会要素,具有重要地位;而城乡社区是现代社会治理运行的基础,因此,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下沉到城乡社区以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发挥城乡社区的作用,做好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连接工作。习近平同志指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7](127)。社会治理的重心,在于促进群众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实现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确保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作用,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13]。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安定、政治安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14]。要构建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平安中国。
1.公共安全方面
社会治理要注重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领域的安全,“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9](362)。在安全生产领域,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经常抓、长期抓,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7](149)。一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另一方面,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7](161)。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要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把人的生命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7](144)。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项目扶持、资金补贴等工具,把广大生产经营者重质量、保安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在公共安全治理方面,“要加强源头治理,把激发活力和维护秩序、维护权益和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7](151)。与此同时,也“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高度重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公共安全装备水平”[7](156)。
2.社会安全方面
社会安全是与人民生命安全最相关的要素,是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首先,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领域,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正当诉求,“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7](142)。其次,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抓,要把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这两手既要硬,又要快。与此同时,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住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8](221)。最后,“要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8](221-222)。
3.国家安全方面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7](167-168),进而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理解、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同心协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确保国家安全发展,必须要建立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习近平同志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15]因此,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制、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队伍指挥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做到应急预案管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为应对2019年末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同志特别提出“要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16],要建设应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把平安中国放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实现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7](142)。建设平安中国要发挥法治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加大执法惩处力度。”[7](152)
综上所述,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上下功夫,也要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一方面,社会治理要讲辩证法,既不能管得太死,也不能管得太松,处理好发展活力和稳定秩序的关系,以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准确评估社会形势,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同时,注重增强社会活力[7](125-126);另一方面,社会治理要走协同治理发展道路,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由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由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协调治理的转变[7](134),进而“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7](135)。因此,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现代科技应用到社会治理中,走协调治理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